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在房間 4 天不講話、常常離家出走:梁朝偉,一個古怪的王者】
有些人,僅管不常出現在江湖,江湖卻從未忘記過他,像是今天《尚氣》上映,梁朝偉的演技,依然是神一般的存在。
李安形容,梁朝偉是導演們的夢想;王家衛則說,梁朝偉是一個永恆的演員。
一個演員能做到讓人看見夢想、洞見永恆,無...
【關在房間 4 天不講話、常常離家出走:梁朝偉,一個古怪的王者】
有些人,僅管不常出現在江湖,江湖卻從未忘記過他,像是今天《尚氣》上映,梁朝偉的演技,依然是神一般的存在。
李安形容,梁朝偉是導演們的夢想;王家衛則說,梁朝偉是一個永恆的演員。
一個演員能做到讓人看見夢想、洞見永恆,無非就是長存赤子之心罷了,如何讓自己永保童心,梁朝偉做的只有兩件事:獨處,以及有意識地生活。
—
演藝圈皆知梁朝偉熱愛獨處,甚至已到孤僻與古怪的程度。
早年,妻子劉嘉玲會邀請林青霞、王菲和張國榮湊桌打麻將,梁朝偉不大會出來打招呼,而是關在房間聽很大聲的搖滾樂,吵得客廳的張國榮直喊「我頭好暈」。
好不容易,梁朝偉走出房間,自行跑去廚房泡龍井或普洱,喜滋滋走到牌桌向朋友們逐一介紹茶品與茶道,不過大家忙著算牌、無人搭理他,最後一樣是張國榮不耐煩回應:「隨便啦,你弄個茶包給我就好。」
與朋友身在同個空間,梁朝偉彷彿活在異次元,用自己的方式向朋友傳遞善意,所幸朋友們願意理解。
張國榮就曾說:「梁朝偉是一個古怪,但是心地非常善良的人。」
—
梁朝偉的古怪,是他鍾情於一個人的悲歡,還是個「想到什麼就去做」的人,從未在乎時間與場合。
他崇拜作家村上春樹與三島由紀夫,遇到喜歡段落能夠一字不漏背出。
因讀完《挪威的森林》而一個人飛去日本住好幾個月,夜夜待在居酒屋,盯著紅男綠女們酒酣耳熱的姿態,想像他們就是村上春樹口中「身在無人島、為了寂寞相擁的光屁股孩子」。
他曾搭飛機去倫敦,在公園餵一個下午的白鴿,當天夜裡就搭機返港。為此,香港知名作詞人黃偉文還曾在專欄中提起這件奇事:「雖然心想『他有沒有搞錯啊?』,但心裡還是恨不得馬上去試一次。」
梁朝偉被問起這段餵鴿奇談,笑著回答誇張了,仍向記者承認:「我是喜歡一個人跑來跑去沒錯。」
—
劉嘉玲數次提及梁朝偉的「怪」。
她透露某天家裡施工來一堆陌生人,丈夫不喜噪音與人群,直接拎著行李箱就走,直至工人離去後才返家。
拍攝《阿飛正傳》,因一場吃梨子畫面拍 27 次都拍不好,梁朝偉回到家一語不發做家事,幾天後向妻子拋出一句「原來王家衛只是要我一個背影呀」如此前言不搭後語的體悟。
但最讓劉嘉玲難忘的,依舊是張國榮過世,梁朝偉把自己關在房裡四天,不說話,不想吃飯,直到第五天才嚎啕大哭起來。
—
一個遺世獨立的奇特隱士,不見得代表他無情,而是把他的心思花在值得的人事物上,並且深情以待。
梁朝偉是浪漫的,曾醉心於 Lawrence Block 的偵探小說,去美國宣傳《2046》前主動寫信給作家,只想與偶像暢聊文學一個晚上。
他是念舊的,某年聖誕節前夕與張震小酌閒聊,有感而發說出十年前拍攝《東邪西毒》的對白,長達三分鐘,讓張震暗暗心驚。
他是熱情的,因《一代宗師》練詠春拳上癮,成天與導演好友麥兆輝與莊文強討論練拳體悟,煩得麥兆輝都說:「好了,別再來找我聊天了。」
甚至,他首次參加維多利亞港的帆船大賽,開心地說只想與帆船好手以船會友,結果當天比賽奪得亞軍。
一個人,梁朝偉可以做很多事。
可重點是,他都能把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做到最好。
—
梁朝偉會愛上村上春樹,我並不意外。
村上春樹是一個熱愛獨處的人,除了寫作,他也是爵士樂愛好者,每天早上出門慢跑,還深耕「翻譯」學問,將自己喜歡的英文小說翻譯成日文。
歷史中許多知名的思想家都知道「獨處」的重要性。
盧梭堅持每天獨自步行 6 小時,出版《一個孤獨漫步者的遐想》,強調孤獨有助人類靈魂解放;吳爾芙早上十點都要獨自外出散步,聞花香、聽鳥鳴,就擁有寫作靈感;梭羅直接將自己流放到瓦爾登湖,透過半隱居學習專注。
但我認為,若想成為一位懂得感受的人,「獨處」不過是第一步,還是最粗淺的,畢竟這兩年因疫情緣故,我見到很多人都「被迫獨處」,卻也不認為他們有多開心。
於是這便回到我一開始說的:不只獨處,你還必須練習「有意識地生活」。
—
王家衛說過,演員有三種。第一種演員很聰明,讓他練 30 遍他只練 3 遍就會,接著便不練了;一種比較規矩跟認真,像是劉德華,讓他練 30 遍他就會練足 30 遍。
「梁朝偉,他是那種你讓他練 30 遍,他會練 300 遍的人。」
一個 30 遍的事情,為什麼梁朝偉可以練到 300 遍?
這已經與「認不認真」沒有多大關聯,梁朝偉是發自內心在感受這門技藝,測試看看自己能把這件事練到怎樣,以玩樂心態去摸索。
張曼玉跟劉嘉玲,一個是演戲上的知音,一個是相愛 30 年的妻子,她們對梁朝偉的共同評價是:偉仔,就是一個小朋友。
我們回想小孩子是什麼模樣?
