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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路怡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小路3分鐘】💥💥為什麼全球巨大的企業進中國後,就是無法接地氣?一個個慘澹退場?但據說..Google要重回中國嗎? 節目每集3分鐘,每3分鐘搞懂一個不覺而厲的科技財經名詞🔥〈名詞快解〉:解讀科技關鍵字,例:區塊鏈、物聯網、無人駕駛... 🔥〈知識拓展〉:關鍵字對應時事、故事、案例。 🔥〈小...
gafa是什麼 在 Ikulaoshi佐藤生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4-29 00:41:27
已經不是買賣資訊的時代了 . 有了網路之後 所有的一般人 都可以自由的創造資訊 . 之前是幾個特定的機關 或者大企業雇用好多人 才能做出來的「資訊」 已經民眾化 連小學生都能夠擁有 跟幾十億的人連 線的 個人平台的時代了 . YouTuber-個人電視台 部落格-個人報紙社,雜誌社 Insta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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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fa是什麼 在 路怡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10-15 10:23:49💥💥【#小路3分鐘】💥💥為什麼全球巨大的企業進中國後,就是無法接地氣?一個個慘澹退場?但據說..Google要重回中國嗎?
節目每集3分鐘,每3分鐘搞懂一個不覺而厲的科技財經名詞🔥〈名詞快解〉:解讀科技關鍵字,例:區塊鏈、物聯網、無人駕駛...
🔥〈知識拓展〉:關鍵字對應時事、故事、案例。 🔥〈小路觀點〉:時事剖析與獨家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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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怡珍|新聞主播、雙語主持人
奠基於知識,加上科技、媒體背景,路怡珍擁有優秀的跨領域整合能力。
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專長科技商業趨勢與國際外交領域,是台灣電視圈第一名英語專訪Google全球總裁Eric Schmidt的女主播。多次英語主持華人圈重量級CEO與政界領袖專訪,包括孫正義、李開復、李安與唐鳳等。曾擔任東森財經晚間新聞主播、TVBS和YahooTV節目主持人,現於風傳媒和飛碟電台主持固定節目,同時製作主持自媒體節目小路問路《Ask the Expert》
#YahooTV #風傳媒 #東森 #TVBS #小路三分鐘#精華片段 #新聞 #網路直播
gafa是什麼 在 Hiroshi的譯想天開(口筆譯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去竹科口譯,沒想到這場會議直播到許多國內外的據點,而有兩位粉專的followers直接認出我的聲音(另兩位看到動態才知道是我)。其實雖然我沒有太多精力經營社群,還是有一定量的學生看過我的影片或貼文,因此近幾年幾次口譯中就有同學傳訊說他們在現場。在聞聲不見人的情況下,還能準確認出我,代表我聲音有一定的辨識度。這是好事,但也蠻恐怖的,深怕口譯做的不夠好。特別最近被認出的會議都蠻高技術含量的,像半導體設備工程、區塊鏈、OLED等等都很難準備到充分,其中我覺得同步口譯最困難的,在於細節的完整,而若講者語速很快有些細節真的蠻難抓的。特別是以下的部分:
1. 數字
講到業績營收、成長率、稅前盈餘等等,不免一連串數字,但問題是單位,若投影片秀出來的單位是千、或是百萬,然後講者直接講出數字,常常就要做腦內轉換。數字一多,講者又朗讀時真的會打結(有時候真的完全快速照念,我會思考是否請聽者看投影片上的數字就是)。再來是幣值,投影片秀的是USD,但講者已經換成日圓了,那說真的投影片還真的借不到力。
