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uber爭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uber爭議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uber爭議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aitou68201 (漂泊不定)看板car標題[閒聊] UBER與計程車的法規爭議問題時間T...

uber爭議 在 Mike 麥克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2 17: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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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其實想寫這樣的東西已經好幾天了,一直覺得板上缺乏一個從「無關個人喜好」的
角度出發來針對事情的討論。剛好今天在辦公室打工比較閒,所以就打算寫個文;
這會是一篇比較長的文章,也不容易寫得好,因為有很多法律跟抽象的概念很難轉
換,我也只能盡量

以下會分成幾個段落逐一討論,試著把我知道的東西轉換為比較能理解的文字

1.UBER的本質是甚麼?

UBER一直稱自己是一種「共享經濟」的模式,這從字面上不難懂,但是要深入理解這個問
題,可能要先看UBER早期營運時的標語;他們用的詞是類似於「每一部私家車,都是一部
計程車」的概念

也就是說,UBER透過平台的建制,來吸引司機和使用者加入,在系統平台上媒合地點與路
線相近的駕駛人與使用者。概念說起來不難懂,但這其實是科技進步下的產物,因為如果
你的技術不夠先進,沒有辦法即時且精確的定位到司機與使用者時,根本無從媒合起;或
是你沒有支付系統跟計算的方式,而是單純只能付現金給司機的話,那平台也運作不起來

所以UBER早期的運作理念,其實有點類似「超級搭便車」的概念

某種程度上來說,這跟共乘的概念也有點像。例如我申請加入UBER司機,我每天下班的路
線可能固定從科學園區到新竹忠孝路的大潤發,而當這個路線或是相近的路線上剛好有使
用者找車時,UBER的系統便會把我們兩個配對在一起,讓他搭我的車回去,這其實就是共
享經濟的基礎理念跟運作模式

然而,單純給別人搭便車對我而言沒有好處,除非我佛心來的,否則沒有意義。所以UBER
要求乘客支付貨幣作為報酬,增加我願意加入這個媒合系統的動機,這就是UBER早期招攬
司機時一直宣傳的,只要願意順路兼差,一個月就可以增加好幾千,甚至上萬的收入;而
對乘客來說,由於他不搭我的車也得搭計程車,錢都是要付的,付給誰他無所謂

因此,在利益與需求的結合下,UBER共享經濟的運作概念模式可以成形

但,問題也就出在這裡,這也是最多人會產生誤解的地方,也就是我們其實應該把UBER的
「平台」「司機」拆開來看

你仔細看的話就會發現,UBER司機在做的事情,其實本質上跟計程車司機沒有兩樣,也就
是我把某人從A點載到B點,然後收錢;這其實也就是運輸業者(俗稱小黃)在做的事情

那問題出在哪呢?

差別點在於,UBER的運作模式下把傳統計程車在做的「承攬客人」跟「駕駛運輸」的過程
給拆開了。傳統的計程車運輸是定點攬客,然後把客人載到定點;近年來發展出電話、APP
叫車等服務,但本質上在營運的仍然是那些從事運輸的業者,也就是司機。所以他們是按
照運輸業的規範,遵守規定營運並收取相關費用,那些APP本質上是為了司機服務

UBER不一樣的點是,它是倒過來的,UBER實際上在營運的是那個平台,司機是為平台服務
的;乘客實際上付錢也不是付給司機,而是付給UBER的平台,只是系統會幫你把錢分配給
司機。在這個過程中,UBER的營運概念把傳統計程車的業務給解構了,並且改變了分配模
式,讓UBER的運作成為一個很難被精確定義的模式

套句國外的形容,「不適用現況下任何法規的怪獸」

2.UBER的爭議點是甚麼?

有些人會認為,UBER的問題不過是不繳稅或是甚麼的,只要繳稅就好了吧?

其實不完全是,UBER發展最大的問題是出在它不符合,也不適用於過去存在,或是任何現
況下的法規規範,所以無法可管

我們以台灣早期的UBER發展簡單來說,它跟計程車的服務行為看起來很像,但很多地方不
同,行為看起來很像,但法律的關鍵是怎麼「認定」A行為跟B行為之間的差異

在這裡要先釐清的是,我們平常自己開車可以載人,就算你載滿五個人也不需要甚麼職業
駕照。像我平常回中部,會在清交大二手拍拍裡面找人共乘,我就算跟載的人要求油資補
貼,收了錢,在法規上也不會怎樣,原因是因為法規不會特別去認定這樣的行為是屬於常
態性的在營業或是營利。所以我雖然收了一些回饋,但要抓我非法營利或開白牌計程車是
很難這樣認定的

當然,一個行為該如何認定是很複雜的,例如我如果到新竹火車站前整天載人,然後收錢
,被警察抓的時候宣稱「我只是剛好跟大家都要去同一個地方」的共乘,我想這無論如何
說不過去,因為這怎麼看都像常態性的營業或營利行為

然而交通運輸法規規定,你必須要有職業駕照與營業登記,你才能從事運輸業務並且營利
,這是政府對一個行業的規範與基本管理;UBER的司機本身並不算是在營業,但是他卻會
開車載人,然後賺到錢

就行為的結果來看,UBER司機跟計程車司機沒有不同

也就是說,UBER的司機在以前的法規認定上,屬於非法營運的狀況

而在以前很多UBER司機不覺得自己在營業,原因是因為UBER的運作模式,某種程度上讓他
們產生了上述的感覺;他們也覺得莫名其妙的是,明明攬客的就不是我,我只是開車載人
到定點,我也不是跟顧客收錢,為甚麼我有問題?