小朋友獨自在家,給他一個破紙袋,他就能玩出各種情懷,把它當成包包,當帽子,竭盡所能開發。
尼采說過,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回到孩童狀態,天地皆為遊樂場,抱持著這種心態,你自會在冒險裡有意識專注,學都不用學,是渾然天成的行為。
梁朝偉,把泡茶變茶道、打拳變拳道、玩帆船玩到亞軍去,把自己放進世界裡,進行無窮無盡的探索。
這種人,演戲演到被封神,我絲毫不覺得奇怪。
#尚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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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在房間 4 天不講話、常常離家出走:梁朝偉,一個古怪的王者】
有些人,僅管不常出現在江湖,江湖卻從未忘記過他,像是今天《尚氣》上映,梁朝偉的演技,依然是神一般的存在。
後輩們無不期盼與他並肩前行,最終依舊只能望著他絕塵的背影,神秘、難以忽視,兩相矛盾的形容詞,放到梁朝偉身上沒有二元對立,反而交互襯托,存在感強烈,倒是成為無雙。
李安形容,梁朝偉是導演們的夢想;王家衛則說,梁朝偉是一個永恆的演員。
一個演員能做到讓人看見夢想、洞見永恆,無非就是長存赤子之心罷了,如何讓自己永保童心,梁朝偉做的只有兩件事:獨處,以及有意識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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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圈皆知梁朝偉熱愛獨處,甚至已到孤僻與古怪的程度。
早年,妻子劉嘉玲會邀請林青霞、王菲和張國榮湊桌打麻將,梁朝偉不大會出來打招呼,而是關在房間聽很大聲的搖滾樂,吵得客廳的張國榮直喊「我頭好暈」。
好不容易,梁朝偉走出房間,自行跑去廚房泡龍井或普洱,喜滋滋走到牌桌向朋友們逐一介紹茶品與茶道,不過大家忙著算牌、無人搭理他,最後一樣是張國榮不耐煩回應:「隨便啦,你弄個茶包給我就好。」
與朋友身在同個空間,梁朝偉彷彿活在異次元,用自己的方式向朋友傳遞善意,所幸朋友們願意理解。
張國榮就曾說:「梁朝偉是一個古怪,但是心地非常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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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朝偉的古怪,是他鍾情於一個人的悲歡,還是個「想到什麼就去做」的人,從未在乎時間與場合。
他崇拜作家村上春樹與三島由紀夫,遇到喜歡段落能夠一字不漏背出。
因讀完《挪威的森林》而一個人飛去日本住好幾個月,夜夜待在居酒屋,盯著紅男綠女們酒酣耳熱的姿態,想像他們就是村上春樹口中「身在無人島、為了寂寞相擁的光屁股孩子」。
他曾搭飛機去倫敦,在公園餵一個下午的白鴿,當天夜裡就搭機返港。為此,香港知名作詞人黃偉文還曾在專欄中提起這件奇事:「雖然心想『他有沒有搞錯啊?』,但心裡還是恨不得馬上去試一次。」
梁朝偉被問起這段餵鴿奇談,笑著回答誇張了,仍向記者承認:「我是喜歡一個人跑來跑去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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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嘉玲數次提及梁朝偉的「怪」。
她透露某天家裡施工來一堆陌生人,丈夫不喜噪音與人群,直接拎著行李箱就走,直至工人離去後才返家。
拍攝《阿飛正傳》,因一場吃梨子畫面拍 27 次都拍不好,梁朝偉回到家一語不發做家事,幾天後向她拋出一句「原來王家衛只是要我一個背影呀」如此前言不搭後語的體悟。
但最讓劉嘉玲難忘的,依舊是張國榮過世,梁朝偉把自己關在房裡四天,不說話,不想吃飯,直到第五天才嚎啕大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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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遺世獨立的奇特隱士,不見得代表他無情,而是把他的心思花在值得的人事物上,並且深情以待。
梁朝偉是浪漫的,曾醉心於 Lawrence Block 的偵探小說,去美國宣傳《2046》前主動寫信給作家,只想與偶像暢聊文學一個晚上。
他是念舊的,某年聖誕節前夕與張震小酌閒聊,有感而發說出十年前拍攝《東邪西毒》的對白,長達三分鐘,讓張震暗暗心驚。
他是熱情的,因《一代宗師》練詠春拳上癮,成天與導演好友麥兆輝與莊文強討論練拳體悟,煩得麥兆輝都說:「好了,別再來找我聊天了。」
甚至,他首次參加維多利亞港的帆船大賽,開心地說只想與帆船好手以船會友,結果當天比賽奪得亞軍。
一個人,梁朝偉可以做很多事。
可重點是,他都能把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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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朝偉會愛上村上春樹,我並不意外。
村上春樹是一個熱愛獨處的人,除了寫作,他也是爵士樂愛好者,每天早上出門慢跑,還深耕「翻譯」學問,將自己喜歡的英文小說翻譯成日文。
歷史中許多知名的思想家都知道「獨處」的重要性。
盧梭堅持每天獨自步行 6 小時,出版《一個孤獨漫步者的遐想》,強調孤獨有助人類靈魂解放;吳爾芙早上十點都要獨自外出散步,聞花香、聽鳥鳴,就擁有寫作靈感;梭羅直接將自己流放到瓦爾登湖,透過半隱居學習專注。
但我認為,若想成為一位懂得感受的人,「獨處」不過是第一步,還是最粗淺的,畢竟這兩年因疫情緣故,我見到很多人都「被迫獨處」,卻也不認為他們有多開心。
於是這便回到我一開始說的:不只獨處,你還必須練習「有意識地生活」。
—
王家衛說過,演員有三種。第一種演員很聰明,讓他練 30 遍他只練 3 遍就會,接著便不練了;一種比較規矩跟認真,像是劉德華,讓他練 30 遍他就會練足 30 遍。
「但是梁朝偉,他是那種你讓他練 30 遍,他會練 300 遍的人。」
一個 30 遍的事情,為什麼梁朝偉可以練到 300 遍?
