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1966年事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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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事件 在 XXY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6 02: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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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66年事件 在 劉昱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3 13: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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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戡發文指出,某臺大教授的著作有多處抄襲,我看完之後十分駭然。因為張亞中老師曾對蔡英文的論文事件發表評論:「倫敦政經學院不是正規大學」,著實是金玉良言啊!現在張總校長是不是也會發出正義的怒吼:「臺大出這種教授,不是正規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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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的話,還真的虧大了,因為我才剛拿到畢業證書誒!早知如此,要選最正規的孫文學校就讀。不過似乎不必多慮,前述所指臺大某抄襲教授正是張亞中本人,張總校長是不會自我批評成非正規教授的。心中大石瞬間卸下,所以我拿到的,應該還能算是正規證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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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李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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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亞中,你抄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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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亞中1998年出版《兩岸主權論》(台北:生智文化,1998)一書,不止一次抄襲楊永明1996年發表在《政治科學論叢》第七期的論文<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關於證明抄襲的方法論、抄襲者慣用的掩蓋手法和心態,我在《蔣介石日記的濫用》(被中共查禁)裡做了充分論證。現在我用這些方法,來還原張亞中怎麼抄襲楊永明,而且還抄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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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兩岸主權論》第9到10頁,張亞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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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法百科全書亦將主權定義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享有最高性,與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Installment 10.,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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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引文,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的段落幾乎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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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法百科全書定義主權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滲透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的至高性和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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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永明和張亞中都引用了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的內容,不過楊永明漏寫了書名中的Public一字,我們翻開這本書第404頁,可找到楊永明引文對應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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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te sovereignty now meant a State's general independence from and legal impermeability in relation to foreign powers, and the State's exclusive jurisdiction and supremacy of governmental powers over the State's territory and inhabi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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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話明明出現在百科全書第404頁,而非第403-404頁,為什麼張亞中會寫成「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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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這個「兩段式頁數」的寫法,正好出現在楊永明論文頁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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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方便區分起見,學者稱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概念為「內部主權」(或「國內主權」),而在國際法上的應用則被稱為「外部主權」(或「國家主權」)。【注釋是「See 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Rudolf L. Bindscdhedler et al eds.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

    我們翻開百科全書,果然分別在第403和404頁看到「external sovereignty」(外部主權)和「internal sovereignty」(內部主權)的用法,說明楊永明的注釋沒問題。奇怪的是,楊永明這段引文,也出現在張亞中《兩岸主權論》第10頁:

    .

    有些學者區別主權的概念為「內部主權」與「外部主權」,前者指的是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後者指的是國家主權在國際法的運用。【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

    由此可見,張亞中抄錯行了!張亞中根本沒看過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這本書,他這兩個出處,都是直接抄襲楊永明。名詞解釋那段,張亞中為了掩飾抄襲痕跡,故意在楊永明翻譯的引文裡改動數字,例如他省略了「滲透」兩字,殊不知這樣一省略,嚴重扭曲原意。換句話說,如果張亞中親自翻過百科全書,根本沒道理漏掉這個字。張亞中改動完楊永明翻譯的引文後,以為大功告成,在抄注釋的時候,卻不小心抄錯行——他該抄的是頁404,卻抄成了楊永明的另一個注釋頁397-418和頁403-404。另外,「內部主權」和「外部主權」那段,張亞中本來該抄頁397-418和頁403-404,卻抄成頁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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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除此之外,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8的引文「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有相同的自由。」【注釋是「F. H. Hinsley, Sovereignty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1966), p.158.」】這段話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具有相同的自由」只有一字之差,在張亞中自稱看過原文的情況下,他的中文翻譯和楊永明翻譯的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將「具有」換成「有」,顯然構成抄襲。

    .

    四、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被強調為國家與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democratic governance)被強調為國家及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c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張亞中除了把「及」換成「與」,其他地方一字不漏照抄楊永明。

    .

    五、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21的段落「更有學者指出政治參與權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原則,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福斯(Gregory Fox)更指出政治參與權(political participation)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權利,而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張亞中除了把「權利」改成「原則」,其他地方幾乎照抄楊永明。

    .

    凡是引用的文獻不是自己親手翻閱、而是從別人文章看到的,一定要加上「轉引」兩字,否則就是抄襲。這五個案例中,張亞中在注釋裡除了交代文獻來源,後面全都該加上「轉引自楊永明,<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頁XX」,但他都沒有。張亞中讀了兩個博士,必定了解學術規範,卻仍故意為之,有何資格動輒以「張老師」姿態教育別人?光是在《兩岸主權論》的其中一章,張亞中就有五個注釋抄自楊永明。有了這項紀錄,我很好奇張亞中在《歐洲統合: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的互動》(台北:揚智文化,1998)書裡引用的大量英文文獻,以及在《德國問題:國際法與憲法的爭議》(台北:揚智文化,1999)書裡使用的大量艱澀冷僻的德文文獻,其中有多少處可能有類似這樣的行為?

