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藺深夜電台🌙
「
And it's so hard not to scream
連隱忍著不放聲大叫都如此困難
There's such a fine line between the things you want and the things that you need
你所夢想的,永遠與事實相...
捨藺深夜電台🌙
「
And it's so hard not to scream
連隱忍著不放聲大叫都如此困難
There's such a fine line between the things you want and the things that you need
你所夢想的,永遠與事實相差如此的遙遠。
」
捨藺讀有機化學腦袋已乾涸,小故事產不出來,只能分享首歌,不過是首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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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點難說,但是在我高三整年,Nate Ruess 的的確確是我心中首屈一指的歌手。2014 年初的時候, Nate 宣布 Fun. 樂團不會再發新專輯,但是他自己準備以個人名義發首張專輯 "Grand Romantic"。很少有歌手可以整張專輯的歌都如此吸引人,可是不管是 Nate 之前待的 Format 或是後來的 Fun. ,他的歌幾乎首首都很緊扣人心,尤其是他寫的歌詞,陪伴我度過非常非常多支離破碎的夜晚。我很喜歡 Nate 總是可以把很細微的情感表達出來,也許是他的年少時期或是初期發展得很不順,音樂成為他的心靈寄託,他的歌詞時而充滿對世界對上天的不屑,對人性的嘲諷,對人生的失望,可是除去這些倔強充滿尖刺的外表,你可以發現其實他擁有的是非常純淨的一顆心靈,依然渴望被愛,依然充滿著希望。第一次聽到 Nate 的音樂是 Format- On Your Porch,後來又聽到 Fun.- Why Am I The One 就完完全全的愛上他了。後來看到 Fun. 因為 We Are Young & Some Nights 大紅,真的很替他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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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分享的Grand Romantic裡面的 Harsh Lights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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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歌一開始就帶出一個畫面,男子坐在酒吧裡,前面站個脾氣不是很好的酒保,你可以感覺出這個男子似乎很憂鬱,於是他馬上也告訴你,一個女孩從他生命逕自離開了,也許是很久以前的事,但是他依然耿耿於懷——他的確也有原因,他的生活糟透了,於是他想用夜夜狂歡來逃避生活中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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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用這樣有用嗎?過了這麼久,為什麼連呼吸還是如此困難? 我很喜歡其中的這兩句:We fall asleep to revolution. We wake up to another sad excuse. 睡前總是信心滿滿,覺得明天一定可以執行今晚定好的目標,殊不知隔天醒來又一直找藉口,然後把今天的是拖到明天:“明天一定做!”於是這樣不停的惡性循環。歌裡的主角亦是如此,可是他也開始有自覺了,他道出他的煩惱 I'm scared that I'm becoming a satellite on the sadder side of the moon. 這裡的暗喻用的很巧妙,Satellite 是衛星,衛星因為重力的關係會不停的繞著較大的星球旋轉,他不想要他會向衛星一樣一直繞著悲傷的情緒轉,變成一歌被情緒牽制左右的人。Oh what a shame how we got in our way,真是可笑,我們總是自己最大的敵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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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他寫道Now you're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room. But I get this funny feeling that tonight is gonna be much better than it's been. I thought that I could keep my eyes open until the light shines in…… 我發現你駐足在另一側,而我有種神奇的預感,今晚會越來越好的——嘿,我想我會一直引頸盼望著,等到撥雲見日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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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開始期待起了轉變,而當念頭一改,也許這樣的轉變的確在慢慢的靠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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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願意相信,願意一點一滴的改變,也許,你期待的那天真的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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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這種淡然、微小、接受事實後的希望,比那些堂而皇之的鼓勵,更能真實的衝擊到心靈,溫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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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有個美好的一天。
❤️
#instafashion #fashionista #nateruess #harshlights #songsaboutsoul #zara #stylenanda
nate人名 在 Amy韓國代購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看看韓國曾施行的實名制經驗借鏡(韓國社會好像蠻嚴謹的😅😅)
因為模特兒楊又穎被人匿名寫出抹黑言論,造成心理創傷而輕生,這也讓所謂的「網路霸凌」問題浮上檯面,而是不是該有「網路霸凌專法」也成為最近的熱門議題,今日(4月30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石世豪就針對網路霸凌是否應立專法管制,表達了 NCC 的反對立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石世豪明確表達「我認為不應有任何箝制網路言論的法律。」他認為網路讓參與者更能對公共事務勇於表達意見,不過如果是針對非公眾人物的言論,彼此則更需要多一份體諒。
石世豪也認為現行法律已有規範,主要是要將目前的規範落實,並啟動保護機制,他認為網路言論在沈澱後會慢慢消退,不需要因此加強對網路言論的控制。
而 Nownews 也引述了立委李鴻鈞與羅淑蕾的質詢說法:李鴻鈞認為依照現行法令,被告需本刑三年以上才能查證 IP,NCC 要參考「國際作法」,他也認為會被霸凌的人「個性行為不是那麼正常」,需要法律幫助他們;而羅淑蕾則認為依照現行法律,網路霸凌必須自行提告,官司纏訟一到兩年,她認為 NCC 需要主動出擊「遏止」網路霸凌,不是把問題丟給受害者。
國際經驗?參考韓國之意見
韓國在 2005 年發生「狗屎女」事件:一名韓國女子帶著寵物狗搭地鐵,讓狗隨地便溺卻不清理,甚至還對勸戒的他人惡言相向。這件事情被人用手機拍下並傳上網路,引發了韓國鄉民的群情激憤,網路的留言很快就淹沒了這個女孩的周圍與家人,不但有極為可怕的惡搞圖片流傳,女孩的家人也受到了現實騷擾。
最終女孩不得不出來公開道歉,並因此遭到退學,且罹患了精神疾病,全家被迫搬家、隱姓埋名,而女孩的姊姊也不得不離開原本的工作。
這件事情的後續評論效應影響了韓國民眾對於網路實名制的看法,當時韓國 Yahoo 做了一項調查,有 79% 的民眾支持網路實名制,而這個事件也成為韓國政府決定施行網路實名制的濫觴,進行立法程序並於 2007 年開始施行網路實名制,規定頁面瀏覽量在 30 萬人次以上的網站都必須要引入身分驗證機制,使用者必須在後台使用真實資料與身分證號註冊。
2008 年,韓國男明星安在煥自殺,網路出現謠言,指女明星崔真實向好友男星安在煥放高利貸逼死了自己的好友,患有抑鬱症的崔真實深受打擊,最終走向自殺的道路。而首爾法院則對兩名散佈謠言的證券公司職員判刑。
這件事情加強了韓國政府對網路的管控,原本曾答應「不損害網路匿名性正面作用」的韓國政府,將身分驗證機制擴大至瀏覽量 10 萬人次以上的網站,當時有 135 家網站因此而需要以實名註冊。
而這更嚴格的規定也被稱為「崔真實法案」。
實名制當真有用嗎?
