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agreement統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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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greement統計 在 葉郎:異聞筆記 / Dr. Strangenot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20 18: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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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郎每日讀報 #一週大事版
    ────────────
    「整個 TikTok 交易
    根本啥問題都沒解決」
    ——Techcrunch
    ────────────

    Hold the door!本週有好多人在扮演布蘭的忠僕阿多的角色。有些人失守了,有些人頂住了,有些人則敲鑼打鼓地宣稱自己頂住了......


    電視機守門人之亂
     ̄ ̄ ̄ ̄ ̄ ̄ ̄ ̄
    2020年好萊塢開始把發行通路的重心從電影院轉向電視機。然而跳過電影院之後,這些片廠新推出的串流服務仍然得對付電視機的守門人——機上盒業者(除非好萊塢發明直接將電影用第六感傳輸到用戶腦中)。

    兩家今年啟動的重量級串流服務包含 NBCUniversal的 Peacock 和 WarnerMedia 的 HBO Max,開張數個月以來仍然無法上架美國普及率最高的兩家機上盒 Amazon 和 Roku。談判始終無法談攏的理由是傳統電視頻道的分潤是這些機上盒業者重要的收入來源,他們不樂見電視台將發展重心從頻道轉為串流,因為串流目前還沒有讓他們分一杯羹的商業模式。所以無論 Amazon 或是 Roku 都試圖利用談判杯葛 App 上架來傳達這個訊息。

    上週 NBCUniversal 決定祭出談判殺手鐧,通知 Roku 如果再拒絕上架 Peacock 的話,該集團下46個 App(多為NBC旗下各電視網的App)將在這個週末集體下架。

    這個最後通牒總算終結了這個延宕數個月的談判。昨天 Roku 突然發表聲明表示 App 上架談判(以及敵對狀態)總算告一段落,Roku 用戶將可以繼續使用 NBC 各頻道的 App,並同時終於可以開始安裝 Peakcock 串流服務的 App。Roku在聲明中說:「兩家公司之間已經建立互蒙其利的合作關係,合作內容包含將 NBC 的內容加入 Roku 頻道中以及在廣告業務上更具意義的合作,我們因此可以在未來提供更多新的選項給消費者。」

    先前媒體報導指稱 Roku 試圖對 NBCUniversal 收到的 Peakcock 廣告收入要求分潤 30%。由 Roku 上述聲明可以推測,NBCUniversal 可能在談判中做出一定程度的讓步換取 Peacock 上架。

    同樣的守門人絆腳石也發生在音樂串流產業上:

    音樂產業透過 Spotify 跳過實體媒介和通路的,但終究也跳不過 Apple 的 App Store 這個抽成高達30%的霸道守門人。

    一直到處告官指控 Apple 獨厚自家 Apple Music 服務的 Spotify,在上週 Apple 的發表會後隨即發表措辭強烈的聲明<指控 Apple 濫用其市場力量創造不公平競爭的條件。

    讓 Spotify火冒三丈的就是新推出的 Apple One 全餐式訂閱服務。Apple One 全餐包含了Apple Music、Apple TV+、Apple Arcade 和 iCloud 這四道菜,其中市場競爭最激烈的 Apple Music 被綁進方案中,等於用其他四道小菜(比如乏人問津的 Apple TV+) 來補貼這一道主菜。Spotify 相比之下立刻失去競爭優勢。

    Spotify 大聲疾呼主管公平交易的政府部門如果再不出面阻止 Apple,將傷害整個創新社群並影響消費者聆聽、互動、創造的自由。Apple 對此則則冷淡回應道:Apple One 的真正目的是幫消費者省錢,而消費者仍然可以自由地探索並選擇其他人的服務諸如此類的。

    果然是市值兩兆美元的霸道總裁該有的回話口氣啊~


    國家守門人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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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週是美國總統 Donald Trump 給字節跳動將TikTok 國際版抖音美國業務拆分給美國公司的最後期限。過去一整週因此就是各種漫天消息的大亂鬥:

    首先週一 Microsoft 率先宣佈自己已經出局,因為字節跳動已經通知 Microsoft 將不會把 TikTok 在美國的業務出售給微軟。全球媒體開始猜測另外一個買家 Oracle 幾乎確定出線的同時,包含隸屬央視的中國環球電視網以及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所有的南華早報卻不約而同地做出和全球媒體完全不同的結論:誰也不買到 TikTok,因為字節跳動不會賣,也不會把 App 程式原始碼轉移給任何人。

