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hiv牙醫推薦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hiv牙醫推薦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看板LGBT_SEX標題Re: [請問] 台南高雄有對...
※ 引述《iyhes (iyhes)》之銘言:
: 標題: Re: [請問] 台南高雄有對感染者友好的牙醫師嗎?
: 時間: Thu Apr 9 13:17:20 2015
:
: 我想了想,對不起我覺得我必須回你
:
: ※ 引述《cosmogony (dusty tears)》之銘言:
: : 不知道發在這個版上問是否合適,
: : 但自從電子藥歷去年推行後,
: : 強迫各醫師的電腦系統自動跳出過去一段時間的患者用藥紀錄,
:
: 我自己是沒有用過醫令系統,因為我還沒執業
: 但我要說這個系統是德政
: 想想如果今天病患,他前陣子有中風,在服抗凝血藥物
: 今天突然想要洗牙,或是拔智齒
: 牙醫師可能有問,也有可能沒問
: 更有可能患者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吃的藥物的原理
: 這個系統能夠主動提示,這是件好事情
: 如果他吃了抗凝血藥物,還拔智齒,那基本上一定是血流不止的
: 怎樣拔掉智齒的地方都不會癒合
:
我必須要說,醫療倫理重要的四大原則,其中之一是「知情同意」。
這個系統會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讓病人的「病歷隱私」直接被暴露。
所以我不覺得這個系統可以稱為德政,頂多說立意良好,但其實滯礙難行也不細緻。
醫療雲對一般人或許很好,但對於特定標籤化的疾病,例如精神疾病及性病等,
可以說是十分不友善。
另外其實政府也不知道這個政策能不能有效保護病人的隱私。
因為政府端需要控管,雲端需要控管,醫療端要控管,
大家都在使用這個資料庫,但是所有人都可能洩漏出去。
雖然個資法提供合理運用病歷的法律空間,為雲端解了套。
但是沒有辦法有效防堵這些資料不被外洩,最後還是要病人自己走法律途徑。
: : 有些還會附上主訴:人類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等。
: : 感染者朋友對此感到非常焦慮,
:
: : 畢竟被牙醫拒診應該是很多感染者朋友常遇見的問題,
:
: 這部分就跟醫德比較相關
: 是否醫師有拒絕提供病人醫療服務的權利,
: 我不發表個人意見
:
: 但有醫療知識的專業人員
: 對於愛滋病若有不正確的態度,那我覺得真是非常遺憾
:
: 回到醫事人員觀點
: 對於牙醫師或是醫師來說提供愛滋病人醫療服務
: 如洗牙、手術,因為會見血
: 他們相當於暴露於較一般情況好幾倍的感染環境之中
: 而且一般診所的防護設備,或是消毒設備沒有辦法跟大醫院的流程一樣
: 這是可以考慮的問題
: 我想牙醫診所有可能是基於設備的不足而「不能」看診
: 而不是拒絕為愛滋病患提供醫療服務
:
家母是B肝的帶原者,但他去看牙科,並沒有被以消毒的理由拒絕看診,
或者用其他的方式拖延放到最後一個。
我們知道B肝的病毒理論上有很強的感染力,
且相較下HIV病毒則無法長時間存活在一般環境。
但是我母親的牙醫師在知道以後並沒有說他的設備器具需要經由特別的消毒程序。
而依據你的論點,
1. 要嘛這間診所罔顧其他病患的健康,任意將他們暴露在肝炎病毒感染風險中。
是說除了這間診所,家母臨時或偶然去其他間都沒有被刁難過。
2. 不然可能就是其實對拒絕HIV感染者消毒之類理由並不是這麼合理,
而拒絕的原因是其他不知道是什麼的來源。
當然家母身體健康與病毒狀況,並不能代表所有B肝感染的情形,但可以提供大家參考。
: 反過來說,既然看醫師/牙醫
: 會讓對方處於相較較高的感染風險之中
: 病患是不是有道德上的義務主動告知醫生呢?
