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7 11加盟上課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7 11加盟上課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7 11加盟上課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junorn (威廉華勒斯)看板CVS標題惡質的7-11加盟店(轉貼)時間Wed Nov 17 ...


這篇轉貼是經過原作者同意的

http://homepage13.seed.net.tw/web@5/bbcalex/7-11/7-11.htm

上個星期五晚上,我在補習班附近上課,下課時間到補習班附近的7-11看看雜誌,順便看
看有沒有我愛吃的草莓麵包(奧義:10元的草莓麵包放到微波爐裡按1,經過加熱後的味
道真的是不錯),才發現他們的草莓麵包賣完了,我難掩失望的情緒,走到的玩具架,想
看看有沒有什麼玩具可以補償我受傷的心靈和空虛的肚子。忽然看到架上寫著"特價150元
的代官山巧克力",什麼,不會吧,情人節要賣兩三百塊的東西,過了情人節就特價了呀
,之前就有聽過代官山巧克力的美味,可惜因為太貴所以買不下手,這次有此良機怎不趕
快出手,隨手拿了一盒,結帳後就放在書包,等著回家後再慢慢嗑…回家後馬上就嗑了一
顆…

  

第二天早上,補習班就要上課,因為我差點遲到,隨手塞了顆巧克力當早餐就衝出門了(
補補血糖值),結果摩托車騎到一半,突然感到肚子不太舒服,有山雨欲來之勢。當下決
定折返回家。回家蹲了半天的馬桶,肚子就是給他隱隱作痛,看來這痛下去沒完沒了,當
場決定不去上課了,我今天跟你耗上了你這死腸胃。突然想到我女朋友每次那個來肚子痛
,聽說吃個巧克力就不痛了,搞不好男生也能如法炮製,於是馬上忍著隱隱作痛的肚子打
算再來去嗑一顆巧克力,只希望我的肚子不要再痛下去,讓我下午的課可以好好上就好了
。當我準備拿起第三顆巧克力的時候,看到了包裝上面的日期:

『有效期限:10月15日 保存期限四個月』

  看到這一句我差點吐出來,趕快跑去翻日曆,我記得10月15日好像已經過很久了,現
在都11月了哩,哇靠,過期了三個星期的東西你還敢拿出來賣,好樣的7-11。記得上個
月有個倒楣鬼說他吃了有蟑螂頭的羊羹,我還笑了他一陣子。沒想到過沒多久竟然讓我吃
到過期三個禮拜的巧克力,他吃的東西至少還是新鮮現作的(雖然添加物的賣相不太好),
我可是吃了從日本進口 的過期三個星期巧克力呀。

  第二天一早,我就起床找發票,好不容易找到發票了,卻找不到店裡的電話(買了一
個75塊錢的東西就直接找總公司我覺得太小題大作了,所以我想找店家直接處理),沒關
係,祭出神勇的google。終於找到了台南市修齊門市的電話號碼,於是打電話過去,應該
是一位工讀生接的,口氣並不是很好 。我於是說明了我買到過期品的經過,他說他會請
店長打電話給我,留下我的手機與電話號碼後就等待店長跟我聯絡。過了十多分鐘吧,店
長就打電話過來了,但是當時我正和我的動差母函數奮戰中,所以叫他等一下再打過來,
第二通電話,店長詢問我身體是不是有什麼問題,叫我把東西拿過去退。我又說了我吃完
後覺得我身體不舒服,他於是又加了一盒金莎巧克力給我(是不是我如果沒有肚子痛就沒
有巧克力吃呀,我就是吃了過期巧克力才肚子痛的呀,你還要再送我巧克力…),而從原
本送的 小包裝一路漲價到24粒裝,感覺把我當小朋友在耍,本來想要打電話告知他們請
他們把貨下架以免有人又買到一樣的東西 而已。但是那種口氣讓我覺得我好像被當小朋
友耍,我開始不爽了,當場決定跟他耗下去。

所以我說:「我朋友本來叫我直接找媒體,但是我覺得沒必要玩那麼大」

對方:『嗯嗯,這件事本來就可大可小,如果你堅持要找媒體的話,那麼我也只能退你貨
款,但是我私底下有送你禮盒......』(就是說我找媒體就沒禮盒,想要禮盒就別想找媒
體是吧)

