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完下週業務評核要用的資料了,心情很平靜,畢竟今年是我第三年承辦救護業務,也是EMTP結訓後第一年,整體成果蠻豐碩的。
108年2月,確定系統上資格更新之後開始執行TP勤務,月初就連兩件OHCA給藥,一件外科OHCA,一件送醫途中目擊OHCA,經急救後到院前回復自主循環,患者七天後從加護病房出院...
整理完下週業務評核要用的資料了,心情很平靜,畢竟今年是我第三年承辦救護業務,也是EMTP結訓後第一年,整體成果蠻豐碩的。
108年2月,確定系統上資格更新之後開始執行TP勤務,月初就連兩件OHCA給藥,一件外科OHCA,一件送醫途中目擊OHCA,經急救後到院前回復自主循環,患者七天後從加護病房出院、回復自主生活,現在偶爾還會經過我們分隊門口。這是杉林分隊廿年來第一位CPC1出院的個案,當時獲得家屬及媒體報導的肯定(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662127)
108年5月,轄內民眾疑似有機磷中毒,正確判斷並後送至適當之急救責任醫院,民眾康復出院後至分隊致謝獲得媒體報導(https://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84750)。本案經分隊提報上半年度緊急救護案例教材獲選,並於本局緊急救護研討會報告後函發各分隊。
108年6月,老家在杉林區的高雄市民張世明先生,感念消防局杉林分隊於二月及三月間,兩次協助重病老父親就醫,大讚分隊救護人員專業的評估及處置,於是投身義消顧問的行列,以行動表示對杉林分隊的肯定與感謝,獲得媒體報導(http://www.tssdnews.com.tw/?FID=64&CID=454472&fbclid=IwAR27op1MUTTruvmOi-OE4qCbRM0x7tMM9m9zLvpLpyRLHqt2JdszbeHDE0U ) 至今仍時常受到張顧問的照顧,相當感謝。
108年9月,本分隊在本局救護技術情境測驗獲得大隊第一名的佳績,同時我協助輔導的分隊分別囊括第二至四名。
108年10月,民眾遭蜂螫至分隊求救,經檢視發現有過敏性休克之情形,立即依照本局預立醫療醫囑給予肌肉注射腎上腺素,到院前患者呼吸喘症狀改善,事後患者親自至分隊致謝,並獲媒體報導(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082541?fbclid=IwAR0YNWCP2IblJpioWhqZVdWpKvvng64AGhTVATmRihEOfY7YI7QP-evJ97Q)
108年12月,出勤轄內危急個案急病救護,家屬對現場的判斷、病情解釋、後送等緊急救護處置相當感謝,遂向1999通報出勤同仁優良事蹟獲得表揚。
除了這些之外,分隊今年EMT2依救護需求執行靜脈注射案件數又破新高;在11月時同仁到院前使用EKG成功發現患者有ST段上升的心肌梗塞,後送至適當急救責任醫院成功進行心導管手術,簽報敘獎,與有榮焉。
除了第一線救護勤務外,也參加了緊急救護師資團,參與了役政署EMT1、特考班EMT2的教學,最快樂的莫過於是今年舉辦的高雄市第三期EMTP訓練,認識了一群對救護充滿想像和熱情的學長學姐同仁們,從上課時呆若木雞,到後期反而是我準備的東西已經不夠大家用了,能陪伴大家有這樣的成長真的很感恩也很榮幸。明天的學科考試和下週的術科考試一定沒問題的!
今年意外的上了研究所,開啟了半調子的學術旅途;審核了一年的DA-CPR審核到最近新成立的OHCA品管小組,認識了好多厲害的教官們,真的是收穫很滿的一年,但真的很!累!!!套句學長說的話,這樣的成果已經在浪頭上了,未來如何表現暫且隨緣。
洋洋灑灑打了一整篇,最後做個結論:明年生日絕對值得要買個包和Apple watch犒賞自己一下😂希望自己永遠和照片裡稚嫩的茂軒一樣,永保初衷、莫忘中出。
#emt #emtp #ems #paramedic #taiwanfirefighters #firefighter #消防員
emt2資格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徵才機關: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
人員區分:警察人員
官職等:警佐3階至1階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72-臺南市,82-高雄市,88-澎湖縣
有效期間:110/06/07~110/06/11
資格條件:
(一)積極條件:
1.參加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2.服務年資(以110年4月30日為基準日)1年以上。
3.最近5年考績1年列甲等以上。
4.個人資績分數(以110年4月30日為基準日)依「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評列順序一覽表」所訂評分標準積分達15分以上者。
5.經服務機關核定符合「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第2項規定情形之ㄧ者,得不受前述2、3、4款之限制。
6.具EMT2訓練合格持有證照者佳。
7.具救生員(或潛水員)訓練合格持有證照者佳。
(二)消極條件:有下列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甄選
1.最近5年內考績曾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績列乙等。
2.最近5年內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3.最近5年內因品操曾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4.最近5年內曾受懲戒處分。
5.最近5年內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工作項目:
災害搶救及其他有關火災搶救等工作。
工作地址:
(一)高雄市(高雄港區)。
(二)臺南市(安平港區)。
(三)澎湖縣(馬公港及龍門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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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kfs05126@mail.khfb.gov.tw
聯絡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10年6月11日(星期五)前將資格條件所述之資歷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自述及e-mail填寫清楚)、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銓審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即可)及各項專業證照等】以A4紙張影印,逕寄或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臨海新路25號高雄港務消防隊人事室收,電話:(07)5622601轉660或661;逾期恕不予受理。
職缺類別: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履歷調閱資料:
訓練日期區間:105/03/31~110/04/30
獎懲日期區間:105/03/31~110/04/30
考績年度區間:105~109
個人全部資料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