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mfish (haha)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抱怨] 台北 西門町的NONO服飾店
時間Mon Feb 4 17:39:08 2008
(1) 為什麼會有購物糾紛? 我想一個巴掌拍不響!
很多情況下就是 消費者不夠懂得保護自己,然後店家又緊抓這小辨子不放
就像是這位po文苦主一樣,自己在購買之前忘記要開口問價錢
然後店家就抓住這點,硬要他付款,不讓他退刷
但大家蒙心自問,如果是一個好店家,會做出這種貨物還沒出門,消費者反悔
卻不讓人家退刷的事情嘛?
(2) 剛搜尋了一下,發現”西門町NONO"這間店已經是第3次出現在版上了
能出現3次,我想多少都代表這間店自己也存在某種程度的問題!!!
(3) 壞店家真的不少,大家要更懂得保護自己
※ 引述《nocare》之銘言:
: 我認為文章推文網友大多判斷能力都有偏頗之處,消費者買到價格不合理商品的時候,
: 並不是只有暗自內傷而已,要尋求補救之道、「捍衛自己的消費權益」.
: 實在無法理解”澳”從何來。
: 以下我提供如我遇到的狀況,在店家不願意退刷的情況下的處理方法
: Step1.拒絕簽名
: Step2. 帳單來了向信用卡公司申訴,將該筆帳款先列為爭議款,
: 並請信用卡公司調閱該筆簽單.
: Step3.銀行會跟店家要求提出信用卡簽單,此時上面沒有簽名就是有問題了
: Step4. 簽單上若非本人之簽名,消費一律不算數
: 個人無意掀起筆戰,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分享出來。
: 作者: nocare (涼涼柳橙綠~~~ ) 看板: Anti-ramp
: 標題: Re: [抱怨] 西門町的NONO服飾店
: 時間: Sun Feb 3 12:34:15 2008
: 我想回應一下KDTD
: 我一點都不澳 我解釋一下
: 如果你信用卡上不簽名(因為價格不合理) 而且店家還不讓你把東西帶回去
: 可是 你可能不知道 信用卡你一旦刷下去 不管有無簽名 錢錢就是已經給了店家
: 那我能怎麼辦阿??? 只能一直要求退刷!! 衣服被扣留著ㄟ 錢也出去了!!!
: 可是問題是文內說得很清楚了-"那店員不給給退" 不簽名東西就不給我帶走
: 那店員不是惡霸是甚麼? (PS:我這篇文 完全只針對那個店員 不關其他店員的事情)
: 為甚麼她不給退呢 還不是為了自己的業績
: ※ 引述《nocare (涼涼柳橙綠~~~ )》之銘言:
: : 一、店名:
: : NONO
: : 二、地點:
: : 西門捷運站附近峨眉街上的nono
: : 三、時間:
: : 2008 年 2 月 2 日
: :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 : 雙方價格認知產生差異,買方拿到信用卡簽單時要求退刷,賣方拒絕而且態度口氣惡劣
: :
: : 五、事實經過:
: : 我進入西門町nono服飾店,看到一件衣服A,店員立刻表示這件價格是6百多元,然後我在
: : A衣服的旁邊看到與他款式相近的衣服B,試穿後,我表示要買下,之後這位店員將我信用
: : 卡的簽單拿給我,結果我看到帳單金額竟是2280,當下拒絕簽名並且表示要求店家退刷,
: : 這位店員表示他們產品售出概不退還,她說:"我從來沒看過像你這樣的客戶!哪有店家
: : 在退刷的,而且買東西之前本來就要問價格"我說:"可是這兩件衣服款式相似,可是價
: : 格差太多了吧",這位店員態度相當堅持.後來我找了一位同行朋友一起進來幫忙.店員
: : 說:"她剛剛試穿了,而且還拿出信用卡,就是要買阿,我們店裡就是不能退刷"接著
: : 我又表示說如果你們不能退刷,那你給我現金2200就好"對方說沒有這種事.雙方後來展
: : 開口舌戰,我朋友莫可奈何說:"I never see what happen today!"那店員很兇地說:
: : "你不要以為我聽不懂!!你在罵我" 我朋友:"沒有阿..."
: : 我表示不退刷,我就要去跟消基會檢舉,大家和氣生財嘛.那店員說:"你少吐我
: : (叭啦叭啦....)"
: : 後來那位店員的同事擔心繼續鬧下去,會影響到生意,就跳出來說,我來幫你們退刷,
: : 事情才獲得解決.