    到了星期五 Trump 果然說到做到,發佈了美國政府要在 9月20日(也就是今天)起以國安因素禁用 Wechat 微信和 TikTok 國際版抖音的實施方案。不過表面上的禁用方案背後,其實特地為 TikTok 量身打造了一條生路。

    首先,今天開始這兩個 App 會在美國境內禁止下載。在此同時, Wechat 的既有美國用戶會因為另外一條禁止網站代管、內容傳輸、轉帳和付款等業務的規定而開始無法使用 Wechat,但 TikTok 相關服務禁止的期限卻一口氣延後到11月12日。玄機就在這個日期,因為正好落在美國總統大選後幾天。Trump 似乎體認到 TikTok 即刻停用將激起選民憤怒,影響年輕人的選票,因此決定把這個複雜難解的題目留待選後再解。

    緊接著星期六深夜,果然傳出 Trump 已經准了 TikTok 的股權交易。最後是 Oracle 和 Walmart 將和字節跳動共同成立一家新的美國公司 TikTok Global ,未來會在美國上市公開募股。Trump 同時透露 TikTok Global 可能會設在他的票倉德州,僱用至少2.5萬人,並且該公司將捐出 50 億美元做為教育基金。

    美國商務部也隨即對於股權交易的正面進展釋出善意,原本今天開始對於TikTok 的禁止下載封殺令立刻喊卡,要延後到9月27日再實施。

    然而所謂「正面進展」也有不同意見。根據美國記者 Alex Sherman 在twitter上發文的統計,Oracle 會買到新公司 TikTok Global 12.5% 股權,Walmart 則會有 7.5%,也就是說一番折騰下來兩家美國企業總計買到20%股權,而 TikTok 原本的母公司字節跳動仍將持股80%。雖然字節跳動背後還有兩家美國投資公司(Sequoia Capital 紅杉資本和General Atlantic 大西洋大眾),如果把這些股東的持股也計算進來會讓美國資金勉強過半,但仍和 Trump 原本說的「拆分業務」有不小的差別。

    科技媒體 Techcrunch 在交易確定之後隨即發出一篇評論說,這整場大戲完全是沒有意義的徒勞。原本美國人對於 TikTok 最大的疑慮是美國用戶的隱私權風險,以及中國政府是否可能透過演算法散佈對他們有利的政治資訊。然而在昨晚定案的交易之後,除了 Oracle 的雲端服務買到了 TikTok 這個大客戶,Walmart 則買到了從此以後可以向美國青少年兜售各種商品的新管道之外,根本沒有降低美國人的隱私權風險和中國政府介入的威脅。

    「整個 TikTok 交易根本啥問題都沒解決」Techcruch 的編輯這麼下結論。


    論壇守門人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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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擺脫唱片公司的版權拆帳束縛,Spotify 過去一年開始重金發展 podcast 內容。然而從賣音樂變成賣節目之後,Spofity 也開始像 Facebook、Twitter 或是 YouTube 等社群平台一樣陷入「審查還是不審查」的泥沼。

    據說花了上億美元挖來的知名 podcast 主持人 Joe Rogan節目才在9月1日開播就停職 Spotify 惹來一堆麻煩。

    先是右派人士發現 Joe Rogan 節目中受訪的極右派人士 Milo Yiannopoulos、Alex Jones 等集數被 Spotify 自我審查而未上架。

    緊接著,左派人士則發現上架的另一集 Joe Rogan 節目邀來著名的「恐跨性別者 」Abigail Shrier 上節目,和主持人一起大談跨性別跟自閉症一樣是一種病態,而且並將病因歸因於年輕人看太多 YouTube 影片的結果。

    Spotify 執行長 Daniel Ek 不得不因為保留這一集所引發的爭議召開會議親自向員工解釋。他強調沒有下架這一集並不代表公司拒絕聆聽外界的聲音。他同時要求同仁千萬不要將會議內容外洩,但顯然不滿的 Spotify 員工並不同意保密這道命令,隨即向媒體披露老闆為該節目辯護的完整過程。

    另外一位今年不斷被員工包圍挑釁的老闆是 Facebook 的 Mark Zukerberg。

    對外,Zukerberg 始終堅稱臉書的廣納多元、不受審查威脅的自由討論是有利於民主的(並因而要求全世界忍受包含反疫苗等討論)。諷刺的是,對內 Zukerberg 開始主張為了員工和諧必須限制員工討論政治議題。