:
: 想像今天與愛滋病患性交,會有感染的風險
: 就算投藥可以降低感染機率,用套子可以避免直接接觸
: 但套子可能會破,藥物也不是總是可以壓制住病毒
: 如果交合的對象並未告知他是患者,那會有何感想?
:
家母目前肝炎並沒有服藥控制,因為醫生覺得不需要,即便身體仍存在肝炎病毒。
而HIV感染者在服藥後,控制病毒量在測不到狀況下,感染他人機率可以減低90%以上。
所以我不太清楚這樣如何主張消毒設備不足之類的理由?
而未服藥控制的感染者,
一部分不知道自己感染,以你的論點仍使他人暴露在危險下。
一部分是還不需要服藥或不想服藥,感染風險的確較高。
但是即便是這樣的狀況也不代表經由標準消毒程序仍無法減低感染他人的風險
: 基本上我認為日常生活中可以保有自己隱私
: 一旦有高感染風險的時候,應該主動告知
: 醫師牙醫畢竟也是人
: 放任其他人在沒有高度防護的狀況下
: 暴露於由病患引起的感染愛滋病風險之中
: 我無法理解這是怎樣的想法
:
: 因此主動告知醫師牙醫,我覺得這是道德問題
:
同上,假設一個HIV感染者在病毒量穩定控制下,
要如何「有效」經由血液感染傳染給醫事人員?
況且目前自台灣第一個感染者個案以來,也沒有醫護人員因為提供醫療服務而感染。
: : 當然你也可以假稱B肝之類,
:
: B肝用的藥物跟愛滋用的藥物只有幾種重複
: 而且愛滋病患搭配的藥物跟B肝完全不同
: 如果醫師還記得上課所學的話,這是可以看出來的
:
: 有愛滋謊稱自己B肝
: 這是欺騙的行為
: 無論理由為何,這都有道德的瑕疵
:
這個問題必須從一個醫療社會學或醫療倫理的角度來處理。
當醫病雙方都是理性的行為者,我們會預設彼此皆會選擇對自己損害最小的方案。
對感染者來說,感染者因為拒診經驗,而不得不盡可能隱瞞自己的病情時,
選擇一個可以提示醫護人員保護自己的,又不會被拒診的方法就會是一個最佳的選項。
而「謊稱自己是B型肝炎病毒帶原者」就是一個方案。
對醫生來說,B型肝炎比起HIV來沒這麼可怕,又可以知道該怎麼不被傳染。
你可以說這是交相賊,但卻是一個彼此睜一隻眼的默契。
而這樣的實踐,就結果來說或許還算是不錯的替代方案。
: : 但這系統就是讓你連打擦邊球的機會都沒有了@@
:
: 重述我第一段的說明
: 這個系統對於醫療體系或是病患來說
: 不是壞事,而是一大進步
: 他有避免重複開立藥,減低健保支出
: 增進醫療品質,如避免藥物交互作用
: 以及避免醫療風險,如同我第一段抗凝血藥物以及拔智齒的敘述
:
如前述,立意良好,但仍須改進。
: : 如題,有人知道南高兩地哪些牙醫診所是對感染者族群友好的呢?
:
: 這篇文章只有這句話是重點
: 其他我想如果是因為對醫療行業的不理解,我也在上面回答了
:
: 老實說這個問題上網google就可以找到了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愛滋病指定醫院名單
: http://ppt.cc/pply
:
: 大部分都是大醫院,診所的話恐怕沒有
: 我想是因為就診所的設備來說,沒有辦法的緣故
:
: 至於牙醫師公會對於愛滋病患的看診有沒有統一的意見
: 我並不曉得
:
: 以上
:
其實指定醫院光是看診人數受不了,
最討厭就是明明小事,卻要一直往指定醫院。
這不就是浪費健保醫療資源嘛?
明明就沒有診斷出大病為何要一直往指定醫院跑?
