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250 條 戒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250 條 戒律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250 條 戒律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heng530220 (台北孤鄉人)看板Buddhism標題Re: [其它] 大家小心,又有X...


※ 引述《Mrsouris (老鼠先生)》之銘言:
: ※ 引述《cat1023 (老樣子~)》之銘言:
: 我不就出家人或受害者做任何評論,
: 指點出大家討論的非共通點
: 能稱為比丘的是要受了具足戒,一般來說要守250條戒律
: 不知道這裡雙方討論的不邪淫指的是在家居士的五戒,
: 還是出家比丘的250戒
: 因為在家的不邪淫沒說不能碰觸異性的身體
: 但出家的不邪淫確實是不能碰觸異性的
: 當然,這還有特殊例子,比方救人護生等等,那稱為開戒不能說破戒
: 我認為法律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最低標準,守戒也是身為佛子最基本的底線


從這次事件當中,就所知的某法師對C大只有所謂的身體上的接觸,但並沒有
所謂性器官與性器官的接觸,基本上並不構成所謂的破根本戒,原因為何:
按 聖嚴法師的 戒律學綱要上提到了:

淫戒,分為兩種:一是自淫他,凡有淫欲心,於男性的口道及大便道,於女性的陰道、
大便道、口道,乃至於畜生及死屍多分未壞者的三道,入如毛頭許,便犯波羅夷;
二是他淫自,凡為怨家及強暴所逼,或在睡眠時,他來行淫,當陽具入時、入已、
出時,三時中有一念受樂之感,便犯波羅夷罪。比丘尼則改為三道主動受他行淫,
入如毛頭許即犯波羅夷;被逼強暴受人行淫,三時中有一時受樂,亦犯波羅夷。

那從這段文章來看,很明顯的至少就目前雙方公開的說法來看,某法師並未構成
犯波羅夷的要件。

而是觸犯了摩觸女人戒, 聖嚴法師 戒律學綱要提到:

摩觸女人是比丘所戒,受男人摩觸是比丘尼所戒。摩觸異性的危險性特別大,
由於摩觸的感受,能使情緒興奮,能夠觸發生理的不良反應。據研究:人體
最敏感的部位是嘴部、乳部、腋部、腰部、陰部;遲鈍的部位是背部;毛、髮、
爪、齒,乃是最遲鈍的部位;其他如腿部、臀部、腹部、臂部、臉部等,
則屬於次敏感的部位,

但是不是比丘摩觸了女人,就算了犯了這條戒律? 按聖嚴法師 戒律學網要提到:

但在律中,有制也有開,並不是一觸異性就算犯重犯殘:明知是女人,以身觸身,
身動而受樂,比丘犯僧殘;身動而不受樂者,犯偷蘭遮。以衣觸身,以身觸衣,
身動受樂不受樂,均犯偷蘭遮。疑是女人,以身觸身偷蘭遮,以身觸衣突吉羅。

所以 為什麼佛陀禁止在家俗人說僧過惡,在家俗人根本就不懂也不了解出家戒律
往往以自己的主觀意識去看待事情,然後一直說某法師破戒如何如何....
到底是破哪條戒?為什麼不算出家人了,也講不出個所以然,提不出經典證明;
這不是毀謗是什麼?