原因是因為,UBER平台把「承攬客戶」「運輸業務」兩者在概念上給拆開了,所以乘客
沒有認知到自己支付的費用,其實是付給UBER「平台」的服務費用,而UBER再將這筆收到
的服務費用按比例分配給幫忙開車的人;所以在法規上,這就形成了很多跳過了現有法規
的問題,造成很多複雜的狀況

法規規定沒有職業駕照跟營業登記就不能執業,但司機覺得我又沒有在執業,跟客人收錢
的也不是我,關我屁事?

UBER平台覺得,我是提供資訊服務,然後收服務費分配給開車的人,我收的是資訊服務費
又不是車資,我是資訊服務業,又不是交通運輸業,關我屁事?

然而在運輸業者眼裡,UBER最大的問題是

憑甚麼這些人可以不受規範、不合規定的做著跟我們一樣的事情?

由於過往的法規中不可能有這種狀況,所有的法規制定不可能規定到以往世界裡面不存在
的事情,就像60年代的刑法裡面不可能對網路犯罪,或網路人格權之類的概念有所認知一
樣,因為根本連沒網路,連要上網罵人肥宅的機會都沒有。一定都是網路逐漸普及了,開
始有人在網路上要「燒他全家、打他媽媽」之類的,狀況逐漸出現了,碰到的問題多了,
法規才可能去因應現實做出更動

某種程度上來說,你也可以認為法律跟社會的規範變動都是很緩慢的,這是事實

因此UBER的出現,最大的衝擊就在於它不符合,也不適用於任何一樣現況下的法規規範

你說他是資訊服務業嗎?單就平台來說,是,問題是下面的司機不是,司機怎麼看都是運輸
業。但問題是,司機一是不符合運輸業的資格要求,二是由於業務內容被分割開了,所以
司機也不認為自己在從事運輸業,但他實際在做的事情就跟計程車司機沒兩樣

那平台到底可不可以說,我只是經營平台,下面的司機跟我無關,我還是資訊服務業?

這就牽涉到很多法律概念的問題,也就是怎麼認定UBER司機跟平台之間的關聯,這也會跟
UBER平台、利潤分配的模式之類的有關,但很複雜,總之我們知道現況政府不接受UBER單
純宣稱自己只是資訊服務業

3.UBER跟計程車之前的爭執點在哪裡?

很多人把計程車跟UBER之爭理解成市場的自由競爭跟素質差異問題,其實這只是很末端的
使用者感受的問題;UBER對計程車業最大的衝擊在於它帶來了一個不符合法規規定的市場
競爭型態,說穿了就是不公平競爭。套用回UBER最原先的理念,你其實就可以理解UBER在
做的事情,把每一部私家車都變成計程車,本質上就是讓每一個人都可以變成司機,因此
在理想的UBER世界裡,我們根本不需要那些整天排班計程車,因為所有人都可以是計程車

理念很好,但碰到現實世界的規範時會出問題

因為運輸業的法規規定,不可以每個人都是計程車司機

再說,現實世界中計程車司機早就存在了,他們不會希望自己被消滅,因為他們就靠開車
這件事情吃飯;你說計程車司機很多人素質很差、根本不尊重自己的職業blabla...但這不
改變他們靠這件事吃飯的事實,差別點只在於當他們素質不好時,你飯會給得不太高興

如果UBER的規模很小,或是平台本身單純媒介,不收取任何費用,司機也不收錢,單純開
身體健康的佛心共乘,那就不存在甚麼營利、競爭跟衝擊的問題;問題是出在運輸業的市
場就這麼大,當UBER平台跟營運模式越來越壯大的時候,必然會衝擊到原本運輸業的利潤
跟生態,而UBER這種不受法規規範的營運模式肯定會被注意,所以就會變成...

小黃司機:「你看,他在攬客收錢」

UBER司機:「我沒有,我這是順路」

小黃司機:「說你攬客就攬客,大人快鍘他!」

UBER司機:「......」

所以前幾年政府開始處罰跟調查UBER,原因就是因為他們已經壯大到一定的程度,甚至衝
擊到原有的運輸業體系了。在這種時候,通常政府有兩種選擇

1.為UBER量身打造一個特有法規

2.把UBER塞進現有的法規體系下

2是政府現在的做法,也就是試著用現有的法規體系框架來規範一個新的營運模式,好處是
比較省事,也不用改東改西;缺點是,因為現有的法規體系本身就不可能預料到這種模式
的出現,所以很容易頭塞進去了腳進不去,或是進去是進去了,但是角度很怪,在裡面很
不舒服

在這種情況下,會被認為可能會扼殺新興產業的運作,這也不是沒有道理

舉例而言,UBER平台後來決定以跟租賃車公司合作並代聘駕駛的做法,來解決無職業駕照
的司機不能載客的問題;但新的問題就變成以租賃車之名,行計程車之實的問題,或是租
賃時數過短的狀況,因為在現行法規上,租賃的人是乘客而不是司機

簡單來說,就是法規不合身,現在也重新爆出「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的問題
,就是前陣子板上也吵很久的東西;簡單來說,就是政府認為你現在用租賃車的法規來運
作,那你就要符合租賃業的規定,不能用計程車的模式跑租賃業,或是租賃業拿來當計程
車用,這不合法

板上很多人一樣把這件事情理解為素質跟體驗之爭,其實一直以來都不完全是如此,也是
合法與否之爭的問題。你也可以說在市場有限的情況下,政府到底要不要去規範一個新興
產業平台?而如果要的話,要怎麼規範的差異

其實UBER的創新運作模式幾乎在全世界每個國家都碰到類似的爭議,這並不是台灣獨有的
問題,因為全世界幾乎都有計程車的存在,而UBER帶來的衝擊本質上就是針對運輸業而來
的。所以基本上每個國家的計程車都在抗議UBER,而UBER也真的在衝擊每個國家現有的運
輸法規體系

在這個情況下,選擇為UBER量身打造特有法規的國家其實不多

你要說我們的政府特別廢,沒有勇氣面對創新,只懂得保護計程車嗎?

