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dhl收件方付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dhl收件方付費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dhl收件方付費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cyang9999 (JAMES)看板LAW標題[問題] UPS之定型化合約時間Thu Jun...


各位法律專業好

UPS和大家簽的合約裡有說到
到付運費由收件人按照目的地UPS的到付價格支付。若收件人拒付運費,則由寄件者按照
寄件地UPS的預付公佈價全額支付運費(不享受預付折扣)。若收件人同時拒付進口關稅
等其它相關費用,則同樣由寄件者支付。

首先依定型化合約的定義,是某公司為不特定對像所製定的合約,
依這個定義,我才預想UPS簽的合約應是屬於定型化契約


但裡面提到的,若到付運費收件人不付要由寄件人承擔,很明顯的違反公平互惠的原則。

目前我看到很多狀況是 收件人把貨都收走了,幾個月後收件人拒付UPS才回頭跟寄件人收款

這種狀況UPS回頭向寄件人收費是合理合法的嗎?

這樣不合理的契約,是有效的嗎

謝謝


不好意思,我可能沒說清楚。

會用到收件人到付款,是指收件人給寄件人收件人的到付帳號,才能以收件人付款的
方式寄出。這個款項是指UPS的貨運費用,並不是指出貨的貨品費用。

所以今天這樣的條例產生的問題是
收件 人答應要付運費款項,才會給到寄件人他們跟UPS申請的帳號
寄件人拿到收件人的帳號後下單 單據上也都寫明到付,也有到付帳號
收件人收到貨後,但卻拒絕支付運費
UPS因收不到收件 人的運費,要用這一條項目跟寄件 人收取運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2.200.144.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8354224.A.B49.html
hoody: 使用者付費,有違反公平互惠原則嗎? 06/07 16:44

嗯,很同意,如果一開始的運單說 寄方付費,那當然是寄方付。
今天是都說了收方付運費,單子上也寫明了,當收方都收了貨卻不付運費,UPS
把這費用依上述定型化契約的條款就指定寄件人要付。這才是我的問題

maniaque: 很簡單啊,因為 UPS 沒有 貨到付款 這種寄送方式 06/07 16:59
這位大大,是沒有,但有收件方付款的方式,這是在寄出貨物之前就要說好的



maniaque: 不然你乾脆跟 UPS 說,要是對方不付運費的話,貨贈給UPS 06/07 17:00
maniaque: 你既然跟 UPS 打的不是 貨到付款的契約,那自然UPS 06/07 17:01
maniaque: "跟第三方(收貨方)"沒有任何的契約責任義務,懂嗎??? 06/07 17:02
maniaque: UPS若今天貨沒送到,是你(寄件人)向UPS求償,或收件人求償 06/07 17:02
maniaque: 單單從這邊就可以明確知道,UPS是對你負責,你對UPS負責 06/07 17:03
maniaque: 寄件本來就是寄件人負擔運費,若要由收件人支付運費 06/07 17:05
maniaque: 那你寄件人同樣居於連帶保證人地位,你得保證收件人付錢 06/07 17:05
maniaque: 不然UPS 沒有 留置貨物 直到 收件人付錢 的權利. 06/07 17:06
maniaque: 你寄件人跟收件人之間的費用爭議,運送者無義務承擔歐~~~ 06/07 17:06
spirit119: 你以為人家是討債公司嗎


這位大大,是貨收件人都收走了,卻不付 運費的狀況,並非貨到付款。上述條文所有的
費用,都是指運費,跟貨款無關

06/07 18:01
a9301040: 寄信人本來就要付錢 06/07 20:37
a9301040: 不然地址丟上來,大家都可以寄垃圾給你付錢

我說的不清楚,事情是出在”運單上已經標明收件人付運費 卻收完貨不付運費“的狀況下


06/07 20:38
justicesword: 連錢都沒付在那邊談公平互惠原則?? 06/07 23:15
justicesword: 生活法律版被捅,法律版被噓,建議你花錢去找法顧, 06/07 23:21
justicesword: 如果你們公司連這個錢都出不起,呵。 06/07 23:21

