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高雄民事律師推薦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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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民事律師推薦 在 陳政宏律師-不可不知的法律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3 11: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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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一定要入獄嗎? 』

    觸犯刑事法律理應為自己行為負責,但是否犯罪就一定得入獄坐牢?
    常在新聞看到檢察官或法官做出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又是什麼意思?
    對此,犯某些微罪,立法者為使犯罪人能改過自新,便設計一些刑事政策,使其不一定須入監執行
    法律分析:http://www.forever-wind.com.tw/

    #緩起訴處分
    如果觸犯的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認為合適,就可以給予「緩起訴處分」。也就是暫時不會起訴他,若經一段時間未再犯罪或有其他撤銷的情形,他原來所犯的罪就不再受到處罰。
    通常檢察官的附加條件是 #向國庫繳納處分金 #向被害人道歉或賠償

    #緩刑
    即是犯罪人已被法官判刑,但暫時不須執行,如果在這段緩刑期間經過後沒有被撤銷,就不用服刑了。
    通常法官的附加條件也是 #向國庫繳納處分金 #向被害人道歉或賠償

    #易科罰金
    若符合某些條件(#輕罪)及在法律規定的刑度之下(#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即可改成向國庫繳錢代替坐牢。

    #易服社會勞動
    社會勞動即是指若被宣判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者,可以做無酬勞的勞動服務,來代替之。內容包括清潔整理、居家照護、弱勢關懷、淨山淨灘、環境保護、生態巡守、社區巡守、農林漁牧業勞動、社會服務、文書處理、交通安全以及其他各種無酬且符合公共利益之勞動或服務。

  • 高雄民事律師推薦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1-29 18: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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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到學運事件的後續,小編不談政治~只聊冷知識🤪
    我們不要輕易批評任何人啦(但其實小編本人超碎嘴的😆)
    大家國賠國賠的喊,那知道什麼是國賠什麼情況下可以國賠嗎?
    ⠀⠀⠀⠀⠀⠀⠀⠀⠀⠀⠀⠀
    📍國賠就是國家賠償,我們的國家賠償法是按照憲法第24條的規定所訂立。
    📍那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向國家請求賠償呢?
    在國賠法第2條及第3條有作出規定,而第4條則說明,受委託行使公權力的團體在行使公權力時,也被認為是公務員。
    ⠀⠀⠀⠀⠀⠀⠀⠀⠀⠀⠀⠀
    簡單整理,依國賠法請求國賠時,必須符合以下幾點:
    #公務員行使公權力所造成的侵害(國賠第2條)
    1. 對方是公務員。
    2. 對方所為是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的行為。
    3. 前述行為不法。
    4. 對方有故意或過失。
    5. 你的自由或權利受到侵害。
    6. 你受到的損害與對方的故意或過失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所造成的侵害(國賠第3條)
    1. 已設置完成並已開始供公眾使用的公有公共設施。
    2. 該公共設施設計建造或未妥善維護致有瑕疵而欠缺應具備的安全性。
    3. 你的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有損害。
    4. 你受到的損害和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之欠缺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
    看到這邊還有人想繼續看嗎?
    我看是很難有😑
    如果你認真上進想對國賠有更多認識,推薦閱讀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推出的「#國家賠償法問答手冊」👇🏻
    https://law.kcg.gov.tw/nation5/nation5-5.pdf
    ⠀⠀⠀⠀⠀⠀⠀⠀⠀⠀⠀⠀
    🧿相關法條幫你列出來
    #憲法第24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國家賠償法第2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國家賠償法第3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國家賠償法第4條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前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受委託之團體或個人有求償權。

    #國賠 #國家賠償法 #憲法 #公務員 #公權力 #太陽花 #學運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FB:#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IG:@hugowulaw

  • 高雄民事律師推薦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9-19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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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私法裁判選析
    【主 編】賴淳良 │ 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副主編】吳光平 │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暨研究所副教授
    【作 者】李後政.李瑞生.何佳芳.林恩瑋.吳光平.許耀明.許兆慶.蔡佩芬.鄭莞瓊.賴淳良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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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私法為涉外民商紛爭法院訴訟或仲裁並適用法律之法學。