實際上大部份的政府都是選擇2,而不是選擇1,維基百科上面寫了很多,原因我就不特別
探討了

4.對乘客而言的差別是甚麼?

坦白說,沒有差別,很多人甚至喜歡UBER勝過於計程車,因為UBER帶來的乘客體驗通常比
較好。這或許是事實,但這是從個人的角度看事情,從政策執行者的角度,並不能以這種
「我喜不喜歡」、「體驗好不好」的角度來看,而必須站在更高的位子考慮更整體的問題

5.結論

當然,我自己覺得UBER的問題其實很複雜,牽涉到法規制定跟運營的部份,有很多抽象的
概念轉換跟分割很難解釋給一般民眾聽,所以早期面對爭議,政府最簡單的說法其實就是

「幹,他們欠稅」

說欠錢最容易懂,因為最簡單

UBER跟日租套房、AIRBNB之類的平台,其實都有類似的問題,也就是透過新的資訊平台跟
支付系統,他們可以把很多過往難以實現或是僅僅在想法上存在的概念轉換為新的運作模
式;但也都會碰到實務上的法規衝擊跟運作問題

舉例來說,很多人喜歡日租套房,因為日租套房通常比飯店便宜,設備通常也不差,整體
來說比飯店划算;但問題是,日租套房實際上是拿住家當飯店旅館業的概念在營業出租,
這在消防法規之類的部份都幾乎是不可能符合要求的。沒出事的時候還好,一旦出事了都
會非常、非常麻煩。而且某種程度上,你也必須承認當規範只適用於某些人時,這競爭本
質上就不會是公平的

當然,身為消費者,喜歡便宜又要好的體驗是正常的,就像我個人也喜歡AIRBNB跟日租套
房勝過一般飯店,這是事實;雖然我沒搭過UBER,但我看板上普遍也是對UBER的體驗勝過
計程車...以我自己搭計程車的經驗,我也是可以想像

但良好的使用者體驗,是不是應該成為為它們量身打造法規,或是不用遵守規定的理由,
我只能說這顯然未必如此。而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也非常的複雜,並不是一句話說政府只
要有魄力,甚麼都可以做這麼簡單。就算要為UBER量身打造法條,光是在法條下要怎麼認
定平台跟司機之間的關係就很麻煩,你說是雇傭關係嗎?

如果是的話,那要不要遵守勞動雇用的相關法規?

如果不是的話,那是甚麼關係?

如果UBER的司機犯罪或是出事了,那UBER的平台要負擔責任嗎?

這只是舉例,實際上會有非常多的東西要改,量身打造法規的複雜程度其實不是我們一般
非專業人士,單純搭搭UBER的人可以理解的東西

當然講了這麼多,有些人可能還是會覺得我在幫小黃講話blabla之類的,不知道,畢竟很
難說;但我其實並沒有這個意思,而是設法把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些比較複雜而且抽象的爭
議表達出來,順帶陳述我個人對於改動法規的一些看法,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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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hi01: 你知道小黃才是一堆前科累累的傢伙在開嗎?uber至少還要 03/26 12:02
Sephi01: 良民證,其他我就懶得說了 一堆老梗,別國怎樣不知道, 03/26 12:03
Sephi01: 台灣沒靠行的司機九成都是敗類 03/26 12:03
Dianer: 你知道uber已經納管納稅納保了嗎?uber的稅金繳的比你想像 03/26 12:03
Dianer: 中的高太多了,雖然大部分都是駕駛吸收而渾然不知,而且每 03/26 12:03
Dianer: 位駕駛都有職業駕照,資訊該更新了 03/26 12:03
我真的覺得你可以仔細看之後再來噓,文章又不會跑,我裡面是說政府早期的說法是這樣
,而且現在的駕駛有職業駕照,但用租賃業行計程車的爭議是現在法規不合身的問題,我
裡面有講,真的可以不用那麼急
Sephi01: 另外好了啦,不要假裝台灣好像是高度法治國家一樣,法律 03/26 12:06
Sephi01: 從來都是擺好看的,只是用來對付那些沒辦法的人,還勞基 03/26 12:07
Sephi01: 法勒,真是為了護航什麼都扯得出來 03/26 12:07
我是覺得沒事就要抹別人在護航,這我就不說了
Barolo: 可是油伯不是已經改為職業駕照且車要靠行了嗎? 03/26 12:07
Barolo: 這樣還會有什麼爭議? 這篇的內容我覺得只符合之前的狀況 03/26 12:08
現在的爭議是用租賃業行計程車之實的問題,說穿了就是政府之前要求用現有法規規範,
UBER同意,但現有法規不合身,造成問題還是在。政府現在想要進一步規範,要求UBER要
把腳也塞進去,但UBER覺得幹我腳就真的塞不下了,你這不是要我死嗎?

