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transaction用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transaction用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transaction用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transaction用法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黃智賢世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美國的科技侵略 之前我就呼籲過,千萬不要在川普的脅迫下,賣出抖音部分業務。 這幾天的事件發展,更印證了我的判斷。 1 川普8月6日頒布總統行政命令,45天後,美國公民和美國企業就不得跟微信和抖音進行任何transaction (交易)。 這個行政命令,如果按照美國自己信誓旦旦的所說的法治原則,是...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 transaction用法 在 黃智賢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09 11:08:18
    有 3,489 人按讚

    美國的科技侵略

    之前我就呼籲過,千萬不要在川普的脅迫下,賣出抖音部分業務。
    這幾天的事件發展,更印證了我的判斷。

    1
    川普8月6日頒布總統行政命令,45天後,美國公民和美國企業就不得跟微信和抖音進行任何transaction (交易)。
    這個行政命令,如果按照美國自己信誓旦旦的所說的法治原則,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因為法律雖然規定,美國總統可以在國家進入緊急狀況下,頒布行政命令,算是rule by law( 依法而治 )了。
    但這個行政命令,卻沒有符合法律的妥適性 (rule of law )。
    因為,這法律的用法是,比如天災侵襲,救人如救火,總統於是用行政命令救災,以越過許多正常程序。
    或是因為戰爭,國家陷入動亂。
    這是一個不能輕率動用的總統特權。
    可是,川普竟然用來强買兩家中國企業!
    而川普上任以來,更已經無數次,隨意濫用這個尚方寶劍。
    這件事,可以清楚看到,美國的制度裡,美國總統根本有如皇帝。
    民主也好,法治也罷,不過是用來鬥爭別人的武器而已,切莫當真。

    2
    這個行政命令,語焉不詳。
    其實是要威嚇這兩家公司,趕快賤賣,死期是45天。
    至於45天之後,禁止的是什麼交易,完全不告訴你。
    人家45天以後才公布。
    可以鬆,可以緊,一切隨他的意。
    甚至突然把微信也列入射靶的目標,基於什麼理由?也不用告訴你。
    禁止交易的範圍,可以只是禁止跟這兩家公司有後續生意往來或轉帳。
    也可能擴大延伸到完全禁用,任何人使用這兩款APP,都屬於違法。
    當然,可以去打憲法官司。
    但其實,這個行政命令,也隨時可以被撤銷。
    只要美國總統高興。
    厲害吧 !
    去他的法治。

    3
    川普欽定的收購者微軟,原先要買的,是美國,加拿大,紐西蘭和澳洲四個市場。
    加上抖音說要把全球總部,從北京搬到倫敦。
    基本上,所有機密都在五眼聯盟了。
    可是,微軟內部卻又向英國金融時報爆料,說微軟跟抖音的收購談判,已經擴及到”中國以外地區”。
    也就是說,要把你圈禁在中國境內,不得越雷池一步。
    而微軟也正在透過各種管道,說服中國政府同意。
    想想比爾蓋茲在新冠疫情中,對中國的種種示好,和在中國境內的許多利益關連者,財雄勢大。
    我深恐,微軟這個跨國巨型資本,終將不費吹灰之力,大口吞吃抖音。
    抖音從此,只能是中國的抖音。
    地球上的其他市場,都和他沒關係了。

    4
    因為對抖音的威脅恐嚇,非常成功。
    所以,微信也在第一時間被放在箭靶上。
    騰訊在一天之內,市值大減1/10。
    正如同我之前說的,當美國打華為,受害的中國企業,不會只是華為。
    狙擊抖音,如果輕易成功。
    那麼,每一家成功的中國企業,都會被列在狙擊名單上,一個個吞吃或殲滅。

    5
    因為美國打擊的,不是華為抖音和微信。
    而是中國企業。
    如果你比我強,我無法在公平的競爭下贏你。
    就用政治霸權逼你死,或是賣給我。
    不信?
    如果華為願意賣給美國企業,總部遷到美國,你看會不會立馬成為美國國寶 ?

