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鼓山高中登山口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鼓山高中登山口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tzboy (家有賤狗)看板Diary標題鼓山高中柴山登山口石頭公時間Sun Mar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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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德大道院 現代日常損福與禁忌
天上聖母 降 一百年八月二十日
第廿九章 野地胡搞之禁忌
芸芸眾生,心地各不相同,尤其是新時代眾生,深受西方文化之影響甚為深重,
造成青年男女道德觀念非常薄弱,然而胡搞瞎搞者日漸增多,性早熟的年齡層日漸下降,
並且亂搞男女關係,卻不分場地,無形中自惹禍患,甚至性命無端受到干擾或沖煞,
後悔莫及。
眾生乃是血肉之軀,男歡女愛本為天經地義之事,雖然自古強調守節義,
但感情事卻非理性所能判斷與控制。時下男女迷愚者多,盲目者眾,
男女一旦彼此有所中意,便非常容易發生超友誼關係,但只要是兩相情願,
外人又能說些什麼?
只是部份男女喜愛尋求刺激,不斷易地而行肉慾渴望之行為,若是覓其適當地點,
於隱密之室,彼此宣洩慾火,尚且情有可原。無奈是時下男女,不信因果,
不敬天地神鬼,造成時常當空於日月星光之前,彼此逞其獸慾,
雖然屬於男歡女愛之兩情相悅,卻已冒瀆三光,罪無可逭;
雖然冒犯天地,卻不至於有慘死之罪行。若是冒犯之地,剛好有鬼眾或精靈,
或修行中之怨靈等法界眾生,所謂:「欺神莫犯鬼」,願得罪君子,莫誤觸小人,
一旦犯之,乃是性命危殆堪憂。
在二十三年前,於新竹地區,乃有林某,與女友相邀四處遊玩,在高學歷的知識之下,
林某及女友乃不信因果,不重視道德操守,因此所經之處,不分日夜,凡見四下無人,
二人便盡情的利用機會,在各處留下愛的印記。某日,林某與女友到某山區遊玩,
感覺山區裡氣候怡人,並且屬於熱門景點,乃共議夜遊,青年男女共同夜遊,
本是相安無事,亦為年輕人必經之正常過程,夜遊除了可以欣賞夜間之美妙風光,
亦可感受深夜之涼爽,甚而感受到蟲鳴之樂趣。
無奈是林某及其女友於夜遊之際,居然一時慾念興起,所謂:慾火焚身,
雖然夜裡的風兒非常清涼,似乎熄滅不了林某的情慾之火,於是就地在石頭上嘿咻;
之後,二人在歇息之際,其女友赫然發現,原來二人就在一個大石頭上做出劣等行為,
其女友驚見大石頭旁,尚且有人燒過紙錢及插過香,自覺有異。
於是,向林某提議:「我們可能冒犯了石頭公,我們快向石頭公認錯吧!」
但林某自視甚高,豈信神鬼之說,回說:「百無禁忌,有事情,我負責!」
怎知林某從那次回到家以後,才短短三天時間,身體已莫明虛弱
,及身患查無病因的疼痛;然而其女友狀況則好些,卻也明顯感到氣力異常。
一個月後,其女友向林某提醒:「我倆可能得罪了石頭公,趕快去道歉吧!」
但林某尚處半信半疑,又拖了二星期才在忍受不住的情形下,與女友再度前往該山區,
欲向石頭公認錯,無奈是車行半途在山腰,天外飛來一顆石頭,擊中二人,
當場魂飛夢斷。
奉勸眾生,凡事必須得宜,做每一件事情必須懂得分別場合,
有些話僅適用於某種場合及某種狀況,有些事僅適合在某種場合,
尤其是男歡女愛這種慾念的行為,若是不懂因地制宜,則後患無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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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語:冀望大眾能對無形的鬼神保有尊敬之心,冥冥之中可獲默佑,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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