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pb1111 (cpb1111)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Re: [新聞] 罕見!考律師不及格 提行政訴訟告贏考選
時間Tue Oct 16 19:22:57 2018
今天看完黃國昌老師質詢蔡宗珍部長
發現難怪我一直這麼魯
因為我的法學知識實在太不足了
完全無法跟專業的公法學者一樣
https://imgur.com/a/dRz4B8h 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訴字636決
得到相同的結論
「渠等所為評斷竟有明顯兩不相容之歧異判斷,則衡情堪認該兩位閱卷委員之其中一人係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而為判斷,致未能依前揭評分標準而為客觀公正之衡鑑。」
實在應該好好檢討一下自己
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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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pb1111 (119.77.156.142), 10/16/2018 19:25:38
→ luluhihi: 黃國昌民訴也很強 10/16 19:48
推 washi54: 黃本來就是教民訴的R 10/16 19:49
推 CoryLuebke: 要慶幸黃去當立委了,國家多了一個好立委,考生少了一 10/16 19:54
→ CoryLuebke: 個出題學者,他是一個很認真的學者,聽說以前在學校期 10/16 19:54
→ CoryLuebke: 中期末考都 很難 10/16 19:54
推 luismars: 所以15分的才是錯的打太高了,一律給3分就OK啦~總分更低 10/16 19:56
推 stu86142002: 果然見解獨特 難怪能當部長 10/16 20:06
推 husky5566: 滿屌的,判決可以看出誰錯,我該回去多讀書 10/16 20:09
推 lion410202: 法官說其中一位是錯的,部長怎麼看出給15分是錯的= =? 10/16 20:23
推 nk10: 他是部長他說錯了就是錯了 10/16 20:27
推 violetking: 樓上去把蔡老師的書抄100遍就看懂了~~ 10/16 20:29
→ violetking: 我還剩99.5遍~~ 10/16 20:29
推 repast: 人家公法學者,你敢嘴? 10/16 20:47
推 SCDAN: 蠻厲害的 把自己累積的學術聲望部長任內完全消費掉 10/16 21:40
→ SCDAN: 我們有評估報告跟閱卷系統可以支持400分門檻 10/16 21:41
→ SCDAN: 結果國昌到現在還沒拿到評估報告 10/16 21:42
→ SCDAN: 閱卷被判決打臉 10/16 21:42
→ SCDAN: 我才不信有哪個教授敢去做這題的第三閱 10/16 21:42
推 violetking: 結果一定是打臉其中一位老師~~ 10/16 21:49
推 sbflight: 蔡宗珍不意外 112公法之光 10/16 22:30
推 tttggg: 人只要一當官,思維就會前後不一嗎?!!!Σ(°Д°ノ)ノ 10/16 22:53
推 ken5566: 猛~~~ 10/16 22:54
推 qoo53895: 膽敢質疑公法部長? 10/16 23:37
推 rickyntust: 強啊 10/17 00:10
推 gs1: 人一當官 唉 10/17 01:16
推 agn0000099: 說個笑話 部長是公法學者 10/17 06:24
推 lingugu: 黃老師提出民訴浮動的訴訟標的理論很有見解 10/17 08:20
推 violetking: 這種解釋方式,三閱根本是假制度 10/17 08:56
推 ledsopp: 以前上過黃老師的強執,考試可以OB,但沒有用QQ 10/17 12:25
推 neverlight: 一題40分拆成4小題一小題10分 就算一個給0分一個給10 10/17 22:14
→ neverlight: 分 也不可能啟動3閱 耶嘿 10/17 22:14
推 iamdiff: 直接改規則,一律沒有第三閱不就好了,囉里囉梭,蔡部長 10/17 22:34
→ iamdiff: 加加油啊 10/17 22:34
推 SCDAN: 希望不要改成沒有雙閱 10/17 23:40
推 Bluesemen: 覺得三閱標準真的很有問題,法院居然還維持考選部的見 10/18 01:20
→ Bluesemen: 解,但另外幫原告找了個理由判原告勝訴,這判決真的很 10/18 01:20
→ Bluesemen: 妙 10/18 01:20
推 lingugu: 用判斷餘地是騙不過法院的哈哈 10/18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