金融時報中文版以《韓國互聯網實名制的教訓》一文,撰寫出實名制實施後發生的問題。
作者金宰賢引述韓國大學的一位教授研究表示,事實上該制度實施後,毀謗他人的網路貼文比例僅從 13.9% 減少到 12.2%,而如果以網路 IP 位址做基礎認證,會發現網路各大論壇的討論人數從 2585 人減少到 737 人。
事實上根據調查,有三分之二的網路使用者並不害怕使用實名散佈負面言論,有句話為「法不責眾」,一旦有過多人有違法行為,因為違法的人過多而讓法律難以追究。換句話說,當數千乃至數萬人進行惡意言論攻擊時,政府不太可能將這些人通通抓起來起訴。
在韓國國內,可以騙過身分證登入的軟體也開始於網路上流通,該軟體可以生出騙過身分驗證替蓊的資料;另外一方面,不想受到實名制限制的使用者,則轉向了海外的論壇與網站。
而 Youtube 被指定成為實名制對象後,就把韓國分站的上傳與留言關掉,引導使用者轉向美國本站,部分網站也開始選擇不公布自己的瀏覽次數,以避免成為實名制追查的對象。
實名制違反韓國憲法
而且在實名制實施後,各大網站成為各大駭客的重要目標,韓國的入口網站 Nate 與韓國社群網站 Cyworld 皆受到駭客攻擊,總共有 3500 萬筆個資外洩,其中更包括姓名、生日、電話、住址、帳密、身分證字號等敏感資訊。
這些問題不得不讓時任南韓總統的李明博正視,並於 2012 年宣布將重新檢討網路實名制。
不過有趣的是,2010 年韓國民間團體所提起的釋憲訴願,也正好就在 2012 年 8 月判決,8 名韓國法官一致同意網路實名制屬於違憲,認為此法律不但限制了言論自由,同時也沒有真正展現實名制的公益性,反而顯現更多的弊病。
在韓國憲法裁判所的判決中也指出,西方國家如英、美、德等主要是基於民間自律,政府可以透過 IP 追蹤達成損害賠償、刑事處罰等目的,而無需透過實名制實行。
就這樣韓國的實名制爭議告一段落,而就在鄰居已經有前車之鑑的當下,中國已經於今年初在微博等網站準備開始實施實名制,以加強管理執法的制度。根據中國官方資料顯示,目前微信等軟體的真實身分註冊比例已經超過 80%,而中國的狀況
網路言論自由應予保障
目前台灣的法律需要三年以上的刑責才能追蹤 IP,或許相關制度與落實有值得檢討之處,但政府絕不應主動涉入所謂的「網路惡言」霸凌的規範制定中,如果政府主動偵辦,就等於政府必須度量怎樣的言論屬於「網路霸凌」規範,例如幾次「渾球」、「王八蛋」、「垃圾」、「賤貨」等字眼,或是明確理解怎樣的文字將構成霸凌,反而限制了人民在發言上的自由。
一條生命的逝去固然令人惋惜,但我們在檢討台灣是否過於「自由」的同時,也應該從各種面相理解原因與狀況,就在讀者閱讀本篇文章的同時,霸凌正在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無時無刻發生中,不只是網路,可能是更難讓受害者發聲的校園、街頭,都無時無刻正在發生霸凌事件。韓國的教訓也讓我們知道,實名制與限制沒辦法完全防堵謾罵毀謗的發生,這絕對不是設立網路實名制、反霸凌專法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大法官釋字第 509 號中,明確認定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同時也將意見自由的認事用法之權責轉給了法院,而不是國家,每個案件都應該按照法律程序判決,而非讓國家限制,才能給予言論自由最大保障,並能依 509 號釋字所述:
「鑑於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惟為保護個人名譽、隱私等法益及維護公共利益,國家對言論自由尚非不得依其傳播方式為適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