大概這樣
Sephi01: 就算你把uber平台關了也只會讓司機群組更加壯大,也不會 03/26 12:12
Sephi01: 消滅這個問題,就是有人寧願去坐私家車也不搭小黃,根本 03/26 12:12
Sephi01: 原因就是計程車長期缺乏淘汰跟評鑑制度,導致裡面一堆垃 03/26 12:12
Sephi01: 圾,井口真名字誰殺的,阿不就計程車司機 03/26 12:12
Sephi01: 井口真理子 03/26 12:13
第一,我沒有認為要把UBER平臺關了,我只是陳述這個平台的新創概念對於法規制定上是
非常麻煩的一件事情,因為它把很多概念給解構了,導致現有法規找不到一個合理的規範
模式。要用現有法規完整納管基本上不可能,會有很多東西做不下去,但量身打造法規又
非常複雜,而且也會有憑甚麼獨厚UBER的問題

第二,我真的覺得意見不同是一回事,但把文章內容看懂跟弄清楚立場,我覺得是基本尊
重,如果你仔細看文章,應該看得出來我也不喜歡現有的計程車
Dianer: 不懂說要討論現況問題然後拿以前情況來發表個人見解的意義 03/26 12:15
我是在講演變的歷程吧,當然從以前開始講啊
sdrharry: 日租套房變月租套房就沒事了喔,目前台灣法律就這樣啊 03/26 12:15
Dianer: 在哪?我是覺得很容易誤導大眾啦 03/26 12:16
AirCondition: 有一個問題是,現在走租賃模式,根本把真的想讓人 03/26 12:16
AirCondition: 搭便車的駕駛,也就是散戶打走,剩下的當然是專職 03/26 12:16
AirCondition: 司機 03/26 12:16
是,所以UBER其實已經覺得很不爽,他們覺得我這樣已經跟原本的理念差那麼多,共享經
濟的本意都不見了,現在這群人只是另外一群比較高素質的專業計程車司機而已
Dianer: 同樣樓上,對兼職駕駛不太友善,畢竟不像以前幾乎沒有固定 03/26 12:19
Dianer: 成本 03/26 12:19
marx0126: 這整件事沒有什麼法規問題 就只是個選票考量下的產物 03/26 12:20
ajaicky: 說的真好,想幫你補充,但等會換我被攻擊 03/26 12:20
you878787: 你的理解完全是2017/2月前舊uber平台的概念,現行新ube 03/26 12:21
you878787: r是媒合租賃車行跟顧客的平台,顧客想去某處跟車行租 03/26 12:21
lucky945: 很中肯有邏輯啊 有什麼好噓的 03/26 12:21
you878787: 車順便請代雇駕駛幫他開去目的地。是交通部輔導的,你 03/26 12:21
you878787: 說不符合現行法規臉還好嗎XD 03/26 12:21
所以前幾年政府開始處罰跟調查UBER,原因就是因為他們已經壯大到一定的程度,甚至衝
擊到原有的運輸業體系了。在這種時候,通常政府有兩種選擇

1.為UBER量身打造一個特有法規

2.把UBER塞進現有的法規體系下

2是政府現在的做法,也就是試著用現有的法規體系框架來規範一個新的營運模式,好處是
比較省事,也不用改東改西;缺點是,因為現有的法規體系本身就不可能預料到這種模式
的出現,所以很容易頭塞進去了腳進不去,或是扼殺新興產業的運作。舉例而言,UBER平
台後來決定以跟租賃車公司合作並代聘駕駛的做法,來解決無職業駕照的司機不能載客的
問題,但這就變成以租賃車之名,行計程車之實的問題

你眼睛還好嗎?
qsc753: 看到稅就end 搞不清楚狀況 03/26 12:22
"所以早期面對爭議,政府最簡單的說法其實就是"

我都說是早期了
Sephi01: 你沒同時討論計程車長期漠視各種法律的問題作為比較基準 03/26 12:22
Sephi01: 說你護航也是剛好而已 03/26 12:22
ajaicky: https://i.imgur.com/O0zwZ4t.jpg 03/26 12:24
Sephi01: 事情很困難就不做,問題很複雜就不用立法?大家都心知肚 03/26 12:27
Sephi01: 明,為什麼選舉到了要斬uber要開始計程車換車補助,其實 03/26 12:27
Sephi01: 講白了背後就是選票問題而已啊,你只討論uber法規基本上 03/26 12:27
Sephi01: 就是避重就輕而已沒什麼意義 03/26 12:27
fjallen: 沒什麼好聊的 我就是只搭uber 03/26 12:29
我連UBER都不搭,都自己開車,給你參考
Sephi01: 會有這麼大的衝擊就是因為兩邊實力差太多了,沒靠行的機 03/26 12:33
Sephi01: 會都被壓在地上摩擦,要嘛花錢提升小黃,要嘛趕緊叫那些 03/26 12:33
Sephi01: 拉低平均的滾,不然光靠法規綁就只是粉飾太平而已 03/26 12:33
其實我覺得你講這話沒甚麼意義,因為幾乎全世界有UBER的國家都碰到類似的衝擊,你當
然可以說每個國家的計程車司機都是敗類才會受到衝擊。但事實是UBER解構了傳統運輸業
的基本運作概念,它的創新是它的價值所在,但也是讓法規難以設計跟規範的地方
HeartBreaker: 幫補哦 這些氣噗噗的是uber司機嗎?? 03/26 12:35
LT134P: 說「計程車一堆前科犯」可以提供一下數據及來源嗎 03/26 12:35
LT134P: 良民證不納入緩刑、拘役、易科罰金跟服畢十年以上徒刑 03/26 12:38
MunezSu: 推 03/26 12:38
LT134P: https://i.imgur.com/ME2iV7z.jpg 舉例 酒駕累犯除非判處 03/26 12:40
LT134P: 有期徒刑(若無致死致傷幾乎無判例) 良民證是不會記錄的喔 03/26 12:40
applesck: 拿以前的狀況在比什麼? 03/26 12:43
LT134P: https://i.imgur.com/VJkuHH5.jpg 忘了畫重點 03/26 12:43
berryc: 就吃相難看, 想靠政府用法規來打壓競爭者 03/26 12:43
berryc: 租賃車載客的模式20年前就有了, 信用卡的機場接送搭過沒 03/26 12:44
berryc: 這些一直以來都是合法的. 結果因為Uber這對手越來越大,就 03/26 12:45
berryc: 要求政府用更嚴格的法規來打擊對手, 這不是吃相難看是什麼 03/26 12:45
我覺得對手的規模大不大,本質上就是一個關鍵

