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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serious比較級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萬的網紅犀利檢座,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湯景華縱火燒死6人案,最高法院今天「自為改判」,改判無期徒刑定讞。 理由是:……屬於殺人的間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不符合判《兩公約》規定要處死刑啊要具備殺人直接故意的要件。所以本院依法撤銷原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刑事發言人徐昌錦庭長) 首先,我先看了《公民與政治...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92的網紅Moon Pe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周杰倫-不愛我就拉倒 作詞:周杰倫、彈頭(宋健彰) 作曲:周杰倫 “不愛我就拉倒,離開之前,不要愛的抱抱。反正,我又不是沒有人要。” -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超級喜歡周杰倫的,從他第一張專輯就開始聽了~幾乎他的歌我都朗朗上口自彈自唱也難不倒我!不過就像龍拳或是忍者那些真的很特別的歌就別了... 記得第...

serious比較級 在 犀利檢座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0 07:22:09

湯景華縱火燒死6人案,最高法院今天「自為改判」,改判無期徒刑定讞。 理由是:……屬於殺人的間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不符合判《兩公約》規定要處死刑啊要具備殺人直接故意的要件。所以本院依法撤銷原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刑事發言人徐昌錦庭長) 首先,我先看了《公民與政治...

  • serious比較級 在 犀利檢座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02 14: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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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湯景華縱火燒死6人案,最高法院今天「自為改判」,改判無期徒刑定讞。

      理由是:……屬於殺人的間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不符合判《兩公約》規定要處死刑啊要具備殺人直接故意的要件。所以本院依法撤銷原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刑事發言人徐昌錦庭長)

      首先,我先看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並沒有必須直接故意殺人才可以判死刑這樣的要件。再到處查,只有查到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死刑判決報告~75位死刑犯判決綜合分析》裡面有以下這段:
    「……
    其中所謂「情節最重大之罪」,依人權事務委員會相關解釋,雖限於「蓄意殺害並造成生命喪失」(there was an intention to kill which resulted the loss of life),然此僅屬公政公約因應不同國家刑事法制度所設之「最低度要求」。
    依此,非謂凡犯「殺人罪」者即均應處以死刑;又應將「未發生死亡結果」或「不確定故意」之犯罪排除於「情節最重大之罪」範圍外
    ……」

      經由一些文獻指引,找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35點,原文節錄:「The term “the most serious crimes” must be read restrictively and appertain only to crimes of extreme gravity, involving intentional killing.(僅限於涉及故意殺人的極嚴重罪行。) Crimes not resulting directly and intentionally in death,(未直接和故意導致死亡的罪行,) such as drug offences, attempted murder, corruption and other economic [and political] crimes, armed robbery, piracy, abduction, and sexual offences, although serious in nature, can never justify,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article 6, the imposi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簡而言之,必須「故意殺人」,而且「直接、故意地導致死亡」,才能判處死刑。本段落並列舉包含毒品罪、殺人未遂罪、武力強盜、海盜及性侵害犯罪等罪,不能宣告死刑。

    這段英文出自A/HRC/4/20,解釋「情節最重大之罪」:「The requirement of human rights law that the death penalty should be imposed only for the “most serious crimes” continues to be interpreted subjectively by certain States. The report examines the travaux of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surveys the jurisprudence of the Human Rights Committee, and analyses the comments by the Secretary-General, principles declared by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 and the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and concludes that, if it is to comply with the most serious crimes restriction, the death penalty can only be imposed in cases where it can be shown that there was an intention to kill which resulted in the loss of life. 」

      首先,第一個問題是,英文「intentional/intentionally」,是否包含「不確定故意」?如果從英美法的角度,犯罪的主觀要素分類大致上有intentional, reckless, negligence等,如果並沒有強烈的意圖(intention),但是能預見而去做某些行為會侵害法益,仍然去做,也會構成魯莽(reckless),以殺人罪為例,魯莽行為致死會構成involuntary manslaughter(英美法的殺人罪有很多種,這邊姑且翻譯成「比較嚴重的過失致死」)通常會比murder(謀殺)的罪輕很多。

      (這邊以美國為例)你以為美國刑法會用魯莽殺人(過失致死)輕易放下強盜致死、縱火致死、強姦致死的人嗎?在大部分的立法例裡,只要犯下重罪(felony,能判超過一年徒刑的,全都是重罪)致人於死,而且沒有嚴重違背因果歷程的,都會被被擬制為「謀殺」,稱為「重罪謀殺」(felony murder),所以即使行為人在強盜過程中,被害人嚇到跌倒死亡,或者結夥搶劫,你的同伴把被害人槍殺,自己也要成立「重罪謀殺罪」。這個理論是基於「移轉的故意」(transferred intent),意思是說,你在做某些危險的事,就該知道那件事可能發生的危害,對實際發生的危害直接當成是故意所為的。