這已經與「認不認真」沒有多大關聯,梁朝偉是發自內心在感受與享受這門技藝,測試看看自己能把這件事練到怎樣,是一種以玩樂心態去摸索,觀察自己可以走向哪裡。
張曼玉跟劉嘉玲,一個是演戲上的知音,一個是相愛 30 年的妻子,她們對梁朝偉的共同評價是:偉仔,他就是一個小朋友。
讓我們回想小孩子是什麼模樣?
大家是否見過小朋友獨自在家,明明給他一個破紙袋,他不但能自得其樂,甚至還會竭盡所能去「開發」這個破紙袋,把它當成包包,把它當成帽子,諸如此類。
尼采說過,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回到孩童狀態,天地萬物皆為遊樂場,抱持著這種心態,你自會在冒險裡有意識地專注,學都不用學,是一種渾然天成的行為。
梁朝偉,能把泡茶變茶道、打拳變拳道、玩帆船玩到亞軍去,把自己放進世界裡,進行無窮無盡的探索。
這種人,演戲演到被封神,我絲毫不覺得奇怪。
#尚氣
#尚氣與十環傳奇
https://www.adaymag.com/2021/06/12/leung-chiu-wai-and-his-solitude-philosoph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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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寶石戒指的愛情】
本篇又名〈富婆奇遇記〉〈路茜阿姨,我不想努力了〉〈一個年輕的墨西哥小夥子瘋狂追我該怎麼辦?〉(笑)
還是出自希區考克,小編最愛的神轉折大師。不過這篇的安排倒是沒太多懸念,所好奇的不過是,那個小夥子最後想做什麼罷了。
來看看他究竟想幹啥吧。
-
愛神光顧 / 希區考克
三位中年女士圍坐在墨西哥酒店的早餐桌旁,外套鬆散地披在她們的肩上,看得出來,她們是費城郊區上層社會住宅區的那些女士們中的一部分。
「請給我一點咖啡。」埃倫·亞內爾小姐用西班牙語對招待說。她曾在國外旅遊過,知道如何與外國服務員打交道。
「嗯,咖啡要半熱的。」說話的是維拉·朱利特夫人,她是三人中年紀最長的,正覺得墨西哥的早餐冷冷颼颼的。
第三位女士路茜小姐沒說話,只是看了看錶,馬瑞歐該到了。
片刻之後,招待把一壺半熱的咖啡放到了她們的桌上。
「我想,路茜,」埃倫說,「讓馬瑞歐早點來,也許是個不錯的主意。這樣我們就能到外面找個地方吃上一頓熱點的、更好的早飯了。」
「馬瑞歐已經替我們做了很多事了。」路茜說。當提到這個年輕墨西哥導遊的名字,她的臉就激動得微微發紅。她感到激動和臉紅是因為她的女伴提到他,而她正想像著他強壯甚至有些粗野的墨西哥人的腿。昨天,她們的墨西哥導遊划船送她們去雪契米科水上花園時,她看到了那雙腿。
在五十二年寧靜的獨身生活中,路茜·布朗小姐也許從未想到過一個男人的腿(當然更不會在早餐桌旁)。這是到達墨西哥一個月以來,一個令人心煩意亂的變化。這類的變化也許早就發生了,那時她生病的父親剛剛去世,卻又出入意料地留給她一筆遺產。而路茜小姐自己直到在這裡碰到馬瑞歐那天,才發現這種變化的存在。
那天一開始,她感到會是多事的一天。當在充滿陽光的酒店臥房醒來時。路茜感到一種渴求自由的感覺也甦醒了。這種感覺一直存在,隱隱地撼動她莊重的靈魂。吃早飯時它縈繞在擺放餐桌的院子裡。餐桌上飄蕩的,還有她的女伴喋喋不休的談話(旅途的費用實際上是路茜為她們負擔的)。但無論是維拉對清晨的冷空氣的抱怨,還是埃倫對塔西克城勢利的評價,都不能中斷這種感覺。
對路茜小姐來說,生活中似乎只有費城,塔西克城褪色的粉紅屋頂和閣樓呈羽毛形狀的教堂是一個不能實現的夢:一個玫瑰紅的城市,幾乎有時間那樣古老……
那天,當她看到那枚戒指時,也許就是她旅途中最快樂的一刻。在樹葉廣場的一個銀器店裡,維拉和埃倫正在為一個銀壺和店主討價還價時,路茜發現了那枚戒指。在她的眼裡,它並不高雅,幾乎可以說得上粗俗、招搖。戒面是一顆碩大的但不值錢的藍寶石,戒指是銀質的,但在戒指中似乎閃爍著一種神秘的光芒吸引著路茜。她把戒指套在手指上,讓它反射出上午的陽光。她覺得它使她母親的訂婚戒指都黯然失色,儘管那訂婚戒指的價值在這只寶石戒指的五十倍之上。路茜小姐感到一種莫名的興奮。瞥了一眼維拉和埃倫令人氣悶的背影,她開始把戒指從手指上取下來。
但戒指在手指上紋絲不動,這時維拉和埃倫轉過身來,看到了它,輕輕叫了起來:「路茜,它真漂亮。」「簡直像一枚訂婚戒指。」
路茜小姐的臉又紅了,「別犯傻,我只是試試,它對我來說太年輕了。戴上它我看上去……」
她繼續想把它弄下來。墨西哥店主在旁邊低聲恭維著她。
「真是討厭,不過看來我是弄不下來了,我想我得……」
路茜小姐用遠超過那藍寶石戒指價值的錢把它買下來。儘管如此,那筆錢對她仍是無足輕重的,這次旅行,經濟方面的事由埃倫負責,因為在這方面她很「在行」。因為戒指卡在路茜小姐手指上,她還想和店主侃侃價,但路茜小姐說:「回酒店我會用肥皂和熱水把它弄下來的。」