2. 縮寫
我個人非常怕縮寫,除非我知道那是什麼。跟逐步口譯不同,同步口譯我看不到聽眾的表情,不知道我重複的縮寫有沒有念對,是B還是D還是T?最近很紅的GAFA,唸出英文字母卻不知道是什麼真的蠻可怕的。更不用說一堆機種的名字、酒類的代碼、指標的名稱等等(真的公司內部的人才熟)。
3. 人名、地名
特別是人名超難!有些公司視訊會議,一開始大家就要介紹彼此,開頭就說我們這邊有Araki桑、Mizutani桑等等五六位,問題是除非音質很好速度夠慢,要講出那些不認識的人名還真的很難。特別是日本人叫台灣人都是用"英文名",常常聽到一些不熟的英文名。
4. 專有名詞
常見的專有名詞或許還難不倒口譯,但一些技術上的,若事前資料沒準備到,臨場還真的很難。也有過碰到神奇的寶可夢名稱,急忙邊講話邊用手機查的經驗。
5. 講故事
"我昨天跟王教授在85度C聊天,我叫了一個黑森林蛋糕,他叫了一杯拿鐵,然後我們就聊到XX大學OO教授發表一篇叫做Orz的論文,然後赫然發現reviewer裡頭有我們這次的主講人hahaha教授....好啦我們歡迎他"。引言人常常會講這種故事,別小看這故事有時候"人事物地"是很複雜的。口譯員很想翻好,但真的有時候猜不透故事走向阿。
總之就是知識常識要一直累積,然後有更多經驗才能越來越好了。
gafa是什麼 在 我在大陸的日子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親愛的大家晚安啊~今天我很有幸福的感覺,可以好好寫一下。
週末呢,我開了朝鮮講座、度過了很美好的聊天時光,還去朋友家看了她的寶寶。
在朋友家呢,我吃著零食、抱著寶寶、跟朋友聊天,還聽了一場「跨境職涯」線上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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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朋友呢,是我台灣第一份工作的老同事,這十年我去的大陸、她在台北工作,一直有聯絡。
她知道我剛開始工作的模樣、為什麼去大陸、去大陸折騰著什麼。
我呢知道她換工作、結婚、搬家,有了寶寶。
我們的線上通訊史,就是人在十年之間朝著兩條路去走,所能發生的所有事。
我一直很想要的就是「知道我一路走來,苦與樂都是為什麼」的人,她就是少數的一個。
所以見到她呢,我是很放鬆、很舒適的。
每次見面呢,也有一種神秘的「兩條路線」交會了的效果;雖然走出那扇大門,還是我一個人的路,但在那短短的兩個小時,我知道「一直在一個地方住著、建立一個家」是什麼世界。
我覺得這是認識這位朋友呢,對於我最大的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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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這種「在地路線」中,我還是通過線上課程去聽了「跨境職涯」這樣的內容。
整場講座呢接近兩小時,內容很精實,大概70人左右參加。
內容大概是:
1.世界觀:大環境、年輕世代、追求的轉變
2.職位觀:現有職位系統、熱門職位、新興職位
3.熱門領域值得投資的職缺:AI、3D打印、5G、社會議題
4.世界地圖:大中華地區、東南亞、歐洲,誰愛用台灣人?為什麼要跨出台灣?(我感覺是台灣跳槽漲薪幅度低、風險低;境外跳槽漲薪高,風險反正高於台灣)
5.BAT vs GAFA:西方與大陸的互聯網,市場文化戰法的不同
(我是覺得大陸戰得一片泥濘,練蠱求生的本事相當了得;我也很好奇西方式怎樣的,所以才去聽...但可能這不是專場,收到的資訊有限。)
6.年齡階段:
在「現在、想退休的年紀、職場淘汰年齡、法定退休年齡、回老家的年紀」這條時間軸上,你有正確的判斷與準備計畫嗎?準備好面對後浪、AI化這兩大衝擊了嗎?
7.介紹自己對於「安排生涯」的規劃思路、實踐過程、發展路線。
8.答疑時間 :主持人、講者與觀眾的問答,我就記住了一條
問:「博奕產業公關以後怎辦?」
答:「博奕公關挺接地氣的...以後存好錢做生意吧?」
我:「噗!」
主要是其他的問答都相當有條理,就這一條大迴轉了,我就覺得有點有趣...博奕產業啊,真的是來錢多、誘人,但是很要求你投資眼光與執行力的行業啊!
