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i'm lovin' it文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i'm lovin' it文法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i'm lovin' it文法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l10nel (小失)看板Eng-Class標題Re: [文法] If I was?時間Sat ...


※ 引述《silkworm ()》之銘言:
: "would you care more if i was a panda"
: 宣導黑鮪魚的標語看到這句, 為什麼是用if i was?
: 我記得if i were是與現實不同,
: 而且以前學好像也是學if i were.
: google一下:
: 都通用?
: http://ppt.cc/DIg8
: 對岸的知識
: http://iask.sina.com.cn/b/14518178.html
: 然後用關鍵字查詢用if i was/were的人都不少
: 都是與事實相反
: 所以是通用?


推 l10nel:現在都通用了,was是直述過去式,were是虛擬假設式,口語上 07/23 13:20
→ l10nel:美國人越來越多用was,甚至不知有were的用法。 07/23 13:21
→ dunchee:"都通用?"->這你要小心(那串文你要整個讀完。後頭有人提到 07/23 19:42
→ dunchee:"spoken English") 我用中文的"這樣"和"醬/降"來打個比方 07/23 19:42
→ dunchee:這兩種說法可以互換?這倒也沒錯,一般網路上很常看到後者 07/23 19:43
→ dunchee:的寫法。但是網路/日常口頭交談以外的場合呢?比如...求職 07/23 19:44
→ dunchee:寫自傳? 一些不懂得分辨使用場合的人主要是低教育程度的 07/23 19:45
→ dunchee:人,這類人的用法其實不用去理會(除非你想刻意讓對方認為 07/23 19:45
→ dunchee:你是這類人) 另一個很好的例子,(在美國)麥當勞的標語 07/23 19:46
→ dunchee:"I'm lovin' it"也是這類"會讓(在美國的)英語老師跳腳"的 07/23 19:48
→ dunchee:通俗/俚俗說法 07/23 19:48

老實說,我在台灣國高中學到的,也和各位一樣:第一和第三人稱單數主詞表示和現在事
實相反,必須用 were,用 was 就錯了。台灣的英語教學界當初沒有辯明、傳授真相的勇
氣或能力,難道今天資訊如此流通,情況仍沒改善一點?

在今天,這種老式規範英語派的看法實在站不住腳,完全無視英語實際使用的事實。事實
是,英語母語的作家在同樣場合使用 was,已經用了四百年,was/were 的角力消長不是
近來才有的事。

根據 Google Books 的 ngrams 統計資料,英式/美式英語出版物裡的 wish I was 和
wish I were 出現頻率差距不大,wish I was 曾在 1860 年代超越,然後下滑,近二三
十年又再度趕上,此時甚至已經再度超越 wish I were。(選擇 wish I was 是因為
wish 之後的子句必定表示和事實相反,所以出現 wish I was 必定因為該作者明知「和
現在事實相反」仍選擇這樣使用,或選擇讓他筆下的人物這樣說。)

http://goo.gl/wyHTo

也許反對 wish I was 的人會說:那些書裡的 wish I was 全部都是俚俗不入流的小說人
物口中說的俚俗、不正確英語。如果你這樣想,那麼下面兩個例子怎麼解釋?M-W 用法指
南指出,was/were 之爭根本沒有所謂一個對,一個錯這回事,甚至知名作家在同一個句
子裡兩者兼用,難道他們在混用 was/were 的當下,突然人格分裂成兩個個性,一個正式
、嚴謹、正確、高尚,一個俚俗、不入流、滿口文法不正確的英語?當然不。

One of the curiosities of the was-were competition is the tendency of many
writers to use both, often very close together, even in the same sentence.
The tendency was noted as early as the 18th century (by Priestley 1798) and
Jespersen has numerous examples. Here are a couple we have found:

. . . and all staring, gravely, as if it were a funeral, at me as if I was
the coffin
—Henry Adams, letter, 15 May 1859

I wish I was a dog and Ronald Reagan were a Jelly Bean tree
—Reinhold Aman, Maledicta, Summer/Winter 1982

「醬/降」之於「這樣」和 was 之於 were 實在天差地遠,怎能拿來相比擬?英語出版物
欣然接受 was,不拘體裁,但中文出版界接受「醬/降」印成書的機率在此時恐怕是零,
除非是書中人物主角屬於某一次文化,滿口「醬子/降子」。

「I'm lovin' it!」會讓美國英語老師跳腳,因為那是通俗/俚俗說法?一切要看教學目
的。如果教英語目的在學習正式、書面層級的英語,當然告誡學生要懂得區分各種使用場
合。但如果作業題目是要寫出一句琅琅上口的廣告英語,那麼學生寫出 I'm lovin' it!
,不僅完完全全合口語文法,包括現在進行式 lovin' 的使用,而且這說法直接觸動美國
大眾的心,因為這是如此自然、通俗、能讓大家體會好吃滋味的廣告詞,比 I love it!
恐怕好上一百倍,老師如果還要跳腳,那位老師可能是冒牌貨了,不跟他學也罷。

※ 引述《pkuguy (janice)》之銘言:
: 關於這個假設語氣用was 而非 were 來代表「與現在事實的假設」,
: 在「口語上」,確實有不少人用was而非were。
: 就像不少黑人或西班牙裔的美國人,說「我什麼都不知道」,講的是
: I don't know 『nothing』而非文法正確的 I don't know 「anything」。
: 口語上的美語在文法限制上比較寬鬆,

強調一個觀念:口語英語、黑人英語等,都有它自成一套的文法規則。這套規則或許在
某些方面比書面、正式的英語規則來得寬鬆,但絕不能說它不正確。比如,I don't
know nothin' 是十足合文法的方言用法。我們若不屬於那個方言族群,不跟著那樣用,
仍不表示我們用的英語正確,他們的就錯誤,說他們錯就無意霸凌了別人的文化和語言。

: 加上在官方正式的英語測驗上,不論是托福、多益、全民英檢或是
: 其它的英文考試,還是會把 if i was a panda 視為錯誤的句子。
: 因此我建議你還是用were來表示「與現在事實的假設」。

如果真的是如此,那麼可以建議用 were 來應付考試,或者藉以讓自己的英語聽起來很「
正式」,為了考試得分、找到工作,這無可奈何也無可厚非,但千萬不要扭曲誣陷標準英
語裡存在已久的、早已和 were 通用的 was。只該使用 were 的場合:極正式文體、一些
定形片語(如 as it were)。在其他場合,was/were 的使用真的是隨人高興。我自己仍
然偏好 were,但這不表示我就該拒絕接受別人使用 was。

支持 was 無誤且在各種語境(尤其口語,但不限口語)廣為使用的文獻資料很多,這次
不一一列舉了,日後有空或許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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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10nel 來自: 76.198.133.1 (07/28 07:46)
ckjeans:超中肯的文章, 在美國生活幾年後, 真的有無比深刻的感覺 07/28 09:59
iSee:推這篇 07/28 11:25
pkuguy:正式GRE,GMAT, TOEFL, TOEIC的考試,還是用were,不然就錯 07/28 14:03
pkuguy:一般口語可不必理會。但要知道哪種是正式文體。 07/28 14:04
DigDicK:推1 07/28 14:14
ntust661:很棒的文章@@ 07/28 15:17
cooxander:推,真的不要隨便把『醬/降』拿來亂比,也不要隨便亂講 07/28 16:28
cooxander:講than I的就是在演宮廷戲 07/2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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