    在 Facebook 這個全世界最大公共論壇上,版主的每個舉動都足以左右全球政治動態。然而作為版主中的版主, Zukerberg 卻宣佈在公司內部網路中除了專門開來討論政治議題的討論區之外,員工將不得在其他區塊討論包含 Black Lives Matter 等政治議題。

    三個月前Facebook 員工才多次逼宮,以虛擬罷工的方式要求Zukerberg 面對 Facebook 助長 Trump 各種不實謊言、鼓吹暴力和種族主義發言所造成的惡果。Zukerberg 如今終於想到管制員工政治發言這個錦囊妙計來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果真是不世出的天才。


    |新聞出處|

    Neither Microsoft nor Oracle gets to buy TikTok US: Chinese state media(https://tcrn.ch/3htX7mT)

    Apple says its new Apple One services bundle isn’t unfair to Spotify(https://bit.ly/33uJQFE)

    Spotify CEO Defends Keeping Transphobic Joe Rogan Podcasts Online(https://bit.ly/3krs5Op)

    In the WeChat, TikTok US shutdown order, TikTok gets Nov. 12 stay, keeping it up through the US election and Oracle dealmaking(https://tcrn.ch/3cavpuk)

    NBCU Threatens to Pull TV Apps From Roku Amid Fight Over Peacock Deal Terms(https://bit.ly/2ZOVvhy)

    Roku and Comcast reach agreement to carry Peacock on Roku(https://bit.ly/2FPZiEj)

    President Trump reportedly has approved the Oracle deal for TikTok’s US operations(https://tcrn.ch/3hOAiu8)

    The TikTok deal solves quite literally nothing(https://tcrn.ch/3hNgOpV)

    Mark Zuckerberg Wants To Silence Facebook’s Employees(https://bit.ly/32MG6QQ)

  • agreement統計 在 粘拔的幸福碎碎念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01 1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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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多,但詳述仔細。

    [美豬美牛開放幾點評析]
    (長篇論述,小心服用)
    (網誌功能好像暫時無法使用因此暫貼於此)

    上週五下午蔡總統召開記者會,宣布將解除美牛美豬進口限制,引起國內一波討論,本篇希望透過簡單論述,對一些問題加以釐清,並兼論美牛美豬開放對臺美貿易協定簽署推展之可能影響。

    1. 開放的是含瘦肉精豬肉不是美豬
    首先,此次開放的美國豬肉和牛肉,實際上涉及的問題並不一樣。一直以來,我國其實並沒有禁止美國豬肉進口,我國所禁止的,其實是含瘦肉精豬肉,不論其來源國為何,均一概禁止(也就是豬肉瘦肉精零檢出政策)。從統計數據上看,我國2019年早就從美國進口了一萬一千多噸的豬肉,所以根本沒有禁美豬的事情。

    實際上,瘦肉精豬肉之所以被概稱為美國豬肉,其原因在於瘦肉精在美國是合法的飼料添加劑,只要其在肉品中之殘留量不超過標準,其銷售即不受限制。此次所謂開放美豬,指的也是我國將制定瘦肉精在肉品中的最高容許殘留量(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換句話說,蔡總統此次是宣布我國將廢棄瘦肉精零檢出政策,並將允許符合瘦肉精MRL標準的豬肉品進口。(這裡不討論因非洲豬瘟等其他疫情而設的限制)

    至於蔡總統表示將依國際標準制定瘦肉精的MRL,其所指的國際標準,則是Codex在2012年針對萊克多巴胺制定的殘留標準(豬肉是10ppb,各種內臟MRL不同,且內臟的MRL較肉部位高。另外須注意,該次萊克多巴胺之國際標準制定有相當之爭議性,僅以微小差異勝出而通過)。

