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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e複數 在 黃宜恩 Yi-En ,Huang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0 06: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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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逗號不如餵給熊貓吃掉吧!
范范真是「好範兒」,另一個事業巔峰就是為台灣大眾示範了好何謂言多必失。她日前顯然本想藉著撂英文顯示高尚以博得同情,哪知不自量力的低級英文一po出,成為負面示範,刺激全民探討英文、重拾學英文的樂趣。截圖是 Dub & Ko Language Services(來源:臉書)提供批改范瑋琪英文的範例,造成大轟動,雖然轟動的背後難免有政治立場煽風點火,但就學習語言來說,仍也是極佳的學習範例。祝這個抓緊時事脈動的英文改寫和翻譯服務事業蒸蒸日上。不過,有一個英文寫作規則必須指出。最後一句的改寫:
She who talks much, errs much.
這在今天已經不是好的英文,絕對會被英文編輯和老師視為錯誤。去掉逗點就好了。句子主詞與述詞之間的逗點,歷史上曾經出現,那是至少200年前的寫法,今日不宜,除非你是在直接引述古人的英語,否則請注意不得加逗號,無論主詞多麼長。
以下直接引述兩本權威用法指南供參:
一、Webster's Dictionary of English Usage (1989) 262頁
Comma between subject and predicate.
It is no longer cricket 〔按:n. 正人君子之舉;合度的行為〕 to separate the subject and predicate with punctuation. “How,” asks Simon 1980 rhetorically, “can one possibly separate the subject... from the predicate ... by a comma?” The comma between subject and predicate is an old convention that has fallen into disuse and disfavor. It was common in the 18th century:
What Methods they will take, is not for me to prescribe —Jonathan Swift, “A Proposal for Correcting, Improving and Ascertaining the English Tongue,” 1712
The words for all that, seem too low —Murray 1795
The first thing to be studied here, is grammatical propriety —Murray 1795
This comma is now universally frowned on and tends to be found only as a vice of comic-strip writers, advertisers, and others who are not on their guard. You should avoid the practice.
二、The Sense of Styles, Steven Pinker (有中譯本《寫作風格的意識》)
Still, a few common errors are so uncontroversial—the run-on sentence, the comma splice, the grocer's apostrophe, the comma between subject and predicate, the possessive it's—that they have become tantamount to the confession “I am illiterate,” and no writer should be caught making them. As I mentioned, the problem with these errors is not that they betray an absence of logical thinking but that they betray a history of inattention to the printed page. In the hope that an ability to distinguish the logical and illogical features of punctuation may help a reader master both, I'll say a few words about the design of the system, highlighting the major bugs that have been locked into it.
可是,有幾個常見錯誤不那麼具爭議性,像連寫句(兩個主句間沒有連接詞或誤用標點)、用逗號連接兩個完整句子、複數名詞誤加撇號、主詞和述語之間誤加逗號,以及屬格誤加撇號(例如it’s〔它的〕),假如連這些都用錯了,恐怕就稱不上是個讀書識字的人,任何作者不容許在這裡犯錯。像我曾說的,犯上這種錯誤,問題不在於欠缺邏輯思考,而是對書面文字的歷史漠不關心。我期望能把標點的邏輯與非邏輯元素分開,讓讀者兩者都能掌握;我會談一下標點系統的設計,指出隱藏在系統中的一些缺失。 (江先聲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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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逗號不如餵給熊貓吃掉吧!
范范真是「好範兒」,另一個事業巔峰就是為台灣大眾示範了好何謂言多必失。她日前顯然本想藉著撂英文顯示高尚以博得同情,哪知不自量力的低級英文一po出,成為負面示範,刺激全民探討英文、重拾學英文的樂趣。截圖是 Dub & Ko Language Services(來源:臉書)提供批改范瑋琪英文的範例,造成大轟動,雖然轟動的背後難免有政治立場煽風點火,但就學習語言來說,仍也是極佳的學習範例。祝這個抓緊時事脈動的英文改寫和翻譯服務事業蒸蒸日上。不過,有一個英文寫作規則必須指出。最後一句的改寫:
She who talks much, errs much.
這在今天已經不是好的英文,絕對會被英文編輯和老師視為錯誤。去掉逗點就好了。句子主詞與述詞之間的逗點,歷史上曾經出現,那是至少200年前的寫法,今日不宜,除非你是在直接引述古人的英語,否則請注意不得加逗號,無論主詞多麼長。
以下直接引述兩本權威用法指南供參:
一、Webster's Dictionary of English Usage (1989) 262頁
Comma between subject and predicate.
