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m-police人臉辨識系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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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m-police人臉辨識系統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134的網紅新莊大小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ETtoday新聞雲 2020年1月26日...

  • m-police人臉辨識系統 在 新莊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1-26 11: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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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today新聞雲 2020年1月26日

  • m-police人臉辨識系統 在 新莊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7-14 19: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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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 2017年7月13日

  • m-police人臉辨識系統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5-04-13 2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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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行政院驅離事件中的施暴警察至今下落未明,根據媒體報導,日前因亞投行爭議而引發的總統府前抗爭活動,在驅離過程中又出現了高度爭議的執法行為。除了有諸多過度限制人身自由的舉動外,現場指揮官還要求所有憲警將警徽和臂章拿下,要求執法者「不要被拍到」,並且不准抗爭者對執法者拍照錄影,甚至「命令媒體離開」。
    以上種種作為,都跟柯市長上任後所宣示的執法原則完全違背,而且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的基本要求。老問題不斷重現,傳統媒體不在乎自己被隔離在爭議事件新聞現場外的棄守職權和集體懦弱痲痹,已非新聞,而臺北市政府的視而不見,更是讓「依法行政」淪為首都萬用口號。在這種惡劣的情況下,必須在法理上釐清人民的「反監控」或「參與式監視」(participatory panopticon)權利,才能維護最基本的民主運作標準。
    究其實際,相對於參與集遊活動的人民,執法者往往具有明顯優勢,近年來執法者更是普遍使用日趨複雜的科技設施和資訊蒐集方式,在各種公共場所蒐集資訊,甚至違法比對資訊,警方所建制和運用的M-Police與人臉辨識系統,就是明顯實例。在這樣的脈絡下,唯有賦予人民反監控的權利,也就是保護人民對執法者蒐集資訊的權利,才能真正落實「政府受人民監督」的民主原則。
    換言之,日益普及的隨身錄音錄影拍照設備,可以提高執法者不當作為的能見度,甚至可以提供不法行為的證據來源,尤其針對在公共空間或新聞現場的執法者,更不該任其以「個資」甚或「肖像權」保護這種似是而非的理由,拒絕接受在場人民對其進行影音記錄。
    試問:法律本無明文禁止人民在公共場所拍攝政府作為,如果上述可笑至極的保護員警理由可以成立,那麼,相對地「身為執法對象的人民」又受到如何的待遇?人民應受的保護究竟何在?代表國家公權力的執法者,在執法時本無主張隱私權之餘地,容許本應公開透明為之的集遊現場執法行為,遁入隱私權或其他權利的保護傘下,在正常民主國家本屬匪夷所思的笑話,更何況是出現在天天高喊公開透明口號的台北市?這種胡亂援引員警個人權利保護的說辭,置人民有權監督政府作為的高度公共利益需求於何地?
    日益普及的智慧型手機和可攜式相機,加上影音分享網站或社群網站的流行,固然會使執法者對於自己在公共空間或新聞現場的執法作為遭到記錄而感到不快,然而,執法者的情緒,從來不是法律保護的對象,人民的反監控權利,除落實人民蒐證自保能力和提升民主監督效率之外,其終極目的,無非是要藉此落實個人基本自由權利的保障,而此處的基本自由權利,不僅包括個人在公共空間中的行動自由和集遊自由而已,甚至也包括人民搜集資訊的言論自由保障,這些都是最不該讓步的民主底線。
    現行法律普遍容許執法者對人民採行各種資訊蒐集與監控措施,若是相對限縮人民監控執法者的合法空間,其結果無非是不斷強化政府對人民的宰制,這正是民主的最大悲劇。要掙脫這樣的悲劇命運,就必須正視權力分配的極度不均衡現實,不但應充分理解任由掌握資訊優勢的政府濫用資訊,必然弊端叢生的不變歷史定律,更重要的是要認清以保護執法者權利為名的堂皇說辭,背後究竟隱藏了多少獨裁者的宰制惡意。
    唯有如此,才有改變權力分配現狀的真正動力,而改變現狀,就應該從堅持人民在公共空間和新聞現場對執法者活動予以攝錄的自由架構,促成人民與政府的相互有效監控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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