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魏應充官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魏應充官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魏應充官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魏應充官司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7萬的網紅不禮貌鄉民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這個人很簡單 如果你們不敢監督味全、頂新 就別談什麼食品安全。 上禮拜我寫了一篇文章 指出網路自媒體「食力FoodNext」 對西雅圖咖啡的烏龍報導 ( 後來該報導已經撤下) 我當時列出懶人包,自2015年「食力FoodNext」成立以來,他們對許多台灣的食品業者提出批判,但唯獨食品界的重磅事...

魏應充官司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油飯可以包在粽子裡嗎? —— 端午節快到了,門可以不出,但粽子不可以不吃。即使吃不到,也要在網路上戰一下粽子。 先講結論,在粽葉裡包油飯就是邪魔歪道。 —— 那你知道,在食品裡亂加東西,會有什麼問題嗎? (為了避免爭議,關於粽子的話題已經結束了。)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 魏應充官司 在 不禮貌鄉民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23 1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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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這個人很簡單
    如果你們不敢監督味全、頂新
    就別談什麼食品安全。

    上禮拜我寫了一篇文章
    指出網路自媒體「食力FoodNext」
    對西雅圖咖啡的烏龍報導 ( 後來該報導已經撤下)

    我當時列出懶人包,自2015年「食力FoodNext」成立以來,他們對許多台灣的食品業者提出批判,但唯獨食品界的重磅事件 (#魏應充因為混油案入獄與假釋),我在「食力FoodNext」的FB官網上卻幾乎找不到相關資訊。

    後來有PTT網友查出,「食力FoodNext」的創辦人、副總編,都曾經在味全集團內待過。我把這件事寫出來,結果就有網友寄信給我,請我『不要護航西雅圖咖啡』『不要故意抹黑食力』『不要傷害食安界的良心』之類的。

    來,我可以簡單的說

    ▌一,西雅圖咖啡曾經爆過咖啡混豆事件,這個是他們自己活該欠罵,你們大可批評,我從沒幫西雅圖咖啡洗白這種事,更沒幫他們護航過。

    ▌二,這次「食力FoodNext」烏龍報導有錯在先,本來就是他們理虧,事後他們自己才會把新聞稿撤掉,這本來就該接受網友的公平檢驗,哪有新聞撤掉就要大家閉嘴別再提的道理 ?

    ▌三,PTT網友查證的「食力FoodNext」背景,創辦人有味全集團的人事經歷,我也查過確有此事,不是我憑空捏造。

    ▌四,「食力FoodNext」在2015年成立,當時是由「#原復會社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後來在2018年改由「#厚策思維有限公司」經營。

    原復會社的創始股東
    包括 #童儀展、#林玉婷
    這兩人是現在食力的總編、副總編

    ▌五,童儀展在開創食力之前,曾經擔任味全董事長魏應充「董事長室知識管理組經理」,林玉婷則是魏應充董事長室副理。這些人事資料你們自己在網路上也找得到,是不是真的,當事人心知肚明,不用來問我。

    我想問的是
    為什麼當年在味全爆出黑心油事件後,這些味全集團的前幹部們,要另外開創新的公司經營「食力FoodNext」 ??

    他們既然號稱是為台灣食品界把關的媒體,那為什麼當年味全頂新重大的混油事件、以及後續魏應充的官司判決,我在他們臉書官網卻幾乎找不到相關評論 ??

    我上次就說過了
    要改善台灣的食品安全
    麻煩請先從監督味全和頂新做起,謝謝。

    #到底是我在洗白西雅圖咖啡
    #還是有人對魏應充的行為輕描淡寫?
    #指控之前摸一下自己的良心好嗎

    #西雅圖 #咖啡
    #味全 #頂新 #魏應充

  • 魏應充官司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13 20:08:10
    有 543 人按讚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油飯可以包在粽子裡嗎?
    ——
    端午節快到了,門可以不出,但粽子不可以不吃。即使吃不到,也要在網路上戰一下粽子。

    先講結論,在粽葉裡包油飯就是邪魔歪道。
    ——
    那你知道,在食品裡亂加東西,會有什麼問題嗎?

    (為了避免爭議,關於粽子的話題已經結束了。)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9 條規定,要拿去賣給別人吃的食品,如果「摻偽、假冒」或「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可以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最高法院的見解,只要你加了不該加的東西,或是該加的沒加滿,就有可能成立食安法第 49 條的「摻偽假冒」或是「添加未經許可添加物」罪。
    
    而這幾年最有名的被告,就是頂新。而頂新因為假油案的關係,吃了好幾個官司。

    頂新案出現了一個無罪定讞判決,在你跟著幹譙法院之前,我們先來看看這個判決在幹嘛。
    -
    誰在賣假油?
    
