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icp備案查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icp備案查詢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icp備案查詢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icp備案查詢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73的網紅林宜瑄-關心社會大小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珍煮丹可以喝! 基於特教老師的身份,還是喜歡用鼓勵的方式,我們要多支持這些能守住立場不屈服的企業,珍煮丹支持反送中停工一日,即使在中國網友的打壓下,仍不發表舔共聲明,實屬難得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963287437019...

  • icp備案查詢 在 林宜瑄-關心社會大小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8-10 11:18:50
    有 31 人按讚


    珍煮丹可以喝!
    基於特教老師的身份,還是喜歡用鼓勵的方式,我們要多支持這些能守住立場不屈服的企業,珍煮丹支持反送中停工一日,即使在中國網友的打壓下,仍不發表舔共聲明,實屬難得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963287437019797&id=100000157082071

    睡覺前看到珍煮丹也被染上中國台灣的名號,了解一下緣由發現實在不對勁,再深入追查後,我的結論是:珍煮丹是無辜的。

    太晚了,沒時間做連續圖,大家就文字搭配附圖看吧。

    緣起:主要是有人找到了中國珍煮丹官網的新聞稿,文中有自稱「中國台灣」,擷取文字如下,圖片請參考圖一。

    「起源于中国台湾的珍煮丹茶饮,在游遍马来西亚、日本之后,在2018年终于登上上了中国大陆。」

    虧我昨天還想買一杯,怎麼如此傷感情?

    由於是截圖,有能力當然要追根究柢,於是我來到珍煮丹官網,發現找不到內容,也沒有什麼能切到中國官網的選項。於是,我Google文章的文字,終於找到了截圖那個網頁。

    http://www.gdmingcha.com/news/63.html

    到這邊我就起疑心了,他的中國官網怎麼可以這麼難找?

    我仔細看看全文,其中有段提到:

    「从珍煮丹的装修空间上看,红砖墙,水泥地花石砖地板,水泥吧台面,铁架木椅,超大的绿植,墙上还有个鹿头!」

    鹿頭?

    Google了「超大的绿植,墙上还有个鹿头!」找到一篇文章,如圖二和下面網址,但內容的飲料店是鹿角巷,不是珍煮丹。

    https://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

    再看看這個中國官網的其他新聞稿標題,內容盡是各種加盟好棒棒的制式模板文章,充滿可疑的味道。

    我Google了該網站上的加盟電話「198-0206-9803」,出來好多不同品牌的網站呢。挑了第一個「一只酸奶牛官网」,看看他們發布的新聞,唉呀,怎麼也是各種加盟好棒棒的文章?

    後來,我找到了「一只酸奶牛」的真正官網。

    http://www.ayogurtcow.com

    一進去首頁,就跳出警告說這是真正的官網,沒有其他的網站,也沒有授權其他網站做加盟,所以,前面那個跟珍煮丹中國官網有一樣電話的網站是假的!

    好的,再回頭看看那個珍煮丹中國官網,拉到最下面,太棒了,有ICP備案號。

    「备案号:粤ICP备387596-1」

    小知識:如果是架設在中國境內的網站,不含港澳,當然也沒有台灣,就必須經過ICP備案才能上線。

    查詢了這個ICP備案號:http://icp.chinaz.com/%E7%B2%A4ICP%E5%A4%87387596-1

    好的,這個備案號根本不存在,十足的鐵證,這個珍煮丹中國官網大概是在騙加盟金啦,不小心也騙到沒有深入查證的台灣人了。

    我已經看到交友圈中有在傳這個天大誤會了,拜託,扣人帽子前查一下,不要誤殺忠良。

    熬夜追查和寫文章,珍煮丹是不是該請我喝一杯?

    更新,珍煮丹自己有發聲明稿囉:
    https://www.facebook.com/jenchudan/posts/2366146530087071

    #珍煮丹

  • icp備案查詢 在 嫁給 RD 的 UI Design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6-27 11:48:25
    有 105 人按讚


    設計業已經很苦了,何必如此傷害呢⋯還跨海跨國傷害!

