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spv架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spv架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spv架構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鬥陣來關心】伊斯蘭債券之特色與運作架構 作者:高美雯律師 伊斯蘭債券(Sukuk)在阿拉伯語為憑證之意,因其須遵循伊斯蘭律法,如禁止收取利息、禁止具風險或不確定之交易等,因此其與一般傳統債券有根本上的不同。 主要差異包括伊斯蘭債券之定義係指對標的資產具受益所有權之債券持有人有權分享資...
spv架構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鬥陣來關心】伊斯蘭債券之特色與運作架構
作者:高美雯律師
伊斯蘭債券(Sukuk)在阿拉伯語為憑證之意,因其須遵循伊斯蘭律法,如禁止收取利息、禁止具風險或不確定之交易等,因此其與一般傳統債券有根本上的不同。
主要差異包括伊斯蘭債券之定義係指對標的資產具受益所有權之債券持有人有權分享資產之收益及資本增值,而傳統債券係指發行人依契約約定於特定時間支付利息及本金予債券持有人之債務契約,前者之架構以資產、股權及債務為基礎,而後者僅以債務為基礎,因此,伊斯蘭債券有資產之要求,伊斯蘭債券持有人對產生利潤或收益之資產具所有權,而原則上傳統債券則無,持有人對發行債券之企業亦不具所有權。另針對投資人之獲利,由於伊斯蘭律法禁止收取利息,伊斯蘭債券係採取定期分配資產之利潤或收益予投資人之方式,而傳統債券係定期支付利息予債券投資人。
伊斯蘭債券發展出以參與投資計畫並分享利潤、運用租賃等交易等方式,取代收付利息之交易。以較為盛行之租賃型伊斯蘭債券為例,其運作架構乃籌資者以特定價格出售特定資產(例如土地)予SPV(當公司有籌資計畫時 須先設立一特殊目的機構SPV,再由SPV對投資人發行伊斯蘭債券),並移轉至SPV名下。隨後,SPV發行面額等同購買資產價格之伊斯蘭債券予投資人,再將募集之資金支付予籌資者作為購買資產之價金,之後SPV按租賃契約將資產出租予原籌資者並於約定期間內按期收取租金。SPV再將收取之租金分配予投資人作為其投資收益。而於租約到期或提前解約時,SPV將依約定價格出售資產予原籌資者。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spv架構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鬥陣來關心】伊斯蘭債券之特色與運作架構
作者:高美雯律師
伊斯蘭債券(Sukuk)在阿拉伯語為憑證之意,因其須遵循伊斯蘭律法,如禁止收取利息、禁止具風險或不確定之交易等,因此其與一般傳統債券有根本上的不同。
主要差異包括伊斯蘭債券之定義係指對標的資產具受益所有權之債券持有人有權分享資產之收益及資本增值,而傳統債券係指發行人依契約約定於特定時間支付利息及本金予債券持有人之債務契約,前者之架構以資產、股權及債務為基礎,而後者僅以債務為基礎,因此,伊斯蘭債券有資產之要求,伊斯蘭債券持有人對產生利潤或收益之資產具所有權,而原則上傳統債券則無,持有人對發行債券之企業亦不具所有權。另針對投資人之獲利,由於伊斯蘭律法禁止收取利息,伊斯蘭債券係採取定期分配資產之利潤或收益予投資人之方式,而傳統債券係定期支付利息予債券投資人。
伊斯蘭債券發展出以參與投資計畫並分享利潤、運用租賃等交易等方式,取代收付利息之交易。以較為盛行之租賃型伊斯蘭債券為例,其運作架構乃籌資者以特定價格出售特定資產(例如土地)予SPV(當公司有籌資計畫時 須先設立一特殊目的機構SPV,再由SPV對投資人發行伊斯蘭債券),並移轉至SPV名下。隨後,SPV發行面額等同購買資產價格之伊斯蘭債券予投資人,再將募集之資金支付予籌資者作為購買資產之價金,之後SPV按租賃契約將資產出租予原籌資者並於約定期間內按期收取租金。SPV再將收取之租金分配予投資人作為其投資收益。而於租約到期或提前解約時,SPV將依約定價格出售資產予原籌資者。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spv架構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司法律形態的理論探索與制度設計|趙吟 教授 ➔ http://qr.angle.tw/ewm
✔深入完整介紹公司組織的演進,有助於了解各種公司組織發展的緣由,在研讀公司法時更得心應手。
✔本書從最根本的問題探究,並且輔以近年來商業大國的公司組織演變,與台灣近期公司法修正脈絡相似,參考後將有所斬獲!
在歷史的洪流下,隨著經濟蓬勃發展,單以個人能力不足以創造更巨大的財富。此時,透過資本的聚集,以團體的形態進行商業行為就此產生。從最初的合夥團體、無限公司,到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配合著時代的需要,發展出各種公司形態的概念。
本書撰寫目的是欲探討公司法律形態的理論與制度,一開始從公司法人人格以及公司社團理論,架構本書的基本概念。隨後描述公司法律形態的歷史,緊接著介紹英、美、德、法等國家對於公司形態的分類,進行比較與評析。最後則是藉由反思各種公司形態的理念與原則,探討現行中國大陸公司法律形態的利弊缺失,提出現行法應擴大一人公司的設置、設置常態的檢討委員會以及獨立的商事審判庭等問題,期望中國大陸公司法律形態能更加完善。
不同於介紹中國公司法的書籍,趙吟副教授從最根本的公司組織形態出發,探求各種公司組織的目的,深入分析公司形態對於市場,甚至是社會的影響,讓讀者能夠一窺公司組織的演變與中國公司法的全貌。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相關書籍
🔸公司法制基礎理論之再建構|曾宛如 http://qr.angle.tw/5xv
🔸全球化之公司治理|陳麗娟 http://qr.angle.tw/f4i
🔸公司治理與資本市場法制之落實與革新─邁向理論與實務融合之法制發展|黃銘傑 http://qr.angle.tw/5c5
🔸中國大陸公司法與企業法簡析|方立維.席志國.韓宇 合著 http://qr.angle.tw/m5n
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ˍ
🎧相關影音
🔹商業判斷原則與企業經營組織之選擇-以SPV公司治理中如何運用商業判斷原則為例 http://qr.angle.tw/nwp
🔹大陸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制度簡介 http://qr.angle.tw/rq0
🔹閉鎖性公司與有限合夥-功能上之差別 http://qr.angle.tw/bnw
🔹國有企業公司化的法律調整 http://qr.angle.tw/0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