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aed租賃價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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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ed租賃價格 在 潘懷宗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4-05-29 16: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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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民『不安心』,AED登錄率只有三成七,民眾緊急查不到!北市府督導不力,北市尚有41處八類場所未設置!


    102年1月16日,衛生福利部參考先進國家設置經驗與國內緊急醫療救護的環境下,在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1、14條之2增修條文,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 的八類場所,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以下簡稱AED),衛生福利部並於同年10月9日建構「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民眾若有急救需求,一上網便可得知離自己最近AED位置。但市議員潘懷宗指出,直至今年5月21日,台北市設置的AED只有370台完成上網登錄手續,登錄比例僅達三成七!而依法應於本月23日設置完成的八大類場所,目前也還有41處未設置,潘懷宗痛批市府督導不力,讓救命政策淪為紙上談兵!

    AED是一部操作簡便、能夠自動偵測患者心脈,並施以電擊使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醫療儀器,在心跳呼吸停止時,若能施行心肺復甦術(CPR)並即時給予AED電擊,將可有效提高急救成功率。「高人潮、高效益、高風險、難到達」 是衛福部針對AED設置的四大原則;其並於102年5月23日公告:在「交通要衝」、「長距離交通工具」、「觀光旅遊地區」、「學校、大型集會場所或特殊機構」、「大型休閒場所」、「大型購物場所」、「旅宿場所」及「大型公眾浴場或溫泉區」等八大類公共場所,必須裝設AED。又,《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11條中規定:「經公告應設置AED之場所,應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完成設置。」。潘懷宗指出,衛福部公告日屆滿日期為103年5月23日,但依照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提供『台北市抽查八大場域設置AED』資料顯示,直至5月21日止,台北市仍有41處未依法設置、46處雖已設置但卻未登錄。而41處未依法設置AED名單中,更有39處屬於台北市政府機關權責範圍。

    此外,潘懷宗也發現全台北市已設置AED登錄率過低的問題。按照《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公共場所設置AED後,應上傳至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登錄資料送所在地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備查後,轉該所在地消防主管機關登錄於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經由設置單位登錄完成,市民就可透過「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找到AED設置地點。潘懷宗指出,依照衛生局醫護管理處統計,至5月19日台北市共設置991台AED (含依法應設置的八類場所+自行設置部分),但潘懷宗於5月21日上網測試,只查到370台AED資料,其表示:雖然已設置991台,但已登錄完畢的只有其中的370台,其登錄率僅達三成七!且依照台北市衛生局提供資料顯示,尚未登錄的單位中更不乏許多一級機關,潘懷宗痛批台北市政府行政怠惰,並未依《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設置AED之公共場所,其直轄市、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對該場所AED之管理,進行檢查或抽查。」對已設置AED之公共場所進行後續管理!若真發生緊急狀況,民眾如何找得到最近的AED實施急救?

    潘懷宗提到,心因性疾病歷年皆為台灣十大死因前三名,據衛福部統計,台灣每年約有兩萬人到院前心跳停止。目前政府大力推動AED政策,並立法 將使用AED救人行為除罪化,就是在鼓勵民眾勇於伸出援手,強調「到院前急救的重要性」! 潘懷宗提到,由於目前衛福部只公布第一波應設置場所名單,有很多設置標準界定還是很模糊,例如「旅宿場所」規定房間數達250間以上才要設,其餘旅館則是採輔導設置、又如「大型休閒場所」及「大型購物場所」單日進出達3000人才強制規定要設置AED,因此有很多企業都『太客氣』而尚未設置。

    潘懷宗另提到,由於AED單價不便宜,目前台北市政府是採用租賃、買斷並行的方式來加以設置。依衛生局提供資料,台北市政府是依據「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採購規範」進行AED採購,AED每台價格為85,000元,除了環保局、產發局、原民會、勞動局、民政局及工務局採租賃方式,及教育局、體育局及社會局則為賣斷及租賃方式並行外,其餘單位皆以賣斷方式建置。潘懷宗建議,在民間推廣部分也可鼓勵採租賃方式,有助於AED政策擴大推行。

    衛生部文獻指出:『發生心因性疾病的傷病患若能在一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每延遲一分鐘,存活率就下降7-10%。』市府各單位無不以此為號召來鼓勵民間增設。但目前AED設置密度普遍不足,若無法嚴格落實AED登錄手續,要民眾在一分鐘內找到AED 實際上確實有相當大的難度,如今AED登錄效率奇差,無法詳盡提供民眾辨識,更讓市民瀕臨危急存亡時刻,無法迅速準確地找到離自己最近的AED,這對於需要救護的民眾及家屬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