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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douglas人名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萬的網紅李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世道人生:「倡言武力」亦言論耳 - 李怡 幾年前有一部電影《荷里活黑名單》(Trumbo),內容講荷里活編劇莊柏(James Trumbo)上了麥卡錫白色恐怖時代的黑名單,被囚聯邦監獄11個月。出獄後,他不能自己署名創作劇本,只得以其他人名字秘密為電影公司創作,多年來他編劇的名作有《金枝玉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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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人生:「倡言武力」亦言論耳 - 李怡
幾年前有一部電影《荷里活黑名單》(Trumbo),內容講荷里活編劇莊柏(James Trumbo)上了麥卡錫白色恐怖時代的黑名單,被囚聯邦監獄11個月。出獄後,他不能自己署名創作劇本,只得以其他人名字秘密為電影公司創作,多年來他編劇的名作有《金枝玉葉》(Roman Holiday,1953年)、《鐵牛傳》(The Brave One,1956年)等,此兩片均贏得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劇本獎,但他無法以自己的名字獲獎,影片的編劇是他人名字,獎座亦由他人冒領。他本人受一些國人指為國家「叛徒」,個人與家庭生活受盡負面影響。
1950年代,參議員麥卡錫以及國會的「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發動一場舉報與清除國內共產主義者運動。很多著名藝術家、作家都受誣衊和調查,包括著名演員差利卓別靈、劇作家阿瑟米勒和原子彈之父奧本海默。大約有六七年時間,美國言論自由受到壓抑,不少人就像才華橫溢的編劇家莊柏一樣,一生幸福斷送。
這段白色恐怖歷史儘管源於二戰後美蘇冷戰的背景,但美國立有保障言論自由的憲法修正案第一條,第一次大戰期間一位大法官又為言論自由定下清晰界線,就是不能引起「明顯和立刻的危險」(Clear and Present Danger)。他舉的例子是:一個人絕沒有自由在擠滿人的戲院裏大聲喊失火,這會造成明顯和立刻的危險,因此不在憲法保障的範圍內。如果危險不是「明顯」或不是「立刻」,就都屬於受保障的言論自由。有這條界線,又實行法的統治,怎麼可能會出現麥卡錫時代這麼多冤案?
法律侵蝕到言論自由,就源於一樁1948-51年的「丹尼斯案」。紐約州政府控告丹尼斯等11名美國共產黨員,指他們在1945-1948年期間,組織共產黨,鼓吹在時機成熟時,盡速採取行動,以武力推翻美國政府。最高法院1951年裁決有罪,認為他們不僅是討論馬列主義,而且在「鼓吹」和「煽動」暴力,有明顯的危險,而「盡速採取行動」也意味立刻,故被告言論不在憲法保障範圍內。但大法官之一的William Douglas反對這裁決,他表示:美共力量極有限,在警察、軍隊等行業中的勢力微不足道,既然沒有力量,就屬於言論而不是行動的層次,根本不構成「明顯和立刻的危險」;其次,他認為把「鼓吹」作為界線是危險的,因為這意味着一個言論是否自由不在於言論本身,而在於說話的人的意圖,而意圖是看不見、摸不着、難證明的東西。他說,一旦走上這條路,就「每個公民的自由都受到危害」。
他這句話不幸言中了。丹尼斯案後,美國就進入麥卡錫主義的黑暗時期。言論自由受壓抑,減少了監督政府的功能,也使個人潛能和創意無法充份發揮。