    6
    現在中美之間, 並不存在爭霸問題。
    而是血淋淋的侵略。
    過去,帝國主義的侵略,是為了搶奪土地ˋ資源和利益,以擴展帝國的霸權。
    21世紀新帝國主義的侵略,依然是為了霸權。
    而侵略的標的,除了石油,更擴展為貨幣科技ˋ文化與話語權。
    所以,美國鎖定中國關鍵企業,並不是僅僅是用政治力,幫美國企業打商戰而已。
    更是國家戰略利益。
    當然,川普用的是癟三戰術。
    如果是拜登,一樣的目標,手法應該會和緩細膩一些。
    可是,中國必須明白,目前被鎖定的企業,為什麼被鎖定,才能保護自己的戰略陣地。

    7
    華為唯一的錯,是在5G技術的超前,獨步全球。
    美國買不了華為,於是封鎖華為的市場,技術,軟體和零組件,希望讓華為在孤立無援下,萎縮,自然凋亡。
    美國則結合歐洲和日本發展5G,想用幾年時間迎頭趕上。

    8
    抖音和微信呢 ?
    甚至阿里和騰訊。
    不就是網路應用APP嗎?
    為什麼要打擊 ?
    要知網路原本是美國軍用技術,後來逐步發展成今天的規模。
    所以,整個網路的基礎建構,規則,專利權,所有權和root server (根伺服器),絕大部分都掌握在美國手裡。
    美國是唯一的壟斷者,本以為早已一統天下。
    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不臣服於美國的網路獨霸和主宰。
    美國不但可以用網路主宰商業利益,更可以用網路發動狙擊。
    不論是軍事目標還是民生設施,文化還是內政外交。
    沒有一個國家,可以擺脫美國的網路控制。
    可是中國因為有14億人的巨大市場,所以在網路的應用和創新上,產生了可以跟美國分庭抗禮的力量。
    行動支付和短視頻的爆發力,更是已經逐漸遲緩的美國公司,遠不能及。
    贏不了你,就吞了你。
    美國國會反壟斷聽證會上,instagram 說如果不把公司賣給Facebook,Facebook就會用不公正的手法殲滅他,於是被迫以10億美元賣了。
    就是這個意思。

    9
    那中國該怎麼辦呢 ?
    很簡單,賣了,就輸了。
    不但輸了現在,也輸了未來。
    等於昭告世人,威逼之下,不但邪惡可以戰勝,而且,中國會把自己的利益和前景交出來。

    抖音和微信是在美國制定的科技遊戲規則下,因為中國人的聰敏和廣大市場, 鍛鍊出來的網路應用強者而已。
    什麼錯都沒有,只是玩得比我好。
    就逼你賣,或是滾回中國。
    目標很清楚。
    在任何科技領域上,只要我的能力不如你,就用國家機器,徹底殲滅你。
    因為,不但是要把中國企業趕出全球市場。
    下一步是要用更加徹底的壟斷力,讓你連在中國市場,都不能活。
    對華為的徹底封鎖,就是讓華為連一片芯片都不能有。
    而網路之所以可以發展至今,是因為承諾了全球的平等開放合作。
    如今,美國隨時可以斷供,難道世人還能再相信任何美國的技術 ?

    10
    如果中國企業在威逼之下,棄械投降,求饒了。
    那,就是把糧倉和彈藥槍械,跪送給侵略者。
    這不是屈辱,吃虧而已。
    這是同意被侵略,是鼓勵侵略者。
    這換不來敵人的憐憫,換不來各國的尊敬,更換不來和平。
    因為這會更加鞏固美國在科技上的領先和壟斷,讓美國未來要殲滅更多企業,可以更加輕鬆寫意。
    也會使全球國家和企業,聞風喪膽,也更加輕視中國。
    同時,更會鼓勵其他國家,依樣畫葫蘆,以強盜手段對付中國。
    大家摸清了,美國手段有效,中國只會任人宰割,不會反抗。

    11
    中國已經不是滿清末年。
    不會再容許用槍砲逼迫中國人吸鴉片自殘,以養肥英國經濟。
    美國此刻的狙擊,其實是讓全世界看到美國赤裸裸的帝國本質。
    所以,中國只要堅忍,不簽下不平等條約。
    聯合其他國家,就可以制約美國。
    更必須爭取時間,建立一個”去美國化”的科技體系,讓關鍵技術,不再被美國壟斷。
    包括重中之重的網路技術。
    這很艱難,但,這也是中國生存發展的唯一之道。

