[爆卦]word編號不連續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word編號不連續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word編號不連續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word編號不連續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譚蕙芸,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

  • word編號不連續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20 21:21:31
    有 8,092 人按讚

    [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 word編號不連續 在 李屏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12 01:13:19
    有 1,086 人按讚

    【追憶似水年華 2000年代之6】聯合副刊
    李屏瑤/松鼠之年



    是有些風雨欲來的徵兆。

    窗外的路樹隨著一致的節奏搖晃,電台報出某縣市宣布明日停班停課的消息。天色將暗未暗,設計總監拉開隔間門,叮囑同事們把手邊的東西收個尾,趕快回家。

    颱風假過後的上班日,沿著人行道走,仍能感覺暴風雨過後的餘緒。花式爆開的傘,被吹倒的自行車,散落一地的枝葉。進公司後先掃除,設計同事在前陽台發出驚呼,我與另外一個設計跑過去看。有隻麻雀倒臥在陽台的一角,雙眼緊閉,小小的頭顱有不太自然的凹陷。想必是在風雨中努力尋找過可躲避之處,而颱風太劇烈。

    我找來誠品書店的紙袋,將麻雀暫時安放在內。整個早晨,袋裡的麻雀放在我們的辦公桌之間,接上被中斷一日的日常,該補上的工作進度還有很多。很小的突發事件,卻不需要討論,同事們都認可那不是垃圾。午餐時間到,四人步行至附近的公園,用免洗筷跟塑膠湯匙,在樹下勉力挖出一個洞。雙手合十,輕誦數遍南無阿彌陀佛,埋葬陌生的麻雀。

    想想是年輕而且一廂情願的浪漫,畢竟當時的我跟同事們都是二十幾歲的人,資深設計還沒正式搆到三十歲的邊,就已經被其他人稱為姊姊了。因為年輕的緣故,對萬事萬物皆存有簡樸而直接的反應,還有大把的時間去好好對待一件很小的事。

    大學畢業後我持續在咖啡館打工,工時拉得很長,一週可能去五至六天,手邊仍有家教工作。不太積極地投履歷,第一場面試就被錄取。編制簡單的廣告工作室,我得到的頭銜是文案。老闆兼創意總監是一對夫妻,一人文案出身,一人設計出身,恰到好處的分配。除了我之外,還有三位設計同事。在前一個文案離職後,到我能跟上進度前,我老闆負責寫完所有的大小標跟內文。老闆慣用紙筆工作,他寫完後會找我過去討論,解釋方向跟切入點,接著我就將這些內容打成word檔,在這些過程中反覆學習跟演練。每週要交練習稿,被刪改,被調整,然後慢慢長出一點語氣。

    那是我見過擁有最多書籍的公司,某方面也是我選擇來此上班的原因。老闆很有帶新人的耐心,也具備買書的豪氣,連走廊都做成一面長長的書牆。他跟我說,上班的時候可以盡量讀書,如果文案真的寫不出來,就去逛個書店也沒關係。藝術書店的業務每隔一陣子會拖著行李箱上門,搬出數十本磚頭般的外國書刊,若創意總監覺得可以參考,便立即留用。

    除了眾多書籍外,會送來的還有每日的四大報,加上每月不定時抵達的各家雜誌,長桌上永遠堆著滿滿的紙本。工作室的主要客戶為房地產,下很多廣告,也要看很多別人的廣告。

    上班首週我購入兩本黑色活頁筆記本,一本抄寫所見的一切有趣文案,一本專門抄寫房地產文案。工作室將過期的雜誌回收前,我割下覺得有意思的篇章,可能是採訪,可能是影評,可能是商品文宣,全部放進透明文件收納夾。文案工作三年,積累十幾本寫滿的空白筆記,跟二十幾本文件夾,一直到前幾年搬家,才下定決心回收掉這些紙本。

    彼時我還抽菸,抽caster 5。代購與網購皆不發達的年代,只能仰賴出國的朋友買,很珍惜地抽每一根菸。幾乎全工作室都抽菸,但地點限定後陽台,可以看到一點點天空跟帝寶的花園造景。應當是《康熙來了》的全盛時期,前晚的節目是同事之間的共通話題,偶爾還會在附近的早餐店遇到小S。