      言歸正傳,我國除了毒品罪、海盜罪還有很多奇奇怪怪的罪不用殺死人就可以判死刑以外,強盜致死、擄人勒贖致死,都不用殺人故意,就可以判死刑。

      運輸一級毒品,或者強盜沒有殺人故意,根據《刑法》都可以判死刑,更遑論不確定故意的殺人了。不過根據「《兩公約》規定必須具有殺人的直接故意」才能判處死刑的這個說法,以上這些通通不能判死刑,所以應該可以說,《刑法》裡面許多死刑的規定,是只能嚇人用。

      或者說,《兩公約》真的是當年總統、立法者、學者們想的這樣嗎?

    歡迎指正與提供意見。

  • serious比較級 在 范琪斐的美國時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2-11 19: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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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這文是Clubhouse開房間的前傳及後續,就是為什麼前兩天會去開房間講:跟年輕人/中老年人一起工作的經驗,跟開完房間後的感想,

    開房間是因為上周周末,蘿蔔頭當主人,在家裡辦了個下午茶,來的都是以前在紐約一起混的老朋友, 有的是像我一樣已經搬回台灣,有的是回台灣過年,但在座的每一個人,都在海外闖蕩超過二十年,

    有一位朋友就隨口提起,跟台灣年輕人工作的經驗很不愉快,

    我問他為什麼,他說他包到一個project,規模在台灣類似的項目,算是大的,但他在找助手的過程很不順利,找了半天,通通不合格,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可能勉強可用的,結果一坐下來談先談要付多少錢,合約談了兩個星期之後,居然又說不做了,原因不是錢不夠,是說太難不會做,

    我就說:你是不是沒找對人?因為我的經驗都不是這樣,

    另一位朋友跳進來說:琪斐,我覺得你是我們這個年紀的人之中,對台灣年輕人最寬容的一個, 我們很多朋友聚在一起,就在講台灣年輕人如何如何不行,

    我們當場就辯論了起來,我後來想,當天都沒有年輕人在,只有我這個老人在反串,實在沒有代表性,於是就有到了clubhouse開房間的想法,

    開了房間之後,大家都非常踴躍表達意見,中生代及年輕世代都有,美中不足的,是像我這種超過五十歲的很少,可能是clubhouse在我這個年齡層,還沒有打開,再加上我這clubhouse處女主持人實在很不會開房間,所以資訊有點亂,

    但我還是很有收獲,以下就是後續了,也就是我的感想,

    首先我們來看看對台灣年輕人如何如何不行的批評,大家一定都聽過了啦,像是遲到啦,摸魚啦,工作態度不佳,草莓族,能力不行又不願學習,對外面的情況不了解,

    前面遲到摸魚,工作態度不佳,草莓族等,我把它視為working ethic 工作倫理的問題,這個部分,我個人認為,是每個人不同的選擇,不是世代現象,因為我看過太多台灣年輕人拼得不得了,每天睡不到四五個鐘頭,工作態度不是不好,是太好,得要逼他去休息的那種,有沒有很混的?當然有,但我不會覺得是”台灣人年輕人就是這樣”,而且我也覺得那是他的權利,他不想以工作為人生唯一目標,不行嗎?

    講到“不願學習”,以我的經驗,這個症頭,年輕人不嚴重,是在我這個年齡層的反而很嚴重,台灣的年輕朋友通常你只要解釋清楚,他們對新的做法,很勇於嘗試,但過了一定年齡,反而很難說服,在開房間時,有一位朋友就提到,幾年前他得要去教育老板,”流量很重要”這件事,老板的反應是:“你腦子有問題”,很多朋友也都提到自己的主管,如何威權,有一位在科技業的朋友甚至說,他們公司有”打罵教育“,犯錯還會要跪下道歉之類的,這實在太誇張了,

    在開房間時,有一位朋友就講到說在美國在中國,都是把年輕人視為希望,只有在台灣,老是用負面形容詞來形容台灣年輕人,這位朋友講的只有一半對,我以前跑矽谷新聞,在創意當道的矽谷,年輕人被吹捧上天,三十歲想當獨角獸企業的CEO已經太老之類的,這對我影響很深,所以我對年輕朋友,不要說是平行相待,有時甚至是仰望的,像Clubhouse最近許多的討論促進了許多不同立場的對話, 不同行業都上去分享各種經驗, 都讓我覺得台灣年輕人實在太厲害了! 但這位朋友講的不對的另一半是,美國對年輕的精英,的確很尊重,但很多中老年人一樣對一般年輕人看得很低,他們也有世代衝突,不然也不會有”ok boomer“運動了,不知道的請自己去google,

