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rip熱話】BNO好處多多,很多香港人都喜歡同時擁有。如有多個免簽證國家,去旅行就更加方便!現時英國護照署簡化了BNO (renew) 續期的步驟,只要在官網遞交申請並上載證件相即可。雖然如此,Gotrip為大家整理了申請續期資料,例如 countersign (副簽),相片要求,遺失/補...
【#GOtrip熱話】BNO好處多多,很多香港人都喜歡同時擁有。如有多個免簽證國家,去旅行就更加方便!現時英國護照署簡化了BNO (renew) 續期的步驟,只要在官網遞交申請並上載證件相即可。雖然如此,Gotrip為大家整理了申請續期資料,例如 countersign (副簽),相片要求,遺失/補領程序,有意續BNO,可以留意以下的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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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專責委員會發表報告,由於香港自反修例風波引發的一連串社會事件,認為香港「一國兩制」的高度自治受威脅,故此建議英國政府向持有BNO護照的香港人賦予居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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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港人的BNO已經過期超過10年,是否還可以補領呢?事實上,BNO申請資格有以下3個,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即使逾期多年仍然可以補領。
1️⃣ 曾於 1997年7月1日前成功申請過BNO的港人
2️⃣ BNO不接受新申請,從未持有BNO,或1997年7月1日或以後出生人士均無法申請。
3️⃣ 擁有BNO的家長曾經在護照內「included child」一欄填寫過當時未滿16歲子女的姓名,即使子女從沒申請BNO passport, 也擁有BNO資格, 可以申請BNO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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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有網民分享,如果舊BNO只是不見了,而非被盜,其實不一定要報警,只需要填報失表即可,表格可在申請passport的網頁下載,之後連同申請文件一同寄去即可。不過英國政府網站列明,不論是遺失抑或被盜,若從未報失,都要在申請時填妥報失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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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BNO續期可在HM Passport Office 英國護照署的網站辦理。表格不算太特別,都係姓名地址電話,只需填寫基本資料,再以Visa/ Master 等信用卡支付所需費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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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完成申請程序後,申請者將收到確認電郵,和短訊,申請人只需按指示,用快遞/空郵掛號形式寄到英國護照署。以防萬一,可用軟墊信封,郵局買個郵用軟墊信封(11元),以保護重要文件。另外,如果係普通空郵掛號就要~36元,需時7至10日。新的BNO約需4至6個星期寄回香港,而且申請文件會和BNO分開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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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 續領價錢
1️⃣ 34頁護照(10年有效期)連運費:£105.86(約1,031港元)
2️⃣ 50頁護照(10年有效期)連運費:£115.86(約1,129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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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錢就盡快準備補充資料,包括:
1️⃣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底面彩色影印本
2️⃣ 出世紙正本 (如有)/ 雙面彩色影印本
3️⃣ 未剪角舊BNO(如找不到,記得填報失表或警署報失證明)
4️⃣ 特區護照 (正本) / 現時持有的任何未過期之其他國家護照全彩影印本(彩色影印本連封面封底,記得每1頁都要彩色影印,要印晒成本,包括空白頁,之後佢哋會收起)
5️⃣ 12個月內的地址證明(政府信就OK)
6️⃣ 證件相
7️⃣ 父母雙方的出世紙正本
8️⃣ 父母結婚證明正本
9️⃣ 副簽(countersign,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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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能提供任何一樣文件,可以書面解釋。準備好所有資料後便可寄:HM Passport Office, INT-E-FTA, (你的PEX no.申請編號), 101 Old Hall Street, Liverpool, L3 9BP, 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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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申請現時接受自拍格式,但需要注意以下3點:
