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18歲被選舉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18歲被選舉權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18歲被選舉權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18歲被選舉權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6萬的網紅蘇巧慧,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給18歲的你質詢,響應18歲公民權! 很開心可以和所有青年朋友對談!過去我一直都是以立法委員的身分站在質詢台上,為民眾發聲;這一次,我和 洪申翰 Sun-Han、 周春米 立委、 賴品妤委員嘗試了完全不一樣的做法,我們cosplay行政官員的角色,在備詢台上接受青年代表提問,其實非常有趣,也有許...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其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人民做主 公民投票法,在2003年我擔任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幹事長時推動立法,但因居於國會少數,以致成了公投法成了鳥籠公投。過去共六案的全國性公投,皆因「雙門檻」設計問題遭到否決,阻礙人民落實權益。其他更有10案被公審會駁回。 面對過去的鳥籠公投,民進黨這次修法有以下重大修正,希望落實人民做主: 1.降...

18歲被選舉權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06 07:13:29

【「被選舉權」要不要跟投票年齡一起下修?】 2005 年,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兒少盟)開始倡議降低投票年齡。 後來,越來越多民間團體的加入,讓「18 歲公民權」的議題,逐漸獲得人們關注。 那為什麼這個議題獲得了跨黨派的支持呢? → 國家夠民主,人卻不夠老? 2021 年,英國經濟學...

18歲被選舉權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5:40:32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12/19-12/25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法檢大亂鬥 韓檢察總長復職 文在寅道歉  文在寅上台以來積極推動檢調改革,卻也導致法務部與檢察官體系之間的對立不斷加劇。尤其今年七月法務部推動改革,企圖取消檢察總長調查指揮權,並將擴大部長的調查指揮對象,引爆檢察...

18歲被選舉權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6:43:29

【18 歲,一個好尷尬的年紀?】   我們把時間倒退到 2018 年 11 月 24 日。  那天除了縣市長、議員選舉之外,在投票所裡,還有 10 張公投票。  但是這天,18、19 歲的人很尷尬。  他們可以走進投票所,領 10 張公投票並投票,但是地方選舉的他們只能看不能投。 ...

  • 18歲被選舉權 在 蘇巧慧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09 16:57:04
    有 2,034 人按讚

    給18歲的你質詢,響應18歲公民權!

    很開心可以和所有青年朋友對談!過去我一直都是以立法委員的身分站在質詢台上,為民眾發聲;這一次,我和 洪申翰 Sun-Han、 周春米 立委、 賴品妤委員嘗試了完全不一樣的做法,我們cosplay行政官員的角色,在備詢台上接受青年代表提問,其實非常有趣,也有許多非常具深度的討論。

    讓滿18歲的年輕人,可以真正參與、決定公共事務,已經是世界的潮流,但是,修憲牽涉到的複雜與困難度,讓這個議題始終須面對一道跨不過去的高牆。若按照目前臺灣選舉人口的成長推估,到了2024年時,需要有逼近10,000,000張的同意票,才能通過複決門檻,這樣的難度,可以說是有史以來最困難的投票門檻也不為過。

    我一向支持青年世代應享有完整的公民權利,因此在上個會期也已經提出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修法草案,將選舉權由現行的20歲降至18歲;被選舉權年齡也從23歲下修至18歲。

    對於今天一同出席的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以及所有給予指教的年輕朋友們,我真的相當欽佩大家勇於站出來,捍衛自身的權利,更表達出清楚的論述能力;我也衷心期待,接下來,我們一起跨出同溫層,讓18歲公民權的倡議,能夠與社會中不同的世代一起凝聚共識,這是我們可以一起努力的目標。

    #期待在立院看到你

  • 18歲被選舉權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01 08:30:01
    有 3,930 人按讚

    #18歲公民權入憲
    #捷克跟蘇格蘭的作法

    昨天我參加 #憲政改革系列公聽會: #落實18歲公民權,我知道臉友們都很熟悉這個議題了,不好意思繼續打擾大家,在18歲公民權真正落實的那一天之前,我會一直努力推動努力講😄

    先說我的主張:投票權、集會遊行權以及組政黨權,我都主張降低年齡到18歲,被選舉權的部分,之前我的提案是維持23歲,但最近看不少國家的經驗,覺得降到18歲,讓青年及早投入公共事務也很好,這部分想聽聽臉友們的意見。

    昨天公聽會上,我首先呼籲曾經表達贊成的各政黨,一定要讓18歲公民權在立法院內通過。

    其次,我以前天抵達我國的捷克訪問團為例,提到當捷克還是捷克斯洛伐克的時候,1946年的捷克斯洛伐克是所有國家中,率先把投票權從 #21歲 降低到 #18歲,當時許多國家也紛紛響應捷克斯洛伐克的作法,調降投票權,這是全球第一波。

    1946年的捷克斯洛伐克開啟 #讓青年一起決定國家未來 的風潮。

    現今世界趨勢則是讓青年更早投入公共事務,目前全球只剩最後 #12個國家 不是18歲投票權,台灣要盡快趕上新趨勢。

    以蘇格蘭為例,蘇格蘭投票權是16歲,當蘇格蘭人民要決定:「是否應該讓蘇格蘭成為一個獨立國家」的公投,16~17歲的公投參與率是75%,比18~20歲的54%還要高。年輕人非常珍惜身為公民所擁有的投票權!