如果我一個人自己在開白牌車,搶到運輸業的生意也搶不了多少,就算我違法運作,你說
小黃會特別檢舉我嗎?我想不會,但我如果號召一大群人去開白牌車,這本質上就已經不是
同一回事了

說穿了,我文內不也講了,規模跟營利與否,本質上就是政府到底要不要把這個問題納管
的關鍵,如果UBER單純是媒介佛心的不收錢,大家都開佛心車,讓計程車都沒生意可以做
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gilbertpeng: 大推中立分析 順便補個血 03/26 12:45
LT134P: 不代表計程車司機不會酒駕 大家一定能拿出其他計程車酒駕 03/26 12:47
berryc: 然後扯什麼車程1小時, 不得巡迴攬客也是很爛的理由 03/26 12:47
LT134P: 的例子 但這只代表良民證不是神器 拜託空軍要打就不要拿出 03/26 12:47
LT134P: 看起來很厲害實際上仍不少破綻的東西出來打 03/26 12:47
LT134P: B大 多元計程車也是不得巡迴攬客喔 03/26 12:47
berryc: 機場接送一定超過1小時?? 不也是A點到B點 ? 03/26 12:48
Lorazin: 沒有搭過也能寫這麼長 佩服 03/26 12:48
我有點不太確定你是褒還是貶,但我曾經在當年UBER還不是現在這樣的時候想過當UBER司
機兼差,所以我有稍微研究過一些細節跟爭議,雖然後來不了了之就是了
berryc: 所以那些信用卡公司都是違法派車服務? 03/26 12:48
LT134P: 我只是好奇 為什麼日俄紐澳等國Uber願意在當地以計程車經 03/26 12:49
LT134P: 營 在台灣卻堅持用租賃車? 03/26 12:49
meson: 回文不用噓吧 03/26 12:49
berryc: Uber也不叫巡迴攬客啊, 是到指定地點載客 03/26 12:49
berryc: 今天台灣法規就是這樣, 你因為Uber打壓到小黃所以要修法排 03/26 12:50
berryc: Uber是不是很可笑? 03/26 12:50
LT134P: B大 等103-1條上路 你說的那些接送服務確實也要遵守小時 03/26 12:50
LT134P: 制度了 03/26 12:51
LT134P: 很可笑啊 台灣車行文化就是根深蒂固 笑Uber寧願找空軍也 03/26 12:56
LT134P: 不願找民代官員關說 才會弄成這樣 但如果因為103-1就要讓D 03/26 12:56
LT134P: PP下台 拜託快 KMT只會更加速不登記為運輸業的Uber走向凋 03/26 12:57
LT134P: 零 (車行的KMT山不用多 一座海線高山就夠了) 或是更有機會 03/26 12:57
LT134P: 讓大家都改叫滴滴出行了 03/26 12:57
其實有些時候我不太能理解的是,明明在國外利益團體找理念相近、願意照顧他們的政黨
或政治人物發聲,或是爭取有利的政策,這件事情合理到不行,怎麼在臺灣就變成一件看
起來很見不得人的事...
berryc: uber畢竟是外國的公司...台灣嘛你懂的 03/26 13:09
berryc: 會喝酒還不夠, 台語還得夠溜 不然怎麼跟民代搏交情 03/26 13:10
AirCondition: 給你推一個,現代人很多閱讀障礙,我也在試圖讓大 03/26 13:13
AirCondition: 家明白自己的論點,但我覺得ptt的生態很奇怪,會有 03/26 13:13
AirCondition: 故意跳針的帶風向,故意曲解你的意思,這方面我常 03/26 13:14
AirCondition: 常發認真文都有注意到 03/26 13:14
我也沒有不習慣,我只是覺得很多人要爭論卻缺乏對發文者、對論述的基本尊重,連內文
都不看清楚就忙著噓,或是把別人打成護航者,我真的很難理解
berryc: 然後車隊這一塊跟宮廟8+9關係之密切 找民代找誰還不得先 03/26 13:14
berryc: 過這關.. 看看為什麼Uber南部經營不起來就懂 03/26 13:15
我講句不太中聽的,UBER原先的構想至少也只有城市才經營得起來,因為偏遠車少的地方
太難順路,沒有網路的地方也不可能用UBER系統。你這樣把狀況全部解釋為宮廟、民代、
8+9在從中作梗,我不能說你講的完全沒關係,但是不是真是這樣我覺得還很難說
AirCondition: 推 03/26 13:19
cka: Uber看起來像是用整個龐大的公司對付單獨的計程車司機 03/26 13:20
send99555: 公會前幾天發文說保險現在要不賠了 03/26 13:21
cka: 久了個人計程車小公司都無法跟Uber競爭 他也不是這麼無辜就是 03/26 13:21
zzahoward: 我覺得台灣計程車還有個問題啦 明明就是大量營利的職業 03/26 13:21
zzahoward: 可是稅制上從車子本身到個人所得都給予極大的優惠 03/26 13:21
zzahoward: 所以我個人覺得計程車在台灣社會上是負效益的存在 03/26 13:22
zzahoward: 另外一方面 台灣計程車總量的管制太糟糕了 而且路上閒 03/26 13:24
zzahoward: 晃效率低落的計程車也太多...所以... 03/26 13:24
zzahoward: 政府要做的其實是改善計程車的競爭力 不是去弄Uber... 03/26 13:28
我自己覺得啦,政府某種程度上面是把計程車這個行業當成給那些需要賺錢討生活的人一
條出路,所以這會造成這個行業裏面良莠不齊,甚麼人都有,而且無法做總量管制

