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principle會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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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principle會計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98的網紅投資新手輕鬆看懂財報名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現金流量表 本篇來介紹現金流量表中的「營業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這三種現金流出入的分類~ 營業活動顧名思義就是因營業而發生的現金流出入。進貨而付出的貨款、賣出商品或勞務而收到的報酬、支付運營所需之水電及員工薪水等成本……等等,這些都包含在營業活動當中。 目前我們現金流量表的營業活動...

  • principle會計 在 投資新手輕鬆看懂財報名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30 2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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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金流量表
    本篇來介紹現金流量表中的「營業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這三種現金流出入的分類~

    營業活動顧名思義就是因營業而發生的現金流出入。進貨而付出的貨款、賣出商品或勞務而收到的報酬、支付運營所需之水電及員工薪水等成本……等等,這些都包含在營業活動當中。

    目前我們現金流量表的營業活動部分都是以「間接法」編制(另有「直接法」,但此處暫不介紹),間接法會從稅前淨利開始進行各種調整,把損益表有認列、實際上卻沒有相對應現金流動的部分去掉,也就是把「應計基礎」調整成「現金基礎」的概念。

    比如說,損益表中會將折舊費用作為收入的減項扣除,但是在現金流量表中,會將折舊費用加回。因為折舊費用其實是為了「收入費用配合原則(matching principle)」而出現的、會計上估計出的東西。

    簡單舉個例子,A公司買了一台機器$600,000,預計可以使用五年。A公司在購買時就已經付清全部價款,但是預計機器在未來的五年都能幫公司賺錢,所以應計基礎上認為應該把$600,000分為五年作為費用,而不是在購買那一年就全部作為費用(收入費用配合原則)。此時損益表上,每年會產生$120,000(每月$10,000)的折舊費用。

    但是,對現金基礎來說,並沒有發生每月一萬元的現金流出,而是在購買當年流出六十萬元,之後的年度就沒有因這台機器而產生的現金流出。因此,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會將在損益表時被估計出並從收入中扣除的折舊費用給加回來。

    本篇暫時先以大家最容易有疑問的折舊費用為例講解,營業活動的其他調整部分若大家有想看YJ小編寫的話,可以留言讓我知道,再來看看是不是應該另開一篇來分享~

    接下來就是「投資活動」,顧名思義就是因投資產生的現金流出入,這個投資包含投資自己及投資別人,所以流出部分會包含公司購買機器設備而支付的錢、投資其他公司的股票債券,流入部分會包含賣掉自己公司的機器設備而獲得的錢、處分公司名下的金融資產等等。

    最後就是「籌資活動」,籌資活動包含向金融機構借款、發公司債等,流入部分如向銀行新增借款、發行新的公司債等,流出部分如償還之前跟銀行借的錢、償還之前發的公司債、發現金股利給股東等。發現金股利之所以放在籌資部分是因為,股東提供資金也是公司籌資管道之一,發股利是向股東分享所賺得的利潤、可以想成是使用股東提供的資金的「成本」,所以才會放在籌資活動的部分。

    以上簡單介紹現金流量表,大家可以到公開資訊觀測站找自己有興趣公司的財報來研究看看喔~

  • principle會計 在 Starman 資本攻略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2-17 2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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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b的這段經歷很值得參考,相對於看別人成功的「威水史」,我往往更有興趣去了解一個人成功之前到底做了些甚麼。我自己本身由「打工仔」到創業一路走來,深明做任何事的成功關鍵不是單純的運氣和努力,而是心態,心態決定命運。我也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藉此機會與大家分享一下:

    【勿以打工思維去打工】

    要在人生中尋求突破,第一是放棄傳統打工思維,贖回自己寶貴的時間和人生,尋找自己的藍海;第二是要精明地理財,有規律地持續進行有穩定現金流回報的投資,再利用投資產生的現金流入再投資(re-investment),產生多元被動收入,不斷進行資本運作,長遠讓金錢為你工作,而非為金錢而工作。