    2. 美牛無關瘦肉精,是狂牛症問題
    其次,此次美國牛肉開放涉及的,則是因美國過往爆發狂牛症案疫情,導致其牛肉出口受限制。至於含瘦肉精的牛肉,我國早在2012年後,即已允許符合MRL規範的牛肉進口(這也就是所謂牛豬分離政策:允許含瘦肉精牛肉進口,但禁止含瘦肉精豬肉進口)。我國對於進口牛肉所含瘦肉精之MRL,是依據2012 Codex制定的標準(與前述豬肉標準雷同)。然而,由於美國2002年爆發狂牛症,於2003年被國際動物組織(OIE)列為疫區,我國也因為美牛可能帶普利昂蛋白(狂牛症病原),而對其實施進口限制。由於患狂牛病的牛隻,以牛齡30個月以上的牛隻容易發病,具更高風險性,因此OIE 也建議對疫區30個月以上牛齡之牛肉加以管制,且需特別注意包括腦、髓以及帶骨品項的處理。然而,在美國狂牛症疫情趨緩並獲得控制,並被OIE 排除於疫區之後,維持此牛齡限制的必要性自然也不再存在。

    此次蔡總統宣布開放美牛,指的是我國將取消先前僅允許30個月以下牛齡牛肉進口之規定,其理由在於OIE已將美國列為可忽略狂牛症風險區域,因此即便是食用30月以上牛隻之肉品,其風險性也極小(OIE也是國際標準制定組織,對疫區之認定及疫區產品之管制,也訂有相關國際標準)。

    3. 科學證據原則以及國際標準
    此次開放瘦肉精肉品進口容易被誤解的一個部分,在於我國究竟是否有義務遵循國際標準,又或者是否可以自訂標準並採取不同的措施?

    首先,對於各類殘留標準是否要遵循國際標準和科學證據原則,實際上乃涉及國際貿易法規範之問題。在WTO成立後,各國已普遍將關稅降低,但同時間,各國卻也有擴大運用非關稅貿易障礙,實施隱藏性貿易限制或貿易保護主義之趨勢。舉例來說,進口國除了可以用關稅讓外國產品變貴,導致其在市場上失去競爭力外,進口國也可以推拖進口品未通過檢疫,沒有經過特定殺滅菌程序,證明文件不足等技術性理由限制其進口。考量動植物檢疫容易被用作保護主義的藉口,並為了避免相關制度被濫用而成為隱藏性貿易限制措施,WTO在食品安全檢驗與動物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簡稱SPS協定)下,即要求各國進行限制時必須要有科學證據支持,此就是所謂的科學證據原則。

    根據SPS協定,各國在以動植物檢疫需求為由進行貿易限制時,雖然被要求提出相關科學證據,但制度上為了避免每個國家制定的標準都不同,導致各國規定各不相同而有礙國際貿易進行,WTO也鼓勵會員依據國際標準制定其國內標準,並規定倘採用國際標準會員而實施的貿易限制措施,將被認為是為保護其國內動植物生命健康之必要措施。此時,採國際標準而實施貿易限制的會員國,在舉證上即享有一定優惠,不需要另外提出科學證據證明其限制措施的必要性;但倘不願意依國際標準進行規範的國家,WTO也不強迫其採納,只是這時候相關國家必須自行舉證,提出科學證據佐證進行限制的必要性。以對萊克多巴胺實施限制來說,即必須在科學上證明其毒性,危險攝取量,以及為何有必要採取嚴格之限制等。

    從上述說明應該不難理解,國家雖然沒有義務依國際標準制定規範,但不採國際標準的國家,將負擔沉重的舉證責任,因此倘我國不願意採納Codex制定的標準,而欲對豬肉維持零檢出,此時就必須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證明含萊劑肉品的危害性,以及為何此不符合於我國所欲維持地保護水準。然而,我國若要維持豬肉瘦肉精零檢出政策,除了在WTO法律下必須證明含萊劑豬肉危害性等之外,由於我國在2012年時已經開放含萊劑的牛肉進口,在此情況下,我國倘維持對含萊劑豬肉的進口限制,就必須面對為何允許牛肉含萊劑,但豬肉不可含萊劑的質疑。雖然我國曾主張國人飲食以豬肉為主,故含萊劑豬肉危害較高,但這樣的說理倘無相關科學證據佐證,恐難服人。

    若我國要維持對含瘦肉精肉品管制的一致性,我國在政策上即僅剩兩種選項:
    1. 比照美牛,依照國際標準開放含瘦肉精豬肉。
    2. 重新宣布禁止含瘦肉精牛肉的進口(統一採零檢出政策)。
    對於上述兩種做法,在法律上並無絕對對錯,相關決策取決於政府對食品安全之風險控管,以及我國對瘦肉精使用所掌握的相關科學證據,此亦是蔡總統在談話中提及,我國曾於2012及2019兩次針對萊克多巴胺危險性進行實驗之部分。從我國在進行相關實驗後,仍決定開放含瘦肉精肉品可推知,在相關實驗中,我國或許無法取得在符合特定限額下,攝取瘦肉精必然對人體有害之結論。

