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irent推廣價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irent推廣價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irent推廣價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irent推廣價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1萬的網紅蘋果新聞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iRent機車日租上限從2月9日起有所調整,愛用這項服務的粉粉可要留意囉...... 👆挺蘋果!新聞即點即看 【300→901元!日租上限一口氣漲到3倍價惹怨 iRent:原推廣方案到期】 https://bit.ly/39UcXq9 📱掌握時事,《蘋果》APP免費下載→https://tw...

  • irent推廣價 在 蘋果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2-07 13:45:54
    有 600 人按讚

    iRent機車日租上限從2月9日起有所調整,愛用這項服務的粉粉可要留意囉......
    👆挺蘋果!新聞即點即看
     
    【300→901元!日租上限一口氣漲到3倍價惹怨 iRent:原推廣方案到期】
    https://bit.ly/39UcXq9
     
    📱掌握時事,《蘋果》APP免費下載→https://tw.adai.ly/h70aWHaF23
    🍎看《蘋果》無廣告,升級壹會員獨享→http://bit.ly/2Z9Gqny
    #iRent #租車

  • irent推廣價 在 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25 10:00:04
    有 215 人按讚

    iRent機車每期最低168元起,
    每分鐘更創業界最低價只要0.7元,
    平假日皆可自由使用

  • irent推廣價 在 新竹市議員 吳青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6-24 11:00:00
    有 201 人按讚

    【低碳家園|共享機車】

    (一)電動汽機車充電裝置補助
    針對電動機車的部分,市府為了推廣綠能,並逐步實現低碳家園的目標,鼓勵民眾更換電動機車,「#補助」絕對是最大誘因之一,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桃園市,補助的成果很明顯,去年底電動機車比例來高達5.65%,而新竹相較之下,電動機車占全市機車比例約2.14%,低於全國平均的2.57%,我想這點是我們市府要來繼續努力的。

    相較於去年地方補助達1500萬,那今年地方配合僅有去年的1/3,520萬,據了解,可補助名額不到一個下午就額滿了,可見新竹市民在補助的誘因下,換車意願極高,希望市府能積極爭取相關經費,讓低碳家園能逐步實踐。

    除電動機車本身,充電柱也是重點,充電方便性提升了,也可加速舊車汰換,因此建議,可參考台中市及桃園市的補助政策,給予電動二輪車充電設施,讓公部門、商家、涉及或是登記地址設於本市的法人(含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來申請。

    (二)共享經濟概念
    共享經濟最初是指透過網路技術刺激海量的閒置資源,讓物品的所有者通過某一平台將物品的使用權暫時轉讓給他人,從而提高社會資源的利用率,為平台兩端的參與者創造價值。所以共享經濟,市府準備好了嗎?

    (三)共享停車位及運具
    因為去年議會提案建請市府推動共享車位及共享電動機車,市府交通處當時表示,「正研擬共享車位相關辦法,最快年底開放業者申請,另外也蒐集雙北共享機車的操作模式等資料評估,如有好的推動模式,也會配合推動。」所以半年多過去了,共享停車位以及共享機車,目前進度及推動時程,請提供書面資料。

    (四)共享機車各縣市現況
    目前已知較為有名的共享機車有以下三家,GoShare、Wemo、iRent,分別在雙北、桃園進行營運,未來也將前進高雄。

    在新竹大眾交通工具使用率低下,就是因為不方便,路網無法抵達目的地,總是缺少最後一哩路的工具,雖然目前有ubike,但還是不夠,因此養成新竹人習慣用私人運具移動,未來新竹依目前市府規畫,將興建輕軌,但如何有效提升市民使用大眾交通工具,是目前最重要的課題。另外根據2017年統計,機車一天平均使用時間僅 53.8 分鐘,高達9成時間閒置。也間接造成停車位周轉率不高,再多的車位也不夠停,而以上這兩個問題,根據其他縣市的經驗,是可以藉由投放一定數量的共享機車來改善的。

    (五)超前佈署,制定共享運具相關辦法
    共享機車目前採「無樁式租借」,這讓大家想到什麼嗎?就是前幾年obike的模式,就是「無樁式租借」,因此提醒市府,共享機車未來勢必像共享腳踏車一樣,進入新竹市服務的機會非常大,「共享運具自治條例」的制定是勢在必行,我們應超前佈署,並借鏡其他縣市,預防未來可能的亂象,打造一個進步城市?

    關於法規制定,台北市做得最早,在107年12月制定,接下來是桃園市,108年8月29日發布「桃園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要點」,並於109年1月13日公告,而今年新北市在6/7將「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暫行自治條例」草案付委,這些都是我們可以參考的對象。

    當中規範對象包含腳踏車、小客車、機車與其他共享運具。以避免共享運具妨礙道路交通,以維護市容、使用者權益及公共安全秩序為原則,內容包含事前對營運者規範、使用中對使用者的要求、投放的總量等等,另外還規範倒閉等狀況後續的追償,這些規範就是要避免過去oBike倒閉後,將車輛棄置在路邊的亂象。

    (六)自治法規重點
    在這提出幾個重點,這些規定都要仔細評估和詳細討論,
    (1)投放總量限制:可以知道投放數量過少,民眾就找不到車使用,不方便的狀況下,會進一步降低使用意願;但若過多,則可能造成每部機車平均使用率下降,進而形成佔用停車位問題,因此投放總量應考量,新竹市總體停車位,投放區域,及依據共享運具使用人口變化,逐步調整投放數量,請市府要做相關數據調查後再進行評估?
    (2)權利金:一樣過高會造成營運公司負擔,降低來新竹市設立意願,但過低市民也覺得不合理,等於整個新竹市做為該公司的營運場所,卻不用付出相對程度的金額,也請市府應依實際營運狀況,訂定固定周期的調整,比如三年調整一次權利金。
    (3)再來還有停車位租金訂定,營運方應負責任及違停罰則等等,應進一步來討論,也建議應納入規定。

    (七)公聽會
    制訂該相關管理辦法時,無論是初期蒐集意見或是草案出來後,在可修正內容為前提下,都應召開「公聽會」,廣聽專家、民眾及各運具經營者的意見,公開透明一直是市府的口號,希望公民參與能真正的落實,市府不能再閉門造車了。

    (八)常見亂象
    (1)占用停車位:要求營運公司對於使用率不同的地段,應積極進行「調度」,低的地段要移走,高的地段也不可同時投放過多車輛,避免停車位的佔用。
    (2)違停:重點在於盡速排除違停車輛,後續處理就依照相關法規。

    對於民眾較為疑慮之亂象,應深入探討現象發生原因,並根據科學有理論的數據去制定良好的管理辦法,除避免亂象發生的機率,也能準確地和民眾做好溝通。

    (九)建議
    (1)停車位:市府可以協助業者媒合或合作停車場的位子(非路邊),甚至停至閒置的機車位空間,給予業者一些減免,並建議業者回饋給消費者,
    (2)大眾運輸轉乘優惠:我們期望ubike或是其他共享運具,做為銜接最後一哩路工具,除提升大眾交通網絡的方便外,也建議提供轉乘的減免措施,提高市民的意願來使用各項運具,進而培養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