  • transaction用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26 17:31:00
    有 69 人按讚

    月旦法學雜誌第300期🎉精彩目錄搶先看❗
     
    【向大師致敬】
    🔸翁岳生、王澤鑑、賴英照、蘇永欽、王仁宏、廖義男、甘添貴
    🔸引言:葉俊榮、詹森林、劉連煜、王文杰、馮震宇、石世豪、張麗卿
     
    【Master's View】
    🔸The Future of Constitutional Law – A German Perspective/Hanno Kube
    🔸The Future of Contract Law/Hugh Beale
    🔸Commercial Law in an Age of Automation: Upstream Planning to Forestall Downstream Transaction Costs /David C. Donald
    🔸International Judicial Cooperation in Criminal Matters –the European Path as a Model?/Helmut Satzger
     
    【法學新思維】
    🔸從司法判決看證交法發展/賴英照
    🔸臺灣公法的當代思維──跨入2020年代的回敘與挑戰/李建良
    🔸臺灣民法債編修訂新動向/陳聰富
    🔸公司法制之重塑與挑戰/曾宛如
    🔸2012年至2019年刑法修正之回顧──以2019年修正為重心/王皇玉
    🔸民事訴訟法之改革、前瞻與迷惘/姜世明
    🔸刑事訴訟法的發展趨勢──從公平審判原則出發/林鈺雄
    🔸國際公法的未來發展趨勢/陳純一
    🔸國際私法的回顧與展望──2010年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後之實證觀察/許耀明
    🔸資訊法律的過去、現在與未來/劉靜怡
     
    🖊編輯手札
     
    月旦法學雜誌300期的到來,意味著在過去八年中本刊持續地為法律界,不論是學者、實務人士或者學生,提供了發展法學理論與學說、深度解析實務判決、吸收新知與學習之園地。這是月旦法學的使命,而此一使命將延續下一個及無數個百期。
     
    本人忝列總編輯,感謝編輯部全體同仁之努力與協助;藉此更感謝來自國內外法學賢達之賀詞、向大師致敬之撰寫人、眾法學先進研究貢獻之法學新思維,使讀者能一窺各法學領域在過去八年間之重大發展及未來展望。當然更感謝英國Hugh Beale、德國Hanno Kube、香港David. C. Donald及德國Helmut Satzger等教授提供國際視野,使本期特刊更添風采。
     
    本刊在各法學領域長年規劃不同議題,本期則以各領域之回顧與展望為主軸。首先,賴英照教授就有價證券之定義、證券詐欺、資訊不實之民、刑事責任的各種判決等,探討法官之角色。誠如賴教授所言,很多答案不在條文,而在司法判決,這使我們更期待法院未來能更與時俱進。本人此次則負責撰寫公司法制之重塑與挑戰,希望能帶給讀者更多不同的思考面向。
     
    在公法領域,李建良教授橫觀法制演進、縱向人權思辨,剖析了過去七十年憲法與釋憲之變遷;其亦對行政法各論提出發展及期許,並提醒大數據及AI對公法未來可能之挑戰。
     
    在民法領域,陳聰富教授就進行中之民法債編修正重要內容,先行撰述與讀者分享。陳教授分析了包括消滅時效、債務不履行及契約上義務與契約之調整,關心民法發展之讀者,不可錯過。
     
    在刑法領域,王皇玉教授針對2019年刑法大修提出最新之觀察,包括立委反映民意、以及修正不合時宜之部分;其並指出新修刑法中的不完美,可能造成刑法解釋學或適用上之困擾。
     
    在訴訟法領域,姜世明教授就近二十年來民事訴訟法之相關改革與前瞻,尤其是針對第二審與第三審上訴之改革方案,與第一審之專家委員與律師強制代理引進之可能,均提出深切的評述與建言。此外,林鈺雄教授則針對刑事訴訟法中的公平審判原則,從國際人權法、大法官解釋以及各項未來發展趨勢,進行了完整的分析與闡述。
     
