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email法律效力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email法律效力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email法律效力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email法律效力產品中有1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0萬的網紅次郎 JIRO,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早上剛好看到木棉花最近因鬼滅的電影問題,導致私訊炸裂的留言,下方吵成一片,而事情主角竟然是中配的事情,仔細一查才知道原來有這回事 事情簡單概括就是 ●木棉花行銷部門人員發信詢問鐘是否可參與中配魘夢的配音演出 ●過程中雙方相談甚歡,甚是鐘本人已經認為這齣合作已經定下來 ●木棉花高層的左右手聽到此...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 鬼鬼的新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EpbEKafwBfKy2iD3CQcH3Q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

  • email法律效力 在 次郎 JIRO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06 12:00:36
    有 2,843 人按讚

    今天早上剛好看到木棉花最近因鬼滅的電影問題,導致私訊炸裂的留言,下方吵成一片,而事情主角竟然是中配的事情,仔細一查才知道原來有這回事

    事情簡單概括就是
    ●木棉花行銷部門人員發信詢問鐘是否可參與中配魘夢的配音演出
    ●過程中雙方相談甚歡,甚是鐘本人已經認為這齣合作已經定下來
    ●木棉花高層的左右手聽到此合作後,認為鐘在先前有政治發言問題,認為合作上不妥,取消了本次邀約合作
    ●鐘認為你們公司內部沒談攏就來找他合作根本有問題,將包含信件內容與個人情緒拍成了影片上傳YT,影片結尾甚至祝福「木棉花儘早倒閉」

    ----------------------

    以一個同業的人員,我認為有必要說說
     
    首先,站在行銷人員角度上,出於話題考量找鐘來做中配,就如之前憤怒鳥2也找過蔡阿嘎、理科太太,基於「宣傳」來說,我認為是OK的。
     
    而上層的任何人也好,基於政治考量與各方面因素,決定否決行銷人員的提案,說真的在這圈子實在是太常見了w,說句難聽的就是,很多創意的行銷舉動,確實遭到上層潑冷水,但是畢竟處在立場與地位不同,有時你並無法窺視整個大局與中間牽扯的各種利益問題,進而忽略一些沒看到的細節(人情等皆涵蓋其中),故對於這次木棉花上層決定,也不能說啥。
     
    至於鐘,發片宣洩自己情緒這件事,在「捍衛言論自由上」,尊重他,但在從個人上升到整間公司的詛咒祝福,甚至是批評謾罵的部分,我認為非常欠妥不適宜。
    一來是雙方僅止於書信詢問與敲檔期,並無簽署正式合約,雖然email具有法律上效力,但在證據力度上終究是不及白紙黑字的紙本合約,硬要說的話,要留有一絲後路給木棉花,大可走法律途徑進行求償或私下溝通,既然都搬上檯面了,最後傷害到的是那位跟你接洽的窗口,以及個人在這市場上的聲譽。
     
    二來自己想想,今天跟你合作的是一個隨時都有可能暴躁到上網開罵還詛咒全公司倒閉的,幹O娘我是行銷我哪敢跟他合作。
     
    然後鐘那個配音畫面,抱歉那聲音太美了我耳機直接壞掉
    真心覺得自己進過錄音室,這種專業活請專業人士就好
     
    最後再提一點
    很多時候底下員工要提案時,上層就會問:「有跟對方接觸了嗎?對方有可能同意嗎?是不是先問問對方有無意願我們再進行後續討論,不然討論這麼多最後對方不同意我們不是白浪費時間討論」

    也有發生主管跟同事人員都OK,然後被上層以「大人的理由」回絕掉的,家常便飯了啦

    祝福這位行銷窗口,你辛苦了,但下次選人要選不會沒事就把你拿上網罵的,即便他是為了你在出聲。

  • email法律效力 在 歷史哥澄清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2-26 12:29:32
    有 1,510 人按讚

    <論文門白宮連署>

    你可曾為了2個博士、2本book、6個論文題目、會自動對齊的打字機、3個圖書館一起遺失以及0個口試委員感到困擾?

