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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近期Apple有Back to school方案(買指定ipad或macbook會送airpod,詳細內容可再看 @med_llstudy 整理超清楚)
應有許多同學或新生觀望是否要買平板,因此分享自己使用狀況供參考。
使用配件:
iPad pro2020+
apple pencil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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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近期Apple有Back to school方案(買指定ipad或macbook會送airpod,詳細內容可再看 @med_llstudy 整理超清楚)
應有許多同學或新生觀望是否要買平板,因此分享自己使用狀況供參考。
使用配件:
iPad pro2020+
apple pencil2+
magic keyboard (一年)/
MacBook Pro 2020m1 (半年)
🕊平板經驗分享:
一、學習方面:
彩圖畫面:可根據課程需求,看清楚學習內容。
資料可調整比例大小:對圖、字體需要看細節的人而言我想這很重要。
可立即拉分頁多工並行:最多同時三頁(部份軟體只能開全頁,但還是可以拉個小頁面)。
筆記資料:容易修改,省去多樣筆類的成本(可以上網查喜歡的色號,來當作自己常用的筆),也可搭配鍵盤做簡單文書處理。
即時分享:發、收資料自在,若有資料影音圖文想分享,除了AiRDROP可一次分享給多人外。
雲端共享備份:可利用網路(通常校內免費)與蘋果帳號,在ICould幫助下,蘋果產品共享資料及時處理,不用在隨身碟插來插去(這是蘋果生態系強大處之一,推薦看電獺少女蘋果生態系yt介紹)。
多元程式輔助:大致類別可分為自律提醒(共同讀書、提醒讀書)、計劃型(與團隊組員可共編共看進度)、生產型(word/ppt/excel等等,但功能上較少,且建議搭配鍵盤)、學習型(筆記程式:有的可錄音與筆記軌跡同步,有的可自套模板設計喜歡的筆記本)、互動型(視訊開會、線上學習、共編白板)
當然,以上大部分功能,用手機也可做到,但就螢幕差別,還有筆與鍵盤的搭配(備註:第三方鍵盤可藍芽連到手機,巧控鍵盤是磁吸,太厚會吸不到,慈禧太后(誤))。
二、休閒、娛樂與創作:
遊戲體驗:畫面大、音質好,感覺爽快(但介面大手容易酸),ipad pro還有提供VR實境功能(我自己是沒常用這個就是了)
影音享受:成也平板,敗也平板,常人言「買前生產力,買後愛奇藝」,我想就不用多說平板可以帶給你anywhere anytime任何你想的體驗了。
藝文創作:ipad pro可剪片,這點在YT上有人分享,但大部分好用剪輯軟體需付款,素材上當然還是沒有筆電好剪多樣,且ipad無Mac上的Final cut pro。
更好的體驗會是搭配apple pencil2的繪圖創作, 看看佛系醫學生 @buddhalike_med 就知道惹
pro的靈敏度更好一些(電獺少女有實測,也可去信義A13或台北101內比較看看,朋友是說有差)
我個人是有拿筆來修照片過啦,是真的可修到滿細的(至少我外行我看得還行XD)。
備註:apple pencil2是搭配iPad Air, iPad pro的新代筆,特點是磁吸充電(掛在平板側邊)以及點側邊兩下可切換成擦筆,第一代則是插在平板充電處(就是那麼突兀),無磁吸跟轉換擦筆功能。
三、其他:
容量備胎:airdrop一次可丟大量資料,我個人曾拍攝影片(搭配巧控鍵盤)長達兩小時,傳送也沒問題,出門玩時如果拍照拍影片太多,我也會暫時放平板,想玩容量大的遊戲也可。
配件組合:iPad Pro 除了可搭配筆與鍵盤還可搭配滑鼠。
巧控鍵盤是磁吸式,不用連藍芽,有觸控板以及快捷鍵指引,角度可微調整並拍影片,另外提供無線為平板充電的插孔,所以可同時為平板與手機充電(我個人很喜歡這點)。如果有外接hub,也可擴充隨身碟、記憶卡、大螢幕分享等等功能。
增加自身生產力:除了有藝文創作空間,我本身有透過平板遠距教學來賺錢的經驗,如何善用平板,就看使用者想怎麼使用它。
🕊綜合考量:
考量自身在醫藥學群學習上以彩印會更好些,而且醫學院的學習常有共筆制以及資源分享與傳承,大部分老師也會錄製上課影片,為學習更方便些,入學前果斷存好錢就買了。
紙張成本:
相較於讀完就收起來的紙本,電子資料更容易收納複習。大學老師搭配電子教材是常有的事,不印出來已是趨勢,敝校注重著作權,更把教學資料綁在特定程式或網頁上,不可下載,如要更友善的學習,除了筆電外,平板不失為一選擇。
有些老師上課一堂可能有上百頁PPT,就算四格一張(圖小字小黑白),也要25張,一個禮拜若有六種這類的課,一個月花個六百是可能的,還得考慮題目練習、參考資料作業列印,一台平板從一萬到三萬,你認為省這錢還多些快樂值不值得?
