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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高雄社會局安置條件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017的網紅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108年度高雄市65歲以上老人免費裝假牙3/1日開跑囉! 📍實施對象: (一)一般老人:民國99年11月26日(含)前設籍前高雄縣、市且計畫開辦期間仍設籍於本市之民國43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之65歲以上長輩,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終生不予重複補助。 (二)中低收老人:...
高雄社會局安置條件 在 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08年度高雄市65歲以上老人免費裝假牙3/1日開跑囉!
📍實施對象:
(一)一般老人:民國99年11月26日(含)前設籍前高雄縣、市且計畫開辦期間仍設籍於本市之民國43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之65歲以上長輩,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終生不予重複補助。
(二)中低收老人:
1.民國43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或53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原住民之高雄市民長輩。
2.經本府社會局認定資格為: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經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符合上開條件之一者且於計畫開辦期間仍設籍本市者。服務對象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須於滿五年以上,經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始得重新提出申請。
📍申辦篩檢、假牙裝置地點(機構):
(一)篩檢時間:
1.一般老人自108年3月1日起至108年3月15日止。(名額有限,額滿即停止受理)
2.中低收老人自108年3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日止。(名額有限,額滿即停止受理)
(二)篩檢地點(機構):
高雄市立民生、聯合、大同、小港、旗津、岡山及鳳山醫院、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前鎮區衛生所及與衛生局特約牙醫醫療院所約292家。請申請人攜帶印章及身分證正本、影本,於篩檢期間前往篩檢。
(三)假牙裝置地點(機構):
與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特約牙醫醫療院所。篩檢合格者收到『裝置假牙證明書』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期間,須完成裝置假牙並送件核銷,逾期需隔年重新申請。
👉倘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及高雄市各區衛生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老人假牙諮詢電話:
07-7134000分機6155、6154、6153、6152
👉公費裝置假牙網路專區
https://khd.kcg.gov.tw/tw/department/zone.php…
#到南部弄假牙
#記得在期限前篩檢哦
高雄社會局安置條件 在 陳慧文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老人假牙補助開跑了!】
107年度高雄市「65歲以上」老人免費裝假牙業務
◎補助對象◎
★一般老人:
本市之民國42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之65歲以上;
且民國99年11月26日(含)前設籍前高雄縣、市且計畫開辦期間仍設籍於本市的鄉親長輩。
★中低收入老人:
1.民國42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之高雄市民長輩。
2.經本府社會局認定資格為: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經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50%以上,符合上開條件之一者且於計畫開辦期間仍設籍本市者。
服務對象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須於滿五年以上,經評估許可後,才能再次申請。
◎申辦篩檢、假牙裝置地點(機構)◎
★篩檢時間:
1.一般老人自107年3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名額有限,額滿截止)
2.中低收老人自107年3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日止。(名額有限,額滿截止)
★篩檢地點(機構):
1.高雄市立民生、聯合、大同、小港、旗津、岡山及鳳山醫院、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2.左營區、前鎮區衛生所。
3.本府衛生局特約牙醫醫療院所約300多家。
【申辦流程】
請申辦人攜帶印章及身分證正本,於篩檢期間前往篩檢,篩檢合格者收到『裝置假牙證明書』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期間赴本市衛生局特約牙醫醫療院所完成假牙並核銷。
【注意事項】
同一顎相同補助項目只能申辦一次,已申請過的鄉親終生不予重複補助喔。
逾期需隔年重新申請。
★衛生局老人假牙諮詢電話:07-7134000#6155、6154、6153、6152
高雄社會局安置條件 在 陳麗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權益看過來➡️
107年度高雄市65歲以上老人免費裝假牙業務
一、實施對象:
(一)一般老人:
民國99年11月26日(含)前設籍前高雄縣、市且計畫開辦期間仍設籍於本市之民國42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之65歲以上長輩,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終生不予重複補助。
(二)中低收入老人:
1.民國42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之高雄市民長輩。
2.經本府社會局認定資格為: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經各級政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百分之五十以上,符合上開條件之一者且於計畫開辦期間仍設籍本市者。服務對象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須於滿五年以上,經評估有重新裝置必要,始得重新提出申請。
(一)篩檢時間:
1.一般老人自107年3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名額有限,額滿截止)
2.中低收老人自107年3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日止。(名額有限,額滿截止)
(二)篩檢地點(機構):高雄市立民生、聯合、大同、小港、旗津、岡山及鳳山醫院、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2區衛生所(左營區、前鎮區衛生所)及與本府衛生局特約牙醫醫療院所約300多家。請申請人攜帶印章及身分證正本,於篩檢期間前往篩檢。
(三)假牙裝置地點(機構):與本府衛生局特約牙醫醫療院所。篩檢合格者收到『裝置假牙證明書』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期間,須完成裝置假牙並送件核銷,逾期需隔年重新申請。
📌前鎮小港特約院所請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