我:「好吧,那麼有沒有其它的賠償辦法呢??」(靠,我要的是你誠心的道歉和檢討,不
是要你給我裝孝唯~~)

對方:『依照公司的慣例,我們只能贈送禮盒,然後到你們家慰問一下……』(這種事情
還有處理慣例,那就表示這是經常發生吧,這就難怪聽說有人吃過有頭髮的御便當、我老
師的先生也曾經吃飯糰吃到食物中毒,因為出了事送個禮盒 再摸摸你的頭就沒事了…)

我:「好吧,那要怎麼處理………」約好了星期一要拿東西過去退款,愈想愈覺得不對,
我記得我買的時候是促銷品,他們又賣過期的東西。原來7-11把過期的東西拿來促銷上架
銷售……

  所以我星期一沒有跟他連絡,一直到星期二我才打電話給他,因為我沒有他的電話只
有門市的電話,所以打電話請他們工讀生轉接,這次效率很好,不到5分鐘就打電話過來


『你不是說你要先打電話跟我聯絡嗎』店長的口氣聽起來有一點氣急敗壞

「沒有呀,我只是覺得你們的態度不是很好,我想跟你們總部聯絡」

『我們真的只能送你禮盒,而且我們已經往上呈報了,上面的人已經知道件事了……』店
長開始理直氣壯起來。

「既然你們已經往上呈報了,那麼我就直接找你們總部好了」(重點不在禮盒吧,而是你
們事情的處理態度為什麼一定要擺高姿態,我開始搞不清楚到底誰才是受害者了已經~~。
)

  於是我東西準備好,打算第二天把巧克力送衛生所,然後打他們的0800電話直接跟總
部聯絡,結果一大早,一位自稱"區主任"的人打電話給我,我想終於有一位比較能夠處理
事情的人物肯和我聯絡了,果然店長和區主任就是不一樣呀。因為我還有事情要處理,所
以跟他說晚點再向他聯絡,吃過午飯後,我主動聯絡他晚上上完課後再跟他談。

  晚上,上完課後,老媽還特別交待我要帶一位同學一起去,她說我有可能會被圍毆之
類的,到了晚上下課後我就到他們店裡去,可能是怕被人看見不好意思,店長和區主任叫
我上樓,所以就上樓細談。一開始,店長就先說抱歉,然後說了一句讓我不可思議的話:

『您知道嗎?在7-11裡要挑出過期品是很難的....bulabulabula』(這句話是說我買到過
期品要算我好運嗎??你們的撿貨人員沒有撿出過期品就算了,還拿過期品促銷販賣,促銷
品本來就是要多注意的,現在我買到過期品又吃壞肚子表示我很幸運 這樣。)

  好吧,我承認我跟店長其實談不來,從一開始第一通電話他的態度就決定我對他的印
象了,於是我把焦點轉到自稱區主任的這位仁兄,老實說我實在搞不懂區主任和區經理是
不是同一個人,因為我記得一個地區的負責人只有一位,所以我先問他是不是區經理,結
果他的回答是:

『咳~喔~基本上我們在職位上沒有差別』(喂~好歹你也是位區負責人吧,要是區經理和區
主任 職位上沒有差別的話那又何必設經理呢??這句話要是讓正牌區經理聽到,可能不太
好吧…更何況我在統一網站上查到的區負責人的名字不是你耶。)

  接下來又是一連串的客套文,在此我就不贅述了,後來不知道為什麼…那位區主任冒
出了這麼一句話:

『如果你的求償沒有醫院證明的話,我們沒有辦法去處理,因為我們沒有收據可以跟總公
司請款』(難怪一堆人搶著去加盟統一超商,原來店裡面出了事,是由總公司來出錢賠償
問題。如果這樣想那就不用懷疑了,反正出了事有總公司扛,那麼商店亂搞就沒差,反正
是總公司賠不是我賠嘛…後來統一超商官方也說了『這個是我們給加盟主的福利唷~~』,
難怪出了事那個店長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

