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魯凱族聘禮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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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按#
本篇雖以排灣族的傳統婚禮作主題..
不過對整個台灣原住民歷史背景和排灣族都有一個深入淺出的介紹..
是一篇十分詳細的報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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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pumpkin), 信區: Tayal
標 題: 排灣族婚禮探尋
發信站: ☆網路團契焚而不燬站☆ (Tue Oct 3 13:45:43 1995)


§§ 排灣族傳統婚禮探尋 §§


【前 言】

  「婆娑之洋,美麗之島」。位在東南亞,黑潮流經路徑上的一顆
綠色珍珠,於一五四0年被沿岸航行而過的葡萄牙人頌嘆「伊拉-福
爾摩沙」(語譯:哇!多美麗的島呀!)(陳浩洋,1992:9)之後
,正式躍上世界的舞臺,也從此開始了這島人民坎坷的命運。

這島,南北長三七七公里,東西最寬處為一四二公里,總面積是
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屬亞熱帶地區,夏季較長(鈴木質,1992:28-
29)。

這島,在一四二六~一五二二年間被中國明朝周嬰所載之「東蕃
記」裡被稱「台員」。同一時期,沉鐵在「請建澎湖城堡置將屯兵永
為重鎮書」中寫成「大灣」。日本的文獻「華夷通商考」、「和漢三
才圖書」寫成「大冤」,「長崎港草」則寫做「大宛」。一五七三~
一六二0年間,「臺灣」兩字成為慣用,但只限於西南的一角。原來
,使用這些種種的譯音的假借字表明此語並非漢語,乃是台江(往昔
安平和台南兩地,海水深入內陸形成的海灣稱之)西岸原住民西拉雅
族對外來者的稱呼--他們稱外來者為Tai-an或Tayan 。當時外來者
居住在一鯤身--連接安平海岸的七個大沙洲中的第一個沙洲。當他
們聽到這個稱呼,把它發音成Tai-oan ,並自以為這稱呼便是此地的
地名。於是,這些外來的移民者稱此地為「臺灣」,定居於此,將之
視為自己的鄉土,把自己叫做「台灣人」。隨著時代的累積,「臺灣
」這兩個字通用於全島各地,成為該島的總稱(王育德,1993:16-
17;山海文化第五期,1994:20-21)。

這島,一八九五年期間歸日本管轄,其住民包括大和民族、漢民
族及原住民。原住民包括高山族(當時慣用詞)與平埔族。平埔族住
在平地,與漢族人毗鄰而居而受外來漢文化影響較大,並與之融合。
而住在高山的高山族,不論平地所發生的事或所有的科技文明,都不
曾干擾他們的生活,秉持著數千年來的文化,悠閒的蟠居在臺灣中央
山脈的深處(鈴木質,1992:18)。也因此,引起日本文化人類學學
界的青昧,大量研究該文化。這是臺灣島獨特、珍貴的文化資產。隨
著時代的演進,高山族文化受到很大的變遷,甚至因此找不到自己的
根,失落了自己的定位。因此,藉本文的撰寫,探討傳統禮儀的變遷
,並思考其中所傳述之訊息。


【本 論】


一、認識原住民

台灣原住民,究竟何時、何地遷移來到台灣?直到現在仍未有定
論。但無論如何,他們必竟已經在台灣定居至少四千年以上。就語言
而言,台灣原住民屬南島語系(山海文化第一期,1993:125 ),以
人類學來看,他們是屬於馬來系統的印度尼西亞族及密克羅尼西亞族
(鈴木質,1992:19),而且是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方登陸台灣
。所以,他們各族雖然仍持有快消失的印度尼西亞族及密克羅尼西亞
族特質(呂炳川,1982:5),生活習性及少數言語用詞上有相同或
相似,但各族間的文化仍然各不相同、各有特色。

在台灣歷史上,原住民的族群多達二十多種,使用二十二種語言
,現在尚存十五種語言,其中十二種仍為民間採用(山海文化第一期
,1993:125 )。這二十多種的族群,在中國清朝統治時代,被分為
兩大類,一為「生蕃」(又稱高山蕃、蕃人、兇蕃、蕃、蕃民、野蕃
、界外蕃及蕃族等);另一為「熟蕃」(又稱平地蕃、土蕃、歸化生
蕃、良蕃、社蕃、歸化蕃、流蕃、平埔蕃)。前者主要是指現在的十
族原住民,後者是指居住在平地與漢民族雜居,已喪失原有生活、習
俗、形態,而完全被漢化的平埔族。日本統治時期前者被稱為「高砂
族」。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民政府主政台灣,稱前者為高山族,而
後又改稱「山地同胞」或簡稱「山胞」(呂炳川,1982:4)。以上
所使用的稱呼都不是很適當,現今經憲法修正後皆通稱為「原住民」
(以下內容也以該詞表示前文所指之高山族),在國際上學者一概稱
為「Taiwan Aborigines 」。