大概就是這樣吧~我是覺得聽得很有收穫,非常感謝!
還有一點有趣的事情是,我當時是在寶寶旁邊聽完全程的,兩個月大的寶寶就接觸了前延訊息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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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講座來自「xChange」,這是一個跨境網路產業工作者聚集的地方...嗯~雖然都是做網路的,但我覺得那是不同的圈子。
大致上來說,我覺得那個圈子是「高學歷+規劃+跨境+大平台+亮眼成績+精英+追求生活」的印象,我自己習慣的作風不是這樣的,所以長年屬於「圍觀狀態」。
這種「圍觀」就是...想知道這群人想什麼、做什麼,是怎樣的世界觀,就好像我當初對大陸的那樣。
這個世界什麼人都有,像一個金字塔似的,大家在自己的世界都能過得很好。
而這個時代的福利就是,只要你心中沒有牆,那麼網路跟好奇心呢,就能帶你看到很多風景、知道另一個世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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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過了美好週末,我做了一些想做的事情:看醫生、四處看看這個世界,雖然很熱,但我覺得「補進度」的速度很快呢。
我自己在大陸過了九年,在工作、網路、旅遊方面,都得到很多。
而這一年我看到了俄羅斯、香港,接著就是世界長久的關門。這段時間呢,工作、網聚、小講座、四處走走、看朋友、看醫生,我迅速補了好多進度。
最有感觸可能是朋友那邊「建築小家庭」的過程。
他們看房、買房、對保、貸款、驗屋、交屋、裝潢、買電器、入住。
他們懷孕、生孩子、照顧寶寶、煩惱孩子上學。
他們走在一條路上,並沒有100%寬裕的準備;但只要有60%的準備,他們就會去做所有該做的事情,並且在日後更加努力、默默爭取更好的未來。
我非常佩服這樣持久、踏實的樂觀態度,我覺得這就是社會前進的基石啊!我要跟這些人在一起久一點,希望我也能沾上很多那樣踏實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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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全世界,宣傳的榜樣是「應該要有目標、有規劃地做上去,有理想、有堅持,光鮮亮麗、康莊大道。」
但是啊,我實在無時無刻受這些人的吸引:
「好好工作,走在路途上,沒有那麼多光鮮故事、實打實達成目標。」
「不追求最好,夠夠腳尖就能夠到的話,那就去夠,後面用努力去補。」
「眼神寫著辛苦與疲憊,但是依然對你和煦微笑的領導者。」
我並不喜歡「所有負能量都不該有」的環境,我要活在「我們知道生活辛苦,但唉唉叫依然往前,踏實前進或著折騰嘗試」的世界。
所有的光鮮結果背後的選擇與堅持,失敗終局前面的成功與抉擇,為什麼要被隱藏?
那才是最有價值的部份啊。
不能正常討論失敗與辛苦,不能平常心欣賞、看待成功的世界,大概沒有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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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一點小日常。
雖然大家都說2020很長,但轉眼之間也過了一半呢!
希望大家都越過越好,加油吧~
gafa是什麼 在 翟本喬 - 科技時代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政見五:強化前瞻法規制度,阻卻跨國企業掠奪國家戰略性個資》
在這一系列的政見之中,這一篇可能最容易實現,而 CP 值也最高。
我們先來看兩個問題:Uber 的本質究竟是什麼?Apple Pay 可怕在哪裡?