  當天晚上愈談愈生氣,我轉頭就走,當天晚上就打了統一客訴專線請他們處理,客訴
專線效率很好,第二天下午才給我回電,但是負責跟我連繫的仍然是那位陳主任。

『我覺得你們分店管理怎麼會做成這樣子呢??販賣過期食品,然後態度又不好…』我話
還沒說完,就被他打斷。

區主任:「不好意思,反正這件事就是我們錯嘛,那要怎麼我們再談一次好不好…」(這
句話怎麼讓我感受不到你有認錯的感覺,只覺得你好像我很煩只想趕快把我處理掉)

  所以第二天晚上,我又跟他們兩個見了一次面,一開始那位區主任滿臉笑容,店長也
提著一袋星巴克的禮盒來。

『這個是我們的一些小心意,是算是這段時間對於你協調過程中受氣的一個小小補償』店
長不懷好意的笑。

「嗯,以前就當我們沒談過,現在就算是我們重新開始好嗎??」區主任也這樣說了,好吧
,那我也只好接受下來。

『我想知道你叫什麼名字、在哪個部門工作??』我其實對那位區主任一直有疑問,有問過
人他們說那個很可能就是區顧問(也就是統一超商裡面管理階層裡最小的那一個)。

「喔~我沒有名片,那是只有業務人員才會有的。」那位區主任這樣說「我們這些行政人
員和那些業務人員不一樣」眼中透露著一種當行政人員的優越感,接著又說:「反正你有
我的電話,打給我我一定會接」。(擺明是不讓我知道你是誰,在事後聽說7-11沒有區主
任這一個職位,打到他們客服他們聽到這個職位也遲疑了一下,我想應該是有人冒充職位
怕被識破)

「是這樣的,關於賠償我們有一定的程序,這樣子好了,我們這裡有一張紙,請你大略寫
一下名目」區主任口氣很輕鬆,感覺像例行公事一樣……隨即就遞出紙筆請我"畫押",礙
於情勢我也只好照做,最後還要求我簽名留念。

「另外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分店私底下可以跟你做和解的動作」店長也接著說了。

『那麼還有一件事,就是依照食品衛生法,罰款是三千元,如果和解金額超過三千,那我
們就划不來』區主任和店長一搭一唱的:『你可以去查…』。(註)

「所以,我大略算了一下,那一袋東西價值1750,然後我自己貼了一千」店長繼續說到:
「一共是2750,再超過我也不划算了。」(等等~原來那袋餅乾你也算在和解範圍裡面,那
你還說那個是什麼協調過程中受氣的小小補償,原來吃壞了肚子加上浪費了七天的精神還
被當小孩耍,只值2750元。為了2750元,我的自尊要在這裡被你踐踏,我當然不會跟你和
解…)

  最後,我和修齊門市仍然沒有達成和解,因為從頭到尾雖然雙方沒有火爆的衝突發生
,但是他們的姿態低不下來,我這個小小受害者永遠沒辦法讓他們低頭認錯。後來有打電
話到衛生局去詢問相關法令,衛生局告訴我法令沒有罰三千塊,而是罰三萬元。所以他們
又多唬弄我一次,我決定這一次要讓他們有一個警惕,所以我準備將貨品送交衛生局處理


  而事實上,我壓根就沒有想過要跟他索取賠償,要是想要拿錢,我早就搞上報紙請立
委開記者會跟你求償了,還在這裡跟你耗??我之所以沒有和解,是因為我希望你們可以善
盡社會責任,而不是只為我一個人道歉,今天能買到過期快一個月的促銷品,如果你們還
不知悔改。未來是不是有可能買到過期半年的肉乾?一直到最後一次協調,他們還是謊話
連篇,企圖欺騙受害者,滿口沒有誠意的道歉。所以我決定將這件事公諸於世,企圖利用
促銷的手段賣出過期品,實在是太可惡了。

  我決定未來我寧願多走200公尺的路到對街的全家便利店,再也不要在這一家7-11購
買東西,因為這一次的協調,在電話上他們的態度都是採高姿態的,我只能被動的接受他
們開出的條件(似乎他們只要多給我一個禮盒、多給我幾張禮卷就是對我天大的恩惠 。整
件事最好笑的部份就在於焦點一直鎖定在禮盒和錢身上,而從來沒有談到該如何檢討補救
撿貨流程,也許他們到現在都還沒有撿討錯在哪,是誰錯??),而對於這件事,他們似乎
只想要趕快私底下了結它,而不肯正視面對他們報廢商品流程的失誤,整個協調最後在雙
方都沒有交集的情況下結束了。