這位大大,我是在討論這樣的定型化契約合理嗎? 我這次的文章也是先看 定型化契約的
內容才來跟大家請教,真的沒必要這樣反應
在生活法律因為沒事先看版規,不知道這種公司的事不屬於生活法律的定義,這是我的錯,
但你也請就事論事好嗎
※ 編輯: scyang9999 (192.200.144.54), 06/08/2018 11:44:03
※ 編輯: scyang9999 (192.200.144.54), 06/08/2018 12:03:58
maniaque: 下次請收貨方先開立信用狀,承諾支付運費,否則不出貨 06/08 12:29
maniaque: 既然你都會做跨國生意,應該知道什麼是信用狀吧 06/08 12:30
maniaque: 不然請問,你認為信用狀是什麼? 不就第三方承諾款項支付? 06/08 12:31
maniaque: 若你找不到承諾支付款項的人,就擅自出貨,責任在誰身上? 06/08 12:31
maniaque: 同樣道理,你寫"對方付運費",對方"承諾"了嗎?? 沒有啊~~ 06/08 12:32
maniaque: 不然你地址給我,我寄一萬件垃圾給你,然後都寫上對方付運 06/08 12:32
maniaque: 你簽收啊,然後我再跟貨運拆帳,靠賺運費退佣我就飽了 06/08 12:33
maniaque: 是你要負責確認能收到款,才能做生意 06/08 12:33
maniaque: 而回頭看你的糾結點,收貨人跟UPS之間,無任何權利義務在 06/08 12:34
maniaque: 他的義務是對於"你"(寄件方),而非他(收件方) 06/08 12:34
maniaque: 你要怎樣構築起 UPS 跟收件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06/08 12:34
maniaque: 你要是沒有本是做生意,請你公司收一收,不要做了 06/08 12:35
maniaque: 總之,您可以不要選擇 UPS作為運送的委託業者,謝謝~ 06/08 12:40
maniaque: 運送業者你有選擇權,你若不同意UPS的收費政策,請換別家 06/08 12:41
maniaque: 照UPS官網資料,是你(寄件方)選擇收件方的UPS帳號結帳 06/08 12:42
maniaque: 他(收件方)嘴砲答應你,給你UPS帳號,可是他沒承諾給UPS 06/08 12:42
maniaque: 費用,應該沒錯吧..... 06/08 12:42
yesohya: 你叫他運跟他說對方會付 貨運跟妳說 對方沒付妳要腹喔 06/08 13:37
yesohya: 這哪不和理 是你說對方會付的耶 = = 06/08 13:38
yesohya: 也是你叫他運的耶 教你一招拉以後貴公司賣東西請客人自取 06/08 13:38
yesohya: 或自己叫貨運到貴司取 就不用你付拉 這麼簡單都不會 06/08 13:39
yesohya: 至於會不會賣不掉 那是另外一回事 06/08 13:39
hoody: 運送契約不就是你跟ups簽的嗎 本來你就有負運費的義務存在 06/08 13:43
hoody: ups只是提供一個貨到付款的給付方式 沒收到當然回來找你要 06/08 13:43
hoody: 不然他能拿這契約去跟不是契約當事人的收貨人要嗎? 06/08 13:44
yesohya: 妳叫他運 還不讓他保證收的到錢 你不覺得這才不僅不合理 06/08 13:44
yesohya: 也沒人性 比慣老板還不如 慣老板至少還有給錢 06/08 13:45

M大,你說的完全可以反過來思考,收件方也可能跟運輸通起來詐寄件方的貨+運費,再如
你所說的拆帳

我的疑問是已經跳出公司要如何處理,都發生了,該上法院就走法院就是

我的問題是這樣的規定很明顯的的對寄方是不公平的,這樣的條列
在定型化契約的條款的合法性。我不是法律人,在遇到這個狀況時,
而想到幾年前有一陣子台灣因為定型化契約,印像沒錯是租房契約
,很多消費者 都吃了虧,所以才想再進一步了解UPS這個條款是不是也有爭議的地方。

同時跟您提一點,UPS的帳號是要簽約才有的,不是跟申請網路帳號填個資料就有的,
所以當收件人提供他的號給你時,基本上應該不會去懷疑他準備不付錢的。在邏輯上,
收件方給我申請過後的帳號,你同意到付,而UPS也同意這方式承運,出問題卻要寄方負責。

我舉DHL的例子好了,當你要使用DHL的到付運費服務時,收件者必需先提款到
他的帳號裡才能使用到付,這是對寄件者和DHL的保護。

網路上有人建議是別用UPS的到付服務,稱之為霸王條款。也因為這樣,才想進一步了解

真的很感謝大大一直花時間跟我說你們的看法,感恩


※ 編輯: scyang9999 (192.200.144.54), 06/08/2018 14:20:33
yesohya: 客人答應你會付確不付 關貨運屁事 又不是她叫貨運 06/08 13:48
yesohya: 不付確要你付 06/08 13:48
yesohya: 講難聽點 人家一個跨國貨運又不是獨佔 真不合理 06/08 13:52
yesohya: 早有別人處理或沒市場了 哪輪的到你一個小小的連法務都 06/08 13:52
yesohya: 不請的公司來質疑 = = 06/08 13:53
yesohya: 生活法律板水桶文 是說有人提醒你妳還不理被加重 06/08 13:55
yesohya: 怎麼到你這變輕描淡寫的 你沒看板規而已? 06/08 13:55
※ 編輯: scyang9999 (192.200.144.54), 06/08/2018 14:26:27
yesohya: 你不知道我國對定型化契約 是規範企業對消費者 06/08 14:24
yesohya: 企業對企業不適用拉 妳討論一個不適用妳身上的幹嘛 06/08 14:24
yesohya: 開公司 法務跟大腦一樣重要 = = 06/08 14:25

Y大你好, 謝謝你的說法。定型化契約是只對消費者 個人,感恩
也同意的說法,法務很重要 ,謝謝

那篇我確實是沒先看版規,有人在12:39提醒,但我12點多就先離開電腦了,
回來才發現1:03就被水桶了,感謝你的提醒

※ 編輯: scyang9999 (192.200.144.54), 06/08/2018 14:44:59
※ 編輯: scyang9999 (192.200.144.54), 06/08/2018 14:55:13
※ 編輯: scyang9999 (192.200.144.54), 06/08/2018 14:56:03
※ 編輯: scyang9999 (192.200.144.54), 06/08/2018 15:09:00
yesohya: 妳要不要再看一次水桶公告 12:00就有人提醒你 06/08 15:13
yesohya: 12:01妳還繼續回推文 ? 06/08 15:13
yesohya: 契約不想守 先凹不合理再說不知道只是用消費者 06/08 15:16
yesohya: 板規不想守 先凹沒看在凹提醒妳走了 呵呵 06/08 15:17
scyang9999: 的確,眼睛真的不行,真的沒注意到有版友好心提醒 06/08 15:25
scyang9999: 也感謝你的教訓,我會再多多了解。 06/08 15:27
sindyevil: 要跟老闆說明合約條文是法務工作沒錯啦,但不包含跟不 06/09 10:42
sindyevil: 願變更契約條款,好嗎?可憐的法務。 06/09 10:42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