時間成本:老師可能教材上傳較晚,早八的課你要去排隊列印,不然就要扛著筆電去上課,不過用筆電上課就比較難在教材上做你喜歡的筆記形式,以我自己四年前大學經驗是開了WORD紀錄但文件整理麻煩,比較難完整對到上課內容。
意外成本:學校公共電腦常常是毒窟,我自己隨身碟就中毒過兩次,是同學幫我解毒的T_T(後來改用雲端)。
🕊整體評價:
平板非必要,但是會方便很多的東西!
但如果有要寫程式,一定要筆電或桌電
我習慣利用iCloud,大部分可在同一程式上透過手機、平板、筆電切換做,但在大部分考試前,我還是習慣有「紙本」小筆記重點複習。
平板資料多,但要找就不像翻一本講義、一本書、幾張紙那麼來的直覺,有時會找到煩躁。
之後還會分享使用配件體驗跟程式分享,有任何想知道的主題可以私訊跟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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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15~110/07/21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以上學士畢業,並具有1年以上就業服務、勞工行政、活動計畫書撰寫及籌劃辦理或人力資源管理等全職工作經驗者(務必於報名表、自傳及檢附之工作證明文件中敘明所屬相關經驗類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2、 熟諳MS 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文書作業。
3、 工作積極認真擅溝通,勇於接受挑戰者。
4、 具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二)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工作項目:
一、職稱:業務輔導員(職代)。
二、名額:1名,得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止。
三、工作地點:本分署鳳山就業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74號)。
四、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日止(現缺期間約1年)。
工作內容及薪資:
(一)工作內容:
1、 辦理銀髮勞動相關課程活動規劃、推動銀髮勞動政策相關作法規劃及管理檢討執行績效、銀髮個案及企業服務輔導。
2、 各項報表製作、執行中心營運相關事宜。
3、 辦理與就業服務相關業務之推動執行。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薪資標準:261薪點(依行政院核定酬金薪點折合率124.7元計算,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2,546元起),並享有勞、健保等。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本分署鳳山就業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74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email@email.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21日止。
八、報名方式: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一)至(四)為應附資料、(五)至(六)無則免附;請依序用長尾夾夾妥,切勿裝訂】,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1403許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鳳山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職代)」 (報名表word或odt電子檔請同步傳送至wlhsu@wda.gov.tw信箱),凡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
(四)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五)相關證照或語文能力證照影本。
(六)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報名,需檢附證明文件。
九、甄試方式:採電腦測試及口試,兩者皆須通過方符合錄取資格。
(一)口試(占總成績100%):
1、 配合政府防疫政策,視情況採遠距面試或現場面試2種方式擇一進行。
2、 如採遠距面試方式,參與者須自備具有穩定網路訊號、視訊鏡頭、麥克風及喇叭等可供視訊之裝置。
(二)電腦測試:按身分别區分如下:
1、一般身分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2、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特定對象報名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1)獨力負擔家計者:請出具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及受撫養親屬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中高齡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上者(以戶籍登記為準,實足年齡核計至110年7月14日止)。
(3)身心障礙者:請出具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4)原住民身分者:請出具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6)長期失業者:請出具勞保年資證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文件及失業證明文件影本。
(7)二度就業婦女: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8)家庭暴力被害人:請出具證明文件影本。
(9)更生受保護人:請出具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會分會)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十、備註: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擇優參加甄試,惟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為免浪費行政資源,本職缺以符合報名資格人數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為原則,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逕行再延長公告7日。
(三)報名應考人參加本次甄選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所繳交各項證件影本或資料等不實情事、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甄選期間發現時,除扣留其所繳交各類證明文件及資料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錄取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於錄取公告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於報到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四)報名者應確保提供之電子郵件及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及設備正確且可正常使用,並適時查閱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
(五)如甄試當日因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以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為準,並請隨時注意並自行查詢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是否延期。
(六)本分署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勞工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word列印切圖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圍爸把論文寄給教授們的慘案終於告於段落
要用甜食來補償
昨天貼完我買的芒果蛋糕後
決定來把資料夾整理一下
把古早編寫的論文備份檔案都丟到暫時不理他的
然後 意外發現
天呀!我論文計畫(版本A)口試完,大幅修改的第三章的檔案(版本B)
竟然後來一直沒放入後面修改的檔案?!