    (中國就中國,文章裡都寫大陸,我猛一瞧以為是大陸建設,不要誤導人好嗎!)

    最近有詐騙集團針對設計業進行詐騙,小編要提醒大家在接案時要多問多求證喔!!

    若是中國的企業專案, 小編提供大家一個查證網站,#接案前先看看,查到公司登記有任何疑慮直接 #打這家公司的公開電話號碼問:

    https://m.tianyancha.com

    公司的網站也可以查證,查證方式很簡單,大陸的公司官網都要申請ICP認證備案,上百度網站捲到最底端就會看到「Baidu 京ICP证030173号」,#假網站沒有ICP號或是查詢後號碼不符合這間公司

    http://cnhnlk5555.sxl.cn

    大家千萬要小心喔! 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有接到 『路酷水泥公司』 的田園餐廳形象設計 (開價12萬美元設計費) ,就要小心囉! 這個是詐騙,公司網站也是假的!

    已經跟河南的正牌水泥公司查證過,完全沒有這個餐廳投資案在進行喔! 千萬別上當了!!

  • icp備案查詢 在 元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1-06 08:00:00
    有 104 人按讚


    最近綠吱覺青在傳的「中國翻牆比吸毒罰得重」新聞(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662391),我個人認為疑點甚多。

    1. 自由時報乃至於多數分享「廣東公安執法信息公開平台」截圖聲稱朱某某被罰人民幣一千元,然而怎麼搜尋所指向的「執法信息公開平台」其網址竟然是.com結尾,而非中國政府使用的.gov.cn結尾。(見圖)

    此網站查詢到的資料是否可靠?不無有疑。

    特別廣東公安廳網站本就有資訊公開欄目,比方說我查到的這份行政處罰公開書所用網址就是gov.cn

    http://www.gdga.gov.cn/…/z…/jds/201812/t20181217_866007.html

    根據網友提醒,查詢該網址之ICP備案號指向一家搞網路劇的「东莞市全天候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所有,因此我認為該網站之執法信息真實性有待確認。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2月1日发布并施行,1997年5月20日修正)

    第六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這部法律1997年是最後一次修正,因此一直以來第六條與第十四條的處罰始終存在。

    該f行政處罰決定書僅罰一千元,顯然與15000元上限相較來看並非特高的罰金。

    再看看臉書與Twitter上一堆中國人正在使用,尤其先前的Tumblr掃黃下成千上萬中國色情內容分享者轉戰Twitter看來,要說中國怎樣雷厲風行地管控言論自由?恐怕謠傳的比真實誇張吧。

    3. 中國吸毒刑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較起來,中華民國刑法第262條:「吸食鴉片或施打嗎啡或使用高根、海洛因或其化合質料者,處六月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 10 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1 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從法律規定來看,看不出來中國哪裡輕放吸毒者了?

    論者聲稱在那個怪怪的「執法信息公開平台」上查到吸毒僅僅挨罰500元人民幣,這點也十分不合理。因為吸毒在中國明明有刑事罪責,怎可能行政罰了事?

    要知道,藝人余天親弟弟在中國走私毒品被查獲可是被判處槍斃耶!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061202/3076620)
    -\-\-\-\-\-\-\-\-\-\-\-\-\-\-\-\-\-\-\-\-\-\-\-\-\-\-\-\-\-\-\-\-\-\-\-\-
    結論:
    a. 論者截圖的網站怪怪的,.com結尾而非.gov.cn結尾,資訊是否可信我懷疑。

    b. 中國禁止VPN相關法律是1996年制訂,1997年最後一次修法。並非新鮮玩意兒或新法規。

    c. 中國對吸毒的刑事處罰並不輕,而對使用VPN就我所知僅有行政罰。據此聲稱後者罰得比前者重,恐怕昧於事實吧?

    PS 感謝美麗的律師學妹提醒,依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毒品量很少的情況下,的確可能出現「僅有行政罰」的狀況。再次感謝系花學妹的提醒。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