    房地產客戶相對穩定,加班也不至於太誇張,身在廣告業,勉強擁有稍微健康的肝。每日早起坐在辦公桌前,一邊吃三明治喝奶茶一邊配奇摩新聞,吃完走去廚房幫大家煮一壺咖啡。創意總監心血來潮會點下午茶,她請客。通常是有厚片吐司的那家,菜單在眾人手上傳一圈,拿筆作記號,同事打電話去叫,店家不忙的話很快就送過來。初入職場的前幾年,儘管msn都開著,有事還是越過層板跟對方講。關於紙本跟聲帶振動的,日常跟人際往來實打實的最後數年。

    加班太晚,可以報帳坐計程車回家。而坐計程車上班這種想來奢侈之事,一次都沒有過。作為社會新鮮人的我,會在無印良品的年度計劃本上記錄每一筆開支,將薪水明細表收好。第一次領到三節獎金,在凌晨的敦南誠品買了兩袋書,已經算是當時的小小放縱。沒想到十年之後,我會變成一個下雨就想叫uber的人。

    工作內容漸漸上手,除了出門看新建案、看預售屋、跟客戶開會提案外,每週都有些固定的待辦事項。房地產屬於高端商品,下廣告大方。若是新案上市,每週必有報紙二十全(全版)廣告,大概一個月後,調整成十全(半版),接著再減半,以此類推。即將完售,或是完售謝幕,又會刊登全版的感謝公告。也會在時尚雜誌與商業雜誌刊登彩色跨頁,偶爾買封底。

    最複雜的卻又最簡約的,就是戶外看板,尺寸不一,大型建案的戶外廣告可能多達十幾個,人車都是匆匆經過,眼球所能掃過的資訊有限,每一則要依照高度、大小、空白處,去思考放怎樣的文字才能達成效益。路上派發、投遞信箱的各種尺寸印刷品,或者是因應夏季贈送的扇子,所有有字的地方,都是文案守備範圍。

    我自己遇過的全盛時期,手上同時有五個建案在進行,每天都有下不完的大標小標跟內文。有次忙到頭昏眼花,我跟設計都沒校到DM上的錯字,幸好最後關頭有人發現,不然一失手就是上千份。最驚心動魄的便是戶外廣告的印製,總是坐在電腦前反覆校對檔案,若有錯字,就是幾百級字的巨大失誤。

    以上都是對外的。不被一般大眾看見,卻又最重要的文案,就是屋主專屬的說明書。一個建案的誕生,從鋼筋的綁紮工法、防震結構的血統、氣密窗的品牌,都必須仔細查好資料,消化後重新寫過。曾經碰過一個超大型建案,公共設施就有十幾個不同的房間,用編號太制式,光是取名就令人頭痛。幸好那個建案屬於台灣人極為喜愛的歐式建築,我借用希臘諸神的名字,安然度過這一關。

    工作室人不多,關係緊密,很多時候需要互相支援,協助拍攝、尋找道具跟場景。曾經訂來滿坑滿谷的點心,擺滿豪宅內挑高大廳的長桌,多層蛋糕架,極美的茶具,四周架滿燈具,一日未盡,彩度甚高的蛋糕們已經發出甜腐之味;需要真人的拍攝計畫,工作室會一口氣湧進幾十名模特兒試鏡。我們會先從寄來的Model card中選擇適合的人選,跟經紀公司聯絡,通常對方帶來的會是+1+2甚至+3+4,人人有機會。

    有些特殊狀況會選擇外國模特兒,許多外國模特兒並不居住在台灣,他們如同侯鳥,在每個國家待上幾個月,努力接滿工作。幾年後我去曼谷旅行,在最熱鬧的Central World百貨區抬頭一看,見到一個熟面孔。我記得當時的工作需要換上正式禮服,禮服太緊,模特兒在拍攝過程中漸漸失去血色,她說沒關係,但想要喝水,我遞給她插著吸管以免掉妝的礦泉水。在曼谷的戶外廣告是休閒服,看起來很舒服的棉質上衣,真是太好了。

