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今天想要跟大家分享如何查看勞健保投保級距,在先前的貼文中屢次提到,要大家留意自己的投保情況,但某一天我突然想到,會不會有讀者不瞭解自己薪資的相對應級距為何,而這樣基本的主題我們似乎都沒有提過(先去面壁3分鐘🥲🥲🥲),只能說很抱歉這篇真的是來晚了,但你現在看到也不遲,有興趣的...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今天想要跟大家分享如何查看勞健保投保級距,在先前的貼文中屢次提到,要大家留意自己的投保情況,但某一天我突然想到,會不會有讀者不瞭解自己薪資的相對應級距為何,而這樣基本的主題我們似乎都沒有提過(先去面壁3分鐘🥲🥲🥲),只能說很抱歉這篇真的是來晚了,但你現在看到也不遲,有興趣的話請跟我們一起看下去吧:)
一、瞭解工資項目
在進入主題之前,想先請大家去看看我們之前撰寫過的文章「工資項目百百種,到底哪些要列入加班費計算基礎呢?」,瞭解哪些項目應列為「工資」的一部份,才能確實的對照自己的勞健保投保級距與勞退提繳金額。因為依照勞保條例第14條規定,月投保薪資應是以「月薪資總額」對照分級表後申報投保,另外依照施行細則第27條,月薪資總額又應以勞基法所定的工資為準據,因此了解哪些項目屬於工資格外重要。
比較常見的工資包含👉🏻全勤獎金、伙食津貼、績效獎金、職務加給、交通津貼......等等,這些項目通常會與員工出勤狀況或工作表現有高度相關,所以具有「勞務對價性」,通常都會被認定為勞基法所稱的「工資」。(更多的說明還是去看看文章吧)
二、準備薪資明細
依照勞基法第23條第1項規定,雇主發放工資時應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提供給勞工,至於要有哪些內容才算是薪資明細呢?可參考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4之1條,應包含下列這些項目:
❶ 勞雇雙方議定之工資總額。
❷ 工資各項目之給付金額。
❸ 依法令規定或勞雇雙方約定,得扣除項目之金額。
❹ 實際發給之金額。
如果你從來沒有拿過、或是剛好這個月就漏拿的,可以請老闆以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或其他你可以隨時取得或列印的方式提供(拿到後也要先看看記載的項目是否有包含上述的內容)。有了薪資明細,我們才能確認正確的項目以及雇主每月代扣的勞健保自付額有多少,未來發生爭議時也才能舉證。
三、依照薪資對照
準備好薪資明細後,再來就是打開我們的勞健保保費及勞退提繳三合一費用對照表(連結在首頁),這份表格皆是以「月」(即投保日數皆為30 日)為單位來顯示負擔保費,因此只要依照你的「全薪」(具有工資性質項目的總額)來對照該級距表,就能知道應負擔的保險費用為何。如果薪資是介於兩投保級距間的話,則是以「較高級數」的投保級距為準,例如全月薪資為35,000元的話,則應對照36,300的級距,勞保費勞工負擔的部分為835元、健保費為563元,這個月的勞健保扣項總計是1,398元。(勞健保費率每年可能會依照主管機關的公告而有異動,因此應特別留一下要對照的年度)
四、我的薪資每個月都不固定的話呢?
一般如果有這種情況的話,雇主應在每年的2月及8月調整(勞保條例第14條第2項),調整時則會依照最近三個月的平均收入來對照投保級距(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27條第1項),並在申報調整級距的下個月生效。由於實務上很常見投保薪資調整的爭議,過去我們也有發函直接詢問勞保局,並且也針對這個問題撰寫過文章-「每月薪水不固定的話,該怎麼計算投保薪資呢?」,所以如果剛好有這個情況或是有興趣的讀者,都可以再去官網看看文章說明
以上就是我們的小整理,其實真的不難,只是你剛好對工資項目不太熟悉的,會需要先花一點時間看看文章🙂有基本的概念後,要再去瞭解其他的權益就會簡單多了。如果你查對自己的投保級距OK了,有空也可以幫家人看看唷:)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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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基本工資勞健保 在 麥克風的市場求生手冊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自從發現他的FB之後就很認真follow,他總是能用很有趣的方式講道理。 XD
【自動化的法律與道德問題】
過年期間,我跟我的大學同學K以及N吃飯聊天,由於三個人都在高科技產業工作,所以很自然的就聊起了台灣的勞基法新制。
一、
K跟N問我,一例一休對我們公司的影響大不大?我說,基本上沒有什麼影響,因為我們公司是家軟體公司,產品已經成熟穩定,也有固定的銷售通路,所以原本就不會在週六跟週日上班,而平常加班的情況應該也很少。
只是同樣的工作量,有些員工每天花六個小時就可以做完,有些員工卻必須花十二個小時才能做完,以前我們採責任制,不會去計較員工花了幾個小時完成工作,只要工作份量一樣,我們就給同樣的薪水。
但是勞基法修改之後,對於那些每天必須花十二個小時才能完成工作的員工,法律規定我們必須給兩倍以上的薪水,這樣我們當然會吃不消,而且會覺得對那些只要花六個小時就能完成工作的員工很不公平。
所以,我們會設法淘汰那些必須花十二小時才能完成工作的員工,然後幫那些只要六個小時就能完成工作的員工加薪,設法留住他們。
換句話說,原來我們公司是按照員工的產出來計算酬勞,而現在法律規定必須以員工的工時來計算酬勞。在這種狀況下,大部分的公司都會設法淘汰工作沒有效率的員工,而設法留住高效率的員工。
而受傷最重的,是那些「勤能補拙型」的員工。
二、
我跟K問N,一例一休對他們公司的影響大不大?