多年來學者將原住民分類時而九個族群,時而七個族群。現在官
方界定並統稱的原住民族群共有九族,分別是夏賽族、泰雅族、布農
族、鄒(曹)族、魯凱族、排灣族、卑南(彪馬)族、阿美族、雅美
族;但據一般文化界的區分,尚有太魯閣族(官方將該族稱為泰雅族
之亞族),另外居於日月潭附近的邵族有時也被界定為原住民,但是
其文化多以流失。所以,可將原住民族群共區分為十一族。

  以往原住民除了住在平地的阿美族、卑南族、雅美族之外,幾乎
都是居住在100~2000 公尺的山地。原住民的活動區,亦即山區,為
一萬零八十八平方公里,約佔台灣總面積的一半(鈴木質,1992:28
)。不過,目前這些地方多為政府所屬相關機構所管轄,原住民並無
土地所有權。現在,有多數的原住民遷移到平地、都市謀生,傳統的
生活習性及文化正逐漸消失中。


二、排灣族簡介

排灣族Paiwan是廣佈於台灣南部山岳地帶的種族,在日據時代人
口數為一萬八千人(宮本延人,1993:161 ),在七0年代是三萬四
千人(徐鳳翰,1966:55),目前大約是六萬餘人,是原住民諸族群
中僅次於阿美族、泰雅族的第三大族群。排灣族的領域,是以大武山
為其中心,從知本主山的南邊至恒春南邊,標高三千五、六百公尺的
山地,也就是說,大部份分佈於臺東、屏東及高雄三縣境內。北方接
鄰布農族的領域,東北隅則包圍著魯凱族的領域,西北隅緊接著東海
岸的卑南族和山岳地帶,最南端的山地,有少數的阿美族移民部落混
居在其中(宮本延人,1993:161-162)。在該族流傳的神話裡,指
出在大武山的某個高處名曰「排灣」,是其祖先發祥的靈地。現在的
排灣族即是從這個地方分佈到各地,因此將這個地名取為自己的族名
(鈴木質,1992:33)。不過,現今一般學者都認為包括排灣族在內
的所有原住民都在四千年前先後渡海移民而來。而在他們來台之前,
還有原先居住在島上的原住民「小黑人」存在。

排灣族按其族譜可分為兩個大系,那便是拉巴魯系Raval 和布茲
魯系Butsul(宮本延人,1993:162 )。若以語言發音區分,則布茲
魯系尚可分為三系,整個排灣族共有四大部落。四個部落各有各的領
導系統,各自為政。

拉巴魯系位於北方,其中心部落是位於台東縣大溪以南高九百公
尺高山的多亞社Parirayan ,因其為該系主社,故又名為「大社」,
是拉巴魯系的發源地。該系由於緊接位於東方的魯凱族,語言上多少
受其影響,但傳統習俗則與之有顯著不同。

南方的布茲魯系,以其移住來考量,又可分為北部排灣、中部排
灣和南部排灣等諸系統。南部排灣稱為巴里加里拉歐;北部排灣則地
處布茲魯,以此地為中心向南遷移則為中部排灣,亦有向東遷移至台
東。該系有傳統極富特色的五年祭Maruvok ,我們以此祭典的有無而
可區別兩系。

另外,也可依地理位置可區分為東部排灣及西部排灣。西部排灣
居住在屏東的山地,據屏東縣政府山地行政課的資料,臺灣光復後西
部排灣分佈於三地、瑪家、泰武、來義、春日、獅子、牡丹共七鄉。
不過,現在移居平地的族人也不在少數。

排灣族的社會組織採行貴族制度,設有頭目,為世襲相傳,頭目
家的長子不論男女都將繼承頭目之職。頭目之中,還有個大頭目統御
他們,保持頭目傳統威儀。傳統上頭目為部落之首,不僅有權處理部
落內的一切事務,也負責對外的一切交涉。雖然具有如此權勢,但關
乎全部落大事時,仍須召集全部落人民共同商謀(徐鳳翰,1966:58
)。頭目的親戚,稱為貴族,也擁有一定層度之特權及義務。其他的
人民稱之為平民,履行該負之義務。若平民有特殊才藝受頭目賞賜(
例如雕刻),則稱為士。各社會階級各有各的命名,不得逾越。由於
現行政府之村鄉行政體系,使頭目只擁有有限度的權利,不過傳統的
觀念仍使頭目成為全部落精神上的領袖。