不過她一直也沒能把戒指從手指上給弄下來。
在塔西克城,路茜小姐的精力好像特別充沛。晚上吃飯前維拉和埃倫都在房間裡休息,想把腳的酸痛減輕一點,而她決定再去一趟廣場上的聖塔·普裡斯卡教堂。第一次參觀這個教堂,和她的女伴在一起她總覺得不太自在,她想獨自在冷清、灰暗、簡陋的教堂裡體會它獨特的氣氛。那種氣氛與路茜家鄉的教堂的氣氛是不同的。
穿過橡木門,路茜小姐步入教堂大廳,修飾著黃金葉花朵和天使像的聖壇在她面前隱約閃現。一個年老的農婦,身著黑衣,手裡的蠟燭照在聖女像上。一條狗跑進教堂,四處看了看,又跑出去了。這些小小的場景給路茜小姐一種奇異的感受。它們帶著天主教的和異國的情調,似乎在召喚著她。一種她自己也說不清的衝動使她屈膝跪下,模仿著那個年老的農婦,開始祈禱。她的藍寶石戒指在灰暗的燭光中閃動著和這教堂一樣奇異的光芒。
路茜小姐只跪下一小會兒,當站起來時,她感到右邊有一個人。她轉過頭看見一個墨西哥小夥子。他穿著一塵不染的白衣,跪在幾碼外的地方,濃密的黑髮在他虔誠的額頭上反射出點點微光。路茜小姐站起身時,他們的目光正好相遇。那只是短短一瞥,但他的臉給她留下了一個鮮明的印象。路茜小姐看到他褐色的皮膚,奇特的雙眼,還有一種深沉溫和的耐心。總之,簡短的相遇讓她感到已經看到了一些這個陌生城市的陌生的人們的內心。簡短的相遇使路茜小姐記住了那個墨西哥小夥子。當然她不會把這個告訴維拉和埃倫的。
路茜小姐離開教堂,心情愉快地向酒店走去。黃昏的陽光已越來越暗,當她穿過擁擠的集市到通向酒店的街上時,已經是晚上了。街上沒幾個人,她的腳步聲迴響在石板路上,聽上去顯得分外孤獨,一個男人的影子搖搖晃晃地向她走來。這時街上除了他們沒有第三個行人,但路茜小姐並不害怕,只是提醒自己前面是個醉鬼,要離他遠點。那個喝醉的人搖搖晃晃地越走越近,路茜小姐有點想折回後面的集市,但她很快打消了這個念頭,她是美國人,是不會被傷害的。她繼續向前走著。
但恐懼仍然還在。當她走到那男人面前,他盯著她,向她揮手,要錢。那是個滿臉鬍子的流浪漢,滿嘴酒氣,說著她聽不懂的西班牙語。路茜小姐是從他的手勢和表情猜出他在乞討。但她對這些街頭流浪漢沒有什麼同情心。她搖搖頭,準備繼續向前走。一隻骯髒的手拉住她的衣袖,難懂的西班牙語又響起來。她用勁甩開那只手。那個男人眼裡閃現出憤怒的神情,他惱火地舉起手臂。
顯然那個流浪漢並不想傷害她,但路茜小姐本能地向後一退,她的鞋根卡在路面上的石板縫隙中,她摔倒了。她躺在那兒起來,她的腳踝扭傷了。
流浪漢站在她旁邊。這時路茜小姐感到了真正的恐懼。一種不由自主、忽然發生的恐懼壓倒了她。
忽然在街邊的陰影中,另一個男人的身影出現了,一個整潔的穿白衣的男人。路茜小姐看不到他的臉,但她知道是教堂裡的那個小夥子。她看到他把那個流浪漢推開,然後要他走。流浪漢回頭看了看,搖搖晃晃地走開了。
路茜小姐感到一個人的臉離自己的臉很近,接著一隻有力的手托住她的背,扶她起來。她聽不懂小夥子說的話,但他的語調很溫和,充滿關心。
「女士,」他說,看了看流浪漢離開的方向,「他已經走了。」這個墨西哥年輕人的牙在月光下反射出潔白的光。他接著說:「我叫馬瑞歐,從教堂那邊過來。讓我送你回酒店,好嗎?」
路茜小姐的腳踝很痛,馬瑞歐一直把她送到酒店,再把她送回房間。她的情形在維拉和埃倫之間引起了一陣慌亂。
看到馬瑞歐仍然關切地站在一旁,埃倫拿起她的提袋,問:「我們該給他多少錢,路茜?」
但路茜小姐不想這樣做,她說:「不,錢對這個年輕人會是一種侮辱。」
馬瑞歐似乎聽懂了她的話,他也說了幾句,但路茜小姐卻不怎麼能聽懂。最後馬瑞歐拿起她戴藍寶石戒指的手,吻了吻,鞠躬,然後離開了房間。
那就是馬瑞歐如何走入了這三位女士的生活,而且顯然他並不想很快離開她們。第二天早上,他來到酒店,找到了路茜小姐。這次路茜小姐第一次正面看到他的臉。他並不是很英俊,他的睫毛很長,但眼睛靠得太近了。厚厚的嘴唇上長著八字鬍,但鬍鬚稀疏,不大好看。只是他的手指有力而修長。總的來說,這個小夥子給人某種熱情和可信的感覺。
他解釋自己是個大學生,想在假期掙點錢,所以希望能做女士們的導遊。由於路茜小姐的腳扭傷了,他建議替她們雇輛車,司機也由他兼任。而他索要的報酬卻令人吃驚地少,而且堅持不需要付更多。
第二天他租到一輛車,便宜的租金使得精打細算的埃倫小姐也十分滿意。於是馬瑞歐開始熱情而認真地帶著她們在各個景點之間遊玩。
衣著整潔的馬瑞歐的陪伴令路茜女士很高興,其實三位女士都很高興。他為她們訂了不少遊覽計畫。一天,他帶她們攀登玻卜卡貝特山,好幾個小時之中,她們在世界上最美最神秘的山峰前,激動不已。有時當馬瑞歐和路茜小姐單獨在一起的時候,馬瑞歐總是把路茜小姐的手握在掌中,輕輕地撫摸。
那是馬瑞歐用他的方式,繞過語言的障礙告訴她,他非常高興能和她一起分享這次美妙的墨西哥之旅。被他有力的手握住,路茜小姐手指上的戒指又收緊了,但她並沒有感到痛,她所感受到的是另一種與疼痛完全不同的感覺。
