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cedaw第三次國家報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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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cedaw第三次國家報告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許秀雯 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17年底伴侶盟針對CEDAW第三次國家報告所提交影子報告(執筆人: 簡至潔/許秀雯),即已針對多元家庭與多元性別的統計調查提出以下建議: 一、有關非婚姻家庭,台灣政府迄今仍未建立起相關的官方統計調查。根據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於 2010 年 8 月開始進行至2011年2月的問卷調查,回收 58...

  • cedaw第三次國家報告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2-14 14: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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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底伴侶盟針對CEDAW第三次國家報告所提交影子報告(執筆人: 簡至潔/許秀雯),即已針對多元家庭與多元性別的統計調查提出以下建議:

    一、有關非婚姻家庭,台灣政府迄今仍未建立起相關的官方統計調查。根據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於 2010 年 8 月開始進行至2011年2月的問卷調查,回收 5887 份有效問卷,問卷分析報告顯示,83%的受訪者表示身邊有親友同居,三成多的異性戀者,四成男同志以及六成女同志表示自身有過同居經驗,平均同居時間為三年,而女同志最長的同居時間有長達 23 年者,男同志最長者亦有 15 年 。而根據中山大學楊靜利教授依據2010年人口普查結果研究推估,同居人數約在76萬至80萬人左右 。這是一個人口龐大卻長期遭受政府漠視的群體,需要政府認真對待並回應相關人口的權益保障。

    二、依照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終身未婚的女性比率逐年快速增加,以30-34歲為例,未婚女性的比例從1983年僅5.53%,2003年增至24.2%,2016年已超過42%;以35-39歲為例,數字則從1983年的2.73%增加到2016年的25.8%,顯示台灣家庭結構在這三十年來面對急遽變化,然而國家對於非婚姻家庭的統計至今仍付之闕如,對於其樣態、整體情況以及可能面臨的風險完全缺乏掌握,更不用說完全沒有規劃相關的家庭政策與立法。國家報告16.13僅承諾在2019年10月評估調查的可行性,甚至未具體承諾將完成相關調查,我們對於非婚家庭的現狀甚感憂心,建議國家應盡速完成相關統計,並著手研究非婚姻家庭的樣態與整體社會處境。

    三、此外,我們要強調上述調查應同時納入多元性別社會現狀的統計調查,此對於決策是必要且有用的資料,蒐集這些資料的理由在於:有充分可靠的資料,才能把非婚伴侶、性少數(多元性別)也都納入提升人權保障的目標,如此也才能正確指認出汙名與偏見對於非婚伴侶、性少數的收入、安全、健康、家庭暴力與其他面向的影響,有助理解並評估政府落實非婚家庭基本人權及性少數人權所需要的努力。

  • cedaw第三次國家報告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7-31 2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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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分享|仇恨言論思辨討論會】
    大家晚安🌛不知道大家是否曾經在臉書上,因為別人針對自己或所屬群體的外表/性別/性傾向/種族等留言或訊息,感到受傷或不適嗎?大家有檢舉過別人的文章或留言的經驗嗎?臉書在檢舉流程中,提供的其中一個檢舉選項是「仇恨言論」,大家知道指的是什麼嗎?
     
    在這邊跟大家強力推薦我們時代力量基隆黨部的八月黨員見面會,黨部邀請到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的夥伴來跟大家聊聊「仇恨言論」(Hate Speech)。「仇恨言論」是什麼呢?「仇恨言論」指的是對於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種族、宗教、身心障礙……等特定群體的偏見、歧視、敵意甚至是暴力的鼓吹與論述。
     
    其實,在去年的選舉過程中,不管是在我自己的粉專或是在公開社團的貼文,我常常遇到針對我的「仇恨言論」。有時候,認真談論政見的文章下面,會出現針對我的性別、外表甚至是我支持同性婚姻的立場的攻擊、訕笑和侮辱留言。看到這些留言時,我和團隊都會非常沮喪,我常常會討論「我們要無視嗎?」「還是檢舉留言?」「或是應該要試著跟留下留言的人溝通?」「一位年輕的生理女性參與公共事務,就活該被這樣對待嗎?(氣氣氣氣氣)」事實上,任何人都不應該被這樣對待!但,面對「仇恨言論」我們到底該如何妥善面對?有沒有任何制度工具可以幫忙呢?
     