    ✔國際私法因理論之深奧向有困難法學之稱,但隨著交通便利、網路發達、經貿全球化、各國人民往來密切,國際私法於現今已為相當實用之法學,對於頻繁發生之涉外民商事件,重要且必需,而我國法院實務也已累積了諸多國際私法裁判,更印證了國際私法之實用性。

    ✔本書乃挑選三十二個重要之國際私法裁判,由國內十位國際私法之學者專家引據相關學理,以裁判之事實概要及裁判要旨加以評析,除了引介實務裁判及相關國際私法理論外,並提出進一步思考之問題及推薦進階參考閱讀文獻,可供國際私法者初學者建立國際私法基礎概念,更可供從事實務之法官與律師處理涉外民商事件之進階參考。
     
    【章節簡介】
    🔺第一編 國際民事程序法論

    第一章 國際裁判管轄
    ▪國際裁判管轄之特別情事原則──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4年度重抗字第12號裁定評釋/何佳芳
    ▪國際私法上之「不便利法庭原則」──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589號裁定評釋/許兆慶
    ▪涉外民事事件之國際訴訟競合──最高法院67年台再字第49號判例評釋/李後政
    ▪國際私法上之合意管轄──最高法院91年度台抗字第268號裁定評釋/許兆慶
    ▪涉外電子商務之國際裁判管轄──最高法院93年度台抗字第176號裁定評釋/李瑞生
     
    第二章 外國法院判決暨仲裁判斷之承認與執行
    ▪外國懲罰性賠償金判決之承認──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835號判決評釋/林恩瑋
    ▪判決承認與執行之送達條款──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57號判決評釋/蔡佩芬
    ▪外國判決效力之承認及其效力之準據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998號判決評釋/賴淳良
    ▪外國仲裁判斷承認與執行──最高法院79年度台抗字第352號裁定評釋/蔡佩芬/

    第三章 涉外破產之域外效力──最高法院102年台上字第193號判決評釋/李後政
     
    🔺第二編 衝突法總論

    第四章 先決問題之解決標準──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2423號判決評釋/吳光平

    第五章 定性的反致──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第1007號判決評釋/林恩瑋

    第六章 國際公序與國內公序──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957號判決評釋/許耀明

    第七章 即刻適用法──台灣高等法院92年度上易字第299號判決評釋/吳光平

    第八章 法律適用分割方法──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804號判決評釋/林恩瑋

    第九章 外國法之舉證責任──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56號判決評釋/李後政
     
    🔺第三編 衝突法各論

    第十章 法人準據法:從涉外股東臨時會決議之管轄權與準據法決定談起──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2259號判決評釋/許耀明

    第十一章 代理關係之準據法──台灣高等法院91年度重上字第451號判決評釋/何佳芳

    第十二章 契約之準據法
    ▪契約主觀準據法──台灣高等法院102年上字第243號判決評釋/吳光平
    ▪契約客觀準據法:特徵性履行──台灣高等法院102年度海商上易字第3號判決評釋/何佳芳
    ▪勞動契約之準據法──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09號判決評釋/吳光平

    第十三章 侵權行為之準據法
    ▪侵權行為之選法規則──台灣高等法院101年度消上字第8號判決評釋/賴淳良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範圍之準據法──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838號判決評釋/賴淳良
    ▪特殊侵權行為:網路誹謗──台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字第825號判決評釋/林恩瑋
    ▪船舶碰撞之準據法:即刻適用法則──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845號判決評釋/蔡佩芬

    第十四章 不當得利之準據法──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001號判決評釋/李後政

    第十五章 物權之準據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643號判決評釋/吳光平

    第十六章 智慧財產權之準據法
    ▪專利權暨其授權契約效力之法律適用──智慧財產法院103年度民專訴字第10號判決評釋/鄭菀瓊
    ▪著作權侵權爭議之法律適用──台灣高等法院93年度訴更𣇈字第3號判決評釋/鄭菀瓊

    第十七章 離婚及離婚後親子責任之選法規則──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32號判決評釋/賴淳良

    第十八章 親子責任之國際管轄及選法規則──台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1年度親字第83號判決評釋/賴淳良

    第十九章 繼承與遺囑之準據法──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172號判決評釋/李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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