: : 六、備註:
: : (相關非好店資訊,例如電話、網頁,或額外附帶文字皆可填本欄,未填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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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2.45.65
→ KDTD:客人有錯的時候應該要用溝通的方式而不是爭執的方式 02/04 20:06
推 kingtel88:我覺得雙方都有錯啦~所以雙方都沒資格批評 02/04 20:13
→ kingtel88:但是原PO是苦主...這點我就不認同了,他苦在哪呢? 02/04 20:14
→ KDTD:我覺得店員應對太嫩但是客人也有錯~~都有錯的情形下沒資格 02/04 20:14
→ kingtel88:店家最後還是讓他刷退了,原PO錯在先,卻跑來這訴苦... 02/04 20:15
→ KDTD:上來單方面指責店員~~畢竟一個巴掌拍不響~~再說最後還是退啦 02/04 20:15
→ kingtel88:這樣的話,我反而認為店家才是苦主耶~ 02/04 20:16
推 nocare:kingtel88與kdtd你們一直挑釁威脅,刪除文章避免你們曲解 02/04 20:47
→ nocare:你們兩位根本不在現場,情緒化回應扭曲了事實,我拒絕你們全 02/04 20:50
推 KDTD:這裡本來就是讓大家討論的地方~~請妳尊重不同的意見~~謝謝!! 02/04 20:54
→ nocare:部的推文,你們不配!!!還有我刪除k的推文是因為你的推文無邏 02/04 20:54
→ KDTD:我只是提出不同的看法的意見~~並不需要情緒化~~ 02/04 20:56
→ nocare:輯,我拒絕低層次的回文,至少kdtd還能拿理由與我爭辯 02/04 20:56
推 nocare:僅一行文表達你的判斷,尤其是負面的評價,沒有經過分析言語 02/04 21:08
→ nocare:有欠審慎.沒頭沒腦東西,誰能接受呢?浪費網路資源 02/04 21:11
→ cmfish:出門購物,除了買東西,也是買個奇摩子 02/04 21:40
→ cmfish:我們不是原po,自然無法完完全全的的體會他當下的感受 02/04 21:41
→ cmfish:西門町nono店員的處理方式,就服務業的角度來看是失敗的 02/04 21:41
→ cmfish:此外,該店已經出現在版上第三次了... 02/04 21:41
→ cmfish:要出現三次....說老實話,還挺不容易 02/04 21:42
→ cmfish:這種一直以來都有爭議的店家,大家還是小心為妙 02/04 21:42
推 legist:同意cmfish的見解 但不同意nocare的態度 畢竟這裡是大家共 02/04 23:04
→ legist:同討論的地方 什麼意見都可能有 何必要搞到生氣又刪文的... 02/04 23:05
→ legist:大家的意見本來就不可能一致 刪除他人的推文本身就代表不尊 02/04 23:18
→ legist:重各個板友的言論自由 不尊重他人者又怎麼獲得對等的尊重呢 02/04 23:19
推 nocare:版主你只是在畫大餅而已,那個網友執念太深,尊重 哈 不可能 02/04 23:22
→ nocare:還有句話要跟版主你說,你說澳只是形容詞,別太在意.真的令我 02/04 23:29
→ nocare:傻眼.請你好好想一下 02/04 23:30
→ nocare:我的原文就是我的空間,系統賦予我修文權利,電視節目有穢語 02/04 23:39
→ nocare:出現可以用消音處理,我的空間有nonsense存在,我也有權處理 02/04 23:40
→ nocare:何謂尊重他人言論,難道別人尖酸刻薄,道盡風涼,也值得尊重嗎 02/05 02:44
→ nocare:版風至此,你也要負點監督責任吧,不是人云亦云,沒有自己主張 02/05 02:48
→ nocare:以上言論已經得罪貴版主,你浸我永久水桶,無妨. 02/05 02:49
推 KDTD:如果不懂得尊重別人廣納意見那別人如何尊重你?!網路言論並非 02/05 08:42
→ KDTD:有免責權~~如果每個人發言無論對錯都是一面倒的附和.,才是 02/05 08:43
→ KDTD:像一言堂般的可笑~~如果是雙方都有錯的時候應該也要反省自己 02/05 08:44
→ KDTD:而不是一面倒的覺得錯都在別人身上.,就因為我們不在現場 02/05 08:45
→ KDTD:所以更不應該單方面只看你的言論就覺得是你委屈.,事情會發生 02/05 08:46