    但我同意,台灣即使是精英了,也常被踩腳底下,我現在要為中老年人說句話,前面講到的美國跟中國都是世界上的超大市場,他們的資金滿地都是,一百個案子裡,只要成一個獨角獸就吃喝不盡,但在台灣,我們因為市場規模的關係,我們的老板們對失敗的容忍度很低,賠了一個,可能沒有下一次機會,所以就會用他知道的很安全的方式來進行,如果再沒有努力接受新知的能力,就會保守得很可怕,做中階主管的就成了夾心人,一邊被老板扁,一邊被員工嫌,也很可憐,

    所以在我看來,接受新知這件事,在台灣這個環境,中老年人更要督促自己要多學習,對年輕朋友的想法,也要不斷提醒自己要持開放的態度,因為台灣本身的環境趨向威權,想要矯正,就要自己下功夫,但我知道很多人會說,我已經拼了一輩子,換你們年輕人拼了,那我也沒話說,是你個人選擇嘛!可是讓我們至少不要罵別人懶,人生各有志向,OK?

    最後講到對外面的情況不了解,我覺得是有這個現象,但不是只有年輕人,其實各個年齡層都有,

    我先講,的確我這些朋友都是在美國的經驗為主,但先不要急著叫我們滾回美國去,

    這些朋友絕大部分,不是在其他國家混不下去,或想用台灣的健保,才到台灣來的,很多都是在國外已經做得很成功的了,回到台灣來發展,主要是個人的選擇,或是想對台灣這個家有所貢獻,這些朋友,包括我,常常是在台灣要想往外走的時候,或是在想要把台灣國際化的時候,就會被叫去諮詢,

    我們在外面的經歷能提供的諮詢,不是一個“美國做法”, 或是一個”國際做法”, 而是一個我們認知的在美國這個市場,及很多跟美國做生意的國家,這種規模的大市場裡”能被接受的方法”,這不是說”台灣做法”就一定比較不好,但這需要到大市場去驗證過,我們知道的”美國做法”是已經被驗證了,行得通,所以少走一點冤枉路,

    但在台灣,絕大部分時候都是用”台灣做法”,

    很多國外回來的朋友會很挫折的說,台灣年輕人在國際市場沒有競爭力,

    這我不同意,

    的確大部分台灣年輕人,跟外國公司接觸不是很多,所以不會”國際做法”,但不是台灣年輕人能力不足,是沒有這個場域給他們練習,所以我一直都覺得,我們這些國外回來的人,如果真的想貢獻,就要想辦法說到他們懂,如果做不到原先的設計,就要改你的設計,台灣資源就是這麼多,大家更要打群架,想辦法用你手上拿到的資源,把它做到最好,光是抱怨年輕夥伴跟不上是沒有用的,但程度差太多的話,真的會很想死,所以要多花點時間,先找可能聽得懂的工作夥伴,相信我,你只要找到一個,接下來他就會幫你介紹跟他差不多程度的朋友來,然後就會形成正向循環了,

    我想看到這裡,可能很多人會說,怎麼都是中老年人要加油,年輕人不用檢討嗎?我是這樣想啦,我是中老年人嘛,我反省中老年人的部分,年輕人的反省,我希望交給年輕朋友自己來做吧!留言給我啊!

    今天大過年的,本來想講點輕鬆的,一不小心,就又講得太serious啦!

    好啦!今天除夕首次亮相范家人吃年夜飯的照片!
    祝大家牛年“又大又硬” 超級牛逼!

  • serious比較級 在 洞見國際事務評論-Insight Pos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05 21: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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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國債破四兆美元了,會死掉嗎?

    還不會,但事情變得複雜。美國破四兆的國債是什麼概念? 就是到今年年底,這個債務會大於美國的GDP。美國境內所有人賺的錢都拿去還債還還不完的意思。

    大家關心美國國債,很多出於兩個主要原因: 美國會不會倒? 台灣跟美國走這麼近,美國倒了怎麼辦?

