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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batna意思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607的網紅鄭志豪 Do The Right Thing,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跟進(follow-up)有多重要?去年年底好像已經針對同樣主題寫了一篇,而且題材一樣是汽車銷售。沒想到,換了一家廠牌、換了不同的業務代表,許多人還是輕忽了跟進的重要,以及對成交與否的影響。 最近剛換了車。其實,去年年底就有意思想要換車,但那時鎖定的是不同廠牌。在我還未決定廠牌及車型之前,我到...
batna意思 在 鄭志豪 Do The Right Thi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跟進(follow-up)有多重要?去年年底好像已經針對同樣主題寫了一篇,而且題材一樣是汽車銷售。沒想到,換了一家廠牌、換了不同的業務代表,許多人還是輕忽了跟進的重要,以及對成交與否的影響。
最近剛換了車。其實,去年年底就有意思想要換車,但那時鎖定的是不同廠牌。在我還未決定廠牌及車型之前,我到各家營業所四處晃晃,除了看車外,也想看看不同汽車業代的銷售技巧如何。沒想到,其中一位業代(但也只有那一位業代)很用心,雖然我沒給他我的名片、也沒跟他說我是做哪行的,但顯然孤狗大神很有用,他用我的姓名找到我的粉絲頁,雖然他很細心的沒有按讚以怕我發現,但他不知道的是,其實他追蹤我之後,系統會自動建議我加他的好友。
知己知彼,才可能百戰百勝,所以那位業代善於掌握更了解客戶的銷售機會,這種嘗試是好的。但就我的立場來說,我再怎麼會談判,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底牌全攤在陽光下和對方對打。所以,到了今年,我又動起要換車的念頭時,我在FB上就絕口不提,省得又有積極的業代善用搜尋而發現我的考量及思路。到了交車之後,我才敢把心得寫出來、分享給大家。
我蠻幸運的,因為我跟前兩天分享的那位遇到業代離職卻還不承認的那位朋友,我們兩人的交車日只差一天,但由於我和他的新車廠牌不同,面對他的離奇遭遇,我覺得自己交車還算蠻順暢的。
當我決定廠牌車型後,我總共接觸過四個不同的業務代表,就讓我們姑且稱他們趙、錢、孫、李吧!
老趙是我基於地緣關係而走進一家營業所後,迎面上來所認識的第一位業代。老趙他夠資深,帶我們試車也算得上是服務體貼到位,銷售話術也還算實在而不浮誇,基本上沒什麼好挑剔的。但老趙有兩點一直讓我想不透:試完車後,我也明確告訴他、我有購買意願,但老趙可以兩個禮拜連一通電話都沒打來。是想要吊我胃口嗎?市場上可不只一家車商在賣這個牌子的車啊!更弔詭的是,當我終於忍不住而主動打電話去請他報價時,老趙卻在一接起電話就叫出我的姓名,可見他早就把我的手機號碼輸入他的手機,但他卻始終不主動跟進的打電話給我。
第二點讓我想不透的是,老趙後來跟我約了時間來我家拜訪,雙方針對價格等細節做了一番討論,但整個對話要結束前,我忍不住問他說,「趙先生知道我是做哪一行嗎?」他當然搖頭回答不知道。
或許,對他來說,只要我願意買車、也買得起車,他或許會覺得我做哪行都不重要吧!但是,連對方的職業都弄不清楚,又怎麼能了解顧客的需求呢?
不打電話跟進,更是讓我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就算不怕我被同廠牌的其他業代洗掉,難道不怕我被其他廠牌的車商業代說服嗎?讓銷售進入讓顧客足以三心二意的真空期,這種賣法的道理是什麼?
小錢是我朋友熱心介紹給我的業代,而趙、錢、孫、李四位都來自於不同的營業所。小錢之前賣給我朋友一台車,價格漂亮、服務又周到。雖然我再三向我哪位熱心的朋友說沒有必要,但我那位朋友還是堅持請小錢打個電話給我。
小錢電話中聽來比我朋友還熱情,「鄭大哥,您放心!廖小姐跟我們所長是老朋友了,只要是廖小姐介紹的朋友,我一定會幫鄭大哥您爭取最優惠的價格!」
我客氣的說,「那就先謝謝錢先生了。不過,我三天後要出國,這趟出國比較久一些,我 5/31才會回到台灣,您方便在週四晚上前給我個報價嗎?」
小錢滿口答應,還把我說的出國日期和回國日期都在電話中重複了一遍。然而,我在出國前沒有接到他的電話,我在5/31回國後也沒有接到他的電話。反倒我那位朋友主動來關心,「Alex你後來沒有要跟小錢買喔,怎麼了?是小錢的報價太高了嗎?」
我無辜的回答,「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得到小錢的報價啊!」
我的朋友覺得不可思議,因為小錢答應我出國前要報價,但我回國都已經好幾天了,我還是沒接到小錢的電話。我朋友當場用line詢問小錢是怎麼一回事。小錢回覆說,他馬上會跟我聯繫,但等我終於接到小錢的電話時,已經是8個小時之後的事了。
當然,小錢既然表現得那麼不欠這一台的業績,我也就請小錢不用再費心打電話來了。
老實說,小錢做不到我這一台生意無所謂,但讓他已經成交的車主廖小姐那麼沒面子,你認為廖小姐以後還會介紹朋友跟小錢買車嗎?
