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toyota保固範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toyota保固範圍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toyota保固範圍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toyota保固範圍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昨天下午,為了進一步釐清檸檬車法案的議題,我邀集馬自達SOS自救會、Volvo PS車輛安全關懷促進會、Toyota Rav4自救會、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台北市汽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美國商會、歐洲在臺商務協會、中華民國汽車...

toyota保固範圍 在 愛麗絲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23 18:17:47

還沒到夏天,高雄的太陽就大到令人傻眼,愛麗絲一曬太陽就頭暈,紫外線更是皮膚的頭號殺手,真的不敢想像正式進入夏季到底要怎麼出門! 眼見溫度一直攀升,家裡那台老爺車的隔熱紙早已變質,前擋風玻璃只貼了短短一截,窗戶和後擋的隔熱紙早變了色...自己辛苦無所謂,哪能讓老人家受苦!愛麗絲當下決定將整台車換上新...

  • toyota保固範圍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8 16:28:40
    有 656 人按讚

    昨天下午,為了進一步釐清檸檬車法案的議題,我邀集馬自達SOS自救會、Volvo PS車輛安全關懷促進會、Toyota Rav4自救會、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台北市汽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美國商會、歐洲在臺商務協會、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與交通部路政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經濟部商業司,一同召開檸檬車法案公聽會,進行相關意見的交流。
     
    以下,針對今天公聽會中與會人員的寶貴意見,和大家報告。
     
    一、「標的物經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改正者」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之內涵為何,是否有明確化之必要性?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現行對於召回、重大危害行車安全之虞的描述性定義,並無太大的問題。但是,之所以美國有這樣的基礎,可以採取描述性定義,是因為他們有一群技術專家,專責判定是否有安全性危害。
     
    然而,#台灣目前欠缺這樣的量能和基礎。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說明,通案上,不管是品質還是安全,#要有一定的數量,就可能落入通案處理。路政司依程序會蒐集通報的個案,經過程序去彙整,如果認為有通案問題,將依據監督管理辦法,要求車廠召回改正,對通案問題進行處理。如果業者不處理,就會依法要求車廠有改正作為。
     
    二、12,000公里及180日之保障條件及期限,是否能有效保障消費者?延長對於業者營運成本之影響?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年平均行駛公里的標準,美國運輸部監理單位有完整統計資料,是21,600公里,如果按照除以二的邏輯,美國的標準應該要更嚴苛,其標準卻普遍是24個月和38,400公里。
     
    對比台灣和美國,美國年平均行駛里程少於台灣,但保障條件比台灣寬鬆。
     
    以氣候條件和台灣相近的佛羅里達為例,檸檬車條件是2年內三次維修,或故障15天無法修復的。再以德州為例,德州對於瑕疵有四次修復的機會,但有潛在安全風險的只有二次:從購買日起兩年或24000英里,或是交付後有30日是故障的。如果滿足條件,就可以主張車子是檸檬車。
     
    在德州,消費者在相關程序中必須完整蒐證,同時給車商足夠合理的修復機會,如果程序完備而車子沒有辦法被維修,德州監理部門會指派技術專家,調解消費者和車廠的爭議。如果爭議無法調解,就會進入仲裁的程序,由監理單位召開類似於聽證會的場合,讓消費者說明如何給車廠合理地維修並舉證,接著就是等仲裁員針對問題做最後裁決。
     
    在美國負責裁決的部門,有些州是監理部門,有的在消費者保護機構。在這個全球車的時代,為什麼一樣日本TOYOTA的車,在美國有這樣的條件,營運上可以接受,在台灣卻不行?從這個角度來看,標準是可以調整的。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目前定型化契約,對重大瑕疵的效果,有12000公里和180天的標準,是綜整了消費者和車廠的意見,並經過行政院通過,#標準不是交通部訂的。
     
    這個答案,當然無法令人滿意。
     
    三、如雙方未能同意選定鑑定之機構,應如何處理?得否由主管機關指定或其他方式決定?如鑑定後一方或雙方不接受鑑定結果,有無其他機制協助處理爭議?
     
