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fatca身分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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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fatca身分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300喵星人委員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原來放棄國籍還跟稅金有關,我們沒有雙重國籍的人還真的不會知道這些眉角 #媒體記者快去追哦(欠稅卡關?) 吳怡農跟翟本喬同一年回台。 吳怡農回台的時候,他放棄美國國籍,放棄破千萬的年薪、還有高盛「執行董事」的職位。 吳怡農回來台灣幹嘛?他回來服兵役,主動自願加入陸軍最艱苦的特戰部隊,擔任下士...

  • fatca身分 在 300喵星人委員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2-03 19: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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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放棄國籍還跟稅金有關,我們沒有雙重國籍的人還真的不會知道這些眉角

    #媒體記者快去追哦(欠稅卡關?)
    吳怡農跟翟本喬同一年回台。
    吳怡農回台的時候,他放棄美國國籍,放棄破千萬的年薪、還有高盛「執行董事」的職位。
    吳怡農回來台灣幹嘛?他回來服兵役,主動自願加入陸軍最艱苦的特戰部隊,擔任下士。

    而翟本喬回來台灣,搞了一個公司吸金近億,後來公司被他弄倒,目前市值為零。

    吳怡農退伍的時候,從小記者開始做起,站穩他在台灣的第一步。

    而翟本喬進入柯文哲陣營,成為政治人物,還趁機洗了一個神的封號。
    翟本喬被爆雙重國籍,違反時代力量黨內提名不分區立委的規定。時力解釋說,提名時間緊迫,翟承諾放棄美籍……云云,但是,至今依然遲遲沒有放棄。

    大家以為放棄美國國籍,真的只是5分鐘就能夠解決,是嗎?
    #合法納稅誠實納稅的才可以很快的完成放棄美國國籍手續
    #如果沒有辦法立刻放棄,那就 #必定有隱情
    大叔要告訴媒體記者,除了心裡頭要過得去(畢竟像吳怡農的勇敢愛國者,目前我看到的就是李問),還有錢這一關!你一時之間拿不拿得出手?願不願意付清?

    付什麼錢?
    媒體朋友,這篇你們要看仔細。

    #放棄綠卡或是美國籍
    #還要補繳棄籍稅(俗稱的棄國捐)

    如果有美國護照或是綠卡,造成從政的麻煩,那麼,是不是直接放棄美國籍或綠卡就沒事?

    大叔提醒,很多人都會忽略的一件事:
    「要放棄美國籍之前,美國國稅局會先要求必須把之前的欠稅都先補繳了才能夠放棄。」

    宣告放棄美國籍、美國稅籍(稅務居民)身分的高資產人士,在隔年度報稅時,美國政府將會收取「棄籍稅」。

    棄籍稅是美國政府針對棄籍之後可能產生的稅額,在棄籍者最後一次報稅時「預先收取」,例如買賣不動產的資本利得稅等,因此放棄美國籍仍有一定「稅務負擔」,這是一般人最容易忽略的部分。

    有很多擁有台美雙重國籍的台灣人,過去「從來沒有」向美國國稅局報稅的紀錄,如果是這樣的人,在肥咖條款施行下,放棄美國籍,反而會成為美國國稅局高度關注的「危險族群」。

    因為美國國稅局可能會注意到,這個人生活在台灣,但是過去從沒有報過稅,難道他在台灣都沒有收入?他是怎麼生活下去?這可能引起美國國稅局進一步查核!

    畢竟誠實才是上策。
    所以會計師幾乎都會建議,為避免放棄美國籍後還被追稅,最好先補繳過去6年的美國稅額,補足漏報稅額,再以簡易型揭露方式,確定稅務都合乎規定,再來放棄美國國籍,避免產生後遺症。我曾聽過有人被要求一次性繳納美國國稅局預估(認定)你「未來10年」應該要納稅的總額。

    最後,幫大家複習一下。
    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簡稱「肥咖條款」,是美國政府在全球合法查稅、追稅的法源依據,威力之大,空前未有!

    根據美國稅法規定,「海外資產一萬美元就需要揭露」,肥咖條款甚至規定海外的金融機構,「五萬美元以上的帳戶就要進行查核,且需回報是不是美國人所有」,但因為個別查核成本很高,基於成本考量,越大咖的高資產大戶查起來才有肉,一般認為,高資產大戶將會成為美國國稅局首波追稅鎖定的目標。

    有很多台灣父母喜歡到美國生產,小孩當然一出生就是美國籍,在肥咖條款的規範下,這個小孩就有申報義務,尤其在這小孩18歲之前,如果父母親把資產贈與小孩,雖然不用繳稅,卻有申報義務,若是雙親忘記幫小孩申報,最高可以罰到帳戶贈與資產的25%,許多人已經有了切身之痛。

    出來江湖跑,總是要還的。
    翟本喬雖然只是時代力量的不分區立委提名名單的排名第五,但是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

    #現在是什麼感覺?