難怪後來我覺得有很多東西我好像寫了兩次,但又找不到寫在哪裡
趕緊用Word的比較功能,來比較一下
竟然有152處修訂?!
快快來用最新版的,已經寄出的論文(版本C)來把版本B的東西比對一下改一改....
又花了我一小時
這時覺得心灰意冷呀!
花了2000元印和寄送的論文
今天又要花2000元印和寄送....
(論文真的是用錢堆出來的,論文計畫,論文口試,之後口試修改完,還要再印給圖書館)
(更不用說過程花的研究經費....)
想說,既然要改
而且都印一份紙本了
昨晚睡前又繼續校正,今天醒來又繼續校正
肉肉醒來,到客廳看到我
肉肉說:原來Daddy在這裡寫論文呀
喵爸:你居然讓2歲小孩能說出「寫論文」這三個字
想把第四章再改好一點,下午一點,覺得寫不出來,好崩潰....
二點吃中餐
三點半決定還是先去印
昨天印的經驗太崩潰
用網路寄送給影印店,加上來回確認了三遍,然後還要帶著肉肉出門,更花時間
最後花了3個小時才順利寄出,
騎去郵局的路上,焦慮到我呼吸不過來,看不清楚地圖
還好喵爸主動說要換他騎車
今天決定不要交給影印店處理
在家裡把信封袋、地址條處理好後
自己親自送去
自己分配影印機同步列印
最後再麻煩店方裝訂
送去郵局路上遇到下雨
在郵局封裝
寄出
回到家花了75分鐘,省了一半的時間
回來終於可以安心的切開
昨日
那迢迢千里買回的
甜甜
甜點的香味,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聞到了呢?
by圍爸
word列印切圖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7/06~109/07/13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以上學士畢業,具有2年以上全職工作經驗者(具勞工行政、職業訓練、就業服務或人力資源管理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2. 熟諳MS Office (Word、Excel、Power Point)文書作業。
3. 工作積極認真、擅溝通,勇於接受挑戰者。
4. 具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證照、語文能力證明或電腦應用能力者尤佳。
(二)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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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名額:屏東就業中心、潮州就業中心各1名,得各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止)。
工作內容及薪資:
(一) 屏東就業中心(1名,得備取2名):
1. 辦理求才、求職服務及相關業務之創新。
2. 活動籌辦、行銷宣傳、經費核銷、成果統計等。
3. 其他就業服務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 潮州就業中心(1名,得備取2名):
1. 一般及特定對象求職求才服務、失業給付認定與就業促進相關活動辦理、就業促進專案計畫推動及其他交辦事項
2.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薪資標準:261薪點(依行政院核定酬金薪點折合率124.7元計算,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2,546元起),並享有勞、健保等。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本分署屏東就業中心(屏東縣屏東市復興路446號)、潮州就業中心(屏東縣潮州鎮昌明路98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13日止。
報名方式: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一)至(四)為應附資料、(五)、(六)無則免附;請依序用長尾夾夾妥,切勿裝訂】,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2814許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高屏澎東分署業務輔導員(屏東或潮州就業中心)」 (報名表電子檔同步傳送至wlhsu@wda.gov.tw信箱),凡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附二吋正面脫帽相片1張,粘貼於報名表照片欄內,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
(四)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五)相關證照或語文能力證照影本。
(六)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報名,需檢附證明文件。
(七)資歷審查合格者,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甄試。
甄試方式:
(一) 第1試:電腦測試及筆試(占總成績30%)。
1. 電腦測試:未達標準者,不得參加筆試,按身分别區分如下:
(1) 一般身分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2) 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特定對象報名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a. 獨力負擔家計者:請攜帶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及受撫養親屬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b. 中高齡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上者(以戶籍登記為準,實足年齡核計至109年7月13日止)。
c. 身心障礙者:請攜帶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d. 原住民身分者:請攜帶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e.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f. 長期失業者:請攜帶勞保年資證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文件及失業證明文件影本。
g. 二度就業婦女: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h. 家庭暴力被害人: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i. 更生受保護人:請攜帶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會分會)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2. 筆試(占總成績30%):以就業服務議題為筆試命題範圍,採論述與簡答題型;以報名職缺分別排序,筆試成績前10名者,擇優通知參加口試。
(二) 第2試:口試(占總成績70%)。面談:筆試成績未達分別排序前10名者或缺考者,不得參加口試。
(三) 總成績計算:以第1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30%)及第2試口試成績(占總成績70%)占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分別採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計算加總為總成績。總分同分者,以報名職缺分別以筆試成績分數較高者優先排序。
備註: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擇優參加甄試,惟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為免浪費行政資源,本職缺以符合報名資格人數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為原則,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逕行延長公告7個工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