    4. 開放美豬美牛與臺美貿易協定之關係
    幾乎所有的評論和媒體,都把此次開放美豬美牛消息,視為是我國取得與美國展開貿易協定之敲門磚,並對後續臺美貿易協定的締結抱持熱烈地期待。關於美牛美豬開放與臺美貿易協定之關係,我認為可從以下面向思考並觀察。

    首先,在過往十餘年間,美豬美牛議題確實是臺美經貿上無法解決的難題,遲遲無法有效解決美豬美牛問題,甚至導致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 TIFA)會談無法順利進行,美國貿易代表署也長期將我國對美豬美牛之限制,列為我國不當實施之貿易限制措施,並表示解決美牛美豬問題,將是臺美進行貿易協定談判之先決條件。換言之,此次美豬美牛進口規範鬆綁後,確實有助於臺美貿易協定洽簽工作之推展,並能向美方展現我國遵循國際貿易規則之能力和意願;此也是蔡總統談話中表示,其樂見臺美經貿展開進一步合作,並希望我國能藉此機會,在產業供應鏈在後疫情時代重整之際,能在美國市場獲得有利布局之意思。

    其次,雖然美豬美牛問題解決後,我國似乎取得了與美國洽簽貿易協定之敲門磚,但吾等也不應必然的將美豬美牛問題之討論,與臺美貿易協定掛勾處理。第一,我國在WTO規範下,本就有依循科學證據原則之義務,且也被鼓勵採納國際標準制定相關限制。換言之,倘我國未能掌握攝取瘦肉精有害之科學證據,採取相關限制措施之正當性本就有適法性問題,因此即便不將臺美貿易協定問題納入考慮,我國仍必須對美豬和美牛問題加以處理。
    第二,雖然自2016年以來,各界對臺美應締結貿易協定之討論不斷,且在2020年經川普總統簽署生效的台北法案中,美國國會也明確表達支持美國探詢與臺灣增進經貿合作之可能性,但美國貿易代表署卻始終未將台灣列入優先締結貿易協定對象之列。且隨著美國總統大選時間逼近,美方亦正在和英國及肯亞洽簽貿易協定,臺美是否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完成貿易協定談判,也令人懷疑(須知道,美國過往締結之貿易協定,大多是類似於NAFTA/USMCA或者TPP體例的大型貿易協定)。

    相對的,倘臺美間希望在美國總統大選前就經貿合作上快速突破並有成果,臺美間之合作或許未必將以全面性大型貿易協定形式呈現,而可僅包含特定議題之協定,甚至以某種經貿合作協議或宣言形式處理。此或許也是蔡總統在談話和問答中表示:「從現在開始,到真正洽簽貿易協定,還有一段路要走」,且論述上不聚焦於貿易協定的締結,而是表達希望與美方建立穩固合作關係,並希望能在供應鏈重組的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之意思。

    5. 進口美豬對國內豬農影響有限?
    我國開放含瘦肉精豬肉進口,對國內豬農可能產生之影響,相關評論呈兩種不同的態度。其中一部分論述認為,國人習慣購買溫體豬肉,且因美國豬肉畜養及宰殺方式與我國不同,導致豬肉口感較差(有認為是因美國豬未經閹割,另有認為是因宰殺和放血方式不同),因此開放豬肉進口對我國豬農影響有限;相對的,也有認為美豬挾其規模經濟優勢,終將以較低之價格攻佔我國市場,並對我國豬農產生影響。

    雖然筆者依過去在美留學生活的經驗,認同美國豬肉在口感上與國產豬肉不同之說法,但卻不認為此即表示國內豬農將不受進口豬肉之衝擊。須了解,雖然我國消費習慣以購買溫體豬肉為多,但此僅限於家戶消費習慣,並不一定適用於營業者。雖然政府強調在開放美豬之餘,將同時透過強制產地標示等配套,使民眾得自行決定是否購買,但此強制標示是否能確實落實,頗令人懷疑。首先,國內使用豬肉之食品品項多元,除了餐飲業常用之肉片、肉排外,舉凡如水餃、餡餅、火鍋丸類餃類等不同食材,均廣泛使用豬肉烹製,即便政府要求應標註豬肉產地,試想民眾食用小火鍋時,是否真的可能要求業者在每個火鍋品項旁均標出肉品產地?路邊的滷肉飯攤,招牌上是否可能額外標示使用的豬肉來源?更遑論我國各類市集攤販眾多,政府又應如何落實相關稽查並徹底要求產地標示?