排灣族文化最大的特色,是雕刻和服飾及其圖紋。凡舉人形紋、
人頭紋、百步蛇紋、太陽紋,都是雕刻和服飾的好素材,不過,這些
是貴族們才可以擁有,特別是百步蛇圖騰是頭目家的專利品。頭目家
的屋簷有一塊木板雕刻著人面或百步蛇圖騰,乃是權威的象徵。住家
正面的柱子,也有人像雕刻,乃為祖先像,據稱有祖靈在其中,蔽護
全部落。另外,土壺(稱為比拿卡拉卡)及琉璃珠在該族被視為寶貝
,只有貴族才能擁有(宮本延人,1993:170-173)。

排灣族早先在信仰方面是崇拜三種「神」:①撒拉班:為創造人
之神;此神住在大武山下之巴拉印小山邊(即為射鹿之第二部落),
生小孩子時要向這神獻祭;②哇拉陸哇勒:此神住在海中,吞吃海水
,使海水不致暴漲成災。巴拉印村人每年要將一隻豬丟入河中,使這
神不發怒照常吞吃海水:③祖靈:死了的祖先之靈,全部住在森林中
,人的患病死亡均以為祖先神靈在作祟,所以要好好的祭祀。如有患
病時,要將很多錢財給麻拉大(巫師)或殺豬給麻拉大吃,叫麻拉大
把祖先神靈趕出屋去。從以上的信仰,能更具體的看出,排灣族並沒
有所謂的「宗教」,該族所拜的「神」乃因為面對自然不可抗拒的力
量所產生出的敬謂。所以,其對祖先神靈的態度,與其說是祖先崇拜
,不如說是「怕鬼」。從對自然的敬謂心態,發展出許多現代眼光所
謂的「迷信」。排灣族的「迷信」可說是多到無法說盡:如對小鳥、
蛇的「迷信」;對吃飯、吃小米的「迷信」;對撒種收穫之「迷信」
;對死人之「迷信」等等。


三、排灣族傳統婚禮之儀式

婚禮對排灣族而言,不只是家族的事務,更是全部落的重大事務
,特別是頭目家有了婚禮,場面更是盛大。在『台灣省通志』「同冑
志」中,有一段描述排灣族婚禮的文字(洪田浚,1994:61):

排灣族於結婚當日,社內青年男女集聚女家歌舞。當夜新娘由
女友陪同到頭目家,拭淚訴稱將失去清淨之身為人妻。而當新郎
發現新娘欲吻之,新娘即與同伴逃避於親戚家,或友人家,甚至
避於山中。
新郎偕友人尋得後,由友人背新娘往女家。此時新娘須大聲哭
泣,並作掙扎,從此與婚前曾有來往之男友斷絕交往。
新郎於翌日之後,再赴女家作親近新娘動作,新娘驚逃,男方
友人再尋得後背返女家,如此前後三次,第四夜女母以藤蔓縫於
新娘卷上,使女與婿同衾,新郎與刀斷籐條,乃結成夫妻。
翌日,男家會同媒人,將聘禮送至女家,女家將各種禮品分給
親戚,受禮各人亦向男方贈送家具裝飾品。翌日新郎及親戚、媒
人等偕同背負新娘之青年返女家,路中新娘哭啼不停,以衣拭淚


在該族不同的部落中,傳統婚禮程序大體上相同,但仍有少部份
因著習俗不同而有所差異。在徐鳳翰所記載台東排灣族的傳統婚禮中
(1966:59-60),與台灣省通志中所記載的略有不同。以下摘錄相
異處:

排灣族有一種別開生面的婚禮……為頭一天晚上,新娘必須將
內衣褲用五彩線密密緊縫,並故意要媒人陪睡在床邊……到了第
二天晚上,媒人退去……試圖解除她的緊衣,(名謂「破線」)
……不管新娘有無抵抗,新郎都要小心翼翼的為她破線,絕對不
可以馬虎或用刀割斷……待至第三天,新娘即拜辭婆家偕同新郎
返回娘家,並由新娘告知父母破線夜的的詳情,然後再行設宴款
待親友,婚禮始告完成,……