    在「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見註)第三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中,審查委員就針對這些現象,建議政府應該「提升對於網路暴力之認知並針對仇恨言論制定措施」。從國際上的觀點回看台灣的狀況,我們的公部門是否應該要對這些仇恨言論進行管制,又如何避免侵害言論自由?歡迎大家一起來討論!
     
    🔥八月黨員見面會|仇恨言論思辨討論會🔥
    時間:8月9日(五)19:30-21:30
    地點:時代力量基隆黨部(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49-1號2樓)
    主講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謝孟釗律師
                  

    --
    註:《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英語: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EDAW)1979年於聯合國大會決議,其內容闡明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締約國應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之歧視,確保男女在教育、就業、保健、家庭、政治、法律、社會、經濟等各方面享有平等權利。台灣於2007年簽署公約,2011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三讀通過。

  • cedaw第三次國家報告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7-16 18: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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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侶盟新聞稿 2018/7/16

    台灣伴侶盟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出席了今日開始的CEDAW(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在口頭報告發言指出,這幾年來,台灣網路上出現大量的針對女性與同志(LGBT)的仇恨言論(hate speech),但目前政府並未針對此類網路仇恨言論予以管制,亦未有關於仇恨犯罪(hate crime)的特別立法。伴侶盟認為一個全面的反歧視法有其必要,並建議台灣政府刻正研議中的「反歧視法」草案應包括針對女性與LGBT而來的「仇恨言論」與「仇恨犯罪」。
    針對國際委員所重視的多重、交叉歧視(intersectional and multiple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以及「破除性別刻板印象」,伴侶盟指出我國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雖皆保障個人不因性別、性傾向及性別認同受到歧視或偏見。但仍有許多尚未落實之處,例如,迄今仍未取消跨性別者變更性別登記時,強制要求其「手術」的要件。而在許多案例中,學校仍用各種理由拒絕或刁難跨性別學生依據其「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入住宿舍的要求。此外,台灣政府一方面承諾會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以破除性別刻板印象與消除交叉歧視,他方面卻又在今年四月允許反同組織所提「禁止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的公民投票案。因此,伴侶盟質問:如果這項「反同志教育」的公投接下來順利通過二階連署,並在年底舉行、投票通過的話,不知政府將如何因應?而就算該項公投提案最後沒通過,但面對近年來反同宗教組織的攻擊,政府的回應也顯得遲緩與相對消極,導致在第一線進行性平教育的教師承受極大壓力,甚至有「寒蟬效應」的出現。政府對此「寒蟬效應」又有何具體措施來加以因應處理?

    伴侶盟口頭報告後,義大利籍的Bianca Pomeranzi 委員和曾擔任CEDAW委員會主席的巴西籍 Silvia Pimentel 委員都特別針對我國究竟如何處理仇恨言論與仇恨犯罪,有進一步提問,Silvia Pimentel 委員強調應該思考對於重大案件用刑事處罰的可能。

    有出席人士發言稱我國法律對於性(sex)與性別(gender)欠缺明確定義,應該遵循聯合國定義才對,並指責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所辦「多元性別攝影比賽」不包括「婦女」。多位國際委員對此表示,希望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都能善加利用與理解CEDAW委員會歷年所發布的多號一般性意見,這些一般性意見其實已經更新了所謂基於sex與gender而來的歧視的概念,事實上CEDAW禁止性/性別歧視的概念包括關注交叉歧視的存在,因此當然包括種族、性傾向、性別認同等交叉歧視。

    芬蘭籍的Niklas Bruun委員詢問政府代表,台灣政府是否有明確的政治意志推動一個全面的反歧視法,羅秉成政務委員回應,原本各部會確實有不同意見,但經過跨部會討論,現在政府已有一致看法。另據政府提出的書面回應與今日的口頭問答,目前政府所擬規劃制定的反歧視法, 歧視樣態包含直接歧視、間接歧視及系統性歧視, 並禁止因不同性別、性傾向、種族、階級、年齡、身心障礙、文化等因素歧視他人。南韓的Heisoo Shin委員,也是此次專家委員會主席對此特別敦促台灣政府研擬的反歧視法應該納入所有類型的歧視原因,包括性(sex)、性別(gender)、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及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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