丹尼斯案中大多數法官的錯誤,就是把屬於言論自由範圍的事情,當成行動來處理了。這一案例影響了其後的許多案件,直到1957年,美國最高法院審理一樁與丹尼斯案類似的案件,這次法院認為,控方(政府)必須拿出被告發表與具體行動直接有關的言論,罪名才成立。甚麼是與具體行動直接有關的言論呢?比如:「我們約定,明天早上九點鐘拿槍去進攻警察局。」若不是這樣具體與行動關連,那麼「倡言武力以實行甚麼目標」,都只是言論而已,尤其是倡言者根本沒有威脅政權的力量。
美國麥卡錫時代的例子,告訴我們,哪怕是實行法的統治的國家,一旦司法不恰當地干預了言論自由,就會人人噤若寒蟬,社會活力也就遭到扼殺。更何況是在強權支配下的搖搖欲墜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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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說中的不在場證明如何設計】(3)連續犯案的魚目混珠法
每每想起日本高橋留美子《亂馬½》那天馬行空的劇情,就覺得很有趣,特別是故事主角亂馬變男變女的契機,都來自於冷熱水的澆淋。
但我想亂馬他/她真的不是故意要掉進去娘溺泉的(吧),啊,其實這也是一種年代流行事物的詭計,一個問題就標示出年紀這樣(手帕遮臉)。
不過還是要說,想起跟男亂馬本來有競爭關係的良牙,在看到女亂馬時,只會辮子姑娘、辮子姑娘等等我的追在後頭還一邊大放愛心,就覺得有意思。
所以其實推理小說當中不在場證明的設計,有時也不過就是she錯認為he,或者被犯案手法的表象所誤導,以為只可能是個he而不可能是個she而已。
畢竟說穿了,不在場證明設計的關鍵,就在於「魚目混珠」的技藝,不過混的最高級與罪大惡極,則是等同浮士德的行徑,一切都推託給魔鬼就行。
不過,這個「魔鬼」的定義,其實是有分歧性的,指的可能是驅使人犯下罪行的聲音、思考邏輯,或魔鬼本人的上身,其實犯下罪行的並不是自己?
但是,實際上,這樣的說法,都是肉眼不可為憑、存在具有疑義,甚至自由心證到會引發社會實際量刑的爭議,如近日的嘉義殺警與隨機砍店員都是。
最令人髮指的,不光是犯行的殘忍行徑,更恐怖的是,以一連串乍看彷彿是連續犯案的謎,實則卻是用連續犯案來掩蓋其中本該是單一事件的犯行。
看過魔術師幾個不透明的容器換來換去,裡面只有一個容器真正藏有硬幣的表演嗎?這就是這個詭計的核心。
也就是說,這裡的犯罪魔鬼,是真凶他/她自己虛構創建的人物角色,除了真凶自己真正想執行的那一件犯罪外,其他都是無辜的羔羊獻祭。
這可以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larissa)《ABC謀殺案》(The ABC Murders)還有日本中山七里《連續殺人鬼青蛙男》(限制級)為例說明。
兩書乍看下風馬牛不相及,毫無干係,但其實內裏的詭計卻大有關係-兩書同有對犯罪發出預告與挑釁(不管是事前預告或犯罪現場紙條,有特定挑釁對象),受害挑選是根據拼音順序而行(ABC人地名/日本五十音人名)。
還有最關鍵的逆轉,則是利用精神病患的意識不清,加乘大眾輿論對精神病患的偏見來誤導或對病患本人實行妄想灌輸的雙管齊下完成詭計。
值得注意的是,後者除因描述社會寫實及犯案殘虐的等級較高,閱讀時請詳加注意讀者的年紀與心智問題,此書還特別針對不分國情地域的爭議法條-
所謂「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延伸出被害相關保護權益,及正義女神的身影,再追加一次的意外逆轉,甚至觸及了過度民粹影響警察執法的恐懼。
其實根據現今犯罪側寫實例的經驗累積,及媒體的宣揚報導,人們或多或少已經知道,所謂的犯罪跟犯罪者的特徵,甚至前兆,有時都是有跡可尋,甚至歸納類型。
雖然很遺憾我們至今仍然無法完全預防犯罪,但這些理解,至少可成為人們居家生活,安全常識的一種警醒。
小說雖是虛構,但有時始終站在寫實的面向上成立,對總特具有社會寫實意義並常立基於此設定的推理而言,這些更是犯案角色人設與劇情推展的範例。
所以下次,當我們讀到連續犯案,系列罪行的謎團,無論如何就是摸不著頭緒的話,或許可想想,連續的意義是否是因為其中有人別有居心?