在玻卜卡貝特山之行後,路茜小姐決定應該離開塔西克城,去墨西哥城了。
她讓埃倫去告訴馬瑞歐他的使命結束了,還讓埃倫帶去了額外的幾百比索的酬勞。埃倫轉告了馬瑞歐,但馬瑞歐沒有接受那筆錢,而是找到了路茜小姐。他告訴她,墨西哥城裡有不少人並不友好,他伸出他強壯的胳膊說他想繼續照顧她們,而且為她們介紹墨西哥城裡的風光。他強壯的胳膊揮動著,似乎在擁抱著天空、太陽還有墨西哥的群山。他黑色的眼睛和長長的睫毛,卻擁抱著路茜小姐。路茜小姐感到似乎有一種本能在促使著她同意,讓馬瑞歐和她們一起來到了墨西哥城。
到達墨西哥城第二個星期,他們決定去遊覽墨西哥金字塔。像往常一樣,路茜小姐和馬瑞歐坐在前排。他是個出色的司機,路茜小姐喜歡看他全神貫注開車時的側臉,也喜歡聽他不時地喃喃自語,但不大喜歡他用目光注視她的臉,然後向下滑到她的胸前。
他的凝注讓她有些不自在,她用英語對他說:「馬瑞歐,你是美國人說的那種花花公子。你肯定認識很多女孩。」
開始他似乎沒聽懂。沉默片刻,他說:「女孩,花花公子,你是說我嗎?不。」他把手伸進衣袋,拿出一張照片,「女士,這就是我的女孩……」
路茜小姐拿過照片,發現是一個比她還老的婦人。她頭髮花白,眼睛大而憂傷,歲月和疾病在她的臉上留下條條細紋。
「是你媽媽!」路茜小姐說:「給我講講她的事,好嗎?」
馬瑞歐儘量用她能聽懂的詞彙告訴了她媽媽的故事。他媽媽非常窮,一輩子住在一個叫古德羅斯的小村子裡,艱難地撫養著一群沒有父親的孩子,如同人間的聖女。路茜小姐從他的話裡聽出他對他母親幾乎是一種崇拜的愛。
聽到馬瑞歐的話,路茜小姐決定在她的旅行結束前,她要向馬瑞歐問到他母親的位址,然後寄一筆錢給她,讓她能幫助馬瑞歐上完大學。也許她的兒子會因為過分的自尊而難以說服,但作為母親,她會接受的。
「那是金字塔嗎?」埃倫的聲音打斷了路茜小姐的思索。「它們比不上埃及的金字塔。」埃倫繼續說。
但路茜小姐被那兩座太陽金字塔和月亮金字塔打動了。她凝視著幽暗、古老的金字塔,心中感到一種奇特的興奮感覺。這種感覺在塔西克城的教堂裡她也同樣碰到過。
「這些石階我是爬不上去了,」埃倫洩氣地說:「我太老了,天氣也太熱。」
維拉儘管沒覺得熱,但她也老了。她站在金字塔底,衣服披在肩上,手裡拿著從不離手的香煙,說:「你去吧,路茜,你還年輕,而且也好動。」
於是路茜和馬瑞歐開始向上爬。
在馬瑞歐的幫助下,她爬到了太陽金字塔的頂上。雖然陡峭的石階令她累得喘不過氣來,但登上塔頂的感覺真是好極了。
塔頂只有他們兩個人,他們坐在一起。一個是費城來的富有的小姐,一個是偏僻小村裡走出的小夥子,緊挨著坐在一起。他們看著巨大的平原,古老的村落和它們的廟宇散落其間,向下望去可以看到從廟宇通向月亮金字塔的、被稱為死亡之途的路。
馬瑞歐開始給她講祭祀儀式的故事。在過去,這種儀式每年都有一次。
路茜小姐半閉著眼睛,一邊聽著他的話一邊想像著當時的情形:人群湧向他們腳下的平原;巫師站在指定的某級石階上;塔頂是一位衣服一塵不染的青年,那當然就是馬瑞歐。
馬瑞歐是村民們奉獻的祭品,他將被奉獻給神靈。她感到對他的憐憫,她伸出了她的手——那隻戴著無法摘下的戒指的左手,她的手找到了他的,被他溫暖有力的手指輕輕地握住……
路茜小姐幾乎不知道馬瑞歐什麼時候抱住了她,他的頭垂到她的胸前。直到她聞到他皮膚的甜香味和頭髮間香波的氣味,她才猛然清醒過來。她猛地跳起來,似乎從幾個世紀的時光中回到眼前,想起還有兩個女伴在塔下等著,想起還有許多的石階要下。
在返回墨西哥城的路上,路茜小姐決定自己和維拉坐在後面的坐位上,把埃倫換到前面和馬瑞歐坐在一起。
回到酒店時,路茜小姐說:「明天是星期天,馬瑞歐,你最好休息一下,不用來陪我們了。」
他開始反對這個建議。當路茜重複道:「不,明天不行,馬瑞歐。」他臉上的表情就像一個失望的孩子。但很快他的表情變了,他的眼睛挑戰般地直視她的雙眼。
回到房間,路茜小姐感到心猛烈地跳個不停。那眼神所代表的東西是她以往從不敢妄想的東西。她明白,那是一種渴望的眼神。
由於某種原因,她不能理解,而她的心中也從未夢想過,馬瑞歐在追求她。
他在熱烈地追求她。
晚上在上床之前,路茜小姐做了幾件以前她從未做過的事。她穿著睡衣長時間地站在臥室裡的長鏡前,真切地感到,自己是一個女人。
她沒有看到自己有什麼新的驚人的東西。但這只是她的外表沒有將她內心將要發生的,和已經發生的驚人的變化表現出來而已。
她並不美麗,即使年輕的時候也不曾美麗過,而現在已人到中年了。她的頭髮快白了,鬆散的搭在額前。她的眼睛仍然清澈,而且正充滿了歡樂,但在它們周圍卻是歲月留給她的陰影與皺紋。在睡衣下面,她的胸依然挺實,但身材卻已經不行了。事實上,無論她的面孔還是身材,都沒有什麼地方能夠吸引人了。而她卻被人追求。她知道,一個墨西哥的英俊年輕人感到了她身上某種吸引人的東西。