1️⃣ 着深色衫,因為背景係灰色
2️⃣ 眼鏡亦不能反光 (可以的話除眼鏡)
3️⃣ 唔好微笑(最重要係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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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接受上載jpg及jpeg的檔案類型,file size需介乎50KB至10MB。上載後系統會即時判斷相片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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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所有BNO申請都需要提交副簽,申請人在填寫聲明書時,系統會顯示其申請人是否需要副簽。出現以下其中一種情況就要副簽:
1️⃣ 遺失舊 BNO 、被偷及損壞
2️⃣ 樣貌跟舊護照相片很大變化
3️⃣ 個人資料有重大改變
4️⃣ First Adult Passport、First Child Pas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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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副簽,副簽人要在聲名書上填寫個人資料和簽署。英國官方話副簽嗰個人要識申請者至少兩年(唔可以係直系親屬),而且要係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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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要留意在遞交申請後90天內提供所有文件,否則申請會被取消,而且不會獲得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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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 #續領BNO #移民 #英國 #旅行
bno資格非香港出生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林忌:多年來一直強調「新移民歧視」,要求提升到立法層面去禁止的社區組織協會,又發表調查指控歧視,而要立法禁止以至規管云云;先不論以立法手段去禁止這方面歧視,是否合理以至可行,然而社協所提及的「歧視」,卻無所不包──由最嚴重理應制止的「打爛門窗」,到完全是個人感受「受冷落」也聲稱為歧視;聽到職場上的不合理待遇當然令人同情,可是早年社協卻竟聲稱「沒有投票權」──未住滿七年也屬於「歧視」,當然會令人質疑,這種漠視政策與法律合理性的「調查」,還有甚麼意義。
在提出所謂「新移民歧視」之前,必先搞清楚甚麼叫做「歧視」;例如這些組織常強調為何新移民沒有投票權,未能申請公屋,以至雙程證母親本人不能申請綜援等,都聲稱是「歧視」;這些組織不斷提出的「新移民歧視」,所提及的例子全部都屬於單程證來港,以至部份濫用雙程證卻當作「常理」的來港者,所引用的例子本身根本就是特權,卻反被聲稱屬「歧視」
其他非單程證來港者,例如以其他計劃來港,非中國籍或台灣來港的「中國籍移民」,即使想家庭團聚,必須接受有關當局的資產與住屋審查,家庭收入低就會被拒絕簽證,其間一旦家庭關係有變──例如離婚,或供養者去世等,其「團聚者」都會失去留港的資格,而無法續領簽證,偏偏領單程證來港的家庭團聚,卻有特權可以永遠留港,例如單程證來港只有一日,然後其丈夫即去世的孔允明,不但可留港,更因此說無力自養而申請綜援,再控訴政府聲稱這屬歧視得直;其關鍵問題,就是為何要容許單程證來港者永久留港──即使他們無法在香港養起自己,而其家人又已經去世──例如孔來港只有一日,其丈夫就去世?
就是有這種不合理的政策,才引起社會的反彈──為何要容許單程證擁有這種特權?又例如借雙程證「探親」來港長其居留「屈蛇」,以其在香港雙非出生的子女所領取的綜援維生,完全依靠政府供養其子女的生活費,再不斷哭訴被「歧視」的雙程證家長,這種政策合理嗎?這些來自大好前途大灣區的父母親,不留在大灣區生活,偏要來這個「落後」又問題多多的特區,屈就在如此歧視的環境之中,這種政策的錯誤,正在容許雙程證如此被濫用;政府應該做的,就是拒絕這些人訪港,而安排其子女與家人,一起在大灣區生活建設,這才是斷絕人道災難的根本源頭。
移民期間要自食其力,不應依靠公帑來養,在世間是常識──例如英國的BNO移民,偏偏在港被親政府人士聲稱為「歧視」;反之已經特權多多的單程證,卻嫌特權不夠,反指控「被歧視」,這簡直是不合理之極;不去解決香港人口流失移民離開的問題,卻不斷引入要政府援助的移民,這種人口政策的結果,當然是令社會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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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述說她在香港不承認BNO後所面對的困境:
我和日本人結婚,生了兩個孩子,第一個日本出生,第二個在香港出生。從前我們經常往來日本和香港,每次由日本入境香港,香港入境處都會堅持孩子要使用特區護照,不可使用日本護照。
大仔情況較特殊,他不在香港出生,所以沒有申請特區護照的資格,但由於我是香港永久居民,所以他有居港權。即使這個情況,入境處照樣堅持大仔要用印有「持證人證實有資格領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貼紙的舊日本護照。貼紙上面有一個編號,大仔應該是用這個編號入境,將來也是利用這個編號申請身份證。因此,每次回來香港,我都要為大仔帶備新舊兩本日本護照,細仔就一本日本,一本特區,非常煩瑣。
這個問題我追問多次後,終於有一個入境處職員肯答我,他說:「如果用日本護照入境,唔係特區護照入境,就唔當係香港人囉。」
我不明所以,問:「咁佢有出世紙同身分證,有乜所謂?用日本護照入境有咩問題?」
對方拋出一句精警的說話:「如果有咩事的話,咁咪下下驚動日本領事館囉?」
沒錯,用了特區護照,出甚麼事都不會驚動日本領事館了。其實所謂「驚動」,即是一個領事對國民的保護。聽到香港職員的答覆,我感到非常錯愕,因為他們就係唔想雙重國籍嘅人可以得到領事保護!