    大統公司的老闆高振利為了讓橄欖油幫他發大財,於是,把他們的「百分之百純橄欖油」加了一堆有的沒的,甚至還添加吃下去很姆湯的「銅葉綠素」,讓不純橄欖油看起來像純橄欖油,最後,這個橄欖油不到一半的「百分之百純橄欖油」拿去賣,比太陽餅吃不到太陽還扯。最後在 2013 年東窗事發,也引發了當年的台灣食安風暴。
    
    這些不純橄欖油,其中一部分賣給了頂新屏東廠。頂新拿去加工以後出售,因此頂新幾個高階主管被屏東地檢署以違反刑法詐欺罪、虛偽標記罪、食安法摻偽假冒罪起訴。
    
    這次這個案子被告有四個:分別是「頂新製油公司」、頂新公司油脂課長陳聰筆、頂新屏東廠的廠長曾啟明、屏東廠品管組的組長蔡俊勇。一審屏東地方法分別判處頂新公司罰新台幣八百萬、陳聰筆有期徒刑 2 年、蔡俊勇有期徒刑 6 月、曾啟明有期徒刑 6 月。
    -
    ⚗️為什麼二審無罪?
    
    全案上訴到智慧財產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後來判決四名被告無罪定讞。
    
    (對,雖然名字聽起來很蝦趴,但真的有這間法院,在板橋火車站樓上,顧名思議就是全台灣所有的智慧財產有的關案件,不管民事刑事行政他們都可以判。根據不同種類的案件,有些是一審就在這裡判;有些是地方法院判了以後,二審上訴到這裡,而不是高等法院。)
    
    檢察官起訴的理由是,陳聰筆跟大統買油的時候,顯然知道大統的油不純,為了把這些不純油洗成純的,他請大統把這些油送到頂新的屏東廠檢驗。

    另外兩個被告在檢驗的時候,明明發現風味和成分不符規定,但還是「假裝沒看到」這些不符規定的檢驗成果。最後這些不純油被頂新拿去加工販售。頂新賣了這些不純油加工品,也跟著標榜原料很純,也因此發大財。
    
    智財法院認為,陳聰筆跟大統買來的油並沒有低於市場行情,而他老闆魏應充除了叫他要控制成本之外,也叫他要提升產品品質,因此,陳聰筆應該沒有以低價購買混油來降低成本的壓力。
    
    另外,大統做不純油這件事,應該只有他家老闆高振利跟少數幾個員工知道(也就是商業機密的部分)。大統的不純油也沒比較便宜,邏輯上來說他們應該不會賣的時候標榜品質比較差,但價錢一樣貴。

    所以法院認為,沒辦法證明陳聰筆「明明知道油不純,還買來加工」。
    
    曾啟明和陳俊勇的部分,法院認為,因為頂新針對原料品質的檢驗結果並沒有什麼問題(只是有一些還在能接受範圍內的誤差),他們兩個人應該沒有「假裝沒看到」一些不應該出現的數據,也沒有「假裝不知道」大統的這些不純油混進去了。
    -
    證據呢?
    
    絕大部分的犯罪,壞人之所以是壞人,除了他「客觀上」做了壞事之外,「主觀上」也有個大膽的想法(想要做壞事,法律上叫做故意),這時候犯罪才有可能成立;壞人「主觀上」沒有故意,那就是過失,但如果這個行為不處罰過失,就代表犯罪不會成立。
    
    到了刑事訴訟法,就要處理如何「證明」壞人真的很壞,除了有證據證明「就是他幹的」,還要想辦法證明「他真的這麼想」(故意),但在讀心術或時光機被發明以前,法院只能從檢察官提出的客觀證據,來判斷被告有沒有故意。
    
    回到這個案子,法院的理由其實很簡單,雖然事實上頂新賣的油有問題,但是檢察官提出來的證據並沒有辦法證明這些被告「主觀上知情」,也就是沒辦法證明這些被告有「賣不純油的故意」,因此,只好判他們無罪。
    
    當時無罪判決出來,許多人都覺得「賣假油還可以判無罪」很豪洨。但問題是,刑事訴訟法要求,要判一個人有罪,前提是證據必須能「近乎百分之百確定」被告就是這麼壞。
    
    一旦沒辦法達到這個要求,法院必須判決被告無罪。
    
    如果證據不足,仍然被判決有罪,那還需要司法嗎?
    ——
    當然,粽子不需要油飯。
    ——
    #法律白話文運動

  • 魏應充官司 在 股票財經日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1-16 17: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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