It is no longer cricket 〔按:n. 正人君子之舉;合度的行為〕 to separate the subject and predicate with punctuation. “How,” asks Simon 1980 rhetorically, “can one possibly separate the subject... from the predicate ... by a comma?” The comma between subject and predicate is an old convention that has fallen into disuse and disfavor. It was common in the 18th century:
What Methods they will take, is not for me to prescribe —Jonathan Swift, “A Proposal for Correcting, Improving and Ascertaining the English Tongue,” 1712
The words for all that, seem too low —Murray 1795
The first thing to be studied here, is grammatical propriety —Murray 1795
This comma is now universally frowned on and tends to be found only as a vice of comic-strip writers, advertisers, and others who are not on their guard. You should avoid the practice.
二、The Sense of Styles, Steven Pinker (有中譯本《寫作風格的意識》)
Still, a few common errors are so uncontroversial—the run-on sentence, the comma splice, the grocer's apostrophe, the comma between subject and predicate, the possessive it's—that they have become tantamount to the confession “I am illiterate,” and no writer should be caught making them. As I mentioned, the problem with these errors is not that they betray an absence of logical thinking but that they betray a history of inattention to the printed page. In the hope that an ability to distinguish the logical and illogical features of punctuation may help a reader master both, I'll say a few words about the design of the system, highlighting the major bugs that have been locked into it.
可是,有幾個常見錯誤不那麼具爭議性,像連寫句(兩個主句間沒有連接詞或誤用標點)、用逗號連接兩個完整句子、複數名詞誤加撇號、主詞和述語之間誤加逗號,以及屬格誤加撇號(例如it’s〔它的〕),假如連這些都用錯了,恐怕就稱不上是個讀書識字的人,任何作者不容許在這裡犯錯。像我曾說的,犯上這種錯誤,問題不在於欠缺邏輯思考,而是對書面文字的歷史漠不關心。我期望能把標點的邏輯與非邏輯元素分開,讓讀者兩者都能掌握;我會談一下標點系統的設計,指出隱藏在系統中的一些缺失。 (江先聲譯)
practice複數 在 蕭詒徽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Ⅰ.
十月確實發生了幾件事:
● Seulgi 缺席了第十四屆「Sports World『希望』Big Concert」中 Red Velvet 的舞台。那晚她們表演了新歌〈Umpah Umpah〉和〈Ladies' Night〉,但只有 Irene、Wendy 和 Joy 三人做了完整演出。Yeri 雖然在場,但因為腳傷,拉著一張高腳椅坐在舞台右側,只是唱歌。這是 2014 年出道以來,瑟琪第一次缺席 Red Velvet 的團體活動。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 即將迎來出道二十二周年的椎名林檎,一年前剛結束了「(生)林檎博’18 ─ 不惑の余裕 ─」演唱會,久違地(如果不把 2015 年只有一場的台灣演唱會歌單算進來的話)唱了讓她在二十世紀末奠定自身地位的單曲〈本能〉。1998 到 2003、也就是從出道到因生產而暫休再復出的五年間,二十五歲以前的她接受各種訪問,留下不少讓基本教義派歌迷至今仍惦記在心的話語,例如她不辦海外演唱會是因為不敢搭飛機(因此,當 2015 年來台開唱的消息公布,不少老歌迷在興奮之前先是感到一陣困惑);例如她說絕對不會發行不完美的作品(當年輕記者在十五年後問起這件事,她卻回答:「啊,我曾經說過那麼傲慢的話嗎?」);例如她說,自己絕對不出精選輯,「如果出了的話大概就是引退的時候吧」。
然後,就在這個十月開始前五天,她宣布自己即將發行精選輯。而且,連帶把之前已經壓過藍光合輯的舊 PV 集、加上幾首新曲的 PV 又壓了一張合輯,並聲明這張合輯將會放入特典影像,與精選輯同步發行。初回限定盤 3300 円,藍光影像輯 8000 円,2019 年 11 月 13 日發售。
Ⅱ.