    想像國家就跟一個人一樣,借錢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信用越好的人,可以借得越多,大家巴不得借你錢,如果你資產雄厚,大家覺得你借得起,也巴不得借你錢。負債遠超過年度所得的個人與公司多得去了,重點在還款能力跟付得起的利息水準。

    如果你跟別人借的錢還是你自己印的,那簡直跟免錢的一樣了。

    這就是為什麼,雖然疫情下美國瘋狂舉債,美國債券殖利率還是超級低 (借錢的人願意用很低的利息借錢給美國)。因為相比於美國,全世界其他國家除了德國之外,沒有哪個國家的信用比美國好,又能提供大家滿意的利息了。

    而又很剛好,美國聯準會量化寬鬆的方式,是印鈔票來買回美債。自己印鈔票把自己的債買回來,天底下有這麼好的事? 對,因為美元是全世界通行貨幣,而且幾乎是唯一可以用來買石油的貨幣,美金只要是真鈔,印出來大家都會要。

    這就是美國霸權最關鍵的核心之一: 石油--美元制度。

    但任何事情都有一個極限,我們應該關心的是美國接下來的發展。就像銀行借錢給公司行號,看的是他能不能用這筆錢製造出更多收入,以利於未來還款。

    以美國目前多數產業都領先全球的狀況,美國的還款能力暫時還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問題是在於美國國內。

    國債對美國國民的負擔不是均等的,國內的弱勢福利最有可能被砍,因為他們不負責賺錢。但社會安全網對一個國家的進步是有長遠影響的。

    美國可能也不能常常出去跟人party all night,國際組織、同盟分攤金大撒幣的意願可能會降低,兄弟被欺負幫人打架的意願也低了。因為這些都要花錢。

    民主國家需要選舉,開始討論這個資源怎麼分配的時候,你覺得美國選民比較在意自己的退休金,還是天涯海角的一個國家在打仗?

    這些發展都是美國霸權逐漸走下坡的可能性。

    但有個好方法,去跟你的對手要錢。所以為什麼美國現在要跟中國求償新冠病毒 (武漢肺炎) 的損失,然後貿易戰停戰目前也沒有要展延的意思。

    不管你是投資人或者關心台灣未來的人,都應該要思考靠山山倒、靠人人跑的道理。

    https://thehill.com/opinion/finance/495903-judd-gregg-coronavirus-is-a-debt-crisis-too?fbclid=IwAR3EZXDkIoScSk1BIIgrc-Dbu8fvVbeiLUB9LdzCSEkdPNVEUPbKyW_wSck

  • serious比較級 在 Moon Pe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05-24 01:27:01

    周杰倫-不愛我就拉倒
    作詞:周杰倫、彈頭(宋健彰)
    作曲:周杰倫
    “不愛我就拉倒,離開之前,不要愛的抱抱。反正,我又不是沒有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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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超級喜歡周杰倫的,從他第一張專輯就開始聽了~幾乎他的歌我都朗朗上口自彈自唱也難不倒我!不過就像龍拳或是忍者那些真的很特別的歌就別了...
    記得第一首會彈的杰倫的歌是:安靜!從此只要是演出可以彈鋼琴的場我幾乎都會唱這首!但是不得不說,真的以前的歌比較好聽...
    我記得從十二星座這張專輯開始吧!之後的專輯很少讓我會有他一出新專輯就急著想聽的衝動了。也許是慢慢發現他好多歌都很像,或是有種為了寫而寫的歌。
    但我現在這樣說並不是他不好,畢竟人也都會有靈感窮乏的時候,也或許他後來的曲調、風格變得創新不再迎合以前聽眾的胃口,所以我們感到有點失望!
    去聽他後面的歌,會發現也許在歌曲跟歌曲中間有太多的雷同!但你仔細去聽的話其實會發現雖然很像但是在很多的細節做了很多不一樣的編曲。
    歌手就是要不斷的創新自己挑戰自己,當我們有天抱者質疑的態度去看他的做作品時,不仿想想在一首歌的背後他一定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努力滿足聽眾、努力迎合市場!
    用不同的角度想,也許你會發現在很多你從沒注意到的小事。
    周杰倫,一直會是我心中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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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聽到這首的時候,我心裡也是一個大大的問號!Jay,Are you serious!?
    不過其實聽久了是蠻好聽的啦!有時候這種歌詞芭樂直白的歌反而更貼切。
    這次也嘗試了以往Cover沒有做的事,那就是幫自己合音哈哈哈
    可能因為這首很簡單吧!不然我都不敢亂合...
    而且Rap那段我差點忘詞哈哈哈哈哈
    不過,哥沒有胸肌,我只有貓咪。(單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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