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重溫:《中文學得好,對學英文有益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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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一些教育專家,認為讓小孩同時學兩種語言,會因為辨認兩種語言耗用太多腦力,而出現學習困難。後來有一些語言教...
文章重溫:《中文學得好,對學英文有益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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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一些教育專家,認為讓小孩同時學兩種語言,會因為辨認兩種語言耗用太多腦力,而出現學習困難。後來有一些語言教育家不同意,認為雙語並重有助語言學習。這兩種教育觀,究竟誰是誰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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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寫、講英文的時候,腦裡想的是中文,用的是中文思維,寫出來的中文句式,然後硬用英文字取代中文字,這樣寫出來的洋涇浜英語(Pidgin English),當然令人不明所以、啼笑皆非。寫或講中文的時候不要用英文思維;寫或講英文的時候不要用中文思維,但這代不代表學英文的時候,不能用學中文時用過的思維模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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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具體一點說,學語言要學得好,必須要用到一些思考方法和過程,例如推論的過程就牽涉到假設和求證這些方法。⠀
我今天在看這一本書叫《初中文言文特級學堂》,裡面有一頁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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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今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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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語言的不斷發展,一些文言詞彙的意義發展至現在已有所擴大、縮小或轉移,若理不清詞彙的古今異義,會造成理解文言文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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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義擴大:如「河」,古代多指黃河,現代則泛指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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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義縮小:如「臭」,古代本指氣味,現代則專指氣味難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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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義轉移:如「慷慨」,古代可指情緒激昂、性格豪爽、感嘆等,而現代漢語的「慷慨」基本已沒有此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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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讓我想起一句《周易》裡的一句話:「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有沒有學生看見「臭」這個字,就下意思的咬定「臭」的意思,是英文字 “smelly”的同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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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反證已經放在眼前,蘭花是香的,這裏的臭字怎會作現代解法?只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即使沒聽過有詞義推廣這回事,也應該可以根據邏輯,意會到詞語的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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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中文的思維(留意我這裡說*學*中文的思維,不是說中文的思維),同樣可以應用到英文。如果你知道 smell 可以是氣味的意思,聽到有人說:“He smells!” 你應該知道「他氣味」這句話不合邏輯,進而可以推論到,smell 這個字也可以是 “have a strong or unpleasant odour.”,即發出一種強烈或難聞的氣味的意思。八十年代經典愛情電影 Top Gun 裡面的 Tom Cruise,曾經走到勁敵 Slider 身邊,鼻子索了一索,不屑的拋下一句經典對白:“Slider, you stink.” 從這個場景,你應該可推斷得到,stink 的意思和上面提過的 smell 相似,就是很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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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知道,英文裡 smell 作動詞,解很臭。邏輯上推而廣之,stink 這個字可作動詞,意思是很臭,又有什麼稀奇?你該不會覺得因為中文裡面用形容詞表達很臭,英文也必定要用形容詞(Smelly)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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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邏輯似乎很簡單。問題是,很多人要用英文表達臭的意思時,心裏想的就是臭這個中文字。又因為中文裡慣用「臭」(形容詞)表達,寫英文時就不自覺的被中文的習慣影響了,照辦煮碗的在英語裡用 smelly 這個字表達「臭」的意思,而忽略了一點:其實英文裡,較常用 smell 和 stink 這些動詞表達同一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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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中文學得好,會不會讓人學不好英文呢?雙語並重是否對學習英文有幫助呢?我認為,答案在乎於究竟「學英文,不要同時學中文」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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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要反對寫英文的時候,腦裡進行翻譯,寫由中文翻譯過來的英文,我十分同意。但如果把學中文所用的邏輯思維,靈活運用到英文裡,必定能大有所謂。從以上例子足見,學任何語言所用的思維也是一脈相承的,學中文需要用到的邏輯思維,在學英文同樣適用。這樣看來,中文學得好,又怎會對學英文有害而無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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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nk動詞 在 與芬尼學英語 Finnie's Language Art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學習心得] [#任何程度] 中文學得好,對學英文有益處嗎?