    我們除了無助的大喊「Bloody Hell!」外,

    還可以至白宮網站協助連署
    網址👉 https://petitions.whitehouse.gov/petition/luke-817-we-want-truth-taiwanese-presidents-fraudulent-phd-degree

    連署主題「We Want the Truth on Taiwanese President’s Fraudulent PhD Degree」
    翻譯「我們希望獲得台灣總統的欺詐博士學位的真相」

    這是一位華裔美國人發起的連署

    要是破10萬白宮就必須正面回應

    雖然可能無法有實際法律效力,但能讓更多人知道論文門議題

    有空的趕緊協助連署~

    請看教學圖文 👇👇👇

    Email一定要留能夠使用且收到信的信箱

    記得填完姓名及電子信箱後要到信箱點「confirm」喔

    -

    窮時節乃現,一一垂丹青

    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

    即使歷史哥連續收到黃標、村長FB被檢舉暫時停權、彭文正民事訴訟選後立刻被駁回

    仍阻止不了我們為真相發聲的決心!

    By衛編

  • email法律效力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2-11 09:00:01
    有 2,304 人按讚

    距離我參與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已經過了 2 年多。在司改國是會議結束後,除了每半年會收到Email,通知我們可以上網追蹤進度之外,就鮮少收到什麼後續討論與執行資訊。
     
    昨天從新聞得知,立法院總算三讀通過了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中,一部分「被害人訴訟參與」的法案。
     
    首先,我很肯定這次修法中:
     
    1、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終於明文化,未來被害人在審判的主體性有機會透過訴訟參加而強化。
     
    2、第一次見到「修復式司法」被放入法律條文,但可惜目前還沒有相關細節規範,例如修復式司法而成立協議之效力為何?
     
    3、避免被害人二度傷害:讓被害人有法律依據,在偵查或審判,能請求與被告隔離。
     
    過去這 3 年多在法庭的經歷,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次開庭,後面坐滿了記者、旁聽的民眾,但法官為了確認人別,竟然當庭要我們念出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生日等等資訊。
     
    當時才事發沒多久,在大街上失去孩子,我有著強烈的不安全感,而我還有 3 個孩子,必須暴露這些資訊,這對我而言,真的非常恐懼。
     
    我也想起,我們在訴訟中,曾被放在法庭最後的角落,過程中法官、被告、檢察官你來我往,似乎與我們被害人家屬都沒有關係,我們也沒有發聲的權利,當開庭快結束的時候,才會問問我們有沒有什麼想法?
     
    而現在這個立法,雖然還不知道後續如何執行,但至少可以讓這種情形減少一些。
     
    然而,僅僅這樣的立法還是不夠,刑事訴訟法的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只是被害人保護領域的其中一部分;目前,仍然沒有實踐許多我們一直倡議的犯罪被害人的保護政策,也並沒有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中,行政院常設「犯罪被害人保護會」等等決議事項。
     
    因為小燈泡案是社會矚目案件,案發後相關單位就立刻前來表示可以協助。
     
    我印象很深刻,他們給我了一本厚厚的各種資料,可是當時心亂如麻,根本沒有力氣去看這些資料,只感覺已經完全沒有頭緒的生活,更加沒有頭緒。
     
    這幾年,聽了許多遇到困難的犯罪被害人或家屬跟我分享他們的遭遇,才知道,原來多數案件的被害人,在案發後根本找不到一個可以對接的窗口,他們完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我期待未來有機會進入立法院來努力,把被害人的保護與權利更全面化的落實。
     
    (照片來源:總統府)

  • email法律效力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5-24 1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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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劃:志祺
    |腳本:志祺、羊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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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出: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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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mail法律效力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8-09 19: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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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mail法律效力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8-09 19: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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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腳本:羊羊、冰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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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集參考資料 】

    → 為何死刑議題爭論不完?:https://bit.ly/3iivxKc
    → 《心靈暗湧》思辨空間 - 應報式司法與修復式正義:https://bit.ly/31sr54z
    → 法律快易通:檢仔聊天室|臉書貼文:https://bit.ly/3gEK9TQ
    → 死刑存廢問題|維基百科:https://bit.ly/3gEoM4T
    → 應報理論|維基百科:https://bit.ly/3gwIgbA
    → 害和殺人未遂如何區分?(97年5月16日)─少年法律─國語日報社網站:https://bit.ly/2C4OtfS
    → 中華民國刑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bit.ly/3fC22B2
    → 我支持廢死?我反對廢死?問自己這三個問題瞭解正反爭議:https://bit.ly/3fFoT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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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單元 總論(一):法律的意義、法源、種類及效力|陳怡如:https://bit.ly/3il56nd
    → 什麼是「法律」?|法律百科 Legispedia:https://bit.ly/2PzeYgJ
    → 「省錢」不應該成為死刑存在的理由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https://bit.ly/2Py4HBq
    → Erenlai - 再思死刑議題:https://bit.ly/2Pxm7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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