    以老闆思維出發工作質素高

    何謂放棄傳統打工思維?不是慫恿你貿然去創業,而是建議你以創業思維及心態去打工。

    我認為,對一般沒家底的年青人來說,畢業後即使有創業的志向,也不應該立刻創業,因為對於初生之犢來說,未有工作經驗,對一間公司基本運作沒有概念,更別提企業管治理念,即使幸運地找到一盤好生意的意念及機會,公司沒有良好的運作能力,公司盈利難以持續,最終失敗機率非常高。因此,對於剛畢業的年輕人來說,應該先踏踏實實找份工作,受薪學習最著數,以吸取相關工作經驗為首要考慮。

    不過,做一個打工仔,無論你在哪一個行業,職位是高或低,思維上也不應只是打工的思維。你必須擁有創業者/企業家的思維模式,一個人的思維層次越高,工作質素定必越高,因為你所考慮的都是以老闆角度出發。

    在一間公司內,老闆最緊張公司是否賺錢,多數打工人士卻只為意出糧是否準時、加薪和花紅的多與少,而不是公司是否賺錢,因為大多數人都持打工思維去打工,緊張的都不是公司利益,而是自身的利益,因為每個月的薪金,就是他們從公司所能賺取的全部。

    筆者一向信奉80/20法則(或稱為「帕雷托法則」Pareto principle),此法則提出世界上大多數現象都是「80%的成果,取決於20%的原因」。例如,一間公司80%的業績是由20%的員工賺取回來,意思是80%的生產力集中在20%人手上。

    20%的高質素員工是如何煉成的?他們就是持創業思維的打工仔,做事以公司的利益角度出發,工作質素自然不一樣。要注意,這不是單純工作勤力與否,重點在於思維。如果沒有創業思維,像機器一樣去打工,即使多勤力為公司賣命,每晚OT到零晨都是徒勞,日子久了就真的變成了一部機器,只會愚蠢的工作,工作質素成疑。所以,聰明的打工仔,要聰明地工作,不要浪費自己和公司的時間。

    老闆不是盲的,誰人工作有質素,誰人交行貨「hea做」,很容易看出來,能幹者升職加薪是必然的事。但是,對於擁有創業思維的打工仔而言,志不只於此。對擁有創業思維的打工仔來說,公司就像一個金礦,等著你去開採。以偷師心態打工,所賺取的不僅僅是一份糧,而是人脈、經驗、公司營運模式、業務上與上下游公司的具體商業條件等等……以上種種的實戰經驗,對將來創業有極大的幫助,價值遠比每月薪金高。

    令你賺盡人脈和經驗的工作

    做人要目標為本,做事前先鎖定目標,好好規劃自己要走的路,走冤枉路的機會就會大幅減少。要知道,時間是非常寶貴的資產。

    所以,對有意將來創業的年輕人來說,找工作一樣要目標為本,切勿浪費時間做一些低回報的工作。低回報絕不是指薪金低,而是指工作所能帶來的人脈和相關工作經驗等等。不少年青人畢業後初踏足社會找工作,最著眼於薪酬福利,最好就是薪高糧準、假期多,但年青人應視公司為學校,應著眼於公司能給予你甚麽機會,而不是名義上的薪酬福利。

    我認為,聰明的打工仔切忌找一些過份穩定、挑戰性低、機械式後勤、「做又36唔做又36」的工作。相反,應該找一些與前線業務相關、與你興趣相乎、或與將來你想創業的行業或其上下游行業,你亦可考慮頻密接觸客戶的前線工作。挑戰性越高越好,反正年輕人沒東西可以輸,做唔掂最多給老闆炒魷魚,但你賺到高難度的工作經驗,賺到失敗的機會。失敗了,賠的不是你,而是公司。

    選對工作,就要發揮創業思維,當自己是老闆去考慮每一件事,不限於業務,甚至乎人事管理、會計、融資等大小事務,事事多瞭解,發問前先思考,不怕蝕底,最終得益會是你自己。

