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apg會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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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apg會計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許毓仁,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洗錢防制的下一步:釐清虛擬通貨稅制】 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虛擬通貨課稅問題會議」,感謝財政部賦稅署除了日前提供書面資料,也由署長率領同仁蒞臨指導,加上虛擬通貨交易平台業者、律師與會計師等代表參與,希望盡快釐清法規的不明確,加速產業正向發展。 會議有以下重點: 1.虛擬通貨定性:屬於...

  • apg會計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11-13 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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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錢防制的下一步:釐清虛擬通貨稅制】

    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虛擬通貨課稅問題會議」,感謝財政部賦稅署除了日前提供書面資料,也由署長率領同仁蒞臨指導,加上虛擬通貨交易平台業者、律師與會計師等代表參與,希望盡快釐清法規的不明確,加速產業正向發展。

    會議有以下重點:

    1.虛擬通貨定性:屬於貨幣、支付工具、商品勞務或金融商品?李署長表示待11月中APG評鑑完成後,法務部將邀集金管會、經濟部、財政部研議虛擬通貨的性質,我樂見政府以跨部會的高度正式宣告我國對虛擬通貨的定性,期待在12月中以前得到結論。

    2.財政部目前就虛擬通貨的課稅原則:依循央行認定為虛擬商品,央行與金管會均否認虛擬通貨為貨幣,財政部目前對銷售虛擬通貨營業人、交易平台營業人需課營業稅、營所稅,若是非經常性買賣虛擬通貨之自然人因此有所得,需扣除成本費用併入計算所得稅。

    3.與前2點不同,會議中許多專家建議財政部就虛擬通貨課稅,不一定要與金管會等主管機關的定性掛鉤:有別於金融監理或洗錢防制等需求,稅法更重視經濟實質,因此課稅與監管上的定性實際上可以脫鉤處理,我建請財政部詳加研擬可行性。

    我也要肯定財政部賦稅署今日給予三點承諾:

    1.研究財務會計準則,因應業者收取虛擬通貨作為報酬的課稅計價問題,避免因市場價值波動頻繁,導致課稅認定的爭議。

    2.指派消費稅組組長與科長,作為虛擬通貨相關業者就課稅問題的諮詢窗口,在產官之間建立溝通管道,便利業者遵循租稅法規。

    3.署長承諾詳加考慮稅捐優惠之可行性,以及若法規確定後有新增課稅項目,考慮擬訂日出條款,提供業者緩衝期。

    財政部若能早日提出明確規範,並基於支持產業的精神,提供租稅優惠,我相信對於全世界是個訊號,歡迎產業來台發展,如此可能反而提升稅收。

    接下來我還會邀集金管會與產學界代表,針對STO(證券型代幣發行)法規的方向交換意見,希望為顧立雄主委明年六月提出具體規範的承諾引入活水,使主管機關的政策更友善產業。

    #TaxationOfVirtualCurrency
    #cryptocurrency

  • apg會計 在 華南銀行 嘩仔一路發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1-05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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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會議於107年11月5日在華南銀行總行登場囉!!✨👀
    各部會37個局處署等公部門,以及31家銀行、證券、會計師、律師、不動產經紀業公會等私部門,共68個公私部門代表,將接受APG共9位評鑑員評鑑,努力爭取評鑑佳績!!💖
    嘩仔都感受到大家的專業、認真和熱情啦!!!😍
    讓我們一起來為大家加油!!🤗取得最佳成績!!!🏆

    💡嘩仔小知識💡
    Q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未通過,對我國有何影響?

    A我國於86年加入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是創始會員國之一。未料96年被列為一般追蹤名單,與越南、印尼、菲律賓同等級;到100年又被降等為加強追蹤名單,與緬甸、寮國、阿富汗等國相同,洗錢防制的績效每況愈下。若我國於107年APG第三次相互評鑑之績效不佳,將使我國資金匯出入大受影響、金融機構在海外的業務受到限縮、國人赴海外投資遭受嚴格審查等種種不利結果,我國的國際聲譽與地位也將大幅貶落。

    📚資料出處: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大家一起為台灣加油
    #嘩仔陪大家一起

  • apg會計 在 賴清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11-0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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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今天開始為期2周是台灣的重要時刻,台灣即將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我代表政府衷心感謝APG各位評鑑員,同時也向各位評鑑員表示敬意,因為各位在國際上努力從事洗錢防制工作,對整體國際秩序有莫大幫助。我也感謝羅秉成政委督導,和國安會邱太三諮委以及相關部會的協助,特別是洗錢防制辦公室的種種努力。這一年多來,政府37個部會、民間有 31個產業合計 56個機構團體,公私協力一起完善法制基礎,公私協力一起完善法制基礎,推動政策並提出行動方案,我很感謝大家的努力,也希望未來2周的評鑑順利成功,台灣能取得最好成果。

    台灣在1997年以創始會員國身份加入APG,台灣也是第一個在亞洲通過洗錢防制專法的國家,一直以來遵循APG的各種規範和要求。在2007年,我們第一次評鑑是一般觀察名單,很可惜在2011年第二輪評鑑時,掉入過渡追蹤名單,主因是台灣部分金融機構海外分行,在法令遵循方面不足。有鑑於這些情形,這幾年來政府做了幾項努力,包括提升台灣金融單位的作業準則,要求金融單位有任何事故,一定要主動通報;也要求金融單位對國際分行加強監理,同時提升內部管控;行政院也獲得立法院支持,在去年3月成立「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由專一單位負責推動洗錢防制工作,連結相關部會及民間力量共同改善,同時達到國際規範標準。

    除了上述的努力之外,目前行政院仍持續和立法院積極合作,也通過幾項重要法案,第一是修正「洗錢防制法」,擴大沒收範圍,同時也課以非金融單位,包括銀樓、律師、會計師、地政士有義務和責任,必須共同投入防制洗錢工作。第二是修正「公司法」,共修改148條以符合APG相關規範,以及「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的40項建議,讓公司經營更加透明。第三是通過「資恐防制法」,進一步落實、防制國際恐怖組織犯罪。第四是通過「財團法人法」,讓財團法人成立的基金會,運作也須符合APG的相關規範。第五,我們也修改「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讓台灣與國際的刑警組織,在司法協助上更有制度,能夠達到國際的要求。

    除了法律以外,未來在教育方面,政府也會加強落實,特別是從國小或國中開始,要讓學生瞭解,洗錢防制不僅是台灣對國際的責任,同時也對台灣未來發展非常重要。今天的評鑑不是終點而是起點,政府未來會持續在FATF的40個規範,以及APG的相關條件下,持續精進各項洗錢防制作為,讓台灣能在國際洗錢防制方面扮演更關鍵角色,也善盡我們的責任,希望此目標能獲得評鑑員的支持,讓後續兩周的評鑑順利圓滿,也祝福大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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