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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etag代辦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鬼才阿水Awater,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在12月份發起呼籲ETC收歸國有的連署後,接到各方前輩的指教,也有朋友告訴我,他們過去曾追蹤遠通相關的政府標案,其中幾點非常有趣。 1️⃣像是遠通竟然用本來就屬於國家的車籍資料庫來接政府標案,以案養案,左手右手都遠通在賺? https://bit.ly/393WkH0 2️⃣或是當初解雇了國道...
etag代辦 在 鬼才阿水Awa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在12月份發起呼籲ETC收歸國有的連署後,接到各方前輩的指教,也有朋友告訴我,他們過去曾追蹤遠通相關的政府標案,其中幾點非常有趣。
1️⃣像是遠通竟然用本來就屬於國家的車籍資料庫來接政府標案,以案養案,左手右手都遠通在賺?
https://bit.ly/393WkH0
2️⃣或是當初解雇了國道收費員,後來高公局為了處理遠通ETC的申訴案件,竟然再花兩億多元外包人力?
https://bit.ly/3ne8VMT
3️⃣以及有網友發現,高公局網站看起來滿像是遠通的網站,甚至eTag台北市路邊停車代扣繳都有宣傳,儼然就是公器私用。
https://bit.ly/2JJ0rzA
4️⃣更甚是遠通還得到服務界奧斯卡獎。
https://bit.ly/3b8COM9
從遠通獨佔國家特許事業ETC,到免付通行費帳單的寄送郵資,還是高公局要負責寄發通行費繳費通知單,然後遠通又可以從每筆通行費中獲取勞務代辦費,而申訴、催繳的相關額外服務,也是由高公局買單,所以他得服務業奧斯卡獎是因為「躺著賺」,小老弟高公局在旁邊餵葡萄?遠通就是台語俗諺中說的「收錢收到流汗,工作做到畏寒」。
這樣荒唐的現象竟然完全沒有一個立委出聲監督,立法院集體對遠東相關企業噤聲的現象,很難不讓人聯想是不是政治獻金真的產生了效用。
在此我繼續呼籲大家,一起站出來連署,把全民的ETC拿回來:https://bit.ly/34Gdd9A
這邊鄭重呼籲 交通部針對這些疑義出來說明,中止高公局與遠通的種種亂象,將來ETC是否還要繼續給遠通來經營?必須對人民說清楚,政府對人民的心聲,不能再視而不見了。
「國道ETC收歸國有,由民眾自主選擇付款方式」
連署:https://pse.is/3936l2
IG : Awater0911
喜歡影片的可以到 : https://awater0911.pros.si/v9n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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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摘】eTag優惠承諾跳票 消基會點名葉匡時做不好就下台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指出,國道高速公路是國家建設,屬於全民共享共有,沒規定強制民眾得裝設eTag才能上國道;此外,目前的9折優惠是由人民的納稅錢補貼,非由遠通電收吸收成本,不會影響到遠通電收所收取的代辦費,折扣當然應該讓全體用路人共享。
etag代辦 在 蘇逸洪坐郵輪玩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遠通電收eTag風波不斷,針對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指控,遠通及車商未經過她的同意,就在新車上貼eTag,對此,遠通及Nissan今(24)天都表示,當初業務有獲得車主的「口頭同意」,但因申請書等資料早已電子化,基於個資保護原則,無法提供。對此,劉靜怡則怒批,當大家都不懂法律嗎!「這樣的話為什麼要有申請書?」
劉靜怡近日向遠通發出律師函,指控遠通及車商未獲得她的同意,就在她購買的Nissan新車上貼上eTag。她質疑,既然她未簽署任何相關申請書,為何遠通可以自動辦理eTag帳戶?她認為,eTag的申裝合法性恐怕有疑慮,要求遠通在5日內出示她的申請書。
不過,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回應,當時辦理劉靜宜購車的業務有獲得車主的口頭同意,可能是雙方的溝通有狀況,劉才會有疑慮。她強調,因為「沒有辦法回到當時的時空」,所以確實也沒辦法證明。
針對車商代辦eTag究竟需不需要本人填寫申請書?周世惠並未正面回應,她僅表示,車商有車主的身份證字號及車號就可辦理。她強調,車商既然有車主的身份證字號,就代表車主有同意此事。但遠通會再和車廠業務代表進一步溝通。
另外,周世惠說,車廠幫車主代辦eTag,車主應該會先收到遠通的簡訊,若車主不想申辦,應該主動反應,但已經過一段時間了,如果此事造成車主困擾,遠通除了表達歉意,也將從法律面協助車主,並再加強服務面,也可協助車主退租eTag。
至於劉靜怡要求遠通出示她的eTag申請書,周世惠表示,還未收到律師函,但因相關資料早已全面電子化,加上基於保護個資,資料也無法外流,因此無法提供。
而Nissan公關科長林淑霞則說,當初業代因服務積極,才向劉詢問是否要一併辦理eTag,也獲得口頭同意,去年8月份交車時才將eTag也完裝完畢,但若車主不滿,他們也可協助取消。不過她也表示,無法提供任何相關證明。
對於遠通及車商的回應,劉靜怡憤怒指出,購買新車時本來就會將證件都附給車商辦理監理資料,遠通的說法根本是把消費者當智障,「太可笑了!」她還說,既然只要身份證及車號,那為什麼需要申請書?「遠通的ETC契約究竟是拿來幹嘛的!」
劉靜怡不滿,為何遠通傳簡訊給她,她就必須主動反應,而不是遠通自行主動處理。她強調,自己在去年8月份購車後,從未加值過eTag,行駛國道時全部選擇人工收費;而進入計程收費後,由於前20公里免費,她也沒有繳費過,「還不退eTag,就是想看遠通到底想做什麼!」
劉靜怡透露,有其他車商的車主也向她表明有同樣遭遇,她目前正在組律師團,希望遠通能給一個說明。
由於遠通電收的電子收費服務契約中,第2章的申辦程序寫明,乙方(車主)應至甲方(遠通)提供之申辦地點填寫相關表單,辦理電子收費服務之申辦或申裝手續。同時,契約中也指出,乙方申辦電子收費服務時,應填寫申請書並簽名或加蓋與乙方姓名或名稱相同之印章。律師邱顯智認為,既然車主本人都未填寫,此案有可能有洩漏個資或偽造文書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