像英國跟日本,計程車司機的要求就高很多,這其實也牽涉到國家把這個行業定位在哪個
狀況底下,台灣就...嗯,比較像是沒什麼要求吧
zzahoward: 基本上台灣計程車已經是稅制上以及政策上的既得利益者 03/26 13:33
zzahoward: 然後現在被一個外來沒任何優惠的公司打爆是誰的問題? 03/26 13:33
我個人覺得啦,UBER原先的概念設定是一定可以打爆計程車的,原因很簡單,因為UBER的
本質不是要讓你靠開UBER過生活,而是共享經濟的成果,所以當運輸業的市場固定時,每
個人都是兼差賺錢的計程車司機,你有賺到OK,沒賺到你也有原本的工作,不會因此而活
不下去

所以在這個前提下,UBER當然可以很坦蕩蕩的靠給評價剔除司機,因為被剔除的人不會因
此而無路可走,你本來就有車,你本來就有工作,這無所謂。所以UBER的評價機制根本不
在意司機拿差評,不好你就滾,某種程度上這也是UBER敢說自己提供的服務一定比較好的
原因,因為司機的死活其實算不上他們關注的問題
chinyoyo2: 不太能理解的是 03/26 13:35
chinyoyo2: 計程車司機為何不加入Uber的體系賺兩邊就好? 03/26 13:35
chinyoyo2: 現有車隊不就是平常閒晃 03/26 13:35
chinyoyo2: 有客時通知司機去載客 03/26 13:35
chinyoyo2: Uber不也一樣? 03/26 13:35
chinyoyo2: 是有相關法條擋計程車司機嗎? 03/26 13:36
greed3819: 我喜歡搭uber因為uber的車都香香的,就醬 03/26 13:37
juunuon: 怎麼論點都是講以前 現在都已經合法化了 結果只會提過去 03/26 13:37
我覺得你可以把內文看清楚,我寫的是從以前到現在,現在的爭議點我也寫在文章裡面了
leeszuyuan: 很多國家二選一,不曉得他們小黃跟Uber司機素質差異 03/26 13:38
leeszuyuan: 多寡,我認為台灣的差異程度不需思考就知道要選誰 03/26 13:38
juunuon: 既然合法化了 那兩邊就是公平競爭了 結果政府在此基礎上 03/26 13:38
juunuon: 另外給小黃利益打壓uber 已經合法的被打壓還要檢討他們 03/26 13:39
juunuon: 龐大的公司對付單獨的計程車司機 UBER出現前就這樣了阿 03/26 13:45
juunuon: 那幾個大的計程車車隊存在很久了耶 他們是否也算有問題 03/26 13:46
juunuon: 我認為你是把兩個問題混一起談了 一個是所謂安全問題 03/26 13:48
ajaicky: 觀光農魚業等等都是在補助,uber司機就換新還是有補助5萬 03/26 13:48
juunuon: 這可以說有隱患 二是政府對待法律上都被認定合法的對像 03/26 13:49
steake: 很同意你的看法 03/26 13:49
juunuon: 有差別待遇 這毫無疑問就是偏袒而已 03/26 13:50
我想你還算是願意認真討論的人,所以我也簡單跟你說我的看法

合法化是一個歷程,不單純是一個結果,UBER最麻煩的點是它的出現跟營運方式解構了過
往交通運輸業中沒有辦法被解構的東西,所以早期UBER的營運是「無法可管」。有點類似
法規裡面不存在對於這類行為的規範原則,但政府很清楚的知道你不符合現有法規;因此
要求UBER要接受「合法化」的過程,而UBER在某種程度上也接受了

差別點在於,這個「合法化」的歷程並不是為UBER設計新法規,而是將UBER的營運模式塞
到現有法規裡面做規範,因此就會有漏洞,或是不合身的問題,因為現有的租賃規定跟代
聘駕駛本質上就不是為了UBER的營運而設計的

所以當UBER「合法化」之後,政府進一步要求UBER要改變法規不合身的問題,但是政府的
作法是要求UBER把露在外面的腳砍掉,因為這樣才合身。UBER覺得,幹,怎麼這樣,我都
已經接受這套不合身的裝備了,你怎麼還要我砍腳?