你可以依現行的法律去控訴他 去告他~ 這是你法律上的權利

在佛法上面受害者可以提出證據舉發法師的不當行為 這也是允許的

我從未要去坦護某法師,而是強調一個佛教徒凡事都應該要三思~

要對佛教、法師批評的當下,先問問自己了解多少,自己的是非對錯是否符合佛法

當然 對於很多不是佛教徒的人 講這麼多也只是一再的將焦點放在

為什麼不能說,為什麼不能批評,他這樣子還不算破戒嗎,你對受害者有同理心嗎

我想既便是到這都拿出了確確實實的經典來證明 許多人也還是不肯信受~~

到這裡 也大概了解了為什麼 菩薩戒裡規定不能向未受戒人說此千佛大戒

講了 不聽 還要毀謗,為了保護你們只好選擇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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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4.255.104
※ 編輯: sheng530220 來自: 60.244.255.104 (07/03 22:30)
GFDS:那網頁也寫到 比丘摩觸女人犯僧殘 這對嗎? 07/03 22:53
犯僧殘並沒有失去比丘的身份。
※ 編輯: sheng530220 來自: 60.244.255.104 (07/03 22:57)
GFDS:然後 必依僧眾而行懺悔法 不這麼做就等同波羅夷 對嗎? 07/03 23:02
並不是,不懺悔只是日日結罪不會有所謂的等同波羅夷
戒律學上面沒有這樣說
※ 編輯: sheng530220 來自: 60.244.255.104 (07/03 23:05)
GFDS:我是看丁福保: 佛學大辭典 07/03 23:06
等同波羅夷,他的身份是比丘,但沒有比丘該有的權利
如同一般人犯罪被法院判褫奪公權。
※ 編輯: sheng530220 來自: 60.244.255.104 (07/03 23:15)
GFDS:等同波羅夷為何身份還是比丘?? 07/04 06:37
GFDS:所以戒律學有說等同波羅夷 對不對 07/04 06:46
sheng530220:因為僧殘只要在僧中出罪,就能回復比丘身份 07/04 07:14
sheng530220:但犯波羅夷不行,所以兩者有不同 07/04 07:16
sheng530220:基本上,丁福保的解釋是容易讓人誤解的 07/04 07:17
minimalist:若今天這件事發生在您身上,您會怎麼處置? 07/04 07:19
sheng530220:犯了僧殘罪,比丘的身份仍在,只是 07/04 07:20
minimalist:受害人若是您的家人,您也會要他們閉嘴回家懺悔嗎 07/04 07:21
sheng530220:無法在僧團有清淨比丘有的權利 07/04 07:22
sheng530220:兩者是有差別的,沒研究的就會搞混 07/04 07:24
sheng530220:Mini:請問我何時叫被害人回家攕悔了? 07/04 07:25
sheng530220:等同波羅夷只是權利等同犯波羅夷 07/04 07:29
minimalist:不好意思我看錯了,對不起。還是要問您會怎麼處置? 07/04 07:31
sheng530220:但犯波羅夷終身失比丘,犯僧殘可懺悔 07/04 07:31
sheng530220:之後仍可回復清淨的身份 07/04 07:33
poohkoala:所以他的[行為]遊走在犯戒與破戒邊緣~但是他的[心態]呢? 07/04 07:33
GFDS:我的理解是犯波羅夷就除籍 僧殘也是 但是經某懺悔法才可復籍 07/04 07:35
sheng530220:M大,怎麼處置,已經在文中表示完了 07/04 07:37
poohkoala:到底有無[淫心]...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07/04 07:37
sheng530220:G大,如果是這樣,那佛陀不必同時制 07/04 07:39
sheng530220:波羅夷與僧殘! 07/04 07:40
sheng530220:P大,我沒有他心通。 07/04 07:43
poohkoala:僧殘多次就是波羅夷了...他在這次被公諸社會之前..有多 07/04 07:45
poohkoala:少次???他自己都說他這樣無論對男女都這樣做過..那就不 07/04 07:46
sheng530220:P大,你要怎麼攻擊某法師,是你的業 07/04 07:46
sheng530220:但律典中沒說犯多次僧殘等同波羅夷 07/04 07:48
poohkoala:止一次...被公諸於世或許是已累積到波羅夷的因緣~ 07/04 07:48
sheng530220:你要講戒律與佛法,拿出證明來 07/04 07:50
poohkoala:我們看下去的不是他以後還犯不犯...而是他是否已屬波羅 07/04 07:50
poohkoala:夷..該被撤除僧籍..... 07/04 07:50
GFDS:一個是永不錄用 一個是行出罪法後恢復僧尼資格 07/04 07:51
poohkoala:律典有多次僧殘就不能悔了喔...你要不要查清楚?? 07/04 07:51
sheng530220:戒律都有明確的解釋,不是你認為怎樣就怎樣 07/04 07:53
poohkoala:相同過錯一直犯...就不是只做做羯摩..是會被逐出僧團的 07/04 07:53
GFDS:一定要先除籍才能恢復不是嗎? 07/04 07:54
sheng530220:逐出僧團跟失去比丘身份等同嗎? 07/04 07:55
sheng530220:G:除籍等於失去比丘,但僧殘並沒有失去 07/04 07:57
sheng530220:恢復是恢復他比丘的權利,不是身份 07/04 07:58
GFDS:是身份 不只權利 須懺悔才能保持身份 沒有就GG了 07/04 10:00
GFDS:我查到的說法 懺悔後有回復僧尼資格 有回僧團 有保住僧籍 07/04 10:28
GFDS:沒查到回復權利 07/04 10:29
sheng530220:只有犯波羅夷才失去比丘的身份 07/04 10:49
GFDS:我查到就不是這樣 07/04 11:01
GFDS:波羅夷是失去身份 不得回復 僧殘是可經由懺悔回復 07/04 11:30
GFDS:這些都是懺悔的 有不懺悔的嗎? 07/04 11:37
sheng530220:不能懺的只有波羅夷!我想印順導師講的很清楚了 07/04 11:47
sheng530220:就算是犯僧殘而不懺被逐出僧團 07/04 11:49
sheng530220:其身份依舊是出家比丘 07/04 11:50
sheng530220:至於不懺悔的比丘,自有他的業報,請自行查找 07/04 11:58
sheng530220:本人只是強調在家俗人因為不了解出家 07/04 12:02
sheng530220:戒律而去說僧過惡。一者佛所不許 07/04 12:05
sheng530220:二者自種地獄因,實在不值得 07/04 12:06
thismy:性侵這麼明顯的犯戒,還什麼不了解出家戒律... 07/04 12:18
thismy:不如直說,免得一直轉圈圈,你覺得有犯戒嗎? 07/04 12:18
T大,我想你身為佛法板的板主,國文能力應該有一定的基礎;在這幾篇文章
當中,我想為什麼某法師的行為仍不構成破戒失去比丘身份的理由與經典
上的證明,都已經非常的充足,我想你可能從來沒仔細去看別人在說什麼
只是被自己的無明瞋心所覆。 既然如此,對你再解釋也是多餘的~

