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鴻源籃球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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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鴻源籃球隊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6萬的網紅張哲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謝謝網友鄭安廷拍攝分享一張「鴻源國際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函」,此函旨在通知破產人(鴻源)之債權人,每股新臺幣15萬元債權可分配新臺幣105元,也就是剩下原值的萬分之七而已。 1981年,沈長聲、劉鐵球、於勇明等人以投資公司名義成立鴻源機構,實為老鼠會,藉由提供誘人的高利率,非法吸集民間游...

  • 鴻源籃球隊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2-01 23: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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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網友鄭安廷拍攝分享一張「鴻源國際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函」,此函旨在通知破產人(鴻源)之債權人,每股新臺幣15萬元債權可分配新臺幣105元,也就是剩下原值的萬分之七而已。

    1981年,沈長聲、劉鐵球、於勇明等人以投資公司名義成立鴻源機構,實為老鼠會,藉由提供誘人的高利率,非法吸集民間游資近新臺幣1000億元。

    1990年初,鴻源機構突然倒閉,留下16萬債權人與新臺幣900餘億元負債的殘局,一時間造成臺灣金融體系動盪不安。鴻源機構旗下的鴻源籃球隊,隨著鴻源機構迅速解體。

    鴻源機構是臺灣第一家以月利四分(4%利息)高利貸與老鼠會形式吸收民間游資的投資公司,當時臺灣的合法投資產品不多,鴻源機構很快就成為社會大眾眼中的「金雞母」,投資人以中華民國國軍退伍軍人與公教人員居多。

    1989年6月30日,立法院修正《銀行法》,檢調單位開始強力查緝地下投資公司,鴻源機構在連續三星期內發生四次擠兌風暴,短短兩星期內鴻源機構就支付新臺幣200億元現金。

    1989年11月,劉鐵球因為腦溢血病逝,鴻源機構營運開始走下坡。

    1990年1月9日,鴻源機構突然倒閉,把利息降低至 1.4%,但卻在4月正式結束營業,超過16萬人因此賠光積蓄,非法吸金總額高達新臺幣940多億元,依法處理其資產後卻只得到新臺幣40億元,所以每人可分到的賠償金非常少(15萬元債權只能得到105元的賠償金)。

    1990年12月18日進行審判,雖然鴻源案案情重大、許多人甚至賠上畢生積蓄,鴻源機構首腦沈長聲卻僅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新臺幣300萬元,於勇明則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而且1994年沈長聲與於勇明就假釋出獄。

    由於沈長聲在案發前便已脫產,再加上宣告破產的沈長聲在出獄後竟還能過著奢華的生活,所以坊間認為沈長聲很可能隱匿了龐大的資產,並以脫產的手段擺脫法律責任。

    順便一提,曾舉辦過多屆瓊斯盃籃球賽的中華體育館就是毀在鴻源的手裡;1988年11月20日,鴻源機構在中華體育館內施放沖天炮造成火災,結果將它的歷史畫上了句點。

    1963年10月啟用的中華體育館位於臺北市南京東四段53號(今臺北體育館正對面)近敦化北路,是臺灣早期的大型體育館之一,由當時旅居泰國的華僑林國長(中泰賓館創辦人)設立「中華體育文化活動中心基金會」,以「中華體育文化活動中心」名義獨資興建。

    1963年3月動工,工程歷時半年多,花費新台幣三千萬元,同年10月正式啟用,隨後主辦第二屆亞洲籃球錦標賽。場館內部以圓形環繞,共可容納一萬兩千人,為當時臺北地區最大也是少數由民間出資興建的體育館。

    1980年12月,中華體育館獲得政府補助八千萬元,整修內部工程與裝設空調,並於1981年完成,之後曾舉辦多屆瓊斯盃籃球賽,凡中華隊出賽時必定造成轟動,成為許多球迷的共同記憶,帶動了臺灣籃球發展。

    1988年11月20日,鴻源機構租下中華體育館做為企業運動會場地,因攜帶炮燭入場並點燃,不慎將屋頂燒毀,一萬餘人緊急疏散,有15人遭踩傷、嗆傷、摔傷。

    由於承諾會將中華體育館拆除重建的鴻源機構於1990年初因政府打擊非法吸金後突告倒閉,重建工程因而終止。

    於是,中華體育館遭燒毀拆除後,一直到了1996年才展開重建計畫,第二代中華體育館由知名建築設計師李祖原負責設計,工程則發包給達欣工程,但開工後不久即傳出中華體育文化活動中心基金會無法付出工程款,導致地基完成後便停工至今,期間曾遭法院拍賣土地卻數度流標。

    直到近年,中華體育文化活動中心基金會清償了相關債務,更拜臺北都會區地價飆漲所賜,加上捷運松山線動工(部份土地已被臺北市政府捷運局徵收做為捷運站出入口),林國長之孫林命嘉決定將原址重新再開發,不再做為體育館用途。

  • 鴻源籃球隊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3-06-24 19: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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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11月20日,鴻源機構在中華體育館內施放沖天炮造成火災,結果將頂棚燒毀。

    位於台北市南京東路的中華體育館,是泰國華僑林國長在1963年興建的,不幸的是,1988年11月20日,鴻源投資機構承租中華體育館舉辦運動會,啦啦隊施放焰火及沖天炮不慎引燃大火,屋頂被燒半毀,一萬餘人緊急疏散,有15人遭踩傷、嗆傷、摔傷。由於承諾會將中華體育館拆除重建的鴻源集團於1990年初因政府打擊非法吸金後突告倒閉,重建工程因此停止,導致該館至今重建無期。

    1981年,沈長聲、劉鐵球、於勇明等人以投資公司名義成立鴻源機構,實為老鼠會,藉由提供誘人的高利率,非法吸集民間游資近新台幣1000億元。

    1990年初,鴻源機構突然倒閉,留下16萬債權人與新台幣900餘億元負債的殘局,一時間造成台灣金融體系動盪不安。鴻源機構旗下的鴻源籃球隊,隨著鴻源機構迅速解體。

    鴻源機構是台灣第一家以月利四分(4%利息)高利貸與老鼠會形式吸收民間游資的投資公司,當時台灣的合法投資產品不多,鴻源機構很快就成為社會大眾眼中的「金雞母」,投資人以中華民國國軍退伍軍人與公教人員居多。

    1989年6月30日,立法院修正《銀行法》,檢調單位開始強力查緝地下投資公司,鴻源機構在連續三星期內發生四次擠兌風暴,短短兩星期內鴻源機構就支付新台幣200億元現金。

    1989年11月,劉鐵球因為腦溢血病逝,鴻源機構營運開始走下坡。

    1990年1月9日,鴻源機構突然倒閉,把利息降低至 1.4%,但卻在4月正式結束營業,超過16萬人因此賠光積蓄,非法吸金總額高達新台幣940多億元,依法處理其資產後卻只得到新台幣40億元,所以每人可分到的賠償金非常少。

    1990年12月18日進行審判,雖然鴻源案案情重大、許多人甚至賠上畢生積蓄,鴻源機構首腦沈長聲卻僅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新台幣300萬元,於勇明則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而且1994年沈長聲與於勇明就假釋出獄。

    由於沈長聲在案發前便已脫產,再加上宣告破產的沈長聲在出獄後竟還能過著奢華的生活,所以坊間認為沈長聲很可能隱匿了龐大的資產,並以脫產的手段擺脫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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