這也跟目前醫療政策的方針有衝突,政府不想要大家都往大醫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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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GBT_SEX/M.1428556642.A.879.html
: ※ 編輯: iyhes (118.166.125.211), 04/09/2015 13:30:59
: → Hudba5566: 廢文 04/09 14:15
: 推 Trochanteric: 推 04/09 14:45
: 推 codyman: 好歹人家也打很多字 你兩個字廢文 直接帶過。呵呵… 04/09 14:46
: 推 codyman: 不然你也po一篇 看看多精華文 04/09 14:48
: 推 platolove: 補推 一樓還好吧? = = 04/09 14:51
: 推 shiwayne: 哪裡廢,等你家人或愛人是醫護人員的時候看你是不是一樣 04/09 14:52
: → shiwayne: 要批評 04/09 14:52
: 推 ppiz1018: 推 04/09 15:01
: 推 KOMIYO: 一樓還好嗎 04/09 15:17
: 推 terry1020: 好奇有足夠設備幫hiv患者拔牙的牙醫 對一般人和對h患者 04/09 15:51
: → terry1020: 的治療過程有何不同?
:
: 應該是差在器械消毒的規範
: 以及若是醫護人員有感染風險時投藥的規範
: 一般診所不會備抗愛滋藥物
: 另外普通診所應該也不會有完整的防護隔離衣
: 網路上有醫院的文章可以回答
:
消毒與防護前面提到了。
這是因為一般醫院診所不開HIV門診,所以不會採購抗反轉錄病毒藥物。
而再往前的原因是,一般醫院診所不想收HIV感染者,所以不會特別去開設HIV門診。
因此,一般醫院診所不會預備暴露後投藥,根本不是一般醫院可以據以拒絕門診的理由。
這些正是醫療院所的不友善導致的。
: 推 Weilover: 推條理 04/09 15:52
: 推 danfisher: 一樓怎麼了嗎? 04/09 16:18
: 推 cookiebear: 推。請將心比心,尊重HIV患者,也請尊重醫療人員。 04/09 17:02
: 推 hoshinoarika: 推 04/09 17:55
: 推 Bumbler633: 廢在哪? 04/09 18:02
: 推 uka123ily: 消毒不是理由。 04/09 18:22
: ※ 編輯: iyhes (118.166.125.211), 04/09/2015 19:15:27
: 推 phooom0188: 推樓上 消毒不是理由 04/09 19:17
: 推 holanme: 好文該推. 04/09 19:19
: → bbadia: 我以為醫生受到的訓練是要先保護好自己,不管病人有沒有告 04/09 19:22
: → bbadia: 知 04/09 19:22
: 推 bbadia: 啊同理有梅毒、淋病、B,C,D肝炎或其他血液傳染疾病的人都 04/09 19:24
: → bbadia: 要主動告知哦 04/09 19:24
: 推 agrin1288: 不懂一樓為何認為廢文。當初我去洗牙(我是屬於牙齦超 04/09 19:29
: → agrin1288: 脆弱的人,想當然洗牙一定流血),結果醫生一個手滑,工 04/09 19:29
: → agrin1288: 具就直接刺進他的手掌,我還記得當時醫生看著自己的手 04/09 19:29
: → agrin1288: 焦慮的表情...我覺得真的要將心比心。 04/09 19:29
: 推 bigbirdfly: 我以為醫生受到的訓練是要先保護好自己+1 04/09 19:33
: → bigbirdfly: 一堆未知感染的就沒傳染風險了嗎 04/09 19:33
其實很多年輕的醫生對HIV並沒有這麼恐懼,或許等他們十年二十年後可以影響醫界,
這個問題就不會再存在了。
但可能到時候已經有很多感染者,因為無法面對醫療現場的歧視,
他們必須先選擇離開了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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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ge Luis Borges:
"La verdad no penetra en un entendimiento rebelde."
(Truth never penetrates an unwilling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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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3.252), 04/09/2015 20:25:38
1. 這個理由或許是真的,那就請問他們如何面對例如B肝帶原者?
不太可能HIV要拒絕,但B肝不用管吧,你認為呢?
