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ngchia (ying1111)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平頭律師買午餐遭警帶回 堅持提告
時間Tue Oct 5 11:20:20 2021
新聞網址:
https://reurl.cc/0xEg59 新聞內文:
律師槓上警察,指控遭到違法盤查!台北市一名楊姓律師買完午餐走路回家,沒想到卻被
員警攔住,認為他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艋舺公園,要求出示身分證件,律師認為員警根本以
貌取人,把他當作壞人,當場拒絕,結果被帶回派出所,律師現在氣得提告員警妨害自由
,不過警方表示,過程都是依程序執法,對於律師提告,只能予以尊重。
律師質疑警方盤查合法性 派出所:全依程序
黑衣男子走在騎樓,意外遭到警方盤查,他滿臉疑惑,不曉得自己到底犯了什麼法,員警
要求出示證件表明身分,男子不願意配合,原來他很懂法,還是執業律師,認為警方根本
是違法盤查。
楊律師說,「你可以說我長得不好看,你也可以說我長得像壞人,但你盤查必須要依法盤
查,我中午來買便當的,我沒有犯罪嫌疑,我絕對沒有犯罪嫌疑」。
「以貌取人」遭盤查非第一次 律師提告爭權益
楊律師忿忿不平,認為員警以貌取人,事發在這個月3日中午,出版許多著作的楊律師,
當天外出買午餐,經過員警面前,卻被告知已經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艋舺公園,又形跡可疑
,因此依法進行盤查,但律師拒絕配合,最後被帶回派出所,更引起他不滿,決定對警方
提告妨害自由。
楊律師指出,「公園最近的角落,離那個地方快要100公尺,那個公園本身也沒有任何公
文,被指定為什麼盤查的一個定點」;而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長周復原表示,「本所隨即
開立民眾臨檢異議表 ,為該民拒簽,質疑警方程序違法 ,並對同仁提出告訴 ,對於民
眾提出告訴,均予以尊重」。
楊律師很無奈,他說因為長相遭盤查,已經不是第一次,2013年也被警方認定像剛假釋出
獄的大哥,被半路攔下,他當時同樣提告,儘管最後警方不予起訴,但事隔多年又再碰上
,他決定還要再循司法程序,捍衛自己權益。
台北/陳子揚、林秉州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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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7771726: 他好像真的很容易被盤查欸= = 10/05 11:29
推 facebookig: 警察不要做事嘛!一起佛起來啊! 10/05 11:36
推 warden: 又來喔,是不是可以看新影片了 10/05 11:40
推 ss87666: 我點進去只想看律師長相 可惜只有大頭照 10/05 11:44
推 AntiCompete: 他從小到大都在被警察違法盤查,到底是因為他的氣質 10/05 11:49
→ AntiCompete: 還是這種違法警察到處都是? 10/05 11:49
推 gjgj6666: 第一次不起訴,哪有違法?內文看清楚阿 10/05 11:57
→ gjgj6666: 律師說違法就違法?法官判你違法才算吧XD 10/05 11:59
推 brodf084972: 這位好像是那個黑心律師 10/05 12:05
噓 chiachiachen: 三流律師咖小 10/05 12:25
→ AntiCompete: 警察說你可疑就是可疑,還想教警察法律啊 10/05 13:20
推 gjgj6666: 每個人都馬說自己不可疑,就像有人仇警仇到邏輯喪失也 10/05 13:24
→ gjgj6666: 還是覺得自己講得很有道理阿 10/05 13:24
→ rd1210: 樓上是不是不懂警職法?都說行經指定公共場域了 10/05 13:26
→ rd1210: 更新樓樓上,另分局長指定地點並非任意盤查 10/05 13:28
推 paul92: 結論,法官說的算! 10/05 13:41
推 aarzbrv: 儘管當事的楊華興律師,多次將自身類似經驗,貼在自己的 10/05 14:21
→ aarzbrv: 部落格上,也啟發了包括吳忻穎前檢仔等後進,但經在下 10/05 14:21
→ aarzbrv: 比對楊律師近年的心得,與近年相關裁判書,在下卻開始 10/05 14:22
→ aarzbrv: 懷疑他是否這十幾年來執著於類似事件的行政救濟居多, 10/05 14:22
→ aarzbrv: 自己較擅長的刑事訴訟偏少呢(連碩論都是刑訴)? 10/05 14:22
→ aarzbrv: 況且近年許多連律師牌都沒有的市井小民,因為類似事件 10/05 14:22
→ aarzbrv: 獲得檢法有利處分或裁判的卻不少,請容在下任舉3則: 10/05 14:23
推 aarzbrv: (就算是這個板現役的部分警職人員,也有可能在休假,或 10/05 14:25
→ aarzbrv: 著便服時,遭遇被其他區域的同事違法刁難的情況吧?) 10/05 14:25
推 h456785: 真的講不出理由就不要硬要盤查呀 真的那麼堅持嗎?最後 10/05 15:25
→ h456785: 受傷的真的是自己 10/05 15:25
推 aarzbrv: 回樓上:或許就像很多檳榔愛用者當中吃到倒吊子的不多… 10/05 15:39