  • 1966年事件 在 報時光UDNtim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0 08: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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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時光今年與尖端出版合作的作品─「年記」,共16本,自1960年至1975年,以「年記」為名,每一年選出當年的30張照片,邀請當年出生的作家創作。

    朋友們持續傳來的閱讀及收藏好評,
    為報時光在歷史資料探勘、轉化的路,
    添了柴火,謝謝大家支持。
    分享給大家「年記」系列,
    由作家吳鈞堯撰寫的推薦。

    過去的時光不會再回來,
    而創作者的影像和文字為我們留下了一些痕跡,
    如果你還不大清楚,一起來了解

    【2021-03-20/聯合報/D3版/聯副.周末書房】

    關於歷史從我說開始

    【吳鈞堯】

    推薦書:1960-1975《年記》系列(尖端出版)

    年記,為年代依序記錄,由報時光與尖端出版聯合企畫,以三十張老照片為引,勾勒舊時代。

    「年記」與「年紀」發音同,實則前者大時代、後者小敘事,但沒有「小」的餵養,時代的「大」何處著床?故而出生年為軸,一九六○到一九七五,十六位作家,依照出生年一字排開,浩浩盪盪成為歷史敘事。

    要出生在一九六五年的李進文書寫一九六五、要歐銀釧寫她的一九六○、讓馮翊綱記他的一九六四,除非他們帶著前世記憶投胎,否則只能發一聲「甚」,其餘無解。

    「年紀」寫「年記」,是一種再認識。著名空間研究學者克瑞斯威爾(Tim Creswell)提到,「當人將意義投注於局部空間,然後以某種方式(命名是一種方式)依附其上,空間就成了地方」,又說,「地方不單只是有待觀察、研究和書寫的事物,地方本身就是我們觀看、研究和書寫方式的一環」。

    時空得進入了,才能成為我們的時空,「認名」跟「命名」猶如「年紀」與「年記」。



    門,在出生年打開,允許我們帶著不同的成長背景與識見,每人派與照片,書寫三十則短文,再從濃縮中找到最緊要的關鍵詞,成為書名。年記系列成為非常「獨斷」的檢索,翻開扉頁,有一段文字精簡自作者的短序,有必要一一條列,因為它們是作者群的有趣註解,巧妙與霸道兼具。

    毆銀釧《年記1960:時光的線條》,「依舊1960,香氣迎面」。

    王淑芬《年記1961:誰在路上走著》,「人類矛盾與兩難,往往是自找的」。

    楊翠《年記1962:一個時代的誕生》,「我與一則史詩級的美麗神話同時誕生」。

    陳輝龍《年記1963:或許,不只三十個短篇》,「關於1963年,差不多要到1973年才知道原來如此」。

    馮翊綱《年記1964:隨人解讀》,「梨園說書先生,將陽世百態述說」。

    李進文《年記1965:捕魚和寫詩之間》,「我出生的那一天,時間最肥」。

    嚴忠政《年記1966:交換日常》,「這一年,我們學習見面,練習摩擦」。

    張萬康《年記1967:時空咖啡廳》,「我倒著生長,愉快的縮小兼重生」。

    顏艾琳《年記1968:走慢的時光》,「據說1968年出生的人,在40歲會遇到改變成人生的重大事件」。

    郝譽翔《年記1969:流動的夢境》,「1969,反抗與純真同在,樂觀與放縱並存,我心深嚮往之」。

    李鼎《年記1970:原來是今日》,「我在50年之後遇見這30張毫無記憶的照片,好似重新檢視了自己過去所有『理所當然』的刪除」。

    洪凌《年記1971:風靡宇宙的復刻版》,「天光破曉,滄青色光暈是萬年後的玄黃洪荒」。

    張哲生《年記1972:記憶裡的前塵》,「令人回味無窮的國語卡通歌曲在25年後,引領我步上了漫漫的懷舊之路」。

    徐國能《年記1973:與童年重逢之地》,「世界暫時失去了顏色和詩,但孕育了未來的無限驚喜」。

    凌性傑《年記1974:飄浮的時光》,「天干地支裡,充滿了時間的暗示」。

    李長青《年記1975:與這個世界》,「這是文學與我一種奇妙的緣分」。



    作家姿態各異,觀點與出手方向,都是他們與世界的接軌。如此「任性」,肇因於歷史的讀與解,本來就沒有統一,甚至標準答案。任性出手,根源於規格的控管,嚴謹更勝防疫。字數最少的顏艾琳、郝譽翔,與最想多說的李鼎,很抱歉,都是七十頁篇幅。後記「這一年有什麼誕生了」,作者比台灣退出聯合國、蔣介石過世、王子麵生產、《八百壯士》首映、台視正式開播更要緊,列在第一順位。嚴謹中自由誕生,看似自在揮灑,對比書名與扉頁文字,實則個性盡現。