    放棄美國國籍時,從未填寫並提交8854表的人,可能會面臨到「未提交報表的處罰」:每年1萬美元,最高達10萬美元的風險。
    另外,離國前若有仍未繳交的稅款,則會不斷累積其罰款和利息。

    所以有想要放棄美國國籍的朋友,在您提交了棄籍申請表I-407給國土安全局的同時,一定要記得填寫並提交8854表給美國國稅局。

    通常情況下,8854表必須在棄籍年度之後的一年內提交,並及時提交的最終納稅申報表。

  • fatca身分 在 擁抱巴菲特(邱涵能)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12-03 17: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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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使用國內券商複委託買賣美股的朋友要小心了!
    依據經濟日報的報導:「根據美國國家稅務局公布的肥咖條款(Fatca)時程表,2019年1月1日起,金融機構如果無法提供客戶(最終受益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客戶賣出美國金融資產時將被扣繳30%稅款。假設賣出美股10萬美元,只能拿到7萬美元。」
    這是很嚴重的事情!若有使用國內券商複委託買賣美股的朋友,一定要仔細地跟你的券商確認!不然你的美股資產「可能」會沒了30%。
    除了報導中提到的中信證券外,依讀者提供的訊息,還有永豐富邦也已搞定,不會被課稅。但是,還是請投資人自己去跟券商確認要緊。

    PS1. 一般複委託我們都不知道他的「上手」是誰,更不用說上手是一家或者「多家」券商。
    所以,這個新聞引發爭議的是:為什麼上手不幫忙辦「身分證明文件」?除了「錢」的問題外—手續再繁雜,只要有足夠的錢賺,誰都願意代辦—是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我不是你這個複委託券商的唯一上手,所以為什麼要幫你搞定一切?
    再來,擁有多家上手券商時,我納悶的是:我們複委託帳戶的美股是單屬某一家上手券商辦理、管理嗎?還是不同檔的股票分屬不同上手券商辦理、管理?
    還有,不知道複委託買賣美股有沒有受到SIPC 的保障?
    這些事務都蠻複雜的,沒出事都沒問題,出事就不知道他們怎樣權責區分、保障投資人了?
    使用美國網路券商或國內券商複委託買賣美股各有利弊,投資人挑選時真的要搞清楚背後的風險在哪。

    PS2. 有看到網友詢問複委託券商,券商的答覆「好像是」:這個新聞是中信證券故意放出來炒作的新聞—我也認為差不多是這樣—為了要搶取國內複委託的市場。但是,是否明年一月起會如新聞所報導的「賣出課30%的肥咖稅」就不一定了。
    後面那個議題我就納悶了:這Fatca條款「賣出課30%稅」是個「假新聞」,還是真如報導中所說的「各家券商高層到現在還不懂有無QI資格的差異,及客戶未來需承受的風險」?
    複委託的投資人:你不能被動地等待事實證明,而是該主動地詢問清楚,這是你的權益!

    複委託賣美股 當心30%肥咖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513375

  • fatca身分 在 tivo168 的投資理財EXCEL應用教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12-03 08: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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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剪報 #複委託 #美國國家稅務局的QI合格中介人

    複委託賣美股 當心30%肥咖稅

    2018-12-01 23:38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國內36家券商受託賣出美國有價證券金額一年高達新台幣六、七千億元,但僅一家取得美國國家稅務局的QI(合格中介人)資格,連帶讓國人交易美國有價證券,明年起面臨30%懲罰稅上身的風險。

    台灣市場美國複委託市占率前三大、美國券商ViewTrade執行董事陳健華昨(1)日表示,根據美國國家稅務局公布的肥咖條款(Fatca)時程表,2019年1月1日起,金融機構如果無法提供客戶(最終受益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客戶賣出美國金融資產時將被扣繳30%稅款。假設賣出美股10萬美元,只能拿到7萬美元。

    上述規定對國內複委託交易衝擊最大,複委託架構下,台灣券商替客戶交易美國股票、ETF、存託憑證、債券、境外基金等,須透過美國券商進行,因而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一事,目前僅兩種途徑,一是美國的券商(俗稱上手)願意代勞,另就是台灣券商自己須取得美國稅局的QI資格。

    陳健華指出,向美國稅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的工作相當繁瑣,愈來愈多美國券商或保管機構表態不願服務,加上美國稅局迄今尚未宣布扣繳30%一事要延後實施,眼見台灣目前僅中信證券一家有QI資格,美國母公司大捏冷汗,ViewTrade控股董事長Robert Dombroski昨晚已飛抵台灣,要向台灣券商客戶說明可能後果。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江育維昨日也指出,美國稅局預計明年元旦起,對無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的投資人,出售美國金融資產時,無論賺賠,均扣繳30%稅款,可稱為「肥咖懲罰稅」,藉此逼迫全球金融機構落實美國肥咖條款的要求。

    江育維說,除非美國上手願意配合,否則在給付賣出款項時,將把沒取得QI資格的券商當成不遵守肥咖條款的機構,這些券商客戶,連帶被當成身分不明的投資人,明年起一律先扣繳30%稅款,據其美國同事告知,30%稅款屬懲罰性質,加上尚無申請退稅案例,因而不確定未來可否退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51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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