    初入職場屬投資期,投資在自己身上,累積工作經驗、建立人際網路最為重要,切忌怕蝕底。如能做好上述一點,不出數年,升職加薪是必然的事,否則該公司應該不太珍惜你的價值,留下也沒意義,大可著手去找新工作,再學一些難得的工作經驗。

    撰文:Starman
    (節錄自《現金流為王》)

    欄名:星投博客
    https://imoney.hket.com/article/1824651/%E6%8C%81%E5%89%B5%E6%A5%AD%E6%80%9D%E7%B6%AD%E5%8E%BB%E6%89%93%E5%B7%A5

  • principle會計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12-13 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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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急跳牆的修法,無法有效打擊假消息】
    早上在黨團召開記者會,針對行政院研擬即將對於「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課予言論審查的責任進行質疑。
    首先必須強調的是,我們並不反對打擊假消息,並認為假消息確實是造成社會動盪不安的要因。
    但是在面對問題的時候,我們還是必須要問制度的合理與正當性,這次我們所要批評的是:

    一、 沒有經過充分討論過後而做成的決策,明顯有違反程序正義的問題:如同亞洲互聯網聯盟(AIC)所擬出的聲明,因為該政策措施會限制到言論與新聞自由,應該要充分的進行廣邀各方業者或民眾進行討論或召開公聽會。AIC作為一個跨國網際網路與科技公司的產業團體代表,會發出這樣的聲明就表示這樣的訊息就顯示政府如此的作為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已經有被行政院邀集傳達此訊息。

    二、 將如此具有爭議性的條文依附在尚未三讀通過的草案,很明顯是一種將責任推卸到立法權上的行為,由於數位通訊傳播法付交通委員會的時候尚未有這些打擊假新聞的規定,並沒有被嚴密的檢視審查。若未來真的在黨團協商時經由執政黨黨籍立委、或是用其他的方式提出,我們都會抵抗到底。

    三、 另外,究竟由誰來判斷、用什麼方式來判斷,是相當核心的問題。打擊假新聞的做法有相當多,例如交由具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判斷與澄清也是一種常見的做法。然而如果由行政單位來做為「要求資訊下架」的機關,這是不是某種程度上「行政逾越司法」?

    四、 我們另外也可以將焦點轉到法條上,這份荒唐的法條除了由行政單位來主導假新聞的認定、並課予數位通訊傳播平台業者審核的責任,另外更課予沉重的行政裁罰,甚至可達上一會計年度申報銷售金額百分之十,這難道沒有逾越比例原則嗎?

    五、 行政院出面澄清說去年所擬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並未牴觸「馬尼拉中立原則」,然而依AIC的聲明、以及我所接獲的消息,我們憂心的是尚未見光的條文部分,幾乎是每一樣都將馬尼拉中立原則的核心概念摧毀殆盡。

    六、 以上種種的問題,我們不禁要問數位通訊傳播法的主管機關NCC,以及數位政委唐鳳,對於這樣可怕的法案的看法究竟是什麼?是不是就淪為橡皮圖章?

    馬尼拉中立原則(Manila Principle) 作為世界上目前對於網路治理的共識,開宗明義的就認為中介平台應該免於對第三方承擔責任、並且任何對於內容的限制應該以司法機關的命令為準,而目前我們所掌握的消息卻全然不是如此,雖然直到現在行政院還沒有對於數位通訊傳播法對於打擊假消息的條文正式提出,但我相信未雨綢繆比亡羊補牢更加有效。

    我由衷希望行政院最後能夠及時收手,並且思考在更加不侵擾到人民的言論自由、打亂言論市場秩序的情況下,尋求一個適切的網路治理手段。

    新聞連結:
    中央社
    通傳法草案引質疑 藍委:先辦公聽會再修法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812130161.aspx

    聯合
    行政院找平台業者喝咖啡 藍委憂:逼他們從台灣撤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534733…

    中時
    國民黨團:修法開罰假新聞 蔡政府狗急跳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20181213002365-260407

    自由
    修法打擊假訊息 藍黨團要求先公聽再審查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4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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