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高雄長庚整形外科ptt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高雄長庚整形外科ptt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baldeagle (殺人不著痕跡)看板medstudent標題[新聞] 整形名醫:這個錯毀我一...
須吃最強威而鋼 長庚判賠620萬
2011年 06月24日
【綜合報導】南台灣整形名醫曹賜斌被誤診罹癌白挨一刀後,曾控訴高雄長庚「這個錯毀
了我一生!」他說:「因長庚誤診,失去性機能、生殖能力,嚴重時每天解便十幾次,甚
至得包紙尿布預防尿失禁。」他並說:「切攝護腺前我流淚立遺囑,現在得按時服最高劑
量威而鋼。」曹昨強調,連他都會被誤診,其他病患更不用講會有何待遇,他的重點不是
求償,而是「要讓長庚醫院更重視病患安全,醫療過程中不能有一絲一毫的疏忽。」
曹賜斌除控告兩名看診醫師涉及業務過失重傷害,並求償一千四百七十萬元。高雄地檢署
調查發現,是長庚醫院貼錯曹賜斌的切片檢體標籤,與兩醫師無關,不起訴處分;法院看
法一樣,但認定醫院有疏失,昨判賠六百二十萬元。
另查技術員責任
檢方查出,高雄長庚泌尿科技術員羅淑月疑似送錯切片檢體,已另簽分他案偵辦中。
曹賜斌(六十歲)昨說:「勝訴獲賠是理所當然的事。」至於會不會上訴或控告美國動刀
醫師?他說:「等看過判決書後再說!」高雄長庚副院長張明永、被告江博暉、宋明澤則
對判決表示:「尊重、欣然接受!」已檢討送切片流程並改進。
曹賜斌提告指出,二○○五年八月間他因前列腺特異抗原值過高,到高雄長庚醫院就診,
由泌尿科主任醫師江博暉做攝護腺切片檢查,結果告知他罹患攝護腺癌。
曹賜斌為及早治療到美國加州大學進行根除性攝護腺全切除手術,術後卻發現手術切除的
組織內全無癌細胞,返國向長庚要求做檢體DNA比對,才確認弄錯檢體,他沒罹癌,罹癌
檢體是另名病患的。
VIP流程出錯
曹賜斌以術後有尿失禁等理由與曹父、妻、女四人聯名提告求償。長庚坦承因曹當初以V
IP身分就醫,沒掛號,檢體送檢流程未按正常流程才會弄錯,但辯稱,弄錯檢體非兩醫
師疏失,弄錯的檢體是早期癌症,可追蹤治療不需開刀,是曹自行決定赴美開刀;而且美
國醫師開刀應先再檢驗一次,應對曹術後的後遺症負責。
兩醫師毋須負責
高雄地院合議庭認定,醫師江博暉只負責採集曹賜斌檢體,病理科醫師宋明澤只負責判讀
檢體,均未經手檢體裝瓶、貼標籤等後續流程,與弄錯檢體無關,沒疏失。
法院另函詢專家,認為曹到美國手術是必要的治療方法之一;且美國醫院未重採切片檢驗
即開刀,是信任高雄長庚的診斷,符合醫療常規。據此認定,曹決定到美國手術,是長庚
弄錯檢體造成,醫院要負督導不周過失責任。
但曹提出的求診紀錄無法證明他有性功能障礙、尿失禁等後遺症,因此減少賠償金,昨判
決長庚要賠曹赴美開刀交通、食宿、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共六百二十萬元。
美醫院也有疏失
全民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昨批評:「長庚醫院、病人(指曹)與美國醫院三方都有
疏失!」她認為長庚弄錯檢體有錯;曹賜斌身為醫師,面對重大疾病卻未尋求第二意見也
有錯;美國醫院未重新做切片檢查就直接開刀也太離譜。
高市衛生局醫政事務科科長吳明正則說,若判決確定有疏失,衛生局會主動要求院方說明
,若院方未確實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專門職業法規執行業務,可依《醫療法》處五萬元以
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發文警告醫院要求改善。
曹賜斌 60歲
★學歷:中國醫藥學院(現改為中國醫藥大學)醫學系畢
★經歷:高雄長庚醫院整形外科創科主任、南台灣整形外科醫師協會創會會長、中華民國
整形外科醫學會理事
★現職:高雄市醫學美療觀光推展協會理事長、曹賜斌聯合整形外科診所院長
★專長:唇顎裂及臉型改造、隆乳、隆鼻、拉皮
★婚姻:已婚,有一名17歲女兒
資料來源:曹賜斌整形外科診所
換醫院開刀注意事項
★更換醫院做重大手術,應要求重新採檢體由醫師判讀,再決定治療方式。
★確認手術方式是否符合病患生活形態及經濟狀況。
★手術前應問清楚可能產生的風險。
★重大手術前,應要求麻醉師提早一天對病患評估,以降低麻醉不當風險。
資料來源: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81023/IssueID/20110624
忘記以前在哪裡看到
有前輩說他自己住院絕不要求VIP待遇
因為會出事情的機會很大
因為VIP待遇,所以讓醫護人員會多做或做平常不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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