    我在其中找到為文風格。

    王淑芬、歐銀釧、顏艾琳抒情為尚,馮翊綱看圖說故事,不乏寫逸演出,洪凌的出場就預示了科幻風。以圖片勾勒筆意的,還能分出兩種,楊翠、張萬康、凌性傑借圖片說自身成長與感受,屬於主觀派;郝譽翔、張哲生系出同門,但客觀許多。陳輝龍寫就許多隱喻的小故事,李鼎則隱喻少、故事多,有一個大宗是散文詩,如李進文、嚴忠政、李長青、張哲生,張哲生偏白話運用、李長青則有意識地把古今詩人入文,這樣的「混搭」徐國能運用徹底,短文、短詩,連七言絕句都用上了。

    凸顯作家個性的時代記錄,沒有總序、代序等「剪綵」儀式,系列訴諸美學要求,「以大面積留白並搭配簡潔的設計感╱內頁採用韓國進口厚磅美術紙╱書衣的設計、圖騰從日常中取材╱以雙色的撞色視覺感,展現時間與空間各自獨立又互相融合的概念」。

    同時,為了避免作家「離圖」太遠,讀者難以跟上,書冊末頁條列照片拍攝年代跟史實記錄,閱讀年記時,讀者可以依照作家書寫,也可以前後對照,找到自己與歷史的軌跡。



    「高二那個夏天,我一口氣讀完四十本金庸小說。沒有按照序號,而是有哪一部就租哪一部。年少讀武俠,我長了另一種滄桑,那是款霸氣,整個江湖都需要我。我到中華商場買了兩把木劍,一長一短,掛在身側,搭上二二一公車,車廂裡的乘客都顫慄,劍是其一、劍眉其二。我很習慣把眉毛皺成『劍眉』,眉心夾緊,尾梢自然跋扈」。

    「人人行囊飽滿,商家的貨品越來越少,大肆採購後,回望中華商場,才警覺,張燈結綵似的海報早已消失,斑駁大樓前,人群密密麻麻,像螞蟻,為了過冬而覓食。隔許多年,才知道,從中華商場搬運出的,是每一個人對它的獨有回憶,那一身斑駁、那一臉灰槁,正是青春的側影」。

    兩則短記不出自於上述作者手筆,而是閱讀「年記1967」,看到老照片,想起我跟中華商場的逢遇。記述於此,是年記系列透過它的規範與客觀,對我發出呼喚。

    出版方把筆交付給十五位作者,讓他們做主,個性化不同的年頭,更有透過他們全境擴散的深意。這幾年《聯合報》分別以時代跟地方,多元思維留住歷史,懷舊之外,還有歷史感的培養,沒有拉滿的弓,就沒有飛揚的箭,無論朝天空向地心、朝悲傷或圖騰,任何一種飛行有目的,也有道長長的氣流。

    「敲時間如竹,聽它走遠、聽它回來。來、去,有時依循五線譜,有時候是枝畫筆,以及原來如此」。

    我寫它們,在自己年記的扉頁上。

    #歐銀釧 #王淑芬 #楊翠 #陳輝龍
    #馮翊綱 #李進文 #嚴忠政 #張萬康
    #顏艾琳 #郝譽翔 #李鼎 #洪凌
    #張哲生 #徐國能 #李長青 #凌性傑
    #年記 #報時光UDNtime #尖端出版

  • 1966年事件 在 李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7 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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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敗者回憶錄0917)
    二重生活的悲哀

    九一三事件發生在1971年,正好是中共成立第五十年。林彪與妻兒乘飛機從山海關逃向西北方,在蒙古國的溫都爾汗墜毀,機上九人全部死亡。身為中共第二號人物、並在兩年前九大通過的黨章指定為毛的接班人,何以會「叛逃」?五十年來一直是謎。

    這是毛澤東第二次打倒黨的第二號人物。前一次是1966年發動文革打倒國家主席劉少奇,再之前也打倒過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高崗。不過林彪事件太奇特,各種解釋撲朔迷離,歸根到底,就是反映了所有的政治亂局都集中一點,就是糾纏在最高權力的繼承問題。這是政局的關鍵要害。