路茜小姐對很多事並非一無所知,她知道不少年輕人追求年老的女人是為了最後能繼承她們的財產。但馬瑞歐除了拒絕任何額外的報酬以外,甚至不知道路茜小姐是她們三人中最富有的一個。只有費城的一個律師和她家族的一些人知道她真正擁有多少財產。不,如果馬瑞歐是為了錢,他就該把眼光放到埃倫身上。埃倫掌握著她們的錢袋,而且在任何時候都不讓任何人知道她手裡的錢實際上屬於路茜。
面貌普通、衣著單調的路茜小姐身上沒有任何地方顯示出富有。她母親的訂婚戒指上有一顆值錢的鑽石,但也只有專業的珠寶商人才能看出來。而那個藍寶石戒指也不值得任何人為它花費精力與時間。如果她能把它從手指上弄下來,作為感謝,她會很高興把這戒指送給他。
不,墨西哥城裡有上千的女人比她顯得更富有,還有更多的女人年輕美麗,值得馬瑞歐為之傾倒,還有……
猛然間,路茜小姐為這事的不合邏輯感到一絲恐懼。
也許是未婚女性的本能觸動了她的神經,使她警惕到莫名的危險。
路茜小姐決心她必須了結這件事,她靜靜地躺在床上,作出了她的決定。
路茜小姐和維拉在長途車站等候。她們都緊緊擁著自己的外衣,似乎很冷。維拉確實有點著涼,她也總是如此。而今天雖然有春日的陽光在照耀,路茜小姐卻也感覺到了陣陣的冷意。她的雙眼,還有鼻子都是紅紅的。
她們等的是埃倫,她落在後面是為了把酬勞付給馬瑞歐。帕茲考羅的汽車20分鐘後啟程。
埃倫來了,她的鼻子也是紅紅的。
「妳不能那樣幹,路茜,」她抱怨說,「那樣太狠心了。」她把兩張一百比索的鈔票交到路茜手裡。「我覺得把這個給他時他就像要打人,」她解釋說,「而且他讀到妳的信時就像孩子那樣地哭起來。」
路茜小姐聽了默不作聲。在去帕茲考羅的整個路上她都幾乎一言不發。
寧靜的帕茲考羅湖旁,一家旅店的走廊上,三位女士圍坐桌旁開始吃晚飯。從不願安靜的埃倫在討論著第二天的計畫,路茜小姐卻顯然心不在焉。她的目光轉向墨綠色的湖面,研究著湖上一串串的小島,還有在湖面掠過的禿鷹,它們發出粗糙的叫聲,貪婪地尋找著動物的屍體。
過了一會,她站起來說:「有一點冷了,我要回房間去了,晚安。」
路茜小姐的房間有個小陽臺,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看到湖面。陽臺下面就是沉入黑暗的湖面,晚歸的漁夫們用模糊的聲音交流著一天的收穫,偶爾就唱上一段當地的民歌。
路茜小姐靜靜地坐著,看著他們,心中想著馬瑞歐。自打離開墨西哥城,她就在想念馬瑞歐,現在她為自己魯莽地趕走馬瑞歐而後悔不已。她應該自己和他說。她難過地猜測他會怎樣猜疑……這些想法深深地刺痛著她,她傷害了他……
她的胡思亂想被打斷了,因為她在下面的漁夫中看到了一個雪白修長的身影。路茜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心開始狂跳起來。她扶著欄杆,極力向前探,向黑暗中望去。的確,路茜看到一個熟悉的影子在那裡敏捷、優雅地閃動著。
但那不會是馬瑞歐,他被留在數百英里外的墨西哥城了,而且路茜還特意吩咐埃倫不要告訴他她們的去向。
穿白衣的人影從遠處向她窗戶所在的湖岸飄來。湖岸上射出的一片燈光照在他的身上,使人能夠看清楚。
那是馬瑞歐。
她探下身去,心就像一隻不知所措的鳥兒跳個不停。他就在她下面,他們之間只有十五英尺。
「路茜小姐,我終於找到妳了,」他用西班牙語說:「我知道,我會找到妳的。」
「但,馬瑞歐,你是怎麼……?」
「長途汽車公司告訴我,妳們到這裡來了。」
她看見他高興地笑著,雪白的牙忽隱忽現。「路茜小姐,怎麼妳一聲不響地就離開了呢?甚至沒有說一聲再見。」
她沒有回答。
「但我現在來了,我仍然為妳效勞。明天妳和我到湖上去,好嗎?在其他兩個女士醒來之前,就妳和我。湖上有月亮,我們還能看見日出。」
「好吧……」
「明早五點我來接妳,我會弄條船。鳥兒們還沒醒,我就會在這裡等妳了。」
「好吧……」
「晚安,我的小姐。」
路茜小姐回到房間,當她換上衣服躺到床上,她感到自己的手在顫抖。
直到凌晨,她還沒有平靜下來,直到窗戶下傳來低低的口哨,告訴她馬瑞歐已經到了,她感到自己仍在顫抖。
她飛快地穿上衣服,理理頭髮,披上件衣服,跑下樓去。旅店裡很安靜,沒人看見她穿過走廊,也沒人看見她順著斜坡來到馬瑞歐的船旁。
他抬起她的手,把它放到唇邊,然後輕輕地把她扶上船。
她沒有一點反對,就像神父將她引向每個人都要經歷的那個神聖之地。
馬瑞歐說得對,天上掛著月亮,是檸檬色的滿月。不透光的湖面上反射出一縷縷的月光。
路茜小姐坐在船裡,雖然很涼,卻似乎完全沒有注意到。她注視著馬瑞歐,他站在船尾,劃著船向湖裡深處劃去。他把褲子挽起來,一直到膝蓋以上。月光下他的腿強壯、粗野。他還唱著歌。
路茜小姐以前未曾想到他的嗓音如此優美。歌聲聽上去很甜,還帶著一種說不出的憂傷。馬瑞歐注視著她,目光從她的臉向下移動,一直到她放在膝上的雙手。手指上那枚便宜的藍寶石戒指,在夜色中幽幽地反射著月光。
小船向多島嶼的湖心深處劃去,路茜小姐已經忘記了其他的一切,包括她身處何時、何地。閃爍的星辰和圓潤的月亮,她都已視而不見。她所感受到的只有一種深沉的寧靜,似乎這種幾乎難以覺察的感覺,要持續到時間的盡頭。