因此最理想的狀態是,政府為UBER量身打造一套合身的裝備,但這很困難,一是量身打造
的立法會有偏袒問題,鄉民最喜歡說偏袒,但為UBER量身打造一套法規,本質上也有類似
的疑慮,總不成鄉民是覺得偏袒UBER可以吧?

二是因為UBER的運作模式很特殊,要設計一套合用的法規很難,例如平台跟司機的關係本
身就非常的難以認定。UBER認為自己是資訊服務業,那就絕對不能接受司機是他們雇用的
,因為這會變成他們等同於運輸業;但說司機跟他們無關,那司機應該要跟誰有關?

那如果司機跟誰都無關的話,司機的權利跟保障從哪裡來?

合法化是一個歷程,如果UBER不願意接受現有的法規規範砍腳,那就得要有一套可行的方
案來討論量身打造的問題;但量身打造也會牽涉到很多上述定義的問題,會影響到UBER到
底要放在哪一種行業裏面做規範,這不是甚麼簡單說不然我們設立一個UBER條款這麼簡單
的問題

說來說去,就算你想量身打造一套法規,實務上也很困難,我那只是舉例,不是要討論甚
麼安全問題,這樣
juunuon: 那還跟傳統小黃差十萬呢 03/26 13:51
juunuon: 照之前把uber納入管理的做法 政府要做好第一點也不是問題 03/26 13:53
juunuon: 但卻是在第二點做文章 導致反彈也是很正常的 03/26 13:54
louder1369: 真的有說對重點,但是實質上很多人都希望執政者能夠做 03/26 13:58
louder1369: 出更新穎一點的政策。 03/26 13:58
leeszuyuan: 有沒有人可以解釋一下適用租賃業的法規比計程車業優 03/26 14:02
leeszuyuan: 勢在哪裡,只是個名詞有這麼重要嗎?103條之1是幫Ube 03/26 14:02
leeszuyuan: r打造適合的法規嗎? 03/26 14:02
freedowgs: 中肯有條理 03/26 14:03
※ 編輯: saitou68201 (110.50.128.155), 03/26/2019 14:08:44
i4sula: 本來吸毒沒有非法啊,為什麼要禁。一直禁我要吸什麼(並非 03/26 14:04
i4sula: 指uber擁護者吸毒,我沒有嘲笑的意思 03/26 14:05
rexagi1988: 樓上你確定嗎? 很多人只是單純我喜歡Uber就該讓他合法 03/26 14:07
hades1206: U粉會攻擊你 幫補血 03/26 14:08
rexagi1988: 很多人都覺得改個法條跟法案跟去剪頭髮一樣簡單輕鬆 03/26 14:08
louder1369: 現在的uber可以用車行納管,那uber只要對車行而不是所 03/26 14:11
louder1369: 有司機,再來承租人一定要有所規範,可以利用uber代租 03/26 14:11
louder1369: 這個模式讓uber去負責,一來uber會讓整體制度更加嚴格 03/26 14:11
louder1369: ,防範司機做出不好的行為 03/26 14:12
asamiakio: uber死都不想登記成運輸業,偏偏這個是最根本的問題點 03/26 14:15
asamiakio: 。 03/26 14:15
leeszuyuan: 那請問103條之1跟保障Uber司機的權益有何關係,講的 03/26 14:15
leeszuyuan: 好像很關心Uber司機的就業權利,有眼睛的人都看到是 03/26 14:15
leeszuyuan: 在圖利小黃,還補貼小黃換車的費用,民眾沒有傻啊, 03/26 14:16
leeszuyuan: 乘車人的票難道會比小黃司機少? 03/26 14:16
louder1369: 其實原po也不是立法者,說真的不用那麼兇,他只是把ub 03/26 14:17
louder1369: er的理念以及各種爭議做出分析讓大家明白 03/26 14:18
asamiakio: uber在每個國家都是把隱形成本往社會丟 03/26 14:18
poyenlee: 重點不在於法規,法規修正跟上社會進步即可 03/26 14:25
poyenlee: 重點在於小黃那種素質,沒人想搭也沒人想救 03/26 14:26
newc: 優質文章必須推!U粉根本看不懂吧! 03/26 14:33
leeszuyuan: 抱歉啊~大部分不是U粉,是小黃黑! 03/26 14:36
LT134P: 支持Uber除了便宜外真的就是一般計程車普遍乘車感受不佳 03/26 14:50
LT134P: 但跟租賃車當成計程車營業而加強修法限制是另一回事 03/26 14:50
LT134P: 另外 拿小黃違規嚴重說嘴的 似乎欠缺了一個觀點盲點 03/26 14:54
LT134P: Uber在你面前違規時 你認得出來他是Uber? 03/26 14:54
hades1206: 政府早就鬆綁法規讓Uber可以合法化了 多元計程車可符合 03/26 14:58
hades1206: 法規 車身也不用烤黃色 費率也可以自行調整 可是Uber卻 03/26 14:58
hades1206: 還是不用 不成立車隊直接負起相關責任 卻堅持要用第三 03/26 14:58
hades1206: 方角色資訊業去媒合租賃車 這裡面有什麼鬼? 03/26 14:58
leeszuyuan: 照樓上的說法沒有靠行的獨立計程車駕駛應該都禁止營 03/26 15:03
leeszuyuan: 業,因為沒人幫他負相關的責任 03/26 15:03
hades1206: 你邏輯有啥問題?一般計程車司機就是有經過政府考核登 03/26 15:06
hades1206: 記?Uber司機有?我說的是派遣平台 你扯到司機? 03/26 15:06