兩種記載之間最大的差別在於婚禮的天數以及所謂「破線」的方
式。關於「破線」的方式,另有一記載(林建成,1994:77)載明是
所用之材質,乃是以堅硬的麻布和相思樹皮,有的則用針線或一層層
衣物,在新娘兩腿與腰間緊繞,然後以粗繩縫住。當「破衣」時僅能
用牙齒去咬斷繩子或撕去樹皮,不得用手。有時要持續幾天才能解開
。這個內容是作者向頭目尋問得知的。

一九八七年元旦,排灣族青山村曾舉行了一場傳統婚禮。(洪田
浚,1994:61-67)在整個婚禮過程中,由於與上述部落習俗的不同
,在「破線」的方式上也有相異之處,而且也有上述所未載之程序如
下:婚禮第一天,迎娶之隊伍必須將一擔擔聘禮挑到女方家,而且女
方家必須有一人出來檢視聘禮,必須符合當出約定的數量及品質;當
婚禮開始時,女方的已婚女性親戚開始盪起鞦韆,這鞦韆是男方親友
用相思木所搭;媒人要替新人舉行「接鼻禮」,然後縫緊女褲,當夜
新郎不得解開。到次日,才分發大螺錢給女儐相,由女儐相解開褲縫
,叫作「密布爾」;在迎娶回男方家的路上,新娘必須表現出憂傷、
哀嚎,多次緊抓路旁樹枝不肯前進。

  上述的傳統婚禮中,有一個儀式「盪鞦韆」必須加以瞭解。在豐
年祭或是部落裡大頭目的女兒、貴族的千金結婚的時候,才可以進行
「盪鞦韆」的儀式。經過祭司福禱之後,鞦韆具有非常神聖的意義。
在族裡的傳說中,有兩項重要的禁忌:⑴男子絕對不可以盪鞦韆,因
為如此會永遠不能生孩子;⑵女子盪鞦韆一定要由男伴將之從原來的
位置背到場中央,並且盪鞦韆前要喝交杯酒。在盪完之後,要跑回原
位(謝世忠,1994:55)。

以上資料,可以窺視出一個大致上通用的傳統婚禮過程。根據個
人向該族人(安坡部落)訪談的結果,再與以上資料作一整理,列出
了以下的排灣族傳統婚禮儀式流程(以拉巴魯系貴族婚禮為例):

⑴婚前預備:

指的是聘禮及婚禮過程中所需物品的準備。除了準備聘禮外,有
一件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婚禮當天需要疊「包固」,是由截截砍整齊
的木頭加以組成。這些木頭在男方到女方家納聘之前,必須由長者到
山上去砍相思木,並且在現場以簡單的刀斧雕刻成男女結合的具像形
體,以便在前往女方下聘時隨著抬豬、牛、古壺、甘蔗等聘禮的隊伍
步行進。
此時所需準備的聘禮,包括殺好的豬一隻、甘蔗、芋頭、整串完
整的檳榔、大的鍋子、農具、豬心、豬肝、豬頸、土壺、琉璃珠、香
蕉、羽毛、刀、小米、鞦韆架、活豬一隻、花冠(羽毛)、(槍)。
以上聘禮為貴族婚禮所需準備。
男方親友在迎娶之前一天,要前往女方家搭鞦韆架。

⑵去女方家Poukus:

①迎取之隊伍:
婚禮當天,迎娶隊伍由男方全家族及親友所組成,由男方頭目領
隊,帶著聘禮及要疊「包固」的木頭前往女方家。

②檢視聘禮:
迎娶隊伍到了女方家部落,要先大聲喊叫表示已到達。女方家便
有一人出來檢視聘禮,是否與當初約定的數量、品質相同。檢視聘禮
十分嚴格,若有不符,則男方家要馬上補齊,否則無法進去部落迎娶
新娘。待檢視後,女方家長老或頭目宣佈,始可過關,進入女方家。

③跳舞:
當迎娶隊伍進入女方家後,開始展開熱鬧的迎取活動。其第一個
活動是跳舞。跳舞時是男女分開,各唱各的歌,各跳各的舞。女方親
友在跳舞中便透過歌詞述說新娘的優點。在跳舞當中,有巫師為其活
動驅邪,也有女子去盪鞦韆。

④疊包固:
進了女方部落,由長者率領的扛木頭小隊,便將男女結合的雕刻
出示給族人看,然後才開始疊包固。有了「包固」可以告訴族人,這
個家有喜事。

⑤新娘逃婚Bnalan:
如果新郎迎娶同部落的女子,則新娘於此時便要逃婚。逃婚的路
徑,通常新娘沿路都會丟東西以示去處。新郎此時要將新娘找出來,
將新娘背回女方家,而且沿路所丟的東西也要揀回來,否則男方家要
將未揀回來的物品補齊。