她聽到了馬瑞歐的聲音:「聽,是鳥兒們在叫。」
她聽到了這一群群島嶼中的鳥鳴,但目光所及的地方卻只能看到在天空中無聲息盤旋的禿鷹。馬瑞歐停下來,拿出他們的早飯。有牛肉,麵包,黃油,還有乳酪,他還帶了一瓶紅酒。
他用一把大折疊刀把黃油抹在麵包上,遞給路茜小姐。她這時才感到真的是很餓。她吃麵包,喝著紅酒。酒精進入到她的血液中,令她感到陣陣如少女般的快樂。無論馬瑞歐說什麼她都會發笑,馬瑞歐也在笑,他的目光也停留在她的身上。
他們吃著早飯,就像蜜月中的夫婦。太陽漸漸取代了月亮的位置,把金紅色的光芒灑向湖面。在幾英里之內,她所能看到的只有禿鷹,還有就是遠處飄來的陣陣歌聲。
最後一片麵包吃完了,酒也喝完了,馬瑞歐又拿起槳,向湖心更深處劃去。他不停地劃,再不說一句話。
當她一看到那個島,路茜小姐就知道它是馬瑞歐所選的那一個,它看上去人跡罕至,也遠離其他島嶼,岸邊草長得很高、很密,就像島的流蘇。
他把船靠上去,草立刻將他們包圍起來,就像進入了另一個小得多的世界,他們自己的世界。他握住她的手,輕輕地說了兩個字:「來吧。」
她跟著他如同一個聽話的孩子。他找到一塊乾的地方,他為她鋪上一件衣服,讓她坐下。然後他緊挨著她也坐下來,將她摟在懷中。她能看到他的臉,離她很近,還看見他黑色的眼睛,似乎更近,還能感到他溫暖的,帶著酒味的呼吸。
她閉上眼,知道自從遇到馬瑞歐那天起,就註定會有的一刻就要到來。從教堂相遇的那一天起,幾乎每一件事都在暗示著這一刻終會到來。她能感到他的手輕輕撫摸著她的頭髮、她的臉,還感到他的手握著她的手,握到了那枚藍寶石戒指。
她感到他撫弄著那枚戒指,他的手指都流露出那種傾慕。整個過程看上去很複雜,卻也並不多麼奇特。
他的手開始向上移動,他的手指移到她的喉嚨,輕輕地停下來,她沒有叫,更沒有感到恐懼。
他的雙手開始用力地收緊,他的嘴唇向她的嘴唇壓下去深深地吻著,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吻著。
馬瑞歐扔開沾血的折刀。他討厭看到血,為了拿到戒指得砍下一根手指,更讓他覺得噁心。
至於她手上那枚她母親的訂婚戒指他看也沒看。那枚普通、便宜的藍寶石戒指,幾個星期以來使他對其他任何事物都熟視無睹了。
他把衣服蓋在路茜小姐的屍體上。本來他想把她放到有草的水面下,但又覺得會飄浮出去,被漁夫發現。
這個島幾年也不會有人來,而真的有人來的時候——他抬頭看了看似乎永遠都在盤旋的禿鷹。
再沒有回頭看一眼,馬瑞歐向小船走去,劃向陸地。到岸邊之後,他把小船翻過來,讓它順水飄走。這樣,它就會一直飄到湖的中心地帶。
一個美國婦女和一個船夫駕船進入湖中。他們途中落水,都被淹死了。警察不會在這個巨大的湖中搜尋他們的屍體的。
馬瑞歐搭上一輛返回方向的運貨車。乘著這輛車,他也許就會在古德羅斯村了。
他想他的母親肯定會喜歡那戒指的。
鳥鳴狀聲詞 在 楊智傑 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真名
當時他還不擁有「詞語」這個玩具。
小夜燈的深藍心臟、夏日冰水中的彈珠、生命早期的雨滴……從舊玻璃杯花紋的不同角度,既看到未來,也看得到過去。幾何學中,球體和螺旋並不存在起點或終點,像一個漫長的暑假黃昏,小鎮的理髮院,靜靜旋迴的理容三色棒,周而復始,如環形的無止盡的時光。
還沒有詞語。所以他會記得退燒後,在一陣清涼中的甦醒:是仰躺在黑暗火山底層,從一個只有冥紅和玄黑的世界,被岩漿流送到明亮天光下的一瞬。
蚊子飛翔的聲音,是一枚戒指。
而冬日的冷,是一支綠瑩瑩的浮標,黑暗中輕輕甩出的拋物綫。
還未擁有詞語的時候,世界與自我、意識與現象,更像是沙漏的兩頭,恆常倒轉、濛昧不分。
那是生命前期的逢魔時刻,被一種輕微的舒適與陌生所保護著。但如同黃昏沙灘撿卵石的孩子,即使留戀,也一定要趕在漲潮前離開,否則將獨自被遺留在這片無意義的昏暗之海,永遠浮沉。
於是他穿上鞋子,急忙朝陸地奔去,沿途掉落口袋裡的七色石,被黑暗吞沒,形成一條發光的小徑──
當他回過神來,真正開始認識「字詞」時,這些前語言的生命風景所構成的小路,便被雜草包覆起來;封閉著它們原初的意義,靜靜沉澱在舊背包,有如平安符,守護這個註定要永世不斷在語言中流轉的人。
隱密而溫熱。
※
一生中第一個吐出的單字,聽媽媽說,是「魚」:「魚」的二聲,念的時候最好牙齒要密合,上下唇微敞成對稱的弧形,如此,不須用到喉嚨的力量,發出一個ㄩ的輕音,魚就擺著尾巴,順著微微吐出的氣流而出,展開幼年的整段時空:土地廟旁的水溝、下午的水草、卡在窟窿間的紙屑、肥皂泡、小漩流。
而「燈」這個字,則是一個快睡著的人,半夢半醒間突兀地呢喃出來。蚊帳中她的睫毛變暗。突然,”ㄉ” 的彈舌音,切換了電源開關,進入自己神秘的觸覺層,ㄥ,讓人感到柔和的黃色光,降落在微金的小路、再來是完全的覺醒,光綫進入,測試並毀壞身體某一個櫃子的黑暗,疲憊不堪的人,看到這條光綫。而這種光綫下的動物更像是亮片……
