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109年所得清單下載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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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09年所得清單下載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致理科技大學:致理人,自己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生活輔導組 #109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 ❶目的:為協助本校弱勢學生在學期間藉由生活服務學習機會,培養其獨立自主精神,擴充學習生活領域,增進畢業後就業能力,特訂定本要點。 ❷申請資格: 🔍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個人意願,提出申請本助學金。 🔍符合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

  • 109年所得清單下載 在 致理科技大學:致理人,自己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5-12 09: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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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輔導組 #109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

    ❶目的:為協助本校弱勢學生在學期間藉由生活服務學習機會,培養其獨立自主精神,擴充學習生活領域,增進畢業後就業能力,特訂定本要點。

    ❷申請資格:

    🔍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個人意願,提出申請本助學金。

    🔍符合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核撥。

    🔍各類學雜費減免

    📌低收入戶學生
    📌中低收入戶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

    ❸就學貸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不具中華民國國籍。
    📌延修、休學。
    📌前一學期服務考評總分未達80分以上,或經服務單位評估無法配合完成服務時數。

    ❹助學名額由生活輔導組依當年度教育部核撥預算額度定之,每學期補助4個月,每月需還服務時數應達30小時,每月補助新台幣6,000元。申請人每次申請以1學期為限,由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開會審查決定補助學生名單,以家庭年所得較低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為優先,並於名單中列出候補人員順序。

    ❺辦理方式:

    🔍受理申請時間:109年4月28日(星期四)至109年5月29日(星期五),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申請。

    🔍應檢附資料:

    📌申請表
    📌國稅局(稅捐機關)開立之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依應列計人口檢附)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記事欄不可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甲式或丙式影本(含詳細記事)
    📌108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108入學新生免附成績單)或其他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文件(如申請表內注意事項第一要點說明)

    🔍受理單位: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忠孝樓一樓)

    🔍報名表下載途徑:學校首頁→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表格下載→生活助學金申請表

    https://sa100.chihlee.edu.tw/p/406-1003-67729,r10.php


    #致理科技大學 #生活助學金

  • 109年所得清單下載 在 我們一起追夢-議員陳姿伶Amuy.Muwaka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3-16 11:47:13
    有 11 人按讚

    💖姿伶關心您!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109年度經濟弱勢原住民族家庭租屋補助計畫】開始辦理囉!每月最高4,000元!

    💖從3月1日開始至4月30日截止,需要的鄉親朋友們,請在期限內到 #本市各區公所人文課 盡快辦理!洽詢電話:原民福利科 高先生(03)3322101分機6686。

    💖索取申請相關文件可至區公所或請連結網路下載:https://pse.is/PUZSY

    🍀《受理對象及條件》
    一、年滿二十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身分者(但單親獨立撫育未成年之原住民子女者,不在此限),並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且租賃房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二、未接受政府安置於國宅或安置住所、平價住宅租屋者,且未借住公有住宅或宿舍者;家庭成員有自有住宅者,但自有住宅地距離租屋地三十公里以上者。

    三、合法租屋者(以租賃契約認定),但租賃本市各國宅、社會住宅及合宜住宅者除外。

    四、家庭人口數需三人以上(申請人、配偶、同一戶籍之直系血親及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但單親家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及五十五歲以上獨居老人不受人口數限制。申請人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者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者(其兄弟姊妹應為單身)。

    五、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每月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以內者(如109年最低生活費用為新臺幣15,281元,1.5倍即22,922元)。

    🍀《申請人應檢附文件》
    一、必備文件:
    (1)申請表1份。
    (2)切結書1份。
    (3)房屋租賃契約書正本。(由公所影印影本1份並蓋與正本相符章及申請人私章後歸還正本)。
    (4)全戶最新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除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及全戶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各1份。
    (5)租賃住宅房屋建物登記謄本或房屋稅籍證明書或水(或電)費收據或經本局派員實地訪視之一。
    (6)領據及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
    (7)申請日前一個月之全戶戶籍謄本。

    二、其他證明文件:
    (1)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年滿16至25歲仍在學者,需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蓋有當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4)臺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需檢附在臺工作證明。
    (4)其他:失蹤報案單、在監服刑證明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