N同學是台積電的高階主管,他說,基本上對他們的影響也不大,雖然他們的排班會變得比較困難,但由於IC製造產業原本就已經高度自動化,人力成本占總成本的比例並不高,所以即使必須支付比較高的加班費,他們也都承受的起。
只是排班變得比較困難之後,IC產業當然也會加快自動化的速度,將人力需求降得更低。
而這些年來,IC產業持續將原來需要許多晶片才能完成的工作整併到一顆晶片上,同時採用堆疊式封裝等技術,將多片晶片封裝在一起,這更是一種看不見、但是更徹底的自動化。因為原來下游的電子工廠必須花力氣將許多晶片連接在一起,而現在這些工作都在IC工廠裡就用自動化設備完成了。
也就是說,下游的電子工廠將少掉很多的人力需求。
三、
然後我跟N問K,一例一休對他們的影響大不大?
K是另一家大型電子公司的高階主管,他說,由於他們有生產線,所以一例一休對他們當然有些影響,除了必須支付比較高的加班費之外,排班更是一個問題。
而為了因應這個問題,他們已經加快了自動化的速度,最近他們從歐洲某國引進了幾十個通用型工廠用機器人,每個機器人只要一萬多塊美金,但是卻可以二十四小時工作,連續做早班、晚班、以及大夜班的工作,一口氣取代三個作業員。而且沒有排班問題,不需要薪水、不需要勞健保、也不需要支付勞退基金,
由於新一代的通用型機器人非常容易設定,所以在可見的未來,K同學的工廠將會引進更多的機器人。
四、
我跟K同學以及N同學說,過年前的某一天中午,我請公司的同事們去吃豬排飯,由於我們到的比較晚,所以餐廳特別要求我們在下午兩點半前先結帳。
我猜這很可能也是受到勞基法新制的影響。一般來說,一家餐廳的收銀員的工作時間大概是中午十二點到下午兩點,以及晚上六點到九點,除了這兩個時段比較忙碌之外,其他的時間工作量應該不多。
也就是說,原來一個收銀員大概早上十一點上班,晚上九點鐘下班,工作時間看起來好像是是每天十個小時,但實際忙碌的時段只有中間的五個小時。
以前在勞基法執法不嚴的時代,勞資雙方可能相安無事。但是現在雇主為了避免被員工告,可能會叫收銀員到了中午十二點鐘再刷卡上班,到了下午兩點半先刷卡下班,然後到了晚上六點再刷卡上班,九點鐘刷卡下班。這樣一來,記錄上的上班時間就只有五個半小時而已。
而如果這樣還是有勞資糾紛,我猜有許多小一點的餐廳就會學日本的小餐館,在門口設一台類似自動販賣機的收銀機,讓客人自己買票之後進來用餐。
這樣一來,整個收銀員的工資就可以省掉,而且自動收銀機還可以自動跟廚房連線,省掉跑堂幫客人點餐的工作,還可以每個月自動整理出帳冊,甚至分析每一種餐點的銷售量與趨勢等等。
*
法律可以規定最低工資,也可以限制每個人每天的工時,但是卻不能規定企業不得自動化,也不能規定企業必須去雇用他們不想雇用的員工。
自動化不但不違法,而且好像也沒有什麼道德問題,甚至是普遍地被這個社會正面看待的。但是在可見的未來,自動化仍將會對這個社會產生非常大的衝擊,造成大量的失業以及低薪問題。
而到底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經濟問題還是必須用經濟的手段解決,如果把低薪以及貧富不均的問題當作是一個道德問題或是法律問題,然後嘗試用修法的方式解決,那只會加速企業自動化的進程,讓「勤能補拙型」的勞工失去工作,讓原來就找不到工作的人更是找不到工作。
而這也不是什麼偉大的新理論或是新發現,早在250年前,亞當史密斯就用 "Invisible hand"說明過這種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