我一直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我從來沒有申請特區護照,只用BNO。我亦沒有歸化入日本籍、只有永住權。可是,現在麻煩來了,政府不承認BNO,代表我可以用身份證入境香港,但我無護照可以出境。除非我註銷BNO拎特區護照!
我只有BNO和香港身份證,沒其他了。但我不想屈服於淫威之下拎特區護照。我先生居港超過七年,已有永久居民身份證,但規定每三年要回港一次,否則當他永久放棄居民資格,而你知道最氣結的是甚麼嗎?就係呢個規定,喺大陸人嘅身上,係冇㗎!佢哋拎咗香港身份證返大陸,永遠唔返香港都依然係香港永久居民!
我先生同孩子可以不要身份證,沒甚麼所謂,因為他們不只有香港人身份,還是日本人。但我就十分閉翳,因為我是香港人,要我捨棄香港人身份,就覺得好痛。睇見香港變成新疆,香港人係原罪,又拉又鎖咁,睇唔到有甚麼出路。
順帶一提,疫情過後日本會不會恢復香港護照的免簽待遇,都成疑了。
後記:
身份不是單靠一本護照來賦予的,捨棄一本護照,不等同捨棄了香港人的身份。昆德拉在90歲高齡才被捷克重新授予公民身份,難道他之前一直都不是捷克人嗎?極權政府的其中一個特色,就是透過剝奪公民身份,來剝奪一個人的政治權利終身。對這些只有BNO的香港人來說,香港淪為一間有入無出的曱甴屋,他們再也不可如昔地自由往來,也失去了在香港享有的政治權利。外國亦趁此機會吸納香港人據為己有。歸化的前提,是你要先捨棄香港人的身份;庇護的前提,是你要先否認自己是香港人。身份喪失正是我們當下面對的問題,身份可以很脆弱,那股引發你守護它的衝動和抱負,構成了身份的堅強之處。
作者
bno資格非香港出生 在 852郵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月31日開始。
全文:https://www.post852.com/?p=316046
英國政府早前放寬BN(O)護照持有人移民,當地時間昨日再公布有關細節。BN(O)護照持有人由明年1月31日起可申請BN(O)居留簽證。成功申請簽證人士只要符合當地法律規定,且擁有適當技能或資格,就可以擔任任何職業。是次簽證申請將不設限額。
所有持有BN(O)人士及其家庭受養人(夫婦、伴侶、未成年子女、1997年7月1日後出生的成人子女及其他近親),只要通常居住在香港就可以申請簽證,申請簽證時亦不需要有效的BN(O)護照,持有特區護照即可。
費用方面,英國政府將費用設定為低於其他地方赴英簽證費用,5年簽證的費用為每人250英鎊(約2,500港元)。申請人還可以申請30個月的簽證,費用為每人180英鎊(約1,800港元)。英國政府又提醒,經BN(O)簽證入境公民需證明自己擁有可供本人和家屬在英國至少6個月的生活費,並且須支付移民醫療附加費後,才可使用英國國家衛生服務。
英國當局補充,申請人必須沒有嚴重刑事犯罪紀錄、未曾從事英國政府認為不利於公眾利益的事務或活動,以及不符合英國《移民法規》中所有被拒入境條件,但強調不會拒絕因非暴力示威或行使言論自由等活動而被定罪者的申請。
英國駐港澳總領事賀恩德(Andrew Heyn)表示,提供申請BN(O)簽證是通往英國的新路線,是英國對香港市民的承諾的一部分,指出《港區國安法》在港實施代表港人權利及自由被削弱,強調英國將歡迎BN(O)護照持有人及其家屬赴英定居。
#852郵報 #英國 #特區護照 #B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