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conceivably意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conceivably意思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conceivably意思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antifog (Troika)看板W-Philosophy標題Re: [請益] 實用主義的基本...


※ 引述《jwchang ()》之銘言:
: 最近想要瞭解實用主義的內涵,在英文版的wikipedia上看到Peirce的這段「實用主義
: 基本原則」(Pragmatic Maxim)如下:
: Consider what effects that might conceivably have practical bearings you con-
: ceive the objects of your conception to have. Then, your concetion of those
: effects is the whole of your conception of the object.
: 不太明白他的意思,請問有哪位可以解釋一下嗎?謝謝:)

一開始覺得這句話的句法有點複雜,查資料後看到的另一版本是這樣的:
Consider what effects, that might conceivably have practical bearings, we
conceive the object of our conception to have.(中略一大段,最後才接下一句)
Then, our conception of these effects is the whole of our conception of the
object.


這版本除了把「you」代換成「we」之外,和維基上文章的差異還是有兩點,這暫且不談。
先直接把我嘗試翻譯的結果寫下來:

去考慮一下,我們認為某個概念會擁有怎樣的效果(這裡的效果,是指那些我們可想到的、
帶有實用意義的效果)。…
那麼我們對那些效果的理解,也就是我們對那個概念所擁有的全部理解。



接著解釋一下為何會翻成這樣。
若覺得翻譯上的解釋太無聊的話,下面就跳過吧~
------------------------------------------------------------------------------
維基這句話的出處是〈如何把我們的想法(或譯觀念)弄清楚〉一文,
考慮到這個文章脈絡,應該可認為主軸是在談論:如何澄清思想、概念、觀念上的混亂。

那麼就會覺得原文中的「the object of our conception」和「the object」
應該不能直接把「object」翻成「事物」、「客體」、「物件」、或「主體(?)」等語詞,
原本想依個人習慣來翻成「概念對象」和「對象」,
但這麼做會使「概念」一詞在第二句的翻譯中消失,
讓人誤解這段文字在談論:如何理解「對象」,而看不出來是在談:如何理解「概念」。
因此,最後決定大膽地將「the object」當成是「the object of conception」,
然後為了強調與第一句的關聯而只把它譯成「概念(對象)」,把贅詞「(對象)」省略。

既然決定了將第二句的「the object」直接翻成「概念」,
那麼把「conception of the object」直接翻成「概念的概念」的話就讓人看不懂了,
所以按照該文脈絡大膽地把第二句出現的「conception」另外用「理解」來翻譯。

瑣細的部份到此為止。
-----------------------------------------------------------------------------


最後來解釋一下這句話的意思。

撇開Peirce專門的哲學用語不談,用他文章所舉的例子來解釋這句話會較容易懂。


他討論,「硬」這個概念是指什麼意思?答案是:硬的東西不會被其它東西劃破。

按照他的基本原則的話,我們對「硬」的全部理解在於對它可想到的效果之中,

也可當成是說「硬的東西」的意義也就在「我們可想到這東西不會被劃破」的效果上;

乍看之下這好像說了等於沒說一樣,但在哲學討論上這想法是立場鮮明的。


Peirce提出一個哲學討論來表現這個立場的意義:

我們反省一下對於「鑽石是硬的」這句話的看法。

一、常識上,我們會說鑽石是硬的,也就是意謂著它一直都是硬的。

二、但我們也可以設想一個違反常識的情況:

鑽石在與其它東西接觸前,根本就是軟的。

直到鑽石與其它東西接觸的瞬間,它才不斷地隨著壓力的增強而增強它的硬度,

以致於它不會被其它東西劃破。

他認為我們稍微思考一下就會發覺,第二個情況即使違反常識,但其實沒有什麼錯誤。


重點來了,按照實用主義的基本原則來看:

第二個情況只是改變了我們對於「硬」和「軟」兩個語詞在當下為常識所接受的用法,

絕對沒有改變「硬」和「軟」兩個語詞的意義;

因為第二個看法其實完全沒有改變「鑽石不會被其它東西劃破」的效果。


這個看法帶來的鮮明立場是:

如果我們知道「硬」這個概念的效果是什麼,

我們也就熟悉了隱含在我們說「X是硬」一句話裡所包含的所有事實,

除此之外就沒更多東西是我們所需要知道的了。

換言之,這立場告訴我們:我們不需要去知道1.和2.兩個情況哪一個才是事實的。



如果摻雜哲學討論脈絡的說明,還是讓你不太瞭解的話,

看看他對古典牛頓力學中的「力」的立場吧!

有的人寫書評論說:「物理學對力引起的效果,一清二楚;但對於力本身,一無所知。」

他認為這完全是自相矛盾的。

我們對於「力」這一概念的理解,

除了「力」對於人們實際的行動產生的影響之外別無額外功能;

而實際的行動除了透過行動所帶來的效果之外也不可能有其它方式和「力」產生關係。

因此,我們針對力所帶來的效果之理解,也就窮盡了一切關於「力存在」所隱含的意義,

不會有什麼除此之外的意義是我們需要進一步瞭解的。




結尾語:

Peirce的文章,專門術語很多且不是那麼好懂。

我也不能肯定上述解釋是否符合他本人的看法,當成不怎麼可靠的參考較好。

尤其「effects」和「practical」這兩個語詞的使用,特別有術語化的傾向,

建議不要把這兩個字按我們普通的方式來理解會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19.140
※ 編輯: antifog 來自: 203.67.219.140 (11/28 02:30)
slchummm:感謝 讓我報告時比較容易舉例 05/01 05:51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