Uber 的問題,在五年前吵得沸沸揚揚,但各種討論主要是聚焦在它的合法性、創新性、對消費者的保護、以及對從業人員的保護 [1,2,不及備載]。當時由於 Uber 台灣分公司的態度,以創新為名,挾消費者之喜好想強逼政府接受,引來許多反感。所以我寫了一篇文章針對行政院的溝通會議上 Uber 代表提出的謬論逐條反駁 [3],結果被媒體轉載時用結論《Uber 是一個對台灣有害的公司,而且根本不想溝通》當標題,引來了許多注意,據說成為某電子媒體十年來流量第二高的文章,點閱超過百萬次。後來政府以提高罰鍰 [6] 的方式重罰 Uber 違法的部分,終於迫使 Uber 暫停營業 [4]。這個暴力式修法 [5] 的手段,雖然讓爭議的一方得到了想要的結果,但眾多討論中提出的議題,很多都沒有真正得到解答。
過了兩個月,學乖的 Uber 改變方針,放低姿態,找到了在台灣完全合法的方式經營,用租賃車加上代雇司機的名義,捲土重來 [7]。但在規模長成到了足以威脅計程車業者的時候,又引發了新一波的法律戰 [8]。而這一次我站在 Uber 這邊,認為 Uber 在合法經營的情況下,被修法成為非法,是不公平的待遇 [9]。尤其是修法的內容,是完全不合理的:1) 出租車計費最低一小時,2) 出租車必須回到公司才可以再出發。
但跳脫商業競爭的手段,我們來思考一下:為什麼這麼多的投資人願意把247億美金 (7300億台幣) 的資金 [10] 交給 Uber?就為了一個比較好的計程車嗎?應該不是吧?
關鍵是 Uber 掌握了人民實體行動的資訊;有如 Google、Apple、Facebook 和 Amazon 掌握了人民網路行為的資訊。
Uber 宣稱它不是運輸業,而是資訊服務業。的確,它未來的獲利不會是以交通資費抽成為大宗。它可以把收集到人民的行動資訊,轉化成為很多其他的賺錢方式。正如同 GAFA 四巨頭把人民網路行為的資訊轉化為利潤一樣。
這些公司把能夠把大量微不足道,看來沒有直接經濟價值的使用者行為資訊,轉化成為巨額利潤,固然有其過人之處,但在我們發現了這些價值之後,我們不能再坐視不理。清朝的大臣曾經認為台灣沒有價值,俄國人曾經認為阿拉斯加沒有價值,美洲原住民曾經認為不能吃的黃金沒有價值;我們現在要認清資料的價值,然後採取正確的因應措施。
首先我們要做的是訂定資料服務平台的責任管理。這些管理辦法在理論上對虛擬商業行為 (GAFA等) 和實體商業行為 (Uber等) 應該是一致的,不過目前虛擬商業行為的管制有其實質上之困難,但執行上可以先由具有實體商業行為的行業下手。
第一:經由營利行為收集到的資料必須存放在我國法律管轄範圍之內。現在我們的法院和檢警單位要向 Google 和 Facebook 調資料常常調不到。這些很多是來自非營利活動的網路行為,所以很難介定。但實體發生在我國境內的營利行為,例如搭乘 Uber 或計程車、甚至 AirBnB 和各種電子支付的國內消費,如果從中收集到資料,沒有理由拒絕放在國內。
第二:金流的收受端必須在我國法律管轄範圍之內。現在很多跨國公司收費是經由信用卡國外收單的方式,這樣一方面規避了國內的稅賦,一方面也隱藏了國內的產值。和上一條一樣:實體發生在中華民國境內的營利行為的金流,使用國內發行的支付工具時,收受端沒有理由拒絕放在國內。
第三:所收集到個人活動資料的使用,必須符合適當的保護條款。目前我們對這方面的保護,只有個人資料保護法 [13],保護範圍限定於「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目前歐盟已經實施了 GDPR [12],保護範圍較大 [14],而也規範到設立在歐盟以外,但對歐盟販售貨品及提供服務的廠商 [15]。我們除了應該修改個資法,升級到 GDPR 的規格之外,也要認知到:很多時候不識別個人,只辨識行為族群的資料,也會有商業或政治上的價值。如果是應用在商業上,我們覺得這是正當的使用,只要有足夠的揭露就好;但如果是運用在政治上,那就很容易造成對國家社會的危害。所以應該要針對「族群行為資料使用在政治用途」的行為加以規範。這一點是很多其他國家已經意識到,但還沒有立法規範的。台灣在這一點上面可以走在歐美之前。
就如同實價登錄是實價課稅的基礎,以上管制措施即使立即用途不大或是有困難查驗,但如果現在不先做,等到未來要改的時候,可能就會工程浩大而無法實現。比方說外國公司收集了許多台灣的個資,以後發現某些部分必須刪除,如果資料不是存在我國法律管轄範圍之內的話,我們無法強迫這些外國公司刪除。
而最後實現這些規則的重要程序之一,是法規中的行業分類 [11,16,17]。對行業的管理是根據這些列表來介定的,像 Uber 就宣稱他們不是汽車客運業而是資訊服務業,所以不應該受到客運業的限制。現在我們弄清楚了他們真正的獲利模式,依照 [11] 中「主要經濟活動」的定義,我們應該要制定一份「個人及群體資訊服務業管理辦法」,將商業活動中會收集到個人及族群資訊的行業列入管理。除了上述三點之外,也可以把宣稱只是「仲介承攬」的資訊服務業者納入管理,加上消費者保障及從業人員保障 [18] 的條款。
Apple Pay 呢?