⑥晚餐

⑦跳舞:
這次的跳舞是通宵的,通常由男士來跳。

⑧花燭夜:
實行「破線」。

⑶迎娶回家Kiyalap:

①帶回背帶:
前一天晚上,男方家有些人會回去,於第二天帶回背帶,準備將
新娘迎娶回家。

②新娘逃婚:
如果是不同部落的男女結婚,新娘通常於此時逃婚。其過程及要
求與上述同。

③隊伍回男方家:
此時女方家會阻擋,表示不捨。男方要再贈禮,隊伍才能行進。
新娘坐轎子Sipabigacal ,由兩條木頭所構成或用更木頭作成椅子。

④回到男方家:
女方家人與新娘一一吻別,然後回家去。而男方親友繼續跳舞。

上述過程,依部落之不同,又有些許的不相異處。不過大多是按
這樣的程序進行。至於天數的長短,則每個婚禮各不相同。社會階級
愈高,天數愈多。


四、在傳統婚禮儀式中使用的「工具」

在排灣族傳統婚禮中,有許多是禮儀上不可少的東西。除了上述
有關「破線」所穿的衣物外,尚有「包固」、「祈那福」、「伊那賓
朗」、「小米酒」、「歌謠」。

⑴包固:

排灣族婚禮儀式中最具有神聖傳宗接代意義的要算是疊「包固」
。「包固」是由截截砍整齊的木頭加以組成,這些木頭在男方到女方
家納聘之前,必須由長者到山上去砍相思木,並且在現場以簡單的刀
斧雕刻成男女結合的具像形體,然後在前往女方下聘時隨著抬豬、牛
、古壺、甘蔗等聘禮的隊伍步行進。進了女方部落,由長者率領的扛
木頭小隊,便將男女結合的雕刻出示給族人看,到了頭目家外才開始
疊「包固」。作法是立四根竹子,在最頂端綁著蕃刀,下端則將木頭
堆疊,男女結合像放置在下層。據說木頭疊的愈高,代表聲望榮耀愈
高,能獲族人的尊敬。「包固」代表一個家的形成,有男女結合的實
值形體,男人是家裡的主人,也應該懸掛起刀械武器以維護家庭。如
此包固一直放置在當地,直到繩子腐壞才卸下來(林建成,1994:71
)。

⑵祈那福:

是排灣族的年糕,代表了女子的貞潔及子孫的繁茂。這是排灣族
的貴族婚禮中不可缺少的聘禮。「祈那福」在排灣族的語意裡,指的
是用葉子包的食物。所採的葉子,就是在台灣山區隨時可見的香蕉與
月桃的葉子。因著所包的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①以小米及豬
肉為原料的祈那福;②包糯米、豬肉的祈那福,體積比前者大;③曬
乾的芋頭磨成粉末,揉合豬肉而包裹,是體積最小的;④特大號的祈
那福,用搗碎的小米與豬肉揉成糰狀而包裹,通常在婚禮後製作分送
親朋好友,約一公尺長(山海文化,1994:114-117)。

⑶伊那賓朗:

乃排灣族特有大香腸。在族人結婚或喜慶時的場合裡,往往會殺
豬以資慶賀。豬的小腸可製成香腸,除了灌入剁碎的豬肉外,還加上
芋頭粉。油炸後食用(山海文化,1994:117)。

⑷小米酒:

故名思意,乃為小米所釀成的酒。這是原住民的最愛、也最傳統
的助興飲料。

⑸歌謠:

當迎娶的隊伍要回到男方家之時,隊伍前方的女方家婦女會哼著
古老的婚禮歌曲,開始跳起舞來(洪田浚,1994:65)。根據呂炳川
(1982:88-90)的調查,有包括「出閣之歌」、「婚禮之歌Ⅰ」、
「婚禮之歌Ⅱ」等。這些歌在女方家婚禮進行時便開始吟唱,有時也
有樂器的伴奏。