    九一三事件發生後一個月,香港和海外已經有報導林彪出事了。中共一直隱瞞事件,只在官媒上不再提「林副主席」,然後就拼湊出一個林彪謀刺毛澤東和密謀「武起義」(林的兒子以「五七一」為代號)的文件,自上而下逐級傳達。到1971年底,傳達到深圳中學的教職員工大會上。據妻子麗儀說,當時有一個對黨非常忠誠的年輕教師,在等候上級領導來傳達文件之前,就帶頭叫口號,繼續喊「祝林副主席身體健康,永遠健康!」還講一通林副主席當接班人對革命事業如何有保證的話。講完後,領導來傳達林彪謀叛,大家看這位老實人的臉色,一直變紅變藍變綠。

    麗儀較早就從我口中知道消息,所以聽傳達不感奇怪。荒謬的是,她聽了傳達,還被交帶不能告訴香港來的老公。其後傳達到小學,兩個女兒也被交帶不能告訴來自香港的爸爸。小女兒卻不理警告,我週末回深圳,她就偷偷告訴我「林彪變灰」了。

    香港報紙炒作這新聞許久,但在左派陣營中,都不公開談這件事,就像沒發生一樣。這明明是影響黨國命運的大事,而左派依附黨國而存在,可說同自己的命運相關,怎能對房間裡的大象視而不見、見而不提呢?

    1972年我應邀去北京參加國慶,那時的接待幹部以「林賊」稱呼林彪了,但不講詳情。直到1973年八月底中共召開十大,政府報告中講到林彪「叛逃」,事情才公開。已事隔兩年矣!
    林彪事件的奇特,和事件發生後的隱瞞,即使傳達到人所共知,卻仍然不公開,知道的也避免談論。這是非常典型的中國政治社會氛圍。
    我前文講的「二重生活的悲哀」,就是指個人的思想、價值觀、人生追求,與自己所處的生活環境,周圍的人,不僅志趣相悖,而且完全相反。但為了生活,為了生存,你又不能不與所處的環境和人群融合,否則你就被孤立、被排斥,沒有話題也沒有合作空間。二重生活的一重是指個人的思想生活,另一重是與他人交往的社會生活。人在他人面前被迫過自己不情願的另一重生活。這是廚川白村所指近代人的悲哀之一。

    廚川白村是日本文學評論家。他生於1880年,1923年在日本大地震中喪生。次年,魯迅從他的遺稿中翻譯了《苦悶的象徵》。我從《苦悶的象徵》中認識他,並在1966年編寫的《哲學與人生》中,引述他所提出的近代人在生活中的四種悲哀。儘管這是100年前的「近代人」,但文革後那幾年,我對他的說法特別有感。

    他所提的四種悲哀,第一種是「理想破滅的悲哀」。人類在對現實的不滿中,創立了各種各樣的理想社會的學說,不同的人群不斷努力去追求理想的實現,但追求的過程和實現的結果,是理想的破滅。對那時追求社會主義平等的我來說,開始感到這種悲哀。但未料到更悲哀的是,追求理想的結果,是不斷發生比原來所不滿的現實更可怕千倍的慘劇。

    第二種是「由懷疑傾向而產生的悲哀」。懷疑,是指對自己信仰的懷疑,科學的進步動搖了許多人對宗教的信仰,但科學發展又使人類出現新的大問題:戰爭更殘酷,道德更墮落,科技公司和政權對個人的監控更甚。對科學的懷疑,對制度、對道德、對法律也產生懷疑。懷疑可以是人們鑽研問題、解決問題的動力,但對信仰、對道德、對價值系統的整體懷疑,卻是人生的悲哀。

    第三種是「二重生活的悲哀」。上文已經談過,這是一種很普遍也延續至今的悲哀。
    第四種就是在找不到出路,感到世界一片灰暗,個人完全沒有力量的情緒下,覺得不想活了,於是產生「厭世主義的悲哀」。

    我在闡述廚川的「四種悲哀」時,仍然鼓勵「自學叢書」的讀者,要積極面對這四種悲哀,不要被悲哀淹沒,而應該努力實現理想,從懷疑中找出路,以及深入社會黑暗中去改變它。但那幾年,我發覺我這種樂觀說詞的虛妄。我自己也沉溺在前三種悲哀中,尤其是「二重生活的悲哀」。不過我還年輕,不想被悲觀情緒掩埋,想在當時處境下找出路。於是有了《七十年代》月刊。(64)

    圖,《七十年代》雜誌成立時,社址設在上環文咸東街一幢舊樓中。

    (《失敗者回憶錄》在網絡媒體「matters」從頭開始連載,網址:https://matters.news/@yeelee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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