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firstrade稅務文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firstrade稅務文件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firstrade稅務文件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daze (一期一會)看板Foreign_Inv標題Re: [請益] 關於購買美股ETF的稅務問...


※ 引述《Jimmyhlay (巽˙冀)》之銘言:
: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各位前輩
: 這幾天又看了一些資料 但是越看越不明瞭海外所得報稅的問題 想請前輩們解惑
: 我預計使用兆豐複委託購買vanguard VTi 做長期投資 以下是我的問題
: 1. 我在台灣(使用兆豐)購買美國Vanguard各種基金產品 不管Vanguard投資何處 都算
: 是海外所得 這個部分應該沒錯?
都算是海外所得
: 2. 我在台灣用兆豐(或其他複委託)跟使用海外的券商(Firstrade) 在報稅上會有不同
: 嗎?例如 所得來源之類的?
所得來源沒有不同
但複委託可能會提供台灣的報稅文件給你
海外券商就要自己來了
: 3. 最低稅負制中(先假設單純只有海外所得 自己日常薪水先不算) 100萬以上670萬以
: 下要申報嗎? 還是不申報也沒關係?
按法規解釋,應該要申報。
但由於罰款是罰漏稅的倍數,如果沒有其他所得,罰款還是0。
有其他所得的話,在某些情況下有可能會遭罰款。

刑責方面,最高法院的見解似乎是消極漏報沒有刑責。
但會不會被起訴是檢察官而不是法官決定的。
: 4. 如果我沒有賣出股票但是股票有上漲 仍然算是有所得嗎?如果是的話就是12/31的股
: 價扣掉我購買時的價錢再乘上我的股票數就是我的當年獲利嗎?
: 如果是的話 第二年的獲利是年底價錢扣掉年初的價錢?或是我當初購入的價錢呢?
不,獲利以實現為原則。
沒賣掉的話就沒有實現所得。
如果20年不賣,最後賣掉時會一次實現20年間的漲幅。稅額可能會很可觀。

一般是不太建議累積20年一次賣掉。
: 5. 如果賣出部分股票 報稅的部分是要把該支股票的所有內容都要申報嗎?還是賣出的部
: 分申報就可以?
只有賣出的部分是實現所得。
: 6. 有看到一個方式是每年匯回來的金額不超過670萬就不會到繳稅門檻 甚至是12/31匯一
: 次 1/1再一次 這種方式可行嗎?還是有被查稅的風險?如果可行的話這樣要怎麼申報呢
: ?
按法規是不行。
: 7. 假設我投資20萬 累積獲利10萬。突然要匯回12萬 那麼這12萬 是算做10萬成本2萬獲
: 利 或是12萬獲利?或是其他組合呢?
以實現為原則,不是以匯回為原則。
: 問題好像很多......希望有前輩可以解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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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got to know when to hold 'em, know when to fold 'em, Know when to walk away and know when to run.
You never count your money when you're sittin' at the table. There'll be time enough for countin' when the dealin's done.

'Cause ev'ry hand's a winner and ev'ry hand's a loser, And the best that you can hope for is to die in your sleep."
now Ev'ry gambler knows that the secret to survivin' Is knowin' what to throw away and knowing what to k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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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15.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555953197.A.604.html
※ 編輯: daze (42.74.115.62), 04/23/2019 01:21:22
※ 編輯: daze (42.74.115.62), 04/23/2019 01:29:23
snd: 想瞭解為什麼6按照法規是不行 04/23 01:46
tomap41017: 因為是以「實現」為原則啊 04/23 01:56
noar: 樓上,因為是以實現為原則,不是以匯回,你可以12月底賣,1 04/23 01:57
noar: 月再賣,然後匯回 04/23 01:57
noar: 是1樓 04/23 01:57
narowang: 如果透過複委託原則上券商會將資料提供給政府,所以你有 04/23 08:12
narowang: 沒有超過100萬要不要申報,以及是否需納稅政府都知道 04/23 08:12
narowang: 只有開海外券商才有資金匯回的問題,但目前防洗錢抓很嚴 04/23 08:15
narowang: ,你由整化零的匯款方式可能會被調查.... 04/23 08:15
avigale: Google: Tax gain harvesting. 先實現獲利把成本墊高. 04/23 08:53
avigale: Tax loss以台灣稅法不實用, 只能抵當年. 04/23 08:54
Jimmyhlay: 感謝各位前輩指教!我研究研究!! 04/23 10:22
Jimmyhlay: 綜合456點 如果我有一筆20年為數不少的股票 如果分批 04/23 10:25
Jimmyhlay: 賣出 按照以實現為原則 就可能稅繳的比一次性賣出少 這 04/23 10:25
Jimmyhlay: 樣對嗎? 04/23 10:25
分年度賣出的話,分別計入不同年度的額度,稅可能會繳比較少。
如果沒有大筆急用,分年度賣應該會比較好。

另外,若有大筆急用,如果券商的融資條件不太差的話
也可以考慮部分用融資的,隔年再賣股還錢

當然如果急用的金額接近或超過總資產就比較沒辦法了

更基礎的解決之道當然就是不要20年不賣。
如果部分賣出再買入,每年實現個幾百萬,就會減少20年後一次實現的困擾。

ALegmontnick: 逐步進出就對了 04/23 11:08
badfood: 複委託除非法令規定必須申報 不然券商多半是多一事不如 04/23 12:18
badfood: 少一事 我測試過幾家知名券商 都沒上報政府(未達強制上 04/23 12:19
badfood: 報門檻) 04/23 12:19
※ 編輯: daze (60.249.243.225), 04/23/2019 12:40:18
Jimmyhlay: 好的 感謝大家的解答!! 04/23 13:03
chienshih: 請問以實現獲利的匯率是用賣出當天的還是別的? 04/23 15:24
techih: 你可以等退休再匯回來,這樣台灣沒收入就很難超過670萬了 04/23 19:37
RANCE624: 比較好奇的是,海外券商政府要怎麼知道你的成本多少? 04/24 08:17
RXIJDIL: 樓上,當他多課稅的時候,你就需要提供成本證明獲利沒這 04/24 08:57
RXIJDIL: 麼多 04/24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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