噓 qw5980162: 檢方挺警方違法不是第一次了 希望這次有望起訴 10/05 15:40
→ overoverb: 之前碰到律師跟我說怎麼刑法跟社維法不一起送 反問他 10/05 15:52
→ overoverb: 真的是律師嗎卻變啞巴 10/05 15:52
推 tommy134075: 警職法就已經說得很清楚指定公共場所了,就算你說身 10/05 16:51
→ tommy134075: 為職業第六感想盤查也要準備好理由吧 10/05 16:51
→ tommy134075: 沒有好理由又想盤查人真的挺不下去 10/05 16:51
推 janus83: 這不會起訴啦想太多啦啦啦 10/05 16:53
推 tommy134075: 不是每個人像網紅王大律師一樣不懂裝懂超譯法條還被 10/05 16:54
→ tommy134075: 現任法官打臉的 10/05 16:54
→ tommy134075: 之前桃園女老師事件檢方不就認定違法盤查了嗎? 10/05 16:54
→ tommy134075: 更正是林大律師 10/05 16:55
→ knightking: 說你仇警,你真的很仇 10/05 17:26
推 aarzbrv: 如果真是自己同事違法程序,還打仇警牌的話,是不是很像 10/05 18:07
→ aarzbrv: 中共為了掩飾自己內部矛盾以打擊外國勢力轉移話題呢? 10/05 18:07
→ aarzbrv: 況且是否記得自己在取得警察資格前,或在離職退休後, 10/05 18:08
→ aarzbrv: 身分是什麼呢?還有自己其他非警職的親朋好友的身分… 10/05 18:10
推 rd1210: 那行之有年都是任意攔停的路檢可以取消了,你開心,我happ 10/05 18:24
→ rd1210: y,大家開香檳ya 10/05 18:24
推 joe86132: 指定路段跟場所是要機關主官核定,不是指大眾認知的公共 10/05 18:53
→ joe86132: 場所吧? 10/05 18:53
推 umaga1: 盤查要講的出理由 人家根本沒犯罪嫌疑 10/05 19:22
→ umaga1: 中壢女老師事件跟這件一摸一樣阿 10/05 19:23
推 aarzbrv: 整個國家都是我的指定場所~喔?你桂綸鎂喔@@ 10/05 19:43
→ kspp0903: 艋舺公園就是治安熱點,就是指定的公共場所(跟北車、 10/05 20:42
→ kspp0903: 轉運站......一樣),完全按照程序+還有開異議表,再加 10/05 20:42
→ kspp0903: 上有依照提審法的程序來做,我是不知道警方怎麼輸 10/05 20:42
噓 Wang5566: 攔你錯了嗎?你這副長相跟穿著,在犯罪分析學裡面很明 10/05 22:34
→ Wang5566: 顯符合犯罪族群的特徵,不攔你難道要攔推著嬰兒車的婦人 10/05 22:34
→ Wang5566: ?而且程序都合法了,還在嚷嚷著提告,笑死人這種等級叫 10/05 22:34
→ Wang5566: 律師? 10/05 22:34
推 adoko: 支持非路檢不盤查 佛系 養身 保肝 10/06 07:40
→ adoko: 全民享人權 犯罪預防責由教育部 10/06 07:41
→ adoko: 治安不佳 交通違規全是教育失敗 10/06 07:43
→ adoko: 警員同消防員 出勤只處理犯罪現場 10/06 07:44
噓 AntiCompete: 看吧,就是樓上這種,不給警察違法盤查就佛係囉 10/06 10:54
→ AntiCompete: 是不是不違法就不會盤查了? 10/06 10:54
推 gjgj6666: 佛系就是要符合人權的盤查阿,樓樓上的語意表達的很清 10/06 11:25
→ gjgj6666: 楚吧?還是你等級不到看不懂? 10/06 11:25
→ laup300687: 律師證出示一下就好啦。大律師您好!請慢走 10/06 12:41
噓 tommy134075: 某樓到底是支持警察合法盤查還是在幫警察拉仇恨?什麼 10/06 13:19
→ tommy134075: 叫做看長相跟穿著,哪本犯罪學是這樣教的?你盤查人的 10/06 13:19
→ tommy134075: 依據居然是靠長相?合法就支持,講不出好理由也要護 10/06 13:20
→ tommy134075: 航只會更丟臉 10/06 13:21
推 anklebreaker: 看到在下就很想接「你膩!」,忍者哈特利嗎有點可愛 10/06 19:43
噓 Wang5566: 看到某樓對我的言論感到崩潰我就知道這個社會沒救了,人 10/10 01:27
→ Wang5566: 權鬥士對人權解釋無限擴張,到時候台灣變成自由法國巴 10/10 01:27
→ Wang5566: 黎2.0,街頭隨處都是犯罪人在馬路上尋找獵物,法國警察 10/10 01:27
→ Wang5566: 因為職權限縮變成民眾口中的廢物。 10/10 01:27
噓 Wang5566: 看anti的言論就知道,要警察抓壞人保障其生活安全,但是 10/10 01:33
→ Wang5566: 又要求保壞人人權,借鏡anti的言論就知道現在死老百姓 10/10 01:33
→ Wang5566: 矛盾的思維。 10/10 01:33
推 lockmilk: 異議單不是民眾主動要求才給嗎?怎麼主動給了?這樣不被 10/11 21:43
→ lockmilk: 拒簽才怪ㄅ 10/11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