GFDS:註釋30 s兄覺得有誤嗎? 07/04 16:07
GFDS:僧籍好像不代表是不是佛弟子? 07/04 16:17
請注意,他是說:2)僧殘(sa?gh?va?e?a),犯者"幾乎喪失僧籍",故稱僧殘。
須在眾僧面前懺悔,才能保全僧籍。(
幾乎喪失,不等同喪失~意思是指此罪非常嚴重,只差一點就是波羅夷。
零分跟一分差很微細,可是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我想印順導師在解釋這方面,應該是很清楚,我僅重覆:
http://www.yinshun.org.tw/books/26/yinshun26-08.html
僧伽的戒律,如國家的法律,人人有尊重與遵守的義務。如違犯了,如極其嚴重,
是不容許懺悔的,逐出僧團(如世間的「死刑」),不再是僧伽的一員。
如不太嚴重的,准予依律懺悔。如不承認過 [P167] 失,不肯懺悔的,那就擯出去,
大家不再與他往來、談論(如世間的「流刑」)。但還是出家弟子,
什麼時候真心悔悟,請求懺悔,就為他依法懺悔出罪。

僧殘雖然是幾乎喪失僧籍,但依舊是僧人。 僧籍基本上是古代出家眾有出家眾的戶口
,後來用作 "具不具僧人身份"的代表。

※ 編輯: sheng530220 來自: 60.244.255.104 (07/04 19:47)
sneak: 我的理解是犯波羅夷就除 https://muxiv.com 08/13 12:35
sneak: 止一次...被公諸於世 https://daxiv.com 09/17 06:58
sneak: 沒查到回復權利 https://daxiv.com 11/09 03:59
sneak: 若今天這件事發生在您身 https://muxiv.com 01/0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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