  如果你有同學在台南市成功路和公園路口附近的補習班補習的話,請他們不要到那一
家修齊門市購買東西,如果真的要在那裡購買的話,那麼也請要注意,千萬要看清楚是不
是過期品(尤其是促銷的東西),我很慶幸我有留下發票,我想如果我當初沒有留下發票,
以他們現在的態度,他們會不會反咬我故意鬧場。搞不好你把東西吃下肚去拉肚子,他
們也不會承認那是他們的錯,我記得我的MIS老師曾經有提到過和7-11也有過一次食物中
毒事件 的誤會,那一次的客戶服務就讓他讚不絕口,而我卻是這樣解決不了了之,我只
能說是遇到壞了整鍋粥的那顆屎。

註:據這位陳先生表示:7-11的法務說『7-11被抓到,罰3000』,但是衛生局嚴重指正沒
這回事,絕對是根據法令開三萬元的罰單。不過看那位陳先生說的這樣自信心十足,其中
是否另有內情或是有不為人知的內幕就不得而知了,這個就要請有正義感的媒體朋友們去
求證吧。

註2:據說這件事已經在7-11內部鬧得很大,而且我很有可能已經被列為『態度極差的澳
客』,我很無奈,我既沒有罵他也沒有大聲嗆聲。哪裡有態度很差的說法,請不要故意中
傷我,自己有錯卻不肯認錯,同時企圖去合理化自己的錯誤,這才是最過份 的。如果有
任何7-11高層願意和我接觸,我相信你可以從聯合服務中心查到我的姓名與電話,我會很
樂意跟你連絡。我相信這是你們單店的錯誤而不是整個統一超商公司的錯, 我很喜歡統
一超商,我還是會繼續在7-11消費,但是對於修齊門市,我覺得相當差勁,我建議大家未
來到這家門市買東西要特別的注意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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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ijee (baijee) 看板: CVS
標題: Re: 惡質的7-11加盟店(轉貼)
時間: Sat Nov 20 23:40:39 2004

※ 引述《blje (台南有缺工讀嗎?)》之銘言:
: 我要說說題外話~
: 這家門市 真的是我碰過最爛的小7
: 因為我之前也在那附近補習
: 中、晚餐要去那買 也是很平常的事
: 但 不知是仗著學生多 生意好
: 店員態度真的 真的很差
: 我跟我同學好幾次想要直接叫店長出來
: 或直接開罵 但 本人有點[小俗臘] 就作罷
: 不知道那位店員現在還在那工作
: 結帳東西用丟的 找錢也常丟在桌上
: 臉又臭 根本不說謝謝 [說歡迎光臨?! 沒聽她說過]
: 唉~~ 失敗的員工
: 我還真愛對街的全家店員 有禮貌多了
: 不過~ 有點遠
: 抱歉 離題了^^
我是事主……

出來解釋一下…

第一個是大家期待的結局:結局是最後7-11叫我寫一封"正式信函"給他們
他們會再去做處理。信內要交待事情的始末和我要求哪些賠償。
我認為這種寫報告的文章不應該是我寫,要寫也是店長或者是他們內部人
員寫,我問過能不能用電話連絡,他們說不行。(感覺很官僚)。
所以…目前還沒有結局。但短期內會解決(尋求媒體管道中)


第二個是這個文章po出之後有不少曾在7-11任職的朋友們給我打氣加油,
有人竟然爆料說這個店長只出錢不管事所以會演變成下面的正職人員亂搞
,一直到我投訴0800,店長才開始有好一點的態度,之前都是"沒在怕的啦"
那種感覺。

第三個,找錢找桌上、結帳丟東西,外面有公用電話可以直接投訴0800,這
一家店的風評我po文後才發現好像沒有好評價,我覺得他是因為佔到好地點
所以才那麼跋扈,個人認為現在開始要讓他們有一點教訓,用力的去投訴。
畢竟7-11的招牌那麼大,不應該被這一家店給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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