    台灣的民調顯示,高達91%的民眾支持投票年齡下修。只差最後一哩路,讓年輕人一起投入公共事務,打造更好的國家。

  • 18歲被選舉權 在 江啟臣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28 20:01:17
    有 5,070 人按讚


    凝聚修憲共識!我主張立法院應該設立準常設修憲委員會。

    關於青年參政權的年齡限制,一個月前啟臣就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主張將選舉權之行使年齡由現行20歲降為18歲,被選舉權參考民法規定20歲為完全行為能力人,由23歲降為20歲,達到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深化民主程度之目的。

    在這段時間,國民黨團也要求立法院長召集朝野協商,商討組成修憲委員會之事,但一個月過去,立法院多數黨未能對社會有任何回應,明明過去最主張參政權下修至18歲的民進黨,在執政後對這個議題似乎採取已讀不回的態度。

    回顧過去,立法院曾於第八屆第七會期啟動修憲工程,當時針對閣揆同意權、18歲公民權、考試院與監察院之存廢等問題多有討論,但修憲議題繁複,歷經十次公聽會,僅部分議題可獲共識,最終也因討論時間不足而未能完成修憲工程。

    第九屆民進黨佔多數,在其主導下,該屆未再組成修憲委員會,對於部分憲法議題,執政黨改以修法的方式為之,也不碰觸投票年齡下修的議題,對青年參政權的保障,似乎只是選舉支票,選完就跳票。

    由於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不同於一般法律案,立法院提出後,尚需經過人民複決,立法院在提出修憲案時應經過通盤的檢討與審慎的考量。

    因此,啟臣今天再次藉由立法院臨時提案的時間,正式提案要求立法院組成修憲委員會,作為一個準常設委員會,定時發揮立法院委員會之功能,不僅審查修憲案,同時接受人民請願、召開公聽會等,藉由議事討論程序,凝聚社會各界意見,提出憲法修正案,回應社會民意。

  • 18歲被選舉權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7-12-12 19:44:31

    人民做主
    公民投票法,在2003年我擔任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幹事長時推動立法,但因居於國會少數,以致成了公投法成了鳥籠公投。過去共六案的全國性公投,皆因「雙門檻」設計問題遭到否決,阻礙人民落實權益。其他更有10案被公審會駁回。
    面對過去的鳥籠公投,民進黨這次修法有以下重大修正,希望落實人民做主:
    1.降低投票至18歲
    世界大部分民主國家,其公民年滿十八歲即擁有選舉權,同為民主國家的台灣,更應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讓更多年輕人得行使公民權。
    2.廢除公審會
    刪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組織,並明文規定僅由「中選會」,負責關於公民投票「程序事項」之審查,保障人民直接行使創制權、複決權。
    3. 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之建立
    在科技發達的今日,電子認證系統亦已日漸完備,我們有責任建置電子系統,來大幅減輕提案人之負擔,便於人民公民投票案的推動進行。
    4.降低連署門檻
    將提案門檻從千分之五修正為萬分之一;就成案後的第二階段連署,從百分之五修正為百分之一點五。
    5.降低通過門檻
    修正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 18歲被選舉權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7-12-12 16:36:14

    人民做主
    公民投票法,在2003年我擔任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幹事長時推動立法,但因kmt多數作梗,以致成了公投法成了鳥籠公投。過去共六案的全國性公投,皆因「雙門檻」設計問題遭到否決,阻礙人民落實權益。其他更有10案被公審會駁回。
    面對過去的鳥籠公投,民進黨這次修法有以下重大修正,希望落實人民做主:
    1.降低投票至18歲
    世界大部分民主國家,其公民年滿十八歲即擁有選舉權,同為民主國家的台灣,更應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讓更多年輕人得行使公民權。
    2.廢除公審會
    刪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組織,並明文規定僅由「中選會」,負責關於公民投票「程序事項」之審查,保障人民直接行使創制權、複決權。
    3. 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之建立
    在科技發達的今日,電子認證系統亦已日漸完備,我們有責任建置電子系統,來大幅減輕提案人之負擔,便於人民公民投票案的推動進行。
    4.降低連署門檻
    將提案門檻從千分之五修正為萬分之一;就成案後的第二階段連署,從百分之五修正為百分之一點五。
    5.降低通過門檻
    修正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 18歲被選舉權 在 李俊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5-05-22 17:57:55

    李俊俋委員指出,現在世界各國早已都將投票權年齡下修至18歲,顯見18歲公民權已是世界潮流,而被選舉年齡也多訂在20歲左右,反觀我國投票年齡仍然是20歲,被選舉年齡為23歲,多年來都未隨著世界潮流而調整。因此,李俊俋委員呼籲,此次修憲必須下修公民參政權之年齡,真正落實保障青年參政。

    李俊俋委員表示,綜觀世界193國,已有162國將投票年齡降為18歲,其中歐美先進各國多於1970年代將投票權年齡下修;也有6國是降為16歲,韓國為19歲,全世界只剩台灣跟日本還是20歲,但日本已於去年同意下修為18歲,顯見台灣已遠遠落後各國2、30年。此外,關於被選舉權,除了某些高階職位有不同的年齡規範外,一般的被選舉權各國多訂為20歲,台灣現在依然是23歲,顯然不合時宜也有同步下修之必要。

    李俊俋委員最後指出,不論是選舉及被選舉年齡,台灣都已大幅落後於世界各國,此次修憲一定要凝聚朝野共識,將選舉及被選舉年齡做合理的下修,以期落實及保障青年參政權。李俊俋委員也呼籲,本日主題為選舉及被選舉年齡,請國民黨不要一直以不在籍投票試圖偏離主題,應拋開政治算計,真正展開誠意充分討論修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