做業務銷售,我們希望顧客不只是成交,而能主動幫我們推薦給其他顧客。像小錢這樣把推薦的生意機會往外推的做法,也真不知道是為了什麼。
老趙怪怪的,小錢又那麼不積極,談判總是不忘尋找BATNA的我,於是走進了第三家營業所,在那裏,我認識了小孫。
小孫是位年輕但不失老練的業代,我跟他第一次洽談就很滿意,因為他客氣但卻不失直接,讓我省去了不少相互試探底線的時間。第二次上門時,我甚至試著用些較瑣碎的問題來測試他,看他會不會容易不耐煩,又會不會只顧著把自己的經驗套在顧客身上而忽略顧客的聲音,結果他的表現還是不差。那時,我就知道,除非他的條件給的很差,否則我應該就是會找他下訂了。
雖然我很恨自己這種四處比價的習慣,但無論我怎麼說服自己,還是不由自主地把議價的動作都做足了。我打電話給老趙,我沒有跟他說小孫開價多少、我甚至沒有跟他說我去的是哪家營業所,只單純的跟老趙說,我手上現在拿到了一個更的條件,但畢竟老趙之前也在我們身上花費了一番心血,所以我請老趙看看有沒有更好的條件可以提供給我。
說巧不巧,我在這時路過了另一家同個廠牌的營業所,遇到了出來招呼的小李。小李是一位剛進這行的業代,這雖然不是他第一份工作,但他在這之前甚至還沒有成交過任何一台車。
小李很嫩,我也不想欺負他,很快的就握手道別,但當他希望我留下資料時,我還是大方的留了我的資料,不要讓他枯坐在哪兒值班,但卻連客人來賞車的紀錄都沒有...
#欲知後情如何,請看部落格分曉:http://negotowin.blogspot.tw/2016/08/blog-post_2.html
batna意思 在 鄭志豪 Do The Right Thi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好像都在寫故事,是該時候回過頭來寫寫談判了,畢竟談判才是我的專業啊。
話說今天去一家客戶訪談,題目正好是我最喜歡的談判。客戶非常客氣而又熱情,還特別跟我說,他們前陣子才上了另一位知名老師的談判課程,對於基本談判技巧都有一定了解;他們想知道,我的談判課程跟那位老師的有沒有什麼不同?我經常被問到這個問題,所以我很明快地告訴他們,我的基礎談判課和其他老師在結構上的兩項不同點。我講的很賣力,但他們聽的很懷疑。於是,我很坦率地換一個方式跟他們說,另一位教談判的老師可能有我兩倍厲害,因為他可以在一天7小時內就上完所有的基本談判技巧,但我起碼要14小時才上得完。沒想到,他們對後面這種說法的接受度反而比較高。
為什麼我還是要先講一段今天發生的小故事?因為今天要談的課題太硬了,萬一第一段直接跳出下面那一句,應該大家會紛紛轉台:
有聽過「Brexit」嗎?知道這個英文字是什麼意思嗎?