以前有一些語言教育家,認為讓小孩同時學兩種語言,會因為辨認兩種語言耗用太多腦力,而出現學習困難。後來有一些語言教育家不同意,認為雙語並重有助語言學習。這兩種教育觀,究竟誰是誰非呢?
有很多人寫、講英文的時候,腦裡想的是中文,用的是中文思維,寫出來的中文句式,然後硬用英文字取代中文字,這樣寫出來的洋涇浜英語(Pidgin English),當然令人不明所以、啼笑皆非。寫或講中文的時候不要用英文思維;寫或講英文的時候不要用中文思維,但這代不代表學英文的時候,不能用學中文時使用的思維模式呢?
或者具體一點說,學語言要學得好,必須要用到一些思考方法和過程,例如推論的過程就牽涉到假設和求證這些方法。
我今天在看這一本書叫《初中文言文特級學堂》,裡面有一頁這樣寫:
//(2)古今異義
由於語言的不斷發展,一些文言詞彙的意義發展至現在已有所擴大、縮小或轉移,若理不清詞彙的古今異義,會造成理解文言文的障礙。
詞義擴大:如「河」,古代多指黃河,現代則泛指河流。
詞義縮小:如「臭」,古代本指氣味,現代則專指氣味難聞。
詞義轉移:如「慷慨」,古代可指情緒激昂、性格豪爽、感嘆等,而現代漢語的「慷慨」基本已沒有此義。//
這一段讓我想起一句《周易》裡的一句話:「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有沒有學生看見「臭」這個字,就下意思的咬定「臭」的意思,是英文字 “smelly” 的同義呢?
但反證已經放在眼前,蘭花是香的,這裏的臭字怎會作現代解法?只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即使沒聽過有詞義推廣這回事,也應該可以根據邏輯,意會到詞語的意思啊!
學中文的思維(留意我這裡說*學*中文的思維,不是說中文的思維),同樣可以應用到英文。如果你只知道 smell 可以是氣味的意思,聽到有人說:“He smells!” 你應該知道「他氣味」這句話不合邏輯,進而可以推論到,smell這個字也可以是 “have a strong or unpleasant odour.”,即發出一種強烈或難聞的氣味的意思。八十年代經典愛情電影Top Gun裡面的Tom Cruise,曾經走到勁敵Slider身邊,鼻子索了一索,不屑的拋下一句經典對白:「Slider, you stink.」 從這個場景,你應該可推斷得到,Stink的意思和上面提過的 Smell 相似,就是很臭的意思。
如果你知道,英文裡smell作動詞,解很臭。把邏輯推而廣之,stink這個字可作動詞,意思是很臭,又有什麼稀奇?你該不會覺得因為中文裡面用形容詞表達很臭,英文也必定要用形容詞(Smelly)吧?
邏輯似乎很簡單。問題是,很多人要用英文表達臭的意思時,心裏想的就是臭這個中文字。又因為中文裡慣用「臭」(形容詞)表達,寫英文時就不自覺的被中文的習慣影響了,照辦煮碗的在英語裡用Smelly這個字表達「臭」的意思,而忽略了一點:其實英文裡,較常用Smell和Stink這些動詞表達同一意思。
所以說,中文學得好,會不會讓人學不好英文呢?雙語並重是否對學習英文有幫助呢?我認為,答案在乎於究竟「學英文,不要同時學中文」是什麼意思。
如果說要反對寫英文的時候,腦子裡進行翻譯,寫由中文翻譯過來的英文,我十分同意。但如果把學中文所用的邏輯思維,靈活運用到英文裡,必定能大有所為。從以上例子足見,學不同語言所用的思維也是一脈相承的,學中文需要用到的邏輯思維,在學英文同樣適用。這樣看來,中文學得好,又怎會對學英文有害而無益呢?
延伸資料:
使用雙語的好處
http://bit.ly/2viB6nO
經典電影 Top Gun相關片段:
http://bit.ly/1jU7onf
(原文連結:http://bit.ly/2wXD0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