    偶爾會有奇妙的要求,例如需要一隻最高貴的狗,當時臉書還不盛行,我跟設計同事們想盡辦法去找各種社團、奇摩家族、部落格,最後商借來了一隻極美的阿富汗犬,沒記錯的話日薪6000元。此狗中分,像極了甘道夫。也曾經需要黃綠色的鳥,同事去萬華鳥街選了一隻,鳥價很便宜,租不如買,老闆補充,之後不想要可以送回去。拍攝完畢,同事把鳥帶回家養,某日在後陽台抽菸時,同事哭著說鳥的頭上長蟲,已經擦藥了,可能救不回來。

    我有點忘記後續的細節,畢竟那是工作密度極高的一段區間。連續加班後的週末,我跟母親出門吃飯,突然心悸,車直接開進醫院急診室,衣服一下子被拉開,我猜想那是母親第一次發現我穿束胸。檢查結果沒太大問題,要定期觀察,領回一小批色彩鮮豔的藥丸。

    週一回去上班,同事的螢幕仍舊是上週的窗景。大型建案尚未有人入住,夜晚的外景照中,建築物的內部一片黑暗,同事只能用土法煉鋼的方式,放大原始檔,將每一扇窗戶點亮。另一個同事失戀了,大白天的,創意總監從辦公室拿出一瓶紅酒,立刻開給大家喝。如果當時的我不是那麼年輕,一定會在那間公司待得更久。

    在按著脈搏數心跳的日子裡,等待很久的女生再次出現了。

    工作很忙,我拖了好一陣子才跟她碰面。那之前有許多個深夜,我站在路邊,反覆構思幾十字容量的簡訊該怎麼寫,打了又刪,始終難以送出。我們吃飯,我食不下嚥,沿著羅斯福路的紅磚牆走,在我還沒開口說些什麼之前,她說,她交新的女朋友了。我們繼續穿行在溫州街延伸的各種小巷,說許多話,有更多沒說的話。一路亂逛,走到師大的小公園,在很窄的小路與人狹路相逢,已經入夜,有盞燈把來人的臉照得明晃晃的。是更久沒聯絡的朋友,對方以為我為了這個女生拒絕她後,就已經有兩三年沒講過話了。我跟女生繼續散步,去搭末班捷運,我應該有說一些祝福的話,隔天照常坐在辦公桌前敲打鍵盤。

    後來聽聞巧遇的那個朋友要離開台灣,我打電話過去,她接了。問她什麼時候有空碰個面,問了幾個日期,她都說沒辦法。再問什麼時間比較方便呢?她停頓許久,用她一貫的溫柔語調答:這輩子都沒有。後來對方就出國了,我想我們不再是朋友。

    隔天繼續上班,在途中的美而美買冰奶茶跟漢堡蛋,大口吃完。固定翻每日報紙,看奇摩新聞,股市持續探底,金融海嘯正在席捲整個世界,剛畢業的學妹面試好幾個工作,薪水都是22K或23K。我努力檢查每一篇文案,確保沒有錯字,把每一個可能的錯誤,逆著吞回肚子裡。沒有人知道這個調整的過程,只看到結果。而其實什麼都沒有發生,一切都已經經過了。msn上有些人漸漸不再上線,後來的時代甚至沒有msn了。

    某個尋常的日子,我過馬路,樹海下六線道大馬路中央,趴著一隻松鼠,天氣很熱,柏油路想必極燙,松鼠一動也不動,尾巴還是蓬鬆的。沒有一台車為松鼠停下來。


    本文為聯合副刊邀稿,為2000年代的某一年而寫,
    謝謝主編盛弘讓我參與這個切面紀錄。
    在最近刊登,恰好趕上一波十年前舊照風潮(掩面)。

    也想謝謝第一份工作的總監們的照顧,
    謝謝當時的同事,謝謝那間有美好窗景的工作室。

    更多照片(?)請見此:
    https://udn.com/news/story/12661/5007472

  • word編號不連續 在 就是教不落 - 阿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07 21:06:30
    有 790 人按讚

    夜深了

    所以來學習一下 Word..

    https://steachs.com/archives/53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