hades1206: 還有你根本把車行跟車隊混淆了 03/26 15:08
leeszuyuan: 「不用成立車隊負起相關責任」不是你說的嗎?那沒有 03/26 15:13
leeszuyuan: 車隊不就沒有人負起相關責任,那搭乘沒有靠行的計程 03/26 15:13
leeszuyuan: 車好危險。(這是你的邏輯,不是我的邏輯。) 03/26 15:14
leeszuyuan: 一般司機有經過政府考核那不就素質特別高,你問看看 03/26 15:14
leeszuyuan: 大家覺得哪個素質高? 03/26 15:14
Giornon: 打死小黃 03/26 15:17
mhmichelle: 優文必須推 03/26 15:18
leeszuyuan: 既然你強調說車行跟車隊不同,那就把「沒有靠行」改 03/26 15:32
leeszuyuan: 成「沒有車隊」,你的邏輯是沒有車隊的司機就沒有人 03/26 15:32
leeszuyuan: 在負責任。抱歉啊,我是一般民眾實在不知道車行跟車 03/26 15:32
leeszuyuan: 隊不同,還得要先Google才知道。 03/26 15:32
hades1206: 考核不代表素質好 沒錯 但是拿執照是政府登記在案 司機 03/26 15:47
hades1206: 綁車牌 又烤黃色 車身上還要貼放大的車牌號碼 你以為計 03/26 15:47
hades1206: 程車出事都找不到人嗎? 你可以要求政府從嚴管理計程車 03/26 15:47
hades1206: 司機素質 但是不能用素質去護航不守法規的事業 03/26 15:47
Sephi01: 一般計程車司機除了那張職業執照之外你說還有甚麼考核? 03/26 16:01
Sephi01: 品德優良嗎 還是不菸不酒,笑死人了 03/26 16:01
Sephi01: uber目前還是合法合規的喔 請問哪裡不守法規了 倒是計程 03/26 16:03
Sephi01: 車司機性侵殺人找不到人的新聞一堆 03/26 16:03
Sephi01: 連烤黃色都拿出來說了,烤黃色是有比較專業嗎 03/26 16:05
GamaloveVaca: 文章有一點錯了,uber進來反而會增加運輸業的餅, 03/26 16:34
GamaloveVaca: 像我本來都搭uber,自從前幾年政府罰uber10億元後, 03/26 16:35
GamaloveVaca: 我就改買車。像我一樣的人一定很多。假如政府規定 03/26 16:35
GamaloveVaca: 全國餐廳要納保納管限制家數,到現在大家只能吃餿 03/26 16:35
GamaloveVaca: 水,那不如自己煮,現在的臺灣也不會有那麼多美食 03/26 16:35
www81306: 我覺得該探討的是當初為什麼要訂立這樣的一個機制,像 03/26 16:46
www81306: 以跳錶來說好了,當初規定要跳錶可能是因為計程車司機 03/26 16:46
www81306: 亂喊價的問題,那如果uber能以app計算里程計算價錢,直 03/26 16:47
www81306: 接用app付款不用經手司機,那當初那樣的法律規定還有沒 03/26 16:47
www81306: 有存在的必要性,如果uber不存在亂喊價的問題,那就可 03/26 16:47
www81306: 以討論這樣的法律是不是已經開始不合時宜,而去將法規 03/26 16:47
www81306: 放寬,而不是把所有東西都說因為現在有一個怎樣的法規 03/26 16:47
www81306: ,所以所有人都必須要符合這樣的程序,因為當初需要這 03/26 16:47
www81306: 條法律的需要性也許被新的科技解決了 03/26 16:47
relaxcloud: 政府為了保護小黃而殺新創根本有病,那怎麼不保護國道 03/26 17:19
relaxcloud: 收費員而不使用etc 03/26 17:19
avporn: 好文推 邏輯清晰 分析觀點很到位 03/26 18:32
avporn: 是因為選舉沒錯 但背後複雜的運作和概念才是這篇文的重點 03/26 18:33
avporn: 一堆目光短淺的人只看到第一層...... 03/26 18:34
leeszuyuan: 第一點,Uber現在合法,否則交通部不用特地修法弄Ub 03/27 09:04
leeszuyuan: er;第二點Uber司機受僱於租賃車業,具備職業小型車 03/27 09:05
leeszuyuan: 駕照。 03/27 09:05
leeszuyuan: 不斷跳針誤導民眾Uber正在違法營利究竟什麼居心? 03/27 09:05
leeszuyuan: 發文強調說「早期」政府說Uber欠稅,怎麼後來不強調 03/27 09:11
leeszuyuan: 說Uber現在繳的稅比小黃多?2017/4/13經交通部輔導完 03/27 09:11
leeszuyuan: 畢的Uber已經是合法營運至今,為何隻字不提? 03/27 09:11
henry00000: 感謝解說,非常清楚! 03/27 10:05
hookgrip: 好文推,仔細看自然懂 03/27 12:34
imyc: 推,長知識 03/27 12:52
uglyman987: UBER已經納管納保納稅 03/27 13:20
JoeArtanis: 推好文,一堆人沒看懂是?? 03/27 16:56
hades1206: 回樓上 U粉不是看不懂 是不想懂 03/27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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