    此外,此次政府宣布將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引起「美國豬肉要進口」的討論,但如前述,多數民眾並不知道,國內早已有不含瘦肉精的美國豬肉進口,且民眾似乎也不曾特別抱怨或反應「有些豬肉不好吃」。從此觀察,要民眾利用口味和標示自行做出選擇,並不一定即能避免國內豬農受到進口豬肉之衝擊。

    此次含瘦肉精美豬開放後,倘若美國豬肉產品在價格上較我國豬肉具有優勢,其必然將獲取我國豬肉消費之部分市佔。因此與其強調國內豬農因民眾之消費習慣相不會受到過大衝擊,政府其實應把心力放在思考如何落實並稽查產地標示規範,以及如何協助養豬產業做出調適。

    另一方面,國內確實也不應過度放大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所可能造成之市場衝擊。首先,從統計數據上觀察,我國在經歷口蹄疫衝擊後,國內豬隻養殖數量以從2012年最高的1040萬頭,下降至2020的550萬頭,生產數量已大幅下降,且因我國今年從口蹄疫疫區除名後,將可再次推動豬肉產品之出口,緩解當前對內需市場之依賴。因此我國養豬業者對於含瘦肉精豬肉的叩關,究竟會受到多少之影響,或許也必須待實際開放後,方能有更精確之估算。

    6. 小結
    在開放含瘦肉精豬肉進口後,我國應如何協助國內養豬業者,緩解其可能受到之衝擊,並應如何落實標示規範,保障民眾選擇之權利,政府在做成開放決策時,是否有如食品安全管理法要求,對瘦肉精進行嚴謹之科學實驗並做成風險評估,並與社會進行風險溝通,是否有公開相關資料和紀錄供民眾及社會檢視,此均是我國政府必須面對和處理之問題。(關於風險評估之論述,可參考:https://tw.appledaily.com/…/202…/2NZPBMFZO5ERBIKKLY4Q2JYICE/)

    對於此次蔡總統親臨火線發表談話,解決延宕已久的美牛美豬問題,為後續臺美經貿合作創造了良好的機會,此一解決問題之勇氣與決心,著實值得肯定。臺美是否能利用此一契機,推動並深化彼此間之經貿合作和夥伴關係,在後疫情時代為我國產業創造有利的市場及競爭環境,將是我國之重要課題。

    回首過往十餘年,國、民兩個執政黨對此議題,髮夾彎式反覆無常的時而贊成時而反對,將己身政治利益凌駕於對國際貿易專業之尊重以及對國民健康之保護,導致問題延宕至今始獲解決,此不啻是國內政黨惡鬥最清楚之寫照。在慶幸問題解決之餘,隨著國內部分縣市首長表示將利用地方食品安全條例,對含瘦肉精肉品進行限制,或許下一波的進口牛豬風暴,正醞釀爆發。

    [註] 先前文中對30個月以下牛齡要求原因說明有誤,對美國狂牛症疫情爆發時點以及OIE對美國疫區判定論述有誤,目前均已經修正,提醒讀者注意。

    [補充] 原則上歡迎理性討論,但若是諷刺圖、政酸、單純貼其他新聞或資料,或其他不相干議題,和對彼此缺乏尊重,我會直接刪文(我的版,我的規則,由我判斷,請尊重)

    [補充2] 非現實生活認識的人不會加好友,請用追蹤,公共評論會開地球,其餘仍保留個人隱私

  • agreement統計 在 Ally Blah Blah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8-28 18: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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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蘭生活知多啲

    IG: ally_blahblah

    讀書篇 (下)

    之前兩篇文章就講解過有關語言、當地普遍教育程度、學費、學校VS學科、呢邊讀書辛唔辛苦,學生生活,交通及住宿。今次就講一下好多人關心嘅兼職及實習、就業情況同埋簽證。

    8. 兼職及實習

    上文提到,好多當地嘅學生都會喺課餘嘅時候返兼職。咁佢地一般會做咩呢?好多都會喺餐廳或酒吧搵外快,亦有人會做文職。要留意,如果係非歐盟學生,喺荷蘭返兼職比較難。事實上,荷蘭係西歐黎講對非歐盟學生返兼職比較嚴格嘅國家之一(比德國或北歐更嚴)。法例上,用學生簽證嘅非歐盟人士每星期只能工作不多於10小時,或者全年只能於六七八月返全職暑期工,兩者不能重疊,而且僱主需要提供工作許可(Work Permit)【註一】,大大提高非歐盟學生返兼職嘅難度。

    咁唔返兼職,返實習得唔得呢?

