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112年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112年老人福利機構評鑑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112年老人福利機構評鑑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112年老人福利機構評鑑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165的網紅吳玉琴,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長照2.0即將邁入第四年,應要有通盤檢討機制! 長照每三年就應該有通盤檢討機制才不會歪樓,未來要進行政策轉彎還得面臨來自市場的壓力。另外,住宿機構成長緩慢,要積極面對,絕不僅是補助問題。另外ABC+N也要重新盤,疫情趨緩後,我建議召開長照國是會議,討論長照的未來! 完整總質詢影片 http...

「112年老人福利機構評鑑」的推薦目錄
  • 112年老人福利機構評鑑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08 17:18:37
    有 233 人按讚

    長照2.0即將邁入第四年,應要有通盤檢討機制!

    長照每三年就應該有通盤檢討機制才不會歪樓,未來要進行政策轉彎還得面臨來自市場的壓力。另外,住宿機構成長緩慢,要積極面對,絕不僅是補助問題。另外ABC+N也要重新盤,疫情趨緩後,我建議召開長照國是會議,討論長照的未來!



    完整總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26371/1M/N


    根據OECD的方式推估,住宿式長照機構的剛性需求還差四萬床,長服法施行後四年內開辦住宿式機構僅十四家1024床,照這種速度要滿足當下需求可能要等156年。

    就算部長認為只要再增加兩萬床,即可滿足需求,那還是要很努力長出來才行。

    住宿式機構問題:

    今年九月發生內湖未立案機構火災,造成三人死亡。三人的收費大約一萬至兩萬,其中兩人是低收入戶。

    四大主因,地價太貴、收費太貴、床位太少、佈建太慢。

    台北市每萬名失能老人的床數為1262.4。新北市為3043;桃園市為3112.5;宜蘭縣為3287.9;台北市不到新北、桃園、宜蘭的一半。

    十五年來,老人福利機構兩波機構設標的改變,以及高房價標高的因素,讓台北市的小型機構,少掉100家。

    全國來說,以須照顧者比例20 %(OECD)須使用住宿機構計算,推估,需求158,000床,目前全國供給量116,200床,尚缺40,000床 (雖只有85 %進住率,因地域、照顧品質等問題,仍有一位難求現象)。

    衛福部的統計資料顯示:長服法106年6月(104年6月公布,兩年後實施)實施以來新增住宿式長照機構數:十四家,合計新增床位數:1024床,照這個進度,要156年後,才能滿足現在四萬床的需求。

    台北市四年來只有增加一家,46床。而且還是公辦民營機構,東明社宅。

    住宿式長照機構不足的問題該怎麼面對?

    在新增機構部分:

    目前衛福部有兩個獎助住宿型長照機構的計畫,”108-110年獎助佈建長照住宿式服務資源試辦計畫”及” 109-113年獎助佈建住宿式長照機構公共化資源計畫”。

    佈建計畫補16家,其中9家是原有小型機構轉型,所以不算新增床位數。另外鼓勵公立機構和縣市政府的佈建公共化資源計畫,真的可以平價嗎?未來可以維持營運嗎?還是像南港郵局,預計20年虧九億,只是吃掉部立醫院的獲利?

    在固本部分(穩定現有機構):

    衛福部推出住宿式機構品質提升卓越計畫,執行期間: 109年至112年。

    獎勵標準:私立機構每年每床獎 勵2萬元;計畫執行期間達成指標者最高獎勵100床。預估經費:包含獎勵經費及執行計畫相關行政費,109-112年 總計約需90億元(1850家),但行政費高達9億。

    機構品質提升卓越計畫,立意良善,但計畫所公布四大構面,缺一不可,不符其中一項就完全不予獎勵,且為了執行這個計畫還要審查、輔導、評鑑,這樣會不會太擾民了?為什麼不能依據最近一次評鑑成績來給予獎勵?或由機構自提改善計畫來供委員慎查。造成不用再獎勵的優質機構得到好處,小型的、品質待提升者反而無法獎勵。

    有關長照2.0問題:

    有關長照2.0,我分別在六月和七月,舉辦三場超過百人的通盤檢討公聽會。

    雖然在增加服務提供量能上,衛福部已經達標。有關A、B、C分別面臨一些重大爭議。

    1. A個管:培訓不足;個案量過高;如何建構透明公平以案主利益優先的派案制度。

    2. B單位:低度管制造成資源分布不均,某些都會地區長照資源過剩,過度競爭問題,出現短短一百公尺有三家長照機構的長照一條街;輔具零負擔、服務免自費、A與B抽成分潤、照顧服務員帶案投靠、傳銷分紅。都會區資源過剩、過度競爭,偏遠地區的資源還是不足。

    3. 合作社的勞動關係界定不明。

    4. C單位:雖定位在延緩失能,但並沒有禁止服務失能評估(CMS)失能個案,共餐不收費,更無法像給支付辦法可以勾稽服務對象使用資源。

    5. 混亂的長照機構和方案:長照日照中心、社區關懷據點、文化健康關懷站、長照C據點(還區分醫事C和社關C)、失智據點、共照中心;這兩年又新增長者健康促進站、健康促進社團、銀髮健康俱樂部,樞紐計畫。(這些服務,我們可以從許多的面向進行理解)。

    有A個管被B單位要求,必須在一個小時以內,配出400元的組合,甚至有A個管可以配出600元的組合。A個管其實被B個管了。

    也有長期從事服務的居服單位統計,長照2.0和1.0相比,政府的付費多了六倍,長照機構的利潤多了八倍。因為產生超額利潤,現在整個長照服務領域,進入戰國時代!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