    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劉錦村理事長表示,原廠給各國經銷商理賠的條件不一,導致台灣消費者受到很大的損失。不是台灣的總代理故意不理賠,而是原廠不給這樣的權利,因此,台灣的總代理應該向原廠爭取和世界各國一樣的保固條件,
     
    至於如何舉證個案的瑕疵?如果是通案的瑕疵,原廠會召回。個案的瑕疵,基本上難以舉證。但是在美國,相關條文為了適用個案,不會制定細節,由一個公正的技術部門來做仲裁,原廠也很配合。所以,在外國檸檬車要得到理賠,並不會太困難。
     
    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進一步說明,即使已經到了訴訟階段上法院,很多問題還是很難解決,因為涉及科技專業。消保法的規定是符合當時科技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什麼是通案什麼是個案的問題?通案是設計上有瑕疵,所以一整批都有問題;個案是製造上的問題,但是實務上很難區分。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謝家慧調查官則分享相關經驗,事故發生時,運安會會邀請相關單位,如車廠如果涉及事故,就會邀請參與調查,因為對車輛最熟悉的是車廠,運安會很難對車輛結構有透徹的了解。
     
    因此,在邀請車廠調查的過程中,會邀請第三方學者專家參與調查,也避免車廠對涉及自己利益的部分隱藏,若有第三方的鑑定單位來協助民眾,會有很大的幫助。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召回和瑕疵的部分,到底是安全問題還是品質問題,涉及專業,汽車原廠最需要了解。
     
    關於 #公正的瑕疵鑑定機構,交通部已協助經濟部,彙整可提供鑑定機構的名單;去年路政司也透過車安中心蒐集國外的做法,研議如何配合定型化契約的施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後續在行政院的會議,將報告如何優化相關機制,並邀請自救會等參與討論。
     
    四、「經四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部分,於第三次維修後,短期間內再發生相同瑕疵,而已逾180日之期間,消費者是否得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定型化契約宜否調整?
     
    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說明,在契約內分二種類型得以換車或解約,一是重大瑕疵,像自救會提出的暴衝;第二是屢修不復。在整個規範設計內,這兩種情形下可以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就是在民法契約內做相應的補充規定,定型化契約可以滾動檢討修正不足之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陳星宏簡任秘書表示,在部會的會議中,消保處一直在思考是不是要在國內建立基於雙方衡平地位的鑑定中心。其實國內消費爭議不只汽車,例如旅遊就有一個協會的機制。所有定型化契約有滾動式檢討的存在,當然里程數或日數要隨時檢討調整,最後要有一個機制存在。
     
    五、「已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之合理期間」,是否宜一律不予累計期間?
     
    馬自達自救會林松郁先生說明,自救會的車主有豐富的修車經驗。至今已經換了500多台車。除了保養維修,相信車廠還有很多服務在進行。代步期間只是讓修車現場有喘息空間,但是消費者還是要用車,在這些期間給代步車補償,對消費者而言本來就是應該的,因為車子有問題要排除,所以消費者忍受,重新叫料的維修時間也不該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經濟部商業司李怡靜科長表示,當初有業者提出缺料待料狀況,必須等待船期,因此允許消費者可以使用或接受代步車,在合理期間內不計入維修期間。合理期間每輛車有各自的狀況,可能難以在契約內具體規定,建議回到個案判斷。
     
    總結來說,今天公聽會的兩個重點,一是建立公正的官方鑑定機構的可行性,交通部路政司已在研議;二是檸檬車保障範圍太小,也就是180日及12,000公里的限制,可以適用的案例可能有限,然而相關單位未有明確回應。
     
    #瑕疵鑑定 牽涉到事實認定上的問題,而非法律上的爭議。國內各項的消費糾紛之所以有各式爭議,是因為法官也沒有醫學或工程的相關知識,因此,建立一個公正有效的鑑定機構勢在必行。作為主管機關的交通部,應該積極研議。
     
    #保障範圍 180日和12,000公里的限制,考慮到車安中心鑑定作業的時間遠超過檸檬車條款的180日,可見這樣的設計並非「合理期間」。同時,和台灣有相似氣候條件的佛羅里達州,保障和相關制度遠比台灣健全。因此,經濟部應該進行滾動性的檢討,以利解決糾紛,維護道路安全。
     
    為了廣大汽車消費者的權益,我們會持續緊盯檸檬車法案的修正,讓台灣的汽車消費者,不再飽受檸檬車維修召回求助無門、來回奔波的困境!

  • toyota保固範圍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09 07:49:26
    有 4,958 人按讚

    【百萬進口車RAV4漏水災情四起
    和泰擺爛事蹟再添一樁】

    ⚠️於交通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 要求交通部就和泰汽車近期瑕疵案積極處理

    9月底嘉瑜召開TOYOTA油電車煞車失靈案記者會,至今已過了兩個多月,車主們卻還沒有等到任何協助或改善措施,而和泰汽車雖然曾在11月初行文給車安中心,承諾會提供車主「服務活動」,但就如同先前無人聽聞過的「善意保固專案」,此次服務活動的實施日期和相關細節也遲遲沒有下文,嘉瑜認為,除了和泰汽車刻意擺爛之外,交通部作為主管機關也明顯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