再來是「水」(手掌貼著手掌)、「雨」(耳朵貼耳朵)。
「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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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日本人相信光是發出聲音,寫下文字,就會對接受的對象產生精神上與實際上的影響,而五十音裏頭,也含藏不同神祇的名字,所以使用時須特別謹慎,這說的就是所謂「言霊」(ことだま)的存在。
小說家娥蘇拉·勒瑰恩的《地海戰記》裡,許多巫師都有複數個稱呼,但其中一個,必不輕易對陌生人透漏,那就是事物的「真名」;一個人活在塵世,唯有被賦予真名,或者找到自己的真名,才算完整。
類似的例子同樣存在原始文化裡。人類學家李維史陀曾到過一個南美印地安社群,儘管獲得豐盛的款待,族人卻不願透漏任何一名小孩的名字,直到他誘導其中一名小孩說出他同伴的名字後,李維史陀才用同樣的方式,讓那個孩子又說出另一個孩子的名字。最後讓他得知了整個部落小孩的名字。
書寫,尤其是詩歌,是不是也在尋找各種事物的「真名」呢?掌握住「鳥」這個詞彙的客觀操作;了解鳥在分類學、流體力學、符號學上的功能,並不能順利完成寫作。那麼該做的,會不會只是在意義交纏,黑暗的蛛網中,找出那閃爍的什麼呢──在語言與事物間,直接找到兩個房間之間互通的鑰匙。
「蜜蜂飛出電視。比時流更輕的吊扇
打開海浪
雨水
按編號埋進永恆」
在寫《野狗與青空》時,我不斷感受到「真名」的強烈呼喚。當時我剛結束《小寧》這本敘事詩集的集結,真正處於一種可寫、可不寫的自由放鬆的心智狀態。我從台北遷居到了台東,時常在夜裡散步,拜訪處於公園、海濱、計程車行,各色花紋和個性的狗,而站在九點以後的市中心,聽得見三條街外鳥店的鳥鳴聲。
大海也時常召喚我。下午鍍銀的沙灘、吸納著局部宇宙上億次折射的光綫。兩個人寬度,供牛隻走向河床草場的小通道、一張廢棄的沙發床,駐紮了雨水、寄居蟹、雜草與星空。
羊齒蕨睡眠的氣味、墓草掩蓋起來的聲音。
我感覺到事物和語言的重新連繫。要做的只是如實的寫下。或者不寫。
三十八歲逝世的洛爾迦(Federico García Lorca)在最後的創作階段,決然從超現實主義返回吉普賽與西班牙民謠「深歌」的創作形式,而這被他的好友與戀人達利視為背叛。然而,洛爾迦似乎是在尋找某種民族集體記憶的片段,那些原始的聲音。他撥開荒蕪的草堆,找回那些發光的,帶著音樂的七色小石頭。
所以洛爾迦寫「兩個瘋孩子/哭著去掀動屠夫的眼珠」,和「街燈都已熄滅/而蟋蟀使夜色透明。」
已經看見了真名。所以在長槍黨前,在所有的時間、所有的人類歷史前,皆已無所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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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隱隱的感受到,象徵的詩歌,或者說重返詩歌象徵所指向的特殊時空,於我來說更像是一種鄉愁。那是一種對生命的前語言時期,那個「無主體世界」的渴望與回歸。後來,在一篇科普文章裡,我更加確定了這樣的猜測並非毫無依據,而或許是有它的生物學基礎的。
納博可夫(Vladmir Nabokov)曾說他覺得每個字母都帶有「色彩」。他說:「在我七歲的某天,我正用一大堆舊的字母積木塊搭一座塔。我隨口對母親說,這些積木塊的顔色都不對。這時我們發現,她認為一些字母的色彩和我的字母的色彩完全相同。」
世界上有5% 的人擁有尋常感官之外,被稱為「聯覺(Synesthesia)」的這種感知,那說的是一種能夠將感官訊息,直接連結到另一種感官的覺知能力,例如,有人能夠在數字「13」之中看見深黃色,或者在某種花草香中,聽見來自遠處的弦樂聲。
這樣的聯覺並不神秘。人的大腦分為不同皮質區,其中的神經元用以傳遞並詮釋不同的感官訊息,包含視覺、聽覺、觸覺、以及最接近情感中樞海馬迴的──嗅覺區。對於腦部仍在發育的孩子,這些區域神經仍未分工完成,就好像不同感官的遮色片組成萬花筒,一個大千世界,就在這個有限的時空中繽紛地展開。
所以,在那最初的日子裡,可以從蚊子的嗡嗡聲中,抓取出銀戒指的觸覺,可以在冬日的冷冽中,感受浮標拋出的拋物綫。
那時,詞彙還沒有準備好自己工作的房間。最初的詩歌,在一切暫時都沒有意義時,默默安排了一切的秩序。有時候,我們真的就抓取到了那億萬分之一的時空片段,把眼睛,摁進那閃著冥冥暗光的小盒子裡。
那就是我最初的文學。
《印刻文學八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