【結 論】


原住民的歷史及其傳統禮儀,要探求真象及其意義有如海底撈針
。因為在資料文獻上十分有限,其他的就只有原住民的口碑、傳說而
已,故很難了解其全貌。特別是處於現今社會的原住民,其傳統的生
活及禮儀多已變型或不採行,甚至已經遺忘了。當搜集資料之時,才
發現文獻是那麼的有限,又無法從現在的生活去做田也調查以窺其全
貌。因此,撰寫本文之時,不能胡亂抄寫,特別在有關傳統婚禮之有
限的資料中,試圖去瞭解,以使對排灣族傳統不做浮淺的認識。

世界上不管是那一個民族,不管是被主觀的視為進步的或落伍的
文化,其風俗禮儀必定與其生活方式息息相關。台灣原住民隨著時代
的演進,政權的替換,其文化受到很大的衝擊。部落的自然遷徒,總
會使風俗文化有了或多或少的改變。這就是為什麼同族群不同部落的
風俗禮儀會略有不同。但是如果生活環境及模式被刻意的改變,傳統
的風俗禮儀便會面臨流失。

傳統的排灣族婚禮,是社會封建儀禮的一部份。「禮」規定了封
建社會上下位階的人際關係。在婚禮中,也是如此。不同階級的人幾
乎是沒有婚姻關係,若有,則有一方必須接受降低階級的代價,另一
方則因而升高階級。但是,這樣的封建社會關係在現今外來的漢文化
衝擊下逐漸瓦解,封建禮法也受到質疑與挑戰。因此,原本用以嚴格
區分身份的服飾、頭飾以及門簷、柱樑上的雕刻,也漸漸的模糊了他
們原來的意義。所留下來可以區別的,就只剩下名字而已。

  在宗教信仰上,原住民部落幾乎全部接受基督教(包括天主教、
新教各宗派)信仰,對傳統的信仰以為迷信,棄其儀式而不用。排灣
族亦是如此。由此可見,在婚禮上,基督教的儀式,必然取代原有傳
統的儀式。當傳統的婚禮大多棄之不用,而其中所要表達的意義及教
導,諸如從「破線」中所傳達的貞操觀念、得來不易的愛情等等訊息
,及其他古老習禮和其所蘊含著處處對生命尊敬的意義,我不知道族
人能從基督教婚禮儀式中體認多少?或許,有些族人將傳統及現代婚
禮儀式合併使用,那其中又傳達了什麼意義呢?當時的基督教宣教士
將基督信仰帶入原住民部落,卻忽略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即在每
個古老信仰的背後,禮儀不是信仰圖騰,它有其社會及教育意義,並
以此維持該族群的社會結構及倫理。因此可瞭解的,與傳統信仰息息
相關的風俗禮儀,特別是其中婚姻禮儀,在部落引進基督教的婚禮儀
式的同時,便失去了它的地位及教育價值。

老一輩的族人面對改變後新的環境無言以對,或是活在回憶裡;
年輕一輩的族人找不到自己的根,失落了自己的定位。雖然近年來族
人對文化保存的意識覺醒,政府及世界文化人類學學界也開始對該文
化進行深入的採集及研究,但是已逝去的人、事、物總是難以再追回
,環境的改變總會令人遺忘歷史、傳統。期盼原住民及台灣所有住民
在邁入新的時代,面對原住民文化在異同文化的衝擊之下,共同審思
傳統文化的價值,並努力以創造出能保留傳統精神、又符合於現代的
模式,一代一代的將前人寶貴的精神遺產留傳下去。



參考書目

陳浩洋
1992 台灣四百年庶民史。台北:自立晚報文化出版部
鈴木 質
1992 台灣原住民風俗誌。吳瑞琴編校。台北:臺原出版社
王育德
1993 臺灣-苦悶的歷史。台北:自立晚報文化出版部
呂炳川
1982 台灣土著族音樂。台北:中華民俗藝術基金會
宮本延人
1993 台灣的原住民族。魏桂邦譯。台北:晨星出版社
林建成
1994 頭目出巡。台北:晨星出版社
洪田浚
1994 台灣原住民籲天錄。台北:臺原出版社
徐鳳翰
1966 臺東排灣族巡禮。台北:台灣風誌第十八卷第二期
曾思奇
1993 大陸有關台灣南島民族語言研究的回顧與展望。台北:山
海文化雙月刊第一期
王煒昶
1994 排灣族的飲食文化。台北:山海文化雙月刊第二期
楊森富
1994 平埔族地名解讀及趣談。台北:山海文化雙月刊第五期
謝世忠
1994 山胞觀光:當代山地文化展現的人類學詮釋。台北:自立
晚報社文化出版部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歷史委員會
1984 西部排灣傳道簡史。台北: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百年史



---------------------------這是我於半年前整理的文章,提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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