當連續犯案的「魔鬼」橫行,一堆無辜的人被牽扯進又找不出共同點的時候,那麼,之前完全不被考慮進去的人,就是時候該被考慮進去了-真相只有一個,兇手就是…創建「魔鬼」的人才是魔鬼本人。
★浮士德的這個典故與延伸推理,請參考丹尼爾.柯爾(Daniel Cole)《布娃娃殺手》(Ragdoll)頁398-399的小說內文與註釋。書中解釋所謂「浮士德的藉口」(The Faustian alibi)其中的alibi一字,也有「不在場證明的意思」,意指將犯行都歸咎於惡魔所為。這想法有點類似新聞報導犯人總將犯行歸咎於頭腦裡有聲音叫他執行之類,後續引發精神病之有無及依法從寬量刑的爭議。
★本來連續犯罪的辨明,在美國真實犯罪側寫專家約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破案神探》首部曲頁253裡,便曾點明犯罪剖繪的依據在於「犯罪手法」(犯人犯罪所為,會因經驗累積有進步空間等改變)與「簽名特徵」(犯人犯罪想達到的目的,如炫耀或滿足虛榮心必行之事,不變)上。
推理小說主要參考書目
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larissa)《ABC謀殺案》(The ABC Murders),臺北:遠流,2010。
中山七理《連續殺人鬼青蛙男》,臺北:瑞昇,2015。
douglas人名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同樣一道具有猶太民族特色的菜餚,為何在以色列與羅馬面臨不同待遇。
讀過人類學家Mary Douglas名著《潔淨與危險》(Purity and Danger)的人都知道,猶太人飲食之中有非常多的禁忌,這與維持自身的族群認同有密切關係。
這篇來自BBC上的文章,帶我們到羅馬一起看看最近針對「油炸大洋薊」這項名菜所帶來的爭議,也反思飲食禁忌與身份認同之間的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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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洋薊是羅馬猶太人名菜「油炸大洋薊」(carciofi alla giudia,意猶太風味洋薊)的主要食材。這道菜從意大利語字面上看就是一道猶太人的菜餚,洋薊經油炸後,菜心鮮嫩、殼瓣金黃酥脆,從16世紀起就是頗受當地人歡迎的名菜。
但今年春天,奧克塔維亞門廊街上的猶太餐廳的生意就沒有那麼順利了。在逾越節(慶祝以色列奴隸逃出埃及重獲自由)幾周前的三月下旬,以色列大拉比院監管進口物資的拉比阿拉茲(Yitzhak Arazi)宣佈羅馬逾越節菜單上的主要菜餚——油炸大洋薊可能不符合猶太教教法,是不潔淨的食物。
意大利費拉拉大學研究猶太文化的教授史蒂芬尼(Piero Stefani)認為,猶太教的飲食教規——猶太飲食法並不禁食蔬菜,也不禁食洋薊。問題在於,他說,洋薊裏可能有小蠕蟲、或其他蟲子,這些在猶太教經典《托拉》中是被禁食的。
這的確就是阿拉茲關注之處,起因是一種罐裝油炸洋薊在以色列受到歡迎,從而引起了這位拉比的注意。阿拉茲告訴《以色列國土報》(Haaretz),「洋薊菜心裏都是蟲,你怎麼都清洗不乾淨」。他說,禁食這道菜這不僅應視為地方政策,更應寫進猶太教教法。
然而羅馬猶太人並不買單。數以百計的人們團結起來為這道百年名菜發聲,信息淹沒了社交媒體,從憤怒的海報到情詩,還有仿效2015年法國政治諷刺雜誌《查理周刊》總部遇襲後,瘋狂轉發的那句「我是查理」的表情包,只不過這次變成了「我是洋薊」。
很多為油炸大洋薊的辯護都基於這樣一個植物學論據:羅馬當地產的洋薊和其它地方的同類品種結構不同,因而能防蟲子。奧克塔維亞門廊街上最紅火的猶太潔食餐廳經理帕翁切洛(Umberto Pavoncello),說,「本地洋薊的葉子很緊密,所以蟲子都進不去」。而且羅馬當地也從來沒有哪位拉比提過這個問題,這讓帕翁切洛對洋薊的潔淨很有信心。
(以上引用網頁原文)
http://www.bbc.com/ukchina/trad/vert-tra-44613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