為什麼瑟琪不能是 RV 的隊長,這件事我當然想過。
如果真的對韓國女團感冒、難以忍受到只能看一支 MV,那麼,在娛樂公司那個聽起來像開玩笑、實際上也真的很操的 Station 企畫,預計一年五十二周、每周都推出一首跨界合作的新曲,其中一首就是瑟琪和 GFRIEND 的 SinB、I.O.I 的請夏、(G)I-DLE 的小娟一起參與的〈Wow Thing〉── 我不是要請你去聽這首歌 ── 讓我崇敬瑟琪的,不是這首曲子本身,而是隨著音樂一起釋出的官方舞蹈練習影片。
短短一分半鐘,她們四個人一起跳了一遍副歌。這一分半,是我向不認識 Seulgi 的人介紹 Seulgi 的標準程序:我不需要告訴你她的長相、站位或者穿著,你只要看著這支影片,指出你覺得跳最好的那個人,她就是 Seulgi。
到目前為止,我身邊沒有人認錯過。
她不是最美的。當了七年練習生,一開始公司甚至沒有直接簽下她,大概也不算天賦異稟。當初作為 f(x) 的預備成員,卻看著同期的練習生一一出道,不可能不慌張。但自己不是最痛苦的吧?最痛苦的是那些後來連名字都不曾出現過的人。比 f(x) 晚了五年,Red Velvet 終於出道了,今年是她們的第五年,但是瑟琪的第十二年。
她才二十五歲。
RV 成軍之後,她是團體的 Ace,王牌。不過,她不是隊長。當然,包含這一點在內,當初決定團體名單時公司必然也考慮了其他面向,比方人緣、領導能力,以及瑟琪最缺乏的綜藝感等等。但,最厲害的人無法得到最顯眼的頭銜,這一點還是讓我在認識 Red Velvet 的最一開始,心裡帶著一種路見不平的彆扭。
即使後來,我幾乎愛上了她們每一個,還有存在於她們之間的一切,這份彆扭仍會在我點開,比方說〈Wow Thing〉的官方舞蹈練習影片時,在我的心底,像伸出湯匙攪拌冷掉的茶所揚起的渣滓那樣旋轉,然後才知道我的心從來沒有因為放下什麼而真正澄澈,一切只不過是暫時沉澱而已。
Ⅲ.
一定是椎名林檎帶壞我的。
怎麼說呢,十六歲的她帶著樂團參加音樂比賽節目、結果唱到後來被節目導演發現所有作曲編曲都是她,「她一個人做了所有的事情。一個樂團不該這樣,裕美子(林檎的本名)無法超越現在的程度。但如果她一個人,她可以將目標定得更高。」導演說。決賽時,接受了「大人的建議」拋下其他團員、自己一個人上台演唱自創曲,然後真的拿下了優秀賞、接著被 EMI 簽下成為歌手,直到如今二十一年的椎名林檎。我第一個偶像,是這樣出道的啊。
沒有什麼苦熬七年的練習生涯,什麼公開徵選一年後才接到電話,什麼先監察後簽約。她就這樣,丟下一句「我有才能,我可以做得更好。我沒有選擇的餘地。我必須走下去!」然後在第一張專輯的歌詞本裡大剌剌印上「Special Thanks to Marvelous Marble」,那個被她甩在後面的樂團的名字。我的「成為自己」的原型,是這樣一瞬間、像一整片黑色的天空忽然發明了第一顆星星,那樣的人。
林檎和瑟琪的生命只有少少幾個地方能彼此印證:
參加讓她得到合約的 Music Quest 節目之前,椎名裕美子報名過 HORIPRO 經紀公司舉辦的選美比賽。
十五歲的裕美子,在選美比賽的泳裝項目,穿上連身泳衣,露出燦笑。照片如今偶爾還能在網路上找到。那大概是所有基本教義派歌迷都必須跨過的一道門,在得知「椎名林檎穿著泳衣參加選美」這樣的歷史之後,更深地愛她,或者忽然像懂了什麼以後不再那麼愛她:原來,她曾經為了被看見,而努力過某些事,像放棄了什麼一樣努力過某些事。
這一切是才能嗎,還是才能的副作用?
另一件事,發生在她出道之後。某次電台採訪,主持人當著她的面說:「這些歌絕對不是妳自己寫的。有人在背後幫妳。」
她一定很氣,因為直到三十歲那年,她還在提這件事:「其實我一直很想來到三十歲。大家就會相信那些事情是我做的了。」然後到了四十歲,去年發行專輯《三毒史》的採訪中,她又提了一次,「剛出道的時候別人說我背後有槍手……」
究竟為什麼,才能會帶來副作用呢?
HORIPRO 的那場選美,最後獲勝的是原櫻子。如果當初,椎名裕美子擊敗了原櫻子,成為選美冠軍,我依然能夠在這個世界發現她嗎?
才能,只是在我們遇見讓自己嘆服的某樣事物之後,試圖解釋原因的藉口嗎?
不惑之年,終於向世界揚眉吐氣的女人。接下了東京奧運音樂總監,完成了轟動全球的里約奧運閉幕式(雖然老歌迷們都知道,典禮中用的不少是舊歌),然後在奧運前一年公布了發行精選輯的,讓人有點無奈的消息。那些跟著年輕的她一起痛恨精選輯、一起覺得這個世界太過平凡的人例如我,懷抱著或多或少被背叛之情,在十月的開頭自作多情地回想,如意識到鬧鐘響起而仍想繼續努力沉睡的少年。
Ⅳ.