→ KDTD:有時候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網路公開的言論.,本來就有被評論 02/05 08:47
→ KDTD:的情形.,說句難聽的.,今天雙方都有錯的情況之下.,如果對方 02/05 08:48
→ KDTD:覺得你損害名譽要告你也不是不能.,一面倒向po文者的言論 02/05 08:49
→ KDTD:有時候未必是有幫助的.,人本來就應該要仔細思考才能po對別人 02/05 08:50
→ KDTD:的名譽或是商譽有礙的文章.,畢竟那種東西是金錢難買的 02/05 08:51
→ legist:如果你認為我會浸你水桶那大概就代表你並不明白我推文之意~ 02/05 09:52
→ legist:你的言論也有自由 在這個板上 只有違反板規的言論會被禁止 02/05 09:53
→ legist:我個人認為澳只是形容詞不必在意也是我個人意見 你覺得傻眼 02/05 09:53
→ legist:也是個人感受 我尊重你的感受 至於誰執念深執念淺這太主觀 02/05 09:55
→ legist:你主觀認為他人執念深就可以不尊重對方 此等說法無法說服人 02/05 09:57
→ legist:因為其實我覺得你執念也不淺 但還是很歡迎你繼續在本板發言 02/05 09:58
→ legist:(只要注意不違背板規即可^^) 另外一點你說的正確 就是系統 02/05 09:59
→ legist:賦予你修文權利 這是本站的功能 但是本站有此功能並不等於 02/05 09:59
→ legist:合理化你不尊重他人的心態 因為若推文中真有穢語 我可以用 02/05 10:02
→ legist:板規來處罰他浸他水桶 但是在你刪文前我看到的推文都還沒有 02/05 10:04
→ legist:逾越板規 另外板風如何我想我很清楚 若我不適任 您也可以發 02/05 10:05
→ legist:動板主將我罷免 這是民主程序 若果其然 我也很樂於接受 02/05 10:06
→ legist:最然仍然要謝謝你的意見^^ 希望您繼續支持本板^^ 02/05 10:07
推 kokus:其實前面回文,有鄉民提到一個方法,希望nocare可以學起來 02/05 12:09
→ kokus:刷卡單沒簽名,可以跟銀行申訴取消這筆帳款,下次碰到這種狀況 02/05 12:15
→ kokus:不要簽名,走人就好了,東西不給你沒關係,跟店家說,事後如果銀 02/05 12:15
→ kokus:行調出沒有簽名的簽單,那倒楣的會是店家,不是消費者 02/05 12:16
→ kokus:非好店版的"案件"很多,常看此版的鄉民,都會用比較謹慎的態度 02/05 12:24
→ kokus:來看PO文,意見相左的事情常發生,希望你可以no care,放寬心來 02/05 12:29
→ kokus:看待這些意見 02/05 12:29
→ fugjpcj0:我覺得n大明明是你不好在先..一開始你很阿莎力的刷卡 02/05 13:19
→ fugjpcj0:後來發現金額不如你所想像的那樣..便要求退刷 02/05 13:20
→ fugjpcj0:說到底都是你沒問價格..自以為價格會一樣的 02/05 13:22
推 dandanny:to NOCARE 網路並非一言堂; 要如此不如足不出戶既可 02/05 14:49
推 kingtel88:還好啦~我比不上nocare你的偏激態度,我只是以其人之道 02/05 14:53
→ kingtel88:還至其人之身,既然你不能接受別人的看法 02/05 14:54
→ kingtel88:那你何必跑來這裡發文呢?你可以繼續刪除, 02/05 14:55
→ kingtel88:但是如此不尊重別人言論的行為,我也不可能尊重你的 02/05 14:56
→ kingtel88:我的文有挑釁威脅嗎?不要用這種很差勁的理由來刪文了] 02/05 14:57
→ kingtel88:如果你只想看到跟你意見相同的.... 02/05 15:13
→ kingtel88:以後你發文請加一句:只准意見相同,意見不同情不要推文 02/05 15:14
→ kingtel88:我想,這樣你就只會看到讓你高興的推文囉~ 02/05 15:15
推 Raist:感覺原PO頂多是"不夠謹慎", 沒有到"錯"的地步吧??? 02/05 21:57
→ legist:同意樓上說法 原PO沒有錯 只是不夠謹慎 沒問清楚價格就結帳 02/05 23:59
推 wanlis:原PO沒問價格錯在先 店員不給刷退錯 02/10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