    在國際法領域,陳純一教授從國際法簡史出發,清楚指出各項國際法未來之發展趨勢,包括單一國際法體系、主體多元化、全球化現象與新理論新思路等,並強調我國相關國際實踐之重要性。許耀明教授則就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前次修正迄今相關學說研究走向與實務判決,提出了實證分析與對於未來國際私法研究與發展需持續與國際同步之建言。
     
    最後,在新興科技法律領域,劉靜怡教授則就資訊法律之過去現在與未來,分別就人權、治理與倫理議題,為未來世代擘劃了清晰的路線圖。
     
    回首過去百期,眾家學說爭鳴、各項實務崢嶸,謹此期許未來百期,本刊能夠繼續引領學說潮流、帶動實務良善操作。再次感謝支持本刊的法學先進與讀者群!
     
    總編輯 曾宛如
     
    📕詳細內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451

  • transaction用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3-26 17:04:22
    有 280 人按讚

    🎁【贈獎活動】月旦法學雜誌300期
     
    本期內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460
     
    月旦法學雜誌邁入300期!一路上感謝各位讀者的陪伴與支持,月旦法學雜誌秉持初衷,致力於提供優質的法學論述、高質量的法律文章,時刻注意法學發展之趨勢,為讀者提供最新穎的法律見解。300期涵蓋了各個法領域的發展趨勢,並回顧百期以來的重大法律變革,篇篇精彩,鞭辟入裡。現在,我們要抽出兩位幸運兒,贈送月旦法學雜誌300期紀念特刊,與您一同分享百期喜悅。
     
    想得好書就要↓↓↓
     
    一、 「元照出版」粉絲團按讚!!!
    二、 本則貼文按讚+分享(臉書狀態設為公開)
    三、 留言+TAG:「歡慶月旦法學雜誌三百期,我和(TAG一位好友)要一起回顧過去、展望未來。」
    四、 活動時間:即刻起3/28 中午12點
    五、 抽2名幸運兒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460
    【向大師致敬】
    翁岳生、王澤鑑、賴英照、蘇永欽、王仁宏、廖義男、甘添貴
    引言:葉俊榮、詹森林、劉連煜、王文杰、馮震宇、石世豪、張麗卿
     
    【Master's View】
    🔸The Future of Constitutional Law – A German Perspective/Hanno Kube
    🔸The Future of Contract Law/Hugh Beale
    🔸Commercial Law in an Age of Automation: Upstream Planning to Forestall Downstream Transaction Costs /David C. Donald
    🔸International Judicial Cooperation in Criminal Matters –the European Path as a Model?/Helmut Satzger
     
    【法學新思維】
    🔸從司法判決看證交法發展/賴英照
    🔸臺灣公法的當代思維──跨入2020年代的回敘與挑戰/李建良
    🔸臺灣民法債編修訂新動向/陳聰富
    🔸公司法制之重塑與挑戰/曾宛如
    🔸2012年至2019年刑法修正之回顧──以2019年修正為重心/王皇玉
    🔸民事訴訟法之改革、前瞻與迷惘/姜世明
    🔸刑事訴訟法的發展趨勢──從公平審判原則出發/林鈺雄
    🔸國際公法的未來發展趨勢/陳純一
    🔸國際私法的回顧與展望──2010年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後之實證觀察/許耀明
    🔸資訊法律的過去、現在與未來/劉靜怡
     
    🔥訂閱優惠★No.300期誌慶🔥
    🔺《月旦法學教室》、《裁判時報》、《月旦民商法雜誌》+《月旦財經法雜誌》:現抵訂閱金額$300元,並加贈《月旦法學雜誌》第300期特刊一本
     
    🔺《月旦法學雜誌》:現抵訂閱金額$300元,〔新訂戶〕加贈第300期特刊一本(共13期/一年)、〔續訂戶〕加贈一期(共13期/一年)
     
    🔺立即訂閱:http://www.angle.com.tw/event/magazine/?f=fb

  • transaction用法 在 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10-01 13:19:08

  • transaction用法 在 大象中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10-01 13:10:45

  • transaction用法 在 大象中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10-01 13:09:56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