    原則上,如果係非歐盟學生想喺荷蘭嘅返實習,係可以嘅。僱主並唔需要好似兼職咁提供工作許可(Work Permit),但學生要同僱主同學校簽一份實習同意書(Internship agreement)就可以【註二】。但原則還原則,實際操作又係另一回事。為避免「請黑工」之嫌,大部分公司聘請實習生嘅時候都會要求「註冊學生」(Registered student)。咁何謂「註冊學生」呢?即係未正式畢業,仲喺任何一所大專院校註冊緊,交緊學費嘅學生。係,你冇睇錯,仲喺交緊學費。只要你係「註冊」緊,就算你唔上堂,你一樣要俾學費。

    喺荷蘭嘅實習同香港最大分別,荷蘭嘅實習一般係以半年,甚至一年計,唔似香港咁以暑期實習居多;而啲實習一般都係要返哂一至五,變相好難一星期返幾日學再返幾日實習。咁好多本地/歐盟嘅學生,一般都會「讀完」後,繼續「註冊」以保留「學位」(簡單講就係延遲畢業,簡稱延畢),然後一邊交學費,一邊返實習。

    嗱,咁如果係歐盟學生,一個學期學費一千歐元,為左有「實質工作經驗」,其實都仲勉強講得過去。但如果係非歐盟學生,為左一個每月幾百歐元嘅實習,要延畢每個學期交好幾千歐元學費,值唔值得,就要自己諗。加上非歐盟學生要學校簽同意書,如果學校唔俾,都幾麻煩。筆者讀書嘅時候就好幸運咁攞到荷蘭某啤酒品牌(最大嗰間)嘅實習機會,但由於學校只容許一星期最多返三日實習,「以防阻礙學習進度」,唔願意簽同意書,最後被逼放棄。所以,有意要喺荷蘭返實習嘅朋友要小心哦!

    9. 就業情況

    出得國讀書,好多時候會有留低工作嘅打算。咁如果喺荷蘭嘅學校畢業,容唔容易搵工呢?根據一項統計,國際學生當中大約只有三分之一嘅人畢業之後會/能夠留喺荷蘭工作;當中,非歐盟國家畢業生佔少數。語言及簽證要求係主要障礙。

    個人經驗:的確唔少國際學生畢業後會離開荷蘭,但當中好大部分唔係因為搵唔到工作,反而係因為想返去本來嘅國家/地區繼續發展。 當然,語言及簽證要求係有一定嘅難度,但情況不只侷限於荷蘭。筆者認識唔少國際生畢業後順利留喺荷蘭工作發展,而筆者自己畢業前已有大型銀行取錄並安排一次過五年工作簽證,更已經幫公司招聘過非歐盟國家人士。

    稍後會再寫一篇【荷蘭生活知多啲——工作篇】,分享當地搵工及招聘心得。

    10. 簽證

    喺荷蘭讀書,當然需要學生簽證。留意番,申請人唔能夠自行申請學生簽證;必須由當地學校取錄之後,由學校將相關申請交到領事館,申請人收到通知後方能繼續辦理手續。所需文件亦會因為申請人嘅國籍而有所不同【註四】。至於同工作相關嘅簽證,記得留意【荷蘭生活知多啲——工作篇】。

    【註一】https://www.educations.com/study-guides/europe/study-in-netherlands/student-visa-5837#:~:text=Foreign%20students%20(non%20EU%2FEEA,week%20outside%20the%20summer%20period.
    【註二】https://www.studyinholland.nl/dutch-education/doing-an-internship
    【註三】https://www.iamexpat.nl/education/education-news/majority-international-student-graduates-leave-netherlands
    【註四】https://ind.nl/en/study

    讀書篇 (上)
    https://www.facebook.com/allyblahblah/photos/a.276193166080761/1216324908734244
    讀書篇 (中)
    https://www.facebook.com/allyblahblah/photos/a.276125036087574/121937995509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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