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111地方特考分發單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111地方特考分發單位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111地方特考分發單位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LoveWin7 (WIN 7再戰10年)看板PublicServan標題[情報] 111地特、...


111地特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83&pid=11356


一、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之結果詳如附件。

二、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分配結果通知電子化作業,本項考試分配結果將採「下載電子文
件」方式辦理,經同意以電子文件方式傳送報到通知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者外,以考試
錄取人員登入分發機關公告之資訊系統時,發生送達效力。前開考試錄取人員應於公告分
配結果之次日起3日內依修改後之認證密碼登入本總處「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個
人服務網」下載分配結果通知電子文件,未依期限登入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者外,將自
公告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4日發生送達效力。

二、錄取人員請依所分配機關洽詢報到等相關事宜,有關報到時間部分,說明如下:

(一) 所分配擬任職務為現已出缺者(用人時段為現缺),應於分配結果通知送達之次日
起15日內向用人機關(構)學校報到,並以實際報到之日為訓練開始日期。錄取人員可逕
洽用人機關確認報到事宜後至機關報到接受訓練。(註:15日計算方式,期間適逢假日照
計,末日為假日則順延至次個上班日)

(二) 所分配擬任職務用人時段尚未出缺者(其他用人時段),則由用人機關(構)學校
於職務出缺後,再行通知錄取人員於指定期限內前往報到接受訓練。

(三)如有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擬申請延期報到者,應於分配結果通知送達之次日起
7日內向用人機關(構)學校提出,用人機關(構)學校應於受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函復結果。
經用人機關(構)學校准予延期報到者,得於准予延期通知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報到,但經
否准延期報到者,應於否准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報到。

三、本項考試廉政類科(含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錄取人員,實際報到實施實務訓練日期
,將由法務部另函通知。

四、另本項考試候缺分配之同分正額錄取人員計有11人,分配作業通知函詳如附件(本總
處並於112年4月7日郵寄通知函)。

五、相關網站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服務網
(https://exam.dgpa.gov.tw/exam_personal/system/login.aspx)


111地特三等:https://reurl.cc/RvNvp9

111地特四等:https://reurl.cc/NqWqkm

111地特五等:https://reurl.cc/Y8x8yO






112初考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83&pid=11357


一、112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之結果詳如附件。

二、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分配結果通知電子化作業,本項考試分配結果將採「下載電子文
件」方式辦理,經同意以電子文件方式傳送報到通知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者外,以考試
錄取人員登入分發機關公告之資訊系統時,發生送達效力。前開考試錄取人員應於公告分
配結果之次日起3日內依修改後之認證密碼登入本總處「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個人服務
網」(https://exam.dgpa.gov.tw/exam_personal/system/login.aspx)下載分配結果通
知電子文件,未依期限登入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者外,將自公告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4
日發生送達效力。

三、正額錄取人員請依所分配機關洽詢報到等相關事宜,有關報到時間部分,說明如下:

(一)所分配擬任職務為現已出缺者(用人時段為現缺),應於分配結果通知送達之次日
起15日內向用人機關(構)學校報到,並以實際報到之日為訓練開始日期。錄取人員可逕
洽用人機關確認報到事宜後至機關報到接受訓練。(註:15日計算方式,期間適逢假日照
計,末日為假日則順延至次個上班日)

(二)所分配擬任職務用人時段尚未出缺者(其他用人時段),則由用人機關(構)學校
於職務出缺後,再行通知錄取人員於指定期限內前往報到接受訓練。

(三)如有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擬申請延期報到者,應於分配結果通知送達之次日
起7日內向用人機關(構)學校提出,用人機關(構)學校應於受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函復結果
。經用人機關(構)學校准予延期報到者,得於准予延期通知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報到,但
經否准延期報到者,應於否准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報到。

四、本項考試廉政類科錄取人員,實際報到實施實務訓練日期,將由法務部另函通知。

五、另本項考試候缺分配之同分正額錄取人員計有1人,分配作業通知函詳如附件。相關
類科如有增額錄取人員可資分配時,是類人員將併同增額錄取人員辦理分配作業(預訂於
112年5月9日辦理)。

六、相關網站: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個人服務網


112初考:https://reurl.cc/6Neqp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100.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81095640.A.D3A.html
Ifault: 明天報到,刺激 04/10 11:20
dran30: 好奇 這次報到的人 退休是用新制還是舊制? 04/10 11:35
dran30: 是確定給付制還是確定提撥制? 04/10 11:35
gurodingli: 好奇+1 04/10 12:05
maiico: 新制不是嗎? 04/10 12:37
jjer: 不管甚麼制,只有目前當下是真實的,未來的事,已不被信賴 04/10 13:05
globejoy: 之前有人說趕不上7/1詮敘 所以是新制,但我不確定 04/10 13:14
josephgau: 聽說新制+1,趕不上7/1合格實授 04/10 13:16
Sharkqqq: https://i.imgur.com/kxWh0YZ.jpg 04/10 13:55
Sharkqqq: 答案在此 04/10 13:55
zzff92: 確定是新制 04/10 15:43
migration265: 新制 04/10 15:52
lyenia: 雙北真多名額 明年去報 04/10 15:57
a2258335: 新制 04/10 17:17
allen11513: 除非在6/30之前有銓審過,不然都是新制 04/10 22:00
allen11513: 這批派代都是7月之後了 04/10 22:01
a2258335: 下禮拜二報到~~ 04/11 11:24
saw6904: 下週一報到 04/11 16:39
asop8870369: 約僱好像可以不用試用期 04/14 18:30
business85: 推 04/15 13:49
※ 編輯: LoveWin7 (210.66.136.141 臺灣), 05/05/2023 23:06:36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