剛剛有個管師朋友表示:
「HIV感染者用過的醫療用品消毒等級等於一般血體液暴露後的消毒。
所以只要這間牙科做到基本消毒(通常牙科診所都會貼一人一套啊確實消毒等標語)
HIV就會去活性了(器具表面最起碼有靜置沖水沒有血跡,其實病毒也沒辦法傳染給
人了)」
這樣看起來針對HIV消毒,一般牙科診所並沒有太大的問題。
2. 加上某些風險比較高的牙科或口腔手術,診所可能都會建議轉到大醫院。
到底一般牙科診所要怎麼去評估這個感染的風險與感染控管呢?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3.252), 04/09/2015 20:45:58
我是要表示,因為沒有HIV門診當然不需要備藥。 這是結果。
拿結果去說,怕醫護人員有投藥的不便,不要來一般診所或醫院看,
請感染者去指定醫院,這不是很奇怪?
此外,不是指定醫院就比較會看非關HIV的疾病,或提供比較好的醫療服務。。
另外,暴露後投藥是72小時,不是30分鐘,有沒有備藥到底差在哪裡?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3.252), 04/09/2015 20:49:10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3.252), 04/09/2015 20:50:50
如果只是要洗牙或補牙齒,請問轉診到底要幹嘛?
目前的醫療制度其實不鼓勵大家一開始就是往大醫院跑。
光是掛號費就有段差距。
很多人的病情不不需要直接到大醫院,如果有問題也可以轉診。
此外大醫院不見得服務比較好,甚至等待門診與時間金錢花費更多。
不過感染者遇到的最大問題並不是轉診,而是以各種理由直接拒絕。
至少有轉診還算有道德良心了,有些是不告訴你該去哪就把你打發回家。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3.252), 04/09/2015 21:08:29
指定醫院是指這裡可以看HIV,但不見得有相關的全面治療......
光是南北中各區域就醫上的便利性就有很大的出入,更別提如果你是在東部。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3.252), 04/09/2015 21:14:26
依據你的說法如果這樣,那一般診所都該收了阿。
因為誰知道會遇到什麼病,像開放性肺結核還是諾羅,
那醫護應該通通擠去大醫院,拿藥最方便了。
我再說一次,暴露後投藥是黃金72小時,不是半分鐘也不是30分鐘。
醫護人員是有非常充足的時間前往感染科的HIV門診。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3.252), 04/09/2015 21:16:13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3.252), 04/09/2015 21:28:14
問題就是根本不需要也不必藥阿。
我不太懂什麼叫做犧牲更多人的安全,HIV是會飛沫傳染還是精神感應傳輸?
犧牲的點在哪裡?
問題不是多數人或部分人,而是這套系統的流成就已經有問題。
這套系統只講求方便,卻不講求隱私。
立意良好,卻沒有辦法真的實踐醫療場域的合理醫病關係。
人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他有意志有思想,他不是一個器官或一塊肉。
因此尊重一個人的意願,代表醫師是把對方當成一個人來對待。
這不是醫學教育一直強調的看見「人」嘛?
如果醫師可以無視一個人的意志,那他到底要診治或服務什麼?
不否認,病史是醫師很有力的幫手,
我們在帶醫學生出去服務時,在問病史前都會跟病人說:
「如果你覺得我冒犯你或你有不想說的,你隨時可以拒絕回答甚至拒絕我們的服務。」
好不好這是仰賴醫病雙方的互動去建構的關係。
不是單純從自己去替他人設想,這是好或是不好。
不是每個人都有一樣的價值順位,這就是為什麼醫生需要探查病人的意願。
每個人願意承擔的風險與代價都不同。
現在的系統是有很多細微至難以使用的問題,但其實沒有人想要犧牲這個系統,
不然我就不會說立意良善,但滯礙難行。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96), 04/10/2015 22:21:25
我會覺得
第一,醫護人員放大自己的感染風險沒有專業可支持,這樣確實一種歧視無誤。
第二,我不認為感染者是出於自私,而拒診就不是。
第三,從效益論去談你認為要雙贏的結果,
那其實你應該支持,感染者稱自己是肝炎帶原。
但很顯然你通不過這三者的解釋,這很明顯除了不爽以外沒有理性推論的過程。
再來幻想誰不把誰當人的,拜託又不是寫情色小說,創意可以用在別的地方。
※ 編輯: uka123ily (125.230.130.222), 04/15/2015 20: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