萬一不知道,也不用害羞,因為這本來就是新的生字。
「Brexit」指的就是英國脫歐。
今天6月23日,英國將會舉行公投,決定英國是否續留歐盟。萬一公投的結果是決定脫離歐盟,對歐盟乃至整個全球經濟,都會帶來驚人的影響。
2002年1月1日,我人正好在義大利。前一個晚上,我還在用義大利里拉,1月1日當天,我親眼看到了全新的歐元紙鈔和硬幣,那是歐元啟用的第一天,而我到今天還珍藏著那時拿到的歐元紙鈔。
雖然,並不是所有歐洲國家都屬於歐盟,但像英國那麼大的經濟體若脫離歐盟,歐盟仰賴德國苦撐的局面就將更加險峻,畢竟法國這幾年的狀況也是時好時壞。作為全球最大的經濟體,歐盟倘若陷入危機,對全世界局大多數國家都不會是個好消息。
如果想了解更多英國脫歐公投,不妨參考這個連結的懶人包: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02210254-1.aspx
國際事務非我所長,但我之前從哈佛看到的一篇分析,相當值得我們由談判這個角度來看Brexit。
在我的部落格中,之前已兩度談到BATNA。談判協議時的最佳替代方案,向來是所有談判課程中的一大討論重點,也是實務談判中所經常需要運用的手段。
簡單說,當你打算運用離開談判桌這一招時,你手上必須要有一個夠強的BATNA,而且要讓對手知道你確實有這個BATNA,而不是單純想要偷雞或吹牛。
為什麼常有人跟地攤小販殺價,而且還真能殺出一些空間?因為人客經常就是「不買就走」,而人客的BATNA就是「這個價錢你不賣、下一攤會賣」或是「就算沒買到、我也無所謂」。
以英國脫歐這件事情來說,在英國和歐盟談判時,英國最大的BATNA,當然就是索性脫離歐盟。跟我們上面提到的那些地攤殺價不同,這個BATNA雖然是英國在談判時最大的武器,也的確足以讓歐盟擔憂而必然會妥協出一些讓步空間,但就像我之前在另一篇文章提過的,這個BATNA就是典型的兩面刃,因為無論英國政府的立場如何、或談判結果如何,英國脫歐這件事情都真的有可能經由公投而發生。而一旦發生了,歐盟經濟會有重大影響,英國經濟恐怕也馬上會面臨到衝擊,所以很可能會產生一個雙輸的局面。
在商業談判的課程中,很多人常常會笑說,哪有人會笨到選擇雙輸(lose-lose)?
我之所以選擇分享這個正在進行式的例子,就是想讓各位知道,別說個人對個人、企業對企業了,就算是國家對國家(在這個例子中,更是國家對上一個全球經濟體),也有可能走向雙輸的局面。
除了運用自己強大的BATNA,那篇文章還提出另外兩點:一個是要在正式談判前先鋪好路,也就是說,先商討未來進行的方式和具體時程,好讓雙方正式開始談判時,先知道該怎麼談且該談些什麼;另一個則是一定要包含一些「容易解決的」議題在談判內容中,意即不要企圖在每項爭議點上都能達到共識,但也不要淨拿些難談的議題來硬碰硬,最後只是讓雙方更不會有交集而已。
果然,在上個月的會談中,英國拿到了一些保障自身利益的正面成果。為了讓英國留在歐盟,英國將可享有在歐盟中的特殊地位,包括英國可獲得長達7年的緊急煞車權,讓英國有權在這段期間內限制其他歐盟國家移民的福利、歐盟同意保障英鎊的地位、英國企業也不會因為總部設在英國而遭到歐盟歧視等。
當然,即使獲得這樣的正面成果,也只能代表英國政府將會表態支持英國續留歐盟,但究竟英國會不會脫歐,還是會交由6月的公投決定。
畢竟,不只經濟面的影響,當前歐洲所面臨的難民問題及恐攻危機,實在讓歐盟沒有太多籌碼,面對自己的運作可能會因英國脫歐而大亂的可能處境。
看到英國對歐盟的例子,就讓我不免聯想起我們對大陸的談判。其實,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國家,在先天上就在國際談判上多了許多本錢。無論政府想要達成什麼協議,萬一遇到太陽花或其他民主運動,大可拿這個當作撤場不談的藉口,但前提可能是我們有具體想獲得的好處當作談判目標。若是反過來讓自己的籌碼變成綁住自己手腳的緊箍咒,別說是對意識型態上有先天對立的大陸,我們跟任何其他國家談判,包括像美豬進口或其他議題,想要真的藉由談判拿到什麼好處,恐怕都是妄想。
前陣子不是有個新聞,說是有人提議,兩岸談判若失敗,負責談判的人應該以叛國罪議處嗎?我對現在的政府未必有什麼好感,但我在這一點上蠻支持政府派的說法:真有像這樣子的罪責的話,恐怕沒有人敢代表台灣去談判了吧!古代是兩軍談判、不斬來使,現在卻要談判不成、就要殺頭?麻煩請提議者來教教我們必勝的談判術吧!
p.s. 為什麼我不直接引用談Brexit的那篇文章並附上出處?老實說,因為我不是很確定能否直接引用在我的FB上。但就我的角度來說,若是發表我看完一篇文章後的觀感,應該是比較沒問題的,所以不便之處只好請大家見諒了。
#長篇文章,部落格版會比較好讀:
http://negotowin.blogspot.tw/2016/03/brexit-vs-batn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