沒有人知道瑟琪為什麼消失,但大家都在猜想某個可能。
十月確實發生了幾件事。其中一件,是 f(x) 的雪莉自殺了。
兩人都在 1994 年出生,在練習生時代就認識。作為 f(x) 預備生卻延後出道的瑟琪,和真的以 f(x) 成員之姿出道,然後退團,最終死在二十五歲的雪莉。演出的缺席,讓兩人的命運與聯想在人們的心中交錯,最後,這些耳語將會消失於一支又一支全新的 MV,和一整個時代的偶像一起沉澱在二十一世紀第一個二十年的流行文化之中,像一只又一只擱置在遠處的杯子。
什麼是明星呢?
剛發行的椎名林檎精選輯,像狐狸一樣,果然塞入了兩首新歌,讓早就已經擁有一切的死忠粉絲不得不再死忠一次。其中一首新曲,找來同年出道的宇多田光合唱,〈浪漫與算盤〉,在十一月的第一天釋出了*。
忽然有點釋懷,因為想起宇多田光也曾在出道時說過,自己必須是創作歌手,因為她不知道怎麼唱別人寫的歌。後來,她當然不只唱自己的歌了。林檎寫的〈浪漫與算盤〉,只不過是其中一首。
或許是幸運的吧,這樣的她們。能夠活到足以否定過去的自己。日復一日我等待著 Red Velvet 公開行程的消息,只為見到再次登台演出的瑟琪、知道她繼續走了下去。
當然,公司不可能不讓她繼續走下去。這是算盤的部分。
可是我相信她。這是另外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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슬기 X 신비 X 청하 X 소연 'Wow Thing' Dance Practice
https://youtu.be/2SO-qLst3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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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名林檎と宇多田ヒカル - 浪漫と算盤
https://youtu.be/VXJdG0elw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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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胡靖之邀,在去年十一月寫好的稿子。因副刊稿擠而無法立刻刊出,想不到相隔三個月,更多事情發生了:林檎宣告東京事変復出,同時發表了一首不怎麼樣的新歌;Seulgi 剛拍完 Red Velvet 的新宣傳照,然而 Wendy 在排演時從兩樓高的演唱會舞台摔下,重傷住院治療;這之間,又一個韓國藝人自殺。而到此刻,她的名字大家似乎又忘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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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則在思考一些無聊的事,比方說在別的平台刊登的作品究竟該不該拿回自己的平台刊登,這樣到底會不會傷害甚至付了我稿費的媒體的點擊率。問過每一個做編輯的朋友,也問過每一個不是朋友的編輯,得到的回答通常是「你想放就放」。但這樣顯然是感性霸凌理性。最後我決定藉工作之便研究 Google Analytics 數據,結果發現在寫作者的頁面上「連結動態、內文貼全文、全文再附網址」對雙方的效益最好。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也許讀者都很善良,社群上看完整篇還願意再點進連結看一次。不知道我的讀者是不是也這麼善良,決定姑且照著數據試試。為了讓所有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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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後在雜誌類紙媒的稿子,如果獲得首肯,我會在至少一年之後才轉錄,因為雜誌通常一年後還買得到;在報紙類紙媒的內容,我會盡量在當日轉錄,因為報紙當天就沒了;純線上媒體的內容,我會盡量在一個月內轉錄,為了讓邀稿者能精準的掌握後台數據。但又由於如今紙媒通常也有網媒,偶爾就以複數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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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更特別,刊登在今天晚報副刊上。晚報基本上是等一下就消失了的東西。既然平台決定同時也在網媒上曝光,就以這樣的方式分享。你可以買晚報,也可以善良地點進連結。如果平台發現這些作品能帶來什麼,或許便願意繼續邀請我;如果有平台繼續邀請我,我就能繼續寫下去。這個世界大抵是這樣運作的。所謂的「這樣」,其實不過就是一種民主。讓別人知道你選擇讓什麼事物留下來,讓別人知道你不在乎什麼事物 ── 即便你的內心在乎。你不讓人知道的話,沒有人知道你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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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下周的此刻,大選就結束了。
下周的這個時候,有些東西,等一下就要消失了。
那會是你不在乎的東西,還是你在乎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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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晚副刊「真愛/我是XX粉」專題〈浪漫與算盤〉
udn.com/news/story/12661/4266151
撰稿_ 蕭詒徽
編輯_ 胡靖 Chin Hu
圖_ 報系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