    如今TOYOTA油電車煞車失靈案的車主還未獲得妥善補償,又爆出TOYOTA RAV4的2019、2020、2021年式車款有設計瑕疵,導致出現車體滲水、漏水情形,車主們從10月中開始在網路上集結、成立自救會,同時也向交通部遞交陳情書,一樣不見交通部主動介入調查!和泰汽車也繼續擺爛!嘉瑜除了在11月25日至交通委員會提出質詢,今日也獲得陳歐珀召委、林俊憲委員以及許智傑委員協助連署,在交通委員會成功提出臨時提案,希望加強對交通部處理此兩件車輛瑕疵案的監督力道,盡快讓瑕疵車輛免費回廠檢修、並且更換瑕疵、故障零件,以保護車主們及用路人的行車安全。以下為11月25日嘉瑜於交通委員會質詢內容:

    ⚠️持續追蹤:TOYOTA油電車煞車故障案至今未公告服務活動訊息

    11月25日嘉瑜至交通委員會質詢,當時就TOYOTA油電車煞車故障案後續處理情形,請交通部要求和泰汽車在一周內公告服務活動,並且不得限制車主資格,當時王國材次長也允諾會請交通部路政司及車安中心辦理,但一周過去了,和泰汽車依舊沒有任何動作,今日備詢的路政司陳司長答覆,目前已經請車安中心行文和泰汽車辦理,嘉瑜希望交通部能履行承諾,督促和泰汽車盡速公布服務活動的實施辦法。

    ⚠️百萬進口名車漏水災情四起,網諷「潮到出水」

    除了和泰尚未妥善處理的油電車煞車故障問題,近期TOYOTA RAV4也傳出漏水災情,導致車主雨天不敢開車出門、車子髒了也不敢洗。而相關車型從上市以來,在國內已經銷售了57,631台,雖然交通部目前尚未清查受影響車主數量,但就嘉瑜所接獲的陳情件數:自救會A在10月17日到25日短短一周內,就有173名車主回報車輛漏水情形;自救會B則是有277名車主回報車輛漏水。

    根據和泰汽車在10月30日針對RAV4漏水事件的說明,稱只有RAV4 2019、2020年式車頂架車型出現漏水情形,明顯就是在避重就輕,以過往一貫的態度,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嘉瑜手上掌握了上百名車主提供的車型與車內漏水圖片,受影響範圍遍及2019、2020、2021年式,而且無論是有無車頂架的車型,都出現了漏水情形,從嘉瑜手邊有的數百名車主名單,到網路上有上千名成員的RAV4自救會,顯示這起事件絕對不是和泰汽車所說的「零星個案」!

    ⚠️汽車市場市佔第一,售後服務品質落漆

    和泰汽車長期以來在台灣汽車市場市佔第一,但服務態度是否也是市場第一?TOYOTA車輛瑕疵事件近期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和泰汽車卻對消費者、車主置之不理,大車廠鴨霸的態度一覽無遺,而交通部作為主管機關,要如何幫車主討回公道呢?嘉瑜希望此次RAV4漏水車事件,交通部與車安中心不要再重蹈覆轍,拿和泰汽車的調查報告來蓋章認證,把車安中心變成和泰汽車的保證中心!

    ⚠️漏水導致零件生鏽恐危及行車安全,和泰應實施召回改正

    和泰汽車在12月2日針對RAV4漏水車發布不召回聲明,理由是目前沒有任何因為車輛漏水產生安全瑕疵的案例,但明明已經有車主在網路上指證車輛因為漏水導致零件生鏽,甚至可能導致安全氣囊在緊急時刻無法作動,而車體內遍布的各種電子式主被動安全配備,長期處在水氣潮濕的狀態下,隨時都可能發生故障,這起瑕疵案表面上只是車頂漏水,但實際上對於行車安全一定會造成影響!

    如果我國檸檬車法案早日通過,以此次RAV4漏水車的情形,早就合乎幫車主更換新車的條件,但因為檸檬車法案遲遲沒有通過,和泰汽車才得以擺爛不積極處理,嘉瑜請交通部務必保護車主權益,要求和泰汽車盡快實施召回改正,為受害車主更換瑕疵或因漏水造成故障的零件。

    👉20201203質詢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hplleqfiNM4

  • toyota保固範圍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25 18:40:29
    有 6,138 人按讚

    【油電車煞車瑕疵案 交通部承諾將要求和泰比照日本原廠服務更換零件】

    今天在交通委員會,嘉瑜針對先前召開的TOYOTA油電車煞車瑕疵案後續進度,向王國材次長提出質詢,希望交通部與車安中心能更積極維護車主權益。

    ⭐️交通部承諾
    將要求和泰為所有油電車主更換煞車零件

    交通部王國材次長也認同煞車系統對於車輛安全影響重大,縱然部分油電車主可能未固定在原廠進行保養,但也不會影響煞車系統是在出廠時就存在瑕疵的事實,並承諾會責成路政司跟車安中心,向和泰汽車要求,油電車煞車零件瑕疵案的顧客服務活動,不應該限定車主資格,嘉瑜也希望路政司能要求和泰汽車,在一周內就將此服務活動訊息對外公告,讓受影響的油電車主,能盡速回廠維修、更換煞車零件,以保障車主行車安全。

    ✅部會互踢皮球
    和泰擺爛兩年未處理瑕疵零件

    在當日的記者會會後,和泰汽車發布聲明,稱陳情車主所遇到的情形是「車輛長期使用後耗損情形」,若車主的里程數已經過保固,就必須自費維修,而日本TOYOTA所提供的「顧客服務活動」僅限於日本國內,所以台灣TOYOTA無需比照辦理,但日本早在2018年就對車主提供服務活動,還因為影響範圍過廣,將召回車輛分為四批進行,和泰汽車卻擺爛兩年,直到嘉瑜召開記者會要求,材表會向日本原廠爭取。

    這些受影響的油電車,在台灣售價比日本售價貴上20萬至50萬元,國人買車要負擔高額的貨物稅、關稅、營業稅,結果零件出現瑕疵情形時,不僅沒有獲得更好的保障,就連找政府部門陳情,各部會也是互踢皮球,沒有單位要積極介入調查,讓車商持續擺爛,車主權益受損求助無門。

    ✅稱提供善意保固卻無車主知情 
    追問後才說未對外公告

    而和泰汽車先前曾對車安中心聲稱已提供相關車型車主「善意保固、優惠維修」專案,在記者會後也因為車主陸續向辦公室反映未曾聽聞,甚至向服務廠詢問、要求使用該專案服務,也被告知和泰汽車未通知相關訊息,嘉瑜請車安中心向和泰汽車確認此訊息真偽,和泰汽車才表示這項專案並未對外公開,也就是說,和泰要提供誰善意、提供誰零件更換、提供誰延長保固,可能是看車主身分、背後的靠山是誰來決定,這樣是對待消費者應有的態度嗎?不是應該秉持公平待客原則,針對所有瑕疵零件都提供維修更換服務嗎?

    ✅車安中心無檢測量能 調查報告引和泰說詞為其背書

    而在9月21日的記者會中,交通部有派路政司官員出席,嘉瑜要求交通部及車安中心積極介入調查此案,路政司官員也承諾會在一個月內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結果花了近兩個月的時間,終於在本月11日交出車安中心所做成的汽車安全性通報案件會議紀錄,「經原廠確認係因煞車增壓器……(中略),屬於車輛長期使用之零件正常耗損」,將無預警失去煞車動力解釋為零件正常耗損,是和泰汽車自事件爆發以來的一貫手法,沒想到車安中心花了七周時間做出的調查報告,竟然跟和泰汽車當初的聲明稿如出一轍!車安中心是和泰汽車的背書保證中心嗎?

    嘉瑜辦公室同仁在質詢前分別致電交通部路政司及車安中心,詢問在這一個多月以來,是否有自行拆解零件、調查是否存在瑕疵,沒想到兩個單位都直接回覆說他們沒有這樣的檢測量能,所謂的調查就是請廠商來說明!所以車安中心做成的調查報告,才會看不到專家學者站在車主的立場,來調查零件、找出零件的問題在哪裡,反而是站在和泰汽車的角度,為業者背書保證說煞車沒有問題!那車安中心又何必多等這一個多月,直接在記者會當天下午,直接將和泰汽車的聲明稿,拿來蓋章認證做成調查報告就好了啊。

    ✅和泰稱將提供服務活動 
    卻限定車主必須是「忠誠顧客」

    而有關嘉瑜極力要求,和泰汽車應比照日本原廠之服務方案,提供國內車主免費檢修、更換煞車零件一事,雖然和泰汽車在本月回覆車安中心,將以專案形式提供【忠誠顧客】比照日本國內之服務活動,但和泰汽車先前曾對車安中心聲稱已提供相關車型車主「善意保固、優惠維修」專案,但這項訊息並未對外公開、亦沒有任何車主知情並享用此專案,這一次會不會又以同樣的手法,先對交通部聲稱會提供服務活動,事後對車主又隻字未提!?

    此外,日本TOYOTA當時提供的服務活動,也未限定車主資格,和泰理應比照辦理,對所有受影響的車主提供維修更換零件的服務,既然日本TOYOTA現在都已經願意處理,為何和泰汽車可以再以「忠誠顧客」的條件,來篩選誰可以得到維修更換零件的服務?難道和泰汽車是看誰背景硬來決定要不要服務嗎?

    https://youtu.be/JeS9EsgQL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