由以上邏輯,我們也可以看出「資訊平台金融服務業」的價值所在 (絕不會只是收單抽成),制定類似的法律,保障我們國內的業者在平等的基礎上和跨國公司競爭,而不是只能投靠他們。
長遠之計,我們的國發會要有一個未來法規智庫單位,針對國際新興產業趨勢,研究世界各大創投投資對象之技術及商業模式,檢視國內法規制度是否有應該修正之處,預先研究對策,以免都是在吃了虧很多年之後才用不正確的方法去防堵。
《回顧》
政見一:推動政府數位轉型,增設行政院副院長以帶領數位創新 https://www.facebook.com/benjaifans/posts/141809803919167
政見二:創新型態國際合作,以台灣強項製造服務投資世界新創
https://www.facebook.com/benjaifans/posts/142514483848699
政見三:鑽研關鍵尖端科技,奠定未來二十年核心產業領域基礎
政見四:長期培養高階人才,營造三十年後研發大國氛圍與環境
https://www.facebook.com/benjaifans/posts/143736907059790
《預告》
政見六:推動資安就是國安,防患未然制敵機先以決勝千里之外
[1] 談Uber帶來的爭議:爽到消費者?甘苦到誰?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7498/1841427
[2] 深度剖析:把 Uber 帶來的考驗丟給交通部是正確的嗎? https://panx.asia/archives/50853
[3] Uber 事件後續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ben-jai/uber-%E4%BA%8B%E4%BB%B6%E5%BE%8C%E7%BA%8C/10153649962074113/
[4] 一次看懂!Uber入台四年暫停服務,怎麼走到今天這一步?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3095/uber-suspending-service-in-taiwan-how-have-they-come-this-far
[5] 修法提高Uber罰金的荒謬(下):罰金比酒駕高是替民眾把關,抑或被特定團體的選票綁架?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7660
[6] Uber惹怒立委 公路法修正初審過關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208000059-260202
[7] Uber台灣重新上線!改與租賃業者合作、放棄定價權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4049/uber-ride-sharing-taxi
[8] Uber:恐因交通部新條款再次退出台灣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740524
[9] https://www.facebook.com/ben.jai/posts/10157532352264113
[10] https://www.crunchbase.com/organization/uber/funding_rounds/funding_rounds_list
[11] 行政院主計總處 行業標準分類 https://www.dgbas.gov.tw/public/Attachment/51230162221KI9NIEKP.pdf
[12] 歐盟 GDPR 一般資料保護規範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D%90%E7%9B%9F%E4%B8%80%E8%88%AC%E8%B3%87%E6%96%99%E4%BF%9D%E8%AD%B7%E8%A6%8F%E7%AF%84
[13] 個人資料保護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14] 歐盟GDPR與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重點比較分析 https://www.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92A54D2FBC1D329E
[15] 歐盟認知這可能有法律管轄權的爭議,但還是先訂再說。
[16]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03
[17] 公路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01&flno=34
[18] 例如